回望改革开放以来三次大争论
2014-04-21叶介甫
叶介甫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实行的改革开放,是我们党带领全国人民在新的历史时期进行的一次伟大革命,这场革命史无前例,但与之伴随的理论和现实问题的争议也一直没有停止过。自1978年以来,围绕改革主题有过三次大的争论:第一次争论是20世纪70年代末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第二次争论是围绕市场化改革主题展开的争论;第三次争论是始于2004年的国有企业改革所引起的新一轮争论。回顾这三次争论,使我们更加清晰地认识到:改革开放是决定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是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
第一次大争论:
“两个凡是”还是改革开放?
1977年2月7日,经华国锋批准,“两报一刊”联合发表社论《学好文件抓好纲》。“两报一刊”是《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和《红旗》杂志,这三家报刊的联合社论是当时最高宣传权威。社论一出来,大家就知道这是中央最新工作方针。此次发表的社论提出这样一个号召:“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维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这就是“两个凡是”。
而针对“两个凡是”,有一篇非常重要的文章,即《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篇文章先于1978年5月10日在中央党校内部刊物《理论动态》上发表。第二天,《光明日报》以“本报特约评论员”名义公开发表。第三天,《人民日报》、《解放军报》转载。
文章发表之后,遭到不少上层人士强烈指责。关键时刻,邓小平给予了支持。5月30日,邓小平说:现在,连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都成了问题,可见思想僵化。
1978年11月10日到12月15日,中央召开工作会议。会上,围绕真理标准讨论问题,又展开了长时间激烈交锋。辩论的结果是,“两个凡是”失败了,“实践标准”获得肯定。
邓小平在会议闭幕式上作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重要讲话。他说,不打破思想僵化,不大大解放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四个现代化就没有希望。在这个会议的基础上,12月18日到22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其最重要的贡献,就是把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现代化建设上来,抛弃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方针。另外,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提出,对经济管理体制要着手认真改革,这是在中央全会上第一次提出“改革”这个词;公报还提出要努力采用各国先进技术经验,这就是“开放”。三中全会还高度评价了真理标准讨论,重新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经过第一次大争论,中国社会发生了深刻而巨大的变化,主要体现上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平反冤假错案,为大批在“文革”中受到迫害的老同志老干部恢复了名誉;二是在邓小平的直接支持下,小岗村第一个在全国实行了包产到户;三是1979年4月,由中共广东省委第一书记习仲勋提议要求创立特区,得到邓小平支持,第一个特区在深圳“落户”;四是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在政治局发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破除领导职务终身制;五是放开了个体、私营经济等。
第二次大争论:
市场化改革到底是姓“资”还是姓“社”
1982年至1984年,围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展开了大规模的争论。当时,以薛暮桥、林涧青等为代表的经济学家主张“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作为改革的取向,与“产品经济”、“计划经济”相区别。但有人认为,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的最重要特征,提高商品经济,就会模糊社会主义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的本质区别,甚至在1983年“清除精神污染”运动时,把“商品经济论”当作“精神污染”加以批判。
1984年10月,党召开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把“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一提法写进了决定,从而统一了全党认识,推进了改革。邓小平高度评价说:“这次经济体制改革的文件好,就是解决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有些我们老祖宗没有说过的新话”,“写出了一部政治经济学的初稿”。
争论并没有就此结束,不久,一场关于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争论展开了。1987年,党的十三大政治报告提出了“计划和市场都是覆盖全社会的”,“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这是市场化改革又向前迈了一步。当时,以吴敬琏、廖季立为代表的一些经济学家,提出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两个范畴之间没有区别,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然而,1989年,又有人批判“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提法,把“市场化”和“私有化”当作“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两大罪名。
