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创新助推大学科研创新:创业型大学的启示
2014-04-17李瑞丽
李瑞丽
(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 商务管理系,江苏 苏州 215123)
Etzkowitz(2002)指出,世界范围内大学正从传统的教育提供者向知识创造者转变,并且还要追求另外的功能实现,包括:知识的商业化、促进本地区私营企业和经济发展。有鉴于斯坦福大学和硅谷、MIT和128高速公路、剑桥现象等成功先例,政策制定者和产业界人士都已注意到大学作为“知识工厂”所蕴藏的许多潜在可以应用和商业化的知识储备,大学已经成为知识经济时代重要的创新行动者。但是,传统的对大学科研活动的线性模型理解并不能激发大学科研创新的动力和活力。知识只有在流动状态下才会产生“新奇的碰撞”,产生创新。而知识在很大程度上是被嵌入在知识工作者头脑中的“隐性”知识。因此,要使内化在每个研究个体大脑中的知识转化为可以应用和商业化的产品,需要有效的制度设计和组织环境,确保研究者可以在组织内以及跨越组织边界进行多方位、多层次和多学科的交流、合作。
Etzkowitz(2003)提出大学要跳出传统上认为大学要集中于教学和研究的“内在逻辑”,鉴于研究型大学内部的一些组织具有类似企业运营的特征,可将这些研究大学视为“准企业”,推动研究型大学向创业型大学转变。这即是所谓的“第二次学术革命”:大学需要将经济与社会发展整合为其使命,实现从传统教学、研究大学向创业家大学(entrepreneurial university)转变。Etzkowitz(2004)提出的三螺旋科研结构,强调大学与产业界以及政府间的合作是知识经济社会下提高创新能力的关键。创新不仅仅是开发新产品,更是在制度框架内通过新的制度安排和制度设计促进创新的条件。组织创新、新的制度安排以及开辟新的互动渠道对于加速创新的步伐都是尤为重要的。
实际上,创业型大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20世纪早期的斯坦福大学。基于研究小组的组织形式、创立具有潜在商业化价值的研究基地、进行组织机制的变革以推动可商业化的研究能够跨越制度边界,并在一个统一的框架内整合学术和非学术组织要素,这些都是斯坦福大学实现从研究型大学向创业型学术模式转变的成功实践。通过这一系列的制度创新使斯坦福大学从基于对个体学生的学术指导向小组研究的模式转变。教授们更像企业界的研究经理,组织下属研究小组实现目标。具有企业家精神的领导是关键。
近来,不少发达国家的大学已经兴起向创业型大学转变的热潮,鼓励学生、老师创业,加速知识转化和知识创造。如英、美等国大力推进创业型大学的发展,每年还有专门的协会对创业型大学的表现加以评选。Etzkowitz(2002)对大学创新活动的研究指出,未来的大学应该将孵化器作为一项常规配置,就像教室、员工办公室、实验室等一样。借助孵化器的功能,使技术转移和企业孵化成为大学科研创新活动中的常规活动。这就意味着未来大学在社会上需要承担更加积极的角色,更好地以创新的姿态将教学、研究与创业融合在一起。例如,英国著名的研究型大学爱丁堡大学自2004年起就开始设立专门的企业孵化机构(爱丁堡大学前期孵化计划,Edinburgh Pre-Incubator Scheme(EPIS)),为来自全世界的已经毕业的学生提供企业孵化服务,支持他们开展自己的事业。5年来已经资助了50名成功的创业家。
另外,为尽早地将好的研究设想成功地进行知识转化,爱丁堡大学还在2007年引入知识转移启动资金(Initiating Know ledge Transfer Fund,IKTF),其目标是激励研究人员尽早借助商业化支持措施提高大学研究成果的知识转化效率。新加坡国立大学将学校的愿景定位为成为“向全球知识企业迈进”(Global Know ledge Enterprise),并确立了在两方面保持竞争优势:通过不懈追求在教学、研究和服务上的卓越表现,瞄准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教育中心;采取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治理模式和最佳实践,在全球教职、学生和相关资源的市场上保持竞争优势。
