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耐特与马克思:两种不同的“承认”观
2014-04-18陶火生余作雄
陶火生 余作雄
(福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福建福州 350116)
霍耐特与马克思:两种不同的“承认”观
陶火生 余作雄
(福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福建福州 350116)
随着“为承认而斗争”在20世纪末迅速成为政治冲突的主要形式,身份认同替代了经济利益成为政治动员的主要媒介。霍耐特在追求正义时,把不正义追溯到文化根源上却遗忘了政治经济领域。我们应该再次回到马克思哲学中,用历史唯物主义的“生产劳动”范式重新考察社会正义问题,这对于进一步丰富马克思社会正义理论有着重要意义。立足当前社会公平正义问题日益突出的现实,对马克思承认思想的新发掘无疑是当代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创新和发展。
霍耐特; 马克思; “承认”观
“承认”这一哲学范畴最早出现于黑格尔哲学,最近这一概念被一些西方政治理论家所复兴,试图把我们引向身份承认的时代。以《为承认而斗争》为代表作的第三代批判理论家阿克塞尔·霍耐特也深受这一概念影响,他在这部代表作中详细地阐述了自己的承认理论。与此相应的,马克思的哲学则被霍耐特置身于认同研究之外、甚至有时候遭遇认同批判,以及认为被逾越。对此,马克思主义研究者不能惘然不顾,而是需要研究和开发马克思的承认思想,积极参与当代承认正义的对话。
一、霍耐特的承认理论
霍耐特在开始阐述自己的承认理论之前,首先通过回顾思想史中不同思想家关于社会冲突的论述,梳理出从为自我保护而斗争到为承认而斗争,为论证批判理论转向承认理论提供了可能性。霍耐特认为,亚里士多德把人看作天生的政治动物,马基雅维利则认为在社会行为领域,主体为了身体认同而进行不间断的斗争,通过把人理解为只考虑自身利益的存在物,从而清除了古典政治哲学的人类学前提。接着,霍耐特又转向了霍布斯。霍布斯认为,由于每个陌生主体的行为目的是不透明的,每个主体为了随时应对来自他人的攻击而不得不提升自身力量。霍耐特通过分析比较霍布斯与马基雅维利的思想理论,找出了两人共同的结论:主体“为自我保护而斗争”。[1]后来,霍耐特又把目光转向黑格尔,并且突出承认关系在黑格尔早期哲学中的重要地位。从《伦理体系》到《思辨哲学体系》,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黑格尔的思想转变。起初黑格尔认为斗争就是为主体间性承认而冲突,后来黑格尔认为自然不再是本体,突出精神领域的重要性。最后,霍耐特找到了米德,并且自认为找到了解释黑格尔的主体间承认关系的方法。通过借鉴米德社会心理学的经验科学手段,霍耐特重新恢复了青年黑格尔承认学说自然主义基础,为其实现批判理论转向承认理论提供了可能性。从思想史中梳理出政治规范意味上的人的社会身份,为霍耐特的“承认”思想奠定了思想史的基础,也为霍耐特重新阐释和开发“承认”的当代价值奠定思想史的基础。同时,思想史的梳理也显现出霍耐特“承认”思想的实际源头和解读依据,当我们评价霍耐特的承认思想时,这种源头式的归宿可以提供某种评价原则。
霍耐特论证批判理论转向可能性的最终目的是为了阐述心理主义的身份承认理论,从而为构建这一承认理论寻找理论渊源和理论依据。霍耐特在借鉴黑格尔承认学说中爱、法权和团结基础上阐述了三种主体间性承认形式。在霍耐特看来,获得爱或情感关怀的基础在于自身需要和感受的体验与表达,在这种体验中人们拥有了自信。对此,霍耐特认为主体间性承认关系的建立首先应该是爱或情感关怀的获得。如果说获得自信是内在的话,使人拥有自尊则是外在的。霍耐特认为,个体要想被社会其他成员所尊重,所有社会成员都应该认同现有的法律秩序而遵守法律。所以,霍耐特把认同和遵守现有的法律规定为第二种主体间性承认关系的建立。然而,人是处于社会中的人,拥有自信的人不仅仅满足于被他人尊重,更应获得社会尊重而感到自豪。依霍耐特之见,个体在践行自我关系所获得的承认体验过程中,不仅获得了自我价值,同时获得社会尊重而表现的自豪感。因此,霍耐特认为第三种主体间性承认关系的建立应该是获得社会尊重。