不久,北京《当代思潮》杂志在1990年第1期发表《用四项基本原则指导和规范改革开放》一文。文章称:私营经济和个体经济……如果任其自由发展,就会冲击社会主义经济。文章还进一步指出:有些人正是想通过发展私营经济妄图把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通过改革开放,和平演变为资本主义制度。
随后,《真理的追求》杂志连续发表了《社会主义社会中的阶级斗争是一个客观存在》、《“和平演变”战略与经济》、《重提姓“社”与姓“资”》等文章,将反对和平演变和资产阶级自由化的矛头指向经济领域,把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看作阶级斗争的假想敌。
各类报刊上关于姓“社”姓“资”争论的文章,一时间闹得人心惶惶。1990年7月,在一次中央高层会议上,两派经济学家又发生激烈交锋,老经济学家薛暮桥慷慨陈言,批驳“计划取向”的言论,并在会后上书中央倡言市场经济改革。针对这种情况,邓小平表态称,他看不出“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这句话有什么问题,强调“十三大政治报告一个字也不能改”。他还在1990年底和1991年初两次谈话强调,“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区分不在于是计划还是市场这样的问题,社会主义也有市场经济,资本主义也有计划控制。”“不要以为,一说计划经济就是社会主义,一说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不是那么回事,两者都是手段,市场也可以为社会主义服务。”1991年2月15日至3月22日,上海《解放日报》根据邓小平1991年初视察上海的讲话,先后发表《做改革开放的“带头羊”》、《改革开放要有新思路》、《扩大开放的意识要更强些》、《改革开放需要大批德才兼备的干部》等4篇署名“皇甫平”的评论,提出要继续坚持解放思想,敢冒风险,大胆改革,不要再囿于姓“社”姓“资”的诘难。结果,文章遭到了指责和围攻,来自《当代思潮》、《真理的追求》、《高校理论战线》等杂志的反对声音是,实行改革开放必须区分姓“社”还是姓“资”。
思想理论界的这场争论,导致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出现大幅度滑坡。1989年底,全国登记注册的私营企业有90581户,从业人员1640051人,注册资金844776万元。但到1990年6月底,私营企业的数量下降到了88000户。据统计,到1991年底,全国私营企业的发展速度还不及1987年的水平。
这场争论,直到1992年初邓小平南巡讲话发表,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党的十四大确定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我国经济改革的主要目标,才尘埃落定。
1992年1月至2月,邓小平以88岁高龄视察南方,期间发表重要讲话,明确回答解决了长期困扰人们思想的许多重大认识问题。特别是针对一段时间以来姓“社”姓“资”的争论,邓小平说:“改革开放迈不开步子,不敢闯,说来说去就是怕资本主义的东西多了,走了资本主义道路。要害是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而对于全国上下对党的私营经济政策产生的质疑,邓小平一语破天机:“农村改革初期,安徽出了个‘傻子瓜子(这里指安徽省芜湖市的一家个体户,他雇工经营,以制作和销售瓜子而最终致富,称为“傻子瓜子”,得以致富——作者注)问题。当时许多人不舒服,说他赚了一百万,主张动他。我说不能动,一动人们就会说政策变了,得不偿失。像这一类的问题还有不少,如果处理不当,就很容易动摇我们的方针,影响改革的全局。城乡改革的基本政策,一定要长期保持稳定。”
邓小平的南巡讲话极大地解放了人们的思想,从而为私营经济发展扫清了思想障碍。
1993年,私营企业迅速走出低谷,超过1988年的水平,达23.7万家。1994年,增至43.2万家。至于私营企业的注册资金,在1989年和1990年间几乎没有增加,但从1992年到1995年,增涨了约20倍,达到2400多亿元。
第三次大争论:
围绕国有企业改革的新一轮争论
2004年,中共中央召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快改革。从年底到次年初,中央领导先后在多个场合发表讲话,将2005年定位为中国的“改革年”,强调要用更大力量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并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
2004-2006年,是中国改革史上不平常的3年。自2004年起,社会上再次发起了关于中国改革的大争论。这场关于改革问题和方向的大争论愈演愈烈,历时两年多才落下帷幕,在争论中逐渐确立了经趋向于进一步坚持改革的基调。
2004年8月9日,香港中文大学教授郎咸平在上海复旦大学发表题为《格林柯尔:在“国退民进”的盛宴中狂欢》的演讲,指责格林柯尔公司董事长顾雏军利用“安营扎寨、乘虚而入、反客为主、投桃报李、洗个大澡、相貌迎人、借鸡生蛋”七板斧伎俩,侵吞国有资产,席卷国家财富。对此,顾雏军指责郎咸平“诽谤”,并对其提起诉讼。此事一经媒体披露,立刻引起社会强烈关注,进而引发了关于国企产权改革的争论。郎咸平认为现在社会最大的威胁是国有资产流失,并且呼吁停止国企改革,他认为,“国企不进行产权改革也可以搞好”,他建议政府用行政命令手段停止管理层收购。郎咸平指出的问题,内地学者早就揭露过,并不新鲜,但是内地学者使用的是学术语言,很难引起大众关注的目光。而郎咸平以情绪化的语言诉诸大众,再加上其香港学者的特殊身份,吸引了很多人的注意力。
郎咸平要求停止国企改革的看法引起了争论,吴敬琏承认,在国有企业改制中确实出现了郎咸平所批评的蚕食和侵吞国有资产的情况,但是他明确表示不同意停止国有企业改制的观点。北大教授周其仁认为,叫停国企改制的战略,只能是延长国资被攫取的时间、增加国资被攫取的机会和数量。正确的选择是坚持改制方针,增加改制的透明度,提升改制的程序合理性,尽最大可能减少改制中的攫取损失。中国社会科学院微观经济研究所研究员韩朝华呼吁人们“反思国企产权改革须注意鉴别方向”,他认为,国有企业改革中资产流失现象的本质在于不受约束的权力所导致的腐败。而根治腐败,归根结底,要靠民主和法治。这些经济学家被舆论称为“主流经济学家”。