为实现向创业家大学的转变,NUS成立了专门的“自由企业区”(Free Enterprise Zone),在其中,创新和创业活动不再受传统的条条框框的约束。此外,为培育具有全球视野的企业家,从2001年起NUS还特别成立了NUS海外学院(NUS Overseas College,NOC),(硅谷,2001;费城,2002;上海,2004;斯德格尔摩,2005;班加罗尔,2006)每年派出250名本科生到全球五个高技术创业中心城市,倡导“沉浸式学习”(learning by immersion),在实习和实践中获得对全球企业家的认知并建立与海外创业者联系的社会网络。从NUS向创业型大学转变的成功实践来看,需要几方面因素的支持:高层领导的视野和支持;组织创新及长期的资源投入;引导变革的合适领导;不断对环境变化做出反应。从以上大学面临的“第二次学术革命”的挑战以及一些创新国家的大学向创业家大学转变的趋势来看,大学科研创新活动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其治理结构影响。基于此,针对我国高校科研创新能力不足、缺乏创业活动的现状,通过进一步对比创新型国家大学在大学治理方面的实践,从治理角度探讨大学科研创新就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治理指的是针对自治而又相互依存的行动者的不同类型的制度协调。层级式组织、竞争(市场)、网络组织、专业协会以及社区等都是治理结构。
随着1980年代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发展,“小政府”、“大市场”成为许多国家公共部门(包括高校系统)采用的基本治理模式。借用在社会一般部门中的治理维度,大学的治理需要考虑以下五个方面:国家规制、利益相关者的指导、学术自治、管理自治以及竞争。
总体来说,大学治理的目的至少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确保学术正直、学术优异和学术特色;通过教职自治提高学校在实现以上三方面目标的责任;确保大学遵循学术自由以及保护促进学术自由的制度措施;为教职提供话语表达渠道,以便他们对学校的发展方向和使命能够统一表达出来。由此可见,大学治理必须关注两个方面的畅通:一个是参与;另外一个是沟通。参与指的是教职可以在影响大学教学、科研和创业活动的决策过程中发挥有意义的作用;沟通指的是使大学各部门机构都能意识到彼此间的相互依赖,治理委员会、管理层、教职、学生及其它辅助机构等都需要充分的沟通和集体行动。
根据Boer,Enders和Schimank(2007)对有关国家大学治理的研究,针对异质研究合作的情况提出治理结构立方体的概念框架,从主题相互依赖度(低 vs.高)、组织维度(限制 vs.鼓励)、资源禀赋(抑制vs.能动)等三个维度对影响大学科研创新活动的因素进行分析。主题相互依赖性指的是不同研究机构之间的研究活动彼此相互依赖的程度。组织维度描述大学与大学之外其它机构间的治理体制。就某一研究单位来说(如研究所、研究小组),组织维度包括诸如决策以及决策过程的集中化和正式化的程度;组织微观、中观和宏观层面间的关系(层级式或扁平式组织结构、不同组织层级间开展沟通的情况)等;资源禀赋包括教职和设备的质量和数量以及获得其它机构和第三方研究资助的层次及分配机制。
综上所述,制度创新是承载第二次学术革命、加快知识和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创业和创新的重要推动力和载体。通过以上对国外研究型大学向创业型大学转变的实践以及大学治理理论的初步阐述,可以对我国大学科研体制创新提出如下几点启示:
1.首先构建有效的大学治理结构,理顺政府、市场、社会与大学间的关系,确保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利用。
2.基于参与和沟通的基本原则,在大学内部实行教授治校和学术自治,改进资源分配和配给机制。
3.突破传统的层级式组织结构,构建跨界、跨学校、跨学科、跨院系的合作研究平台,鼓励交叉学科研究以及应用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的对接。
4.集中资源,发挥资源的集约优势,通过聚焦于特定的研究问题,突破传统组织体制对开展研究造成的条条框框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