霍耐特认为主体除了拥有三种主体间性承认形式:爱、法律、社会尊重,同时还包括个体认同所遭遇的三种蔑视形式:强暴、剥夺权利、侮辱。霍耐特认为个体认同所遭遇的羞辱体验来源于个体自豪感的下降,个体在自身行为的挫败经历中感到羞耻,于是认为自己被社会所不尊重而获得更少的社会价值和自豪感。也就是说,个体行为的挫败经历中获得被社会不尊重的体验导致自尊下降的道德危机。因此,霍耐特认为主体蔑视体验是造成社会冲突的道德根源,侮辱才是社会冲突的承认来源。
在《再分配,还是承认?》一书中,针对弗雷泽的责难,霍耐特为捍卫自己承认理论的正确性予以积极的回应。霍耐特认为当今时代就是一个承认时代,“承认”一词对于分析当今社会认同与差异具有重要意义,而弗雷泽认为再分配范畴对于分析当代资本主义社会斗争同样不可忽视。这样,两人在再分配与承认关系问题上出现了分歧,霍耐特坚持承认优先的规范主义一元论,弗雷泽坚持再分配和承认同时并存的视角主义二元论。为了回应弗雷泽对他“把资本主义社会还原为承认秩序”的指控,霍耐特认为作为制度化的资本主义社会,本身就是一个承认秩序,在这一社会秩序中承认起到基本道德规范的作用。社会再分配中的不正义现象需要承认正义的规范,分配冲突不过是承认斗争的特殊形式,再分配的实现最终是为了承认的实现。
在《再分配,还是承认?》中,霍耐特“不仅在道德哲学层面强调规范主义一元论优越于视角主义二元论,而且在社会学层面讨论经济与文化关系,并在政治哲学层面检视平等与差异关系”[2]。霍耐特在回应弗雷泽的责难过程中不断对自己承认理论进行了补充、修正和完善,并且把承认拓展到文化领域。但对于应该如何理解文化少数派在涉及集体承认时提出的认同政治道德诉求这一问题时,霍耐特坦陈自己对于这个问题没有作出什么贡献。
然而,尽管霍耐特考虑到文化承认作为第四个承认形式的可能性,但是总体上他对弗雷泽的“文化承认”概念是持批评态度的,并且一再强调法律承认与道德承认的重要性。无论是霍耐特的规范主义一元论还是弗雷泽的视角主义二元论,继续沉浸在两者的争论当中,似乎很难说清楚到底是再分配还是承认。对此,我们需要重新回到马克思的著作当中,从马克思那里得到更多的启示。
二、马克思的承认思想
在马克思早期哲学著作中,已经有对人的身份认同的相关论述,我们认为,这里的“身份认同”可以理解为“承认”,接下来我们分别从马克思的政治分析、资本批判、重组社会秩序三个方面阐述马克思关于承认的思考。
马克思和卢格在创办《德法年鉴》时提出的口号就是“向德国制度开火”,这一口号为被压迫的人们指明他们斗争的方向性和目的性。在《德法年鉴》序言发表的八封通信中,马克思明确指出德国君主专制制度的唯一原则就是“轻视人、蔑视人,使人不成其为人”。这里的“轻视”、“蔑视”表达的就是一种对身份的不认同,在这里,马克思似乎向被压迫的人们指明他们为身份认同而斗争。
马克思在分析人的本质中对宗教进行了批判。马克思指出:“必须推翻使人成为被侮辱、被奴役、被遗弃和被蔑视的东西的一切关系,一个法国人对草拟中的养犬税发出的呼声,再恰当不过地刻画了这种关系,他说:‘可怜的狗啊!人家要把你们当人看哪!’”[3]这里表达的就是摆脱使人受屈辱、受奴役的解放,就是一种身份认同的思想,所以,关于马克思对于资本主义的批判不包含道德维度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只不过,马克思对资本主义道德上的批判处于马克思思想的早期,自从得出唯物主义历史观之后,马克思更多从社会历史角度来评判资本主义条件下的不正义现象。
如果说纯从政治上谈批判资本主义制度多少浅显了一些,那么还应该从经济上对资本进行批判。在《手稿》中,马克思通过异化劳动这一范畴从经济上批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马克思在《手稿》里谈到异化问题时,与人的价值和人的贬值等问题联系起来。人道主义讲要尊重人,要把人作为人,而异化正好讲的是人的非人化,人不成其为人。正如马克思对“异化”的定义:“在国民经济的实际状况中,劳动的这种现实化表现为工人的非现实化,对象化表现为对象的丧失和被对象奴役,占有表现为异化、外化。”[4]在这里,异化往往表现为道德上的蔑视、谴责、愤慨。说某种东西是异化,往往表现了对它的不赞成、不承认、揭露。因此,马克思说:“强制提高工资,无非是给奴隶以较多工资,而且既不会使工人也不会使劳动获得人的身份和尊严。”[5]马克思表达了对工人的人道主义关怀,但是他更多的是表达资本家通过资本对工人的奴役,造成资本家和工人的矛盾。