而自称“非主流经济学家”的内地学者则写文章与郎咸平呼应。他们呼吁,宁愿全面停止改革,也不要扭曲的、不公正的改革。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左大培、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教授杨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副研究员韩德强三人,发表了致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公开信,呼吁立即停止对国有企业进行各种形式的管理层收购,反思国有企业的改革思路。以上海财经大学研究中心主任程恩富为首的十位学者也在媒体上发表了《关于郎咸平教授质疑流行产权理论和侵吞国有资产问题的学术声明》,对郎咸平予以支持。声明说,要分清两种改革开放观,即分清社会主义方向的改革开放观和新自由主义的改革开放观的界限。他们认为,中外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不顾大量的客观事实,一味替“国退民进”的错误方针和由此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进行辩护。
“郎顾之争”挑起了关于国企产权改革路径与方向争论,也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的关注。
2005年2月2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因文件内容共36条,简称为“非公36条”。这是建国以来首部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为主题的中央政府文件。文件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和领域,在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等行业和领域,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文件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财产,不得非法改变非公有制企业财产的权属关系。
“非公36条”颁布后,2005年4月20日,由105位人士署名发表了“致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的建议书”,标题是《对于〈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意见》,被称为是左派的“新万言书”。他们认为“非公36条”“违背《宪法》关于经济制度的规定,将会从根本上动摇乃至改变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违背《宪法》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分配制度的要求,将会进一步扩大贫富分化,引起社会动荡”。
尽管挑战与反对声不断,但关于国有企业的改革仍在继续深入推进。2005年4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财政部颁布《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简称《暂行规定》),明确提出中小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国有产权可向管理层转让,大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国有产权不得向管理层转让。这是为了在做强做大国有大型企业的同时,进一步放开搞活国有中小型企业,同时也是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企业职工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需要。
《暂行规定》出台不久,7月29日,顾雏军因涉嫌挪用上市公司资金罪在内地被捕。就此,沸沸扬扬的“郎顾之争”似乎结束,但是要不要继续国企改革、国企改革要不要触动产权的争论仍在继续。
2006年3月4日,“中国宏观经济与改革走势座谈会”闭门会议在北京郊区杏林山庄举行,由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迟福林主持。会议召集约40位学者、专家和政府官员,就中国市场化改革进程下一步应采取的行动进行了讨论。会议希望在不公开的情况下,听取这些人士的真实想法,以便为中央领导建言献策。
就在杏林山庄座谈会后的两天,3月6日,一篇新华社消息贴到了各大网站的头条。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参加“两会”上海代表团讨论时明确表示,“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说到底要靠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改革方向,进一步坚定改革的决定和信心。”接着,3月14日上午的“两会”新闻发布会现场,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开场白中说,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中尽管有困难,但不能停顿,倒退没有出路”。并谈到20个字:“知难不难,迎难而上,知难而进,永不退缩,不言失败。”当时,中央最高层两次高调谈论改革,在很多人看来,这是中央对前一段时间以“反思改革”为名否定改革思潮的回答,表明了中央继续改革的鲜明态度。
2006年6月5日出版的《人民日报》发表署名钟轩理的文章《毫不动摇地坚持改革方向为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提供强大动力和体制保障》,文章指出:“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重大抉择。”
2007年,党的十七大对那些来自“左”的挑战作出了回答,同时也为这场大争论作出了结论。十七大报告指出:改革开放符合党心民心、顺应时代潮流,方向和道路是完全正确的,成效和功绩不容否定,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
改革开放是我们党的历史上一次伟大觉醒,正是这个伟大觉醒孕育了新时期从理论到实践的伟大创造。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始终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治国理政各个环节”,并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作出部署。紧接着,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深化改革吹响了新的号角,推动着中国的改革开放走上新的征程。
(作者单位:中央统战部。图片来源:除注明出处外由作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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