在《手稿》里,马克思经常使用“人的”、“非人的”、“非人化的”等概念,对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学分析往往与道德谴责联系在一起的。但是马克思分析异化劳动,重点是政治经济学的分析,而不是道德上的分析,也就是说异化劳动最根本的内容,是对资本主义经济现象的揭露。然而,如何消除异化劳动?马克思指出:“社会从私有财产等等解放出来、从奴役制解放出来,是通过工人解放这种政治形式来表现的;其所以如此,是因为整个的人类奴役制就包含在工人对生产的关系中,而一切奴役关系只不过是这种关系的变形和后果罢了。”[6]因此,只有扬弃异化劳动,才能使人从一切奴役关系中解放出来,才能实现对人的身份认同。
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深刻地批判了资本主义制度对工人的奴役性,正如马克思所指出:“他们不仅仅是资产阶级的、资产阶级国家的奴隶,他们每日每时都受机器、受监工、首先是受各个经营工厂的资产者本人的奴役。”[7]在这里,工人被看作劳动工具,并且工人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失去尊严。对资本主义的历史性批判蕴涵着道德批判的维度,这种道德批判的中心在于劳动者被当作人来尊重,而不是仅仅被当作劳动力。
在马克思早期著作中,马克思在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分析批判中,往往与对资本主义制度的道德谴责联系起来。但是,要推翻资本主义制度,用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又不能像当时空想社会主义者仅仅从道德上对资本主义的谴责。马克思正是认识到这一点并且将理论付诸实践,将其批判理论指导无产阶级革命实践,认为只有通过无产阶级革命才能推翻资本主义,通过重组社会秩序建立社会主义,最终实现人的解放。所以,马克思自始至终都在关注人,他的理论最终目的就是使人从“奴役状态”中解放出来,从而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更是表达了马克思的这种对人的身份认同的思想。
三、霍耐特与马克思的承认思想比论
从上文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霍耐特和马克思的思想中都包含着道德认同的承认思想。尽管霍耐特是系统的研究,而马克思只在其文本中散乱地呈现,但是由于时代条件、历史使命等的不同,二者各具特色。
霍耐特在其代表作《为承认而斗争》中通过对早期黑格尔承认学说的分析批判,详细地阐述了自己的承认理论。如果说尊重是对身份的认同,那么侮辱就是对身份的不认同,对侮辱的反抗就是一种蔑视体验,就是身份不认同条件下的社会对抗。然而,纯粹从蔑视体验来探索社会冲突的道德危机根源,霍耐特自己也感觉到缺乏经验支持。其实,社会反抗动机应该是有层次的:为了经济利益而满足生存需要是最基本的,接着是为了政治权利或权利诉求,在满足前面两种需求基础上才有为承认而斗争的社会道德诉求。当然,霍耐特后来也意识到经济利益的重要性,霍耐特认为社会冲突的可能性或多或少服从于集体利益追求的逻辑,而不是把所有反抗形式都归于道德诉求的伤害。因此,作为社会冲突来源的侮辱也存在着表现为经济利益冲突的承认因素,两者是相互联系的。
是否就像后来的学者所认为的那样,马克思只是从经济利益关系来分析个人呢?虽然马克思曾经批判过资本主义,指出资本主义是可鄙、可恨的,批判了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但是一些西方学者却认为,马克思并没有对资本主义制度进行道德上的批判。事实上,这些西方学者误读了马克思的生产劳动范式,马克思的理论并不是像他们所理解的一种“经济决定论”。 我们不能以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否定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制度的道德批判,认为马克思只是从经济利益关系来分析个人。只不过在当时思辨的时代,马克思主要从生产劳动出发来批判资本主义而对承认的“沉默”,以此来对承认的批判与超越。“工人创造的商品越多,他就越变成廉价的商品。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8]人的贬值不仅是经济的贬值,还有道德文化的贬值。因此,作为社会经济利益冲突的承认也存在着表现为身份不认同的侮辱因素,两者并非是完全对立的。
早期西方马克思主义者所处的时代,是文化冲突和文化危机盛行的时代,科技理性使人们文化生活领域发生了异化。于是,他们把对资本主义社会批判的目光指向了文化层面,从科技理性和文化领域寻找化解社会冲突与社会异化的良方。当社会进入所谓的“多元化时代”,多元化的时代给予的是多样的选择,用目不暇接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面对当今资本主义社会的众多社会问题,霍耐特以一种理想的主体间性承认关系为出发点,将研究引向人与人之间的承认与蔑视、蔑视与反抗问题上。因此,根据资本主义社会的新变化,霍耐特更多地从道德层面上用社会冲突动力学来解释社会发展。
马克思所处的时代,资本主义急剧发展导致资本主义社会矛盾和阶级矛盾尖锐化。自从参加《莱茵报》的工作之后,马克思就开始直接投入到德国的现实斗争。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批判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历史观,指出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和法而不是相反。此时,马克思在思想上开始转向唯物主义立场。1844年4月—8月马克思在巴黎研究政治经济学,经过对国民经济学的系统研究和批判,改变了原先打算着重批判黑格尔法哲学的设想,把对资本主义的批判转向重点剖析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结构。因此,马克思更多地从资本家对工人经济剥削角度,围绕以剩余价值理论为核心的资本逻辑批判深刻地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矛盾,从而更多从经济利益层面来解释社会冲突。
马克思把需要当做人的生存的基本要求,把满足需要的生产活动当做人类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进而,把需要基础上的社会利益关系当做研究的重点,把资本主义条件下对工人的奴役当作资本价值批判的核心,把资本与雇佣劳动的二元对立认作社会的主要矛盾,对奴役的反抗就是经济利益根本对立条件下的社会对立。因此,在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分析批判中就已经包含着对身份认同的思想,只不过他更多地是从经济利益角度去考察社会冲突,霍耐特则更多地是从侮辱的角度去考察社会冲突。
如何评价霍耐特及其与马克思的思想关系,王凤才教授的观点值得我们认真看待。他认为对于不发达国家的大多数人以及发达国家下层人士来说,对承认的需求不是非常迫切,对生存的追求才是最基本的。所以,王凤才教授评价霍耐特的承认理论只不过是一种比较理想的理论。也就是说,霍耐特的承认理论并没有很好解答社会冲突的来源问题。那么,侮辱和承认,到底哪个才是社会冲突的来源呢?我们应该重新回到马克思主义哲学那里,让马克思主义参与身份认同对话,这样对于进一步丰富身份认同思想不是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吗?
注释:
[1][2] 王凤才:《蔑视与反抗:霍耐特承认理论与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的“政治伦理转向”》,重庆:重庆出版社,2008年,第133,221页。
[3][4][5][6][7]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1,157,167,167,156页。
[8]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38页。
[责任编辑:石雪梅]
2013-10-24
陶火生, 男, 安徽芜湖人, 福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 硕士生导师, 哲学博士; 余作雄, 男, 江西武宁人, 福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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