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内学界关于“马克思与正义”争论的一种解读
2014-04-17王颖
王 颖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 广东广州 511363)
对国内学界关于“马克思与正义”争论的一种解读
王 颖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 广东广州 511363)
国内关于“马克思与正义”的研究诸多,其间也形成了一些争论。通过对段忠桥教授和林进平教授观点的解读,可以发现他们都认为,正义是什么和实现的正义是什么是两回事,而他们各侧重一点,由此形成争论。
马克思;正义;实现的正义;争论
围绕着马克思到底有没有正义思想的疑惑,人们往往会有先入为主的意见。正如周凡教授在《历史漩涡中的正义能指——关于“塔克尔-伍德命题”的若干断想》中提到的,“善良的人们总是觉得,谁要是主张把马克思与正义分开,他一定是疯了:无视正义的马克思还是马克思吗?”而且这种偏执还有某种理直气壮的理由,“据说,把‘自以为好的东西’装入马克思的口袋里,就是对马克思的忠诚;而只要说一通马克思的‘好话’,就是马克思最好的传人。”所以秉着这样的大前提,人们势必想在马克思的思想里毫不犹豫地支持正义,并且将正义挖掘出来。
也许出于上述这种思维模式,段忠桥教授在《当前中国的贫富差距为什么是不正义的?——基于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的相关论述》将正义上升到分析我国分配差距的批判标准的角度。因此,他将不批评中国社会分配差距为不正义的现象称为中国学者对此问题的集体失语。并概括出两个原因,其一,有些人对马克思有关正义的主张存在错误理解,认为马克思本人拒斥正义,看不到马克思对无产阶级正确的正义要求的高度评价;其二是受剥削不正义观念的束缚,难以回应贫富差距是否正义的问题。
针对马克思拒斥正义的观点。段忠桥教授认为,从词义上理解看,正义,就是指“给每个人以其应得”。由词面解释,段教授做如下推论:“从逻辑上讲,任何人都不会拒斥和批判正义。当然,对于与正义密切相关的‘应得’意指什么,处于不同历史时期的不同阶级或社会集团的人们,往往持有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看法。尽管如此,却没有一个阶级或社会集团的人们会反对‘给每个人以其应得’的正义本身,相反,他们都把正义作为维护自身利益的口号。”因此马克思不可能就此拒绝正义,因为拒绝了正义,就拒绝“给每个人以其应得”。段教授就词面解释来支持马克思支持正义,似乎把马克思平庸化了;但倒是一语点出正义的本质即各阶级“维护自身的口号”。
对于正义的“各得其所应得”的解释,林进平教授在《马克思的“正义”解读》一书也曾指出,这种解释表面上不为物质所左右,但实质上“烙下了物质生产和分工的印记”。包含着的正是人在社会生产中的关系。何谓正义,“正义这一范式是社会生产中形成的”。马克思通过对社会生产的剖析,认为人要参与社会生产就必须要分工合作,人在生产之初就摆脱不了关系。生产就要分配,分配就要有分配的标准,而标准各方各有不同,如何协调分配标准,“这就意味着必须要有一个各方都能够认可或者接受的权威来进行分配”,“由于分工决定了分配,或有什么样的分工就会有什么样的所有制,因此,能够支配生产或支配分工者就有资格分配所得,而这种资格,在现实上就落在统治阶级的身上,因此,所谓正义无非是必须合乎统治阶级的意志或利益。”正义似是而非的矛盾所在正在于此。
表面正义,是合理的各得其所应得,但现实的结果却是统治阶级利益的表达,这也导致段教授提出如下的观点:“是否正义是一个问题,正义能否实现是另一个问题”。是否正义,每个阶级有不同的解答,因为各得其所得,有不同的标准。而现实实践中,其所“应”得落在有决定性的统治阶级手里,正义能否实现,取决于谁的正义有更大的权威。
段教授对于正义只属于统治阶级感到不可理喻,他认为无产阶级同样拥有分配正义的标准:“依据马克思以及恩格斯的相关论述,正义是人们对现存分配关系与他们自身利益关系的一种价值判断。”他由此得出,不同阶级有不同的正义要求。正义不止只属于统治阶级,被统治阶级也有其正义要求和需求。从马克思肯定无产阶级的正义角度,可以肯定马克思并不拒斥正义。段教授据此批评林进平教授:“林进平博士的第一个误解,是认为马克思(恩格斯)只把分配正义视为统治阶级意志或利益的体现。”他进一步推导出林教授将得出“被统治阶级没有正义的思想”的结论。
不过林进平教授并没有否定其他阶级的正义要求。在《马克思的“正义”解读》一书中的第三章,林教授指出早期马克思也怀有正义思想:“对人性的赞美,对人的自由的肯定成了此时马克思法律观或正义观的灵魂”。然而,马克思很快便对这种正义思想进行了反思甚至是批判。有学者认为马克思批判的自由主义正义不是正义本身,所以不能因为批判了自由主义正义就认为马克思不要正义了。在对正义的批判中,马克思展现了正义与社会生产之间隐秘的关系。
况且在各阶级不同正义表达的利益要求面前,不同的利益之间必定会带来各种冲突,所以,必须有一种共同利益来调节冲突。而这种共同利益是抽象的,它的实现必须有一个强有力的支持来保障,而这种保障正是统治阶级占有统治权力。这就使得“作为法权观念的正义总是自许代表的就是共同利益”。由此可见,并非林进平教授不知道无产阶级也有拥有属于自己的正义要求和正义思想,只是正义是什么,正义能否实现,这本身就是两个问题。段教授谈论正义是什么,而林教授则顺着马克思的思路,从正义是什么的探求进入了正义能否实现的问题。研究到底实现的正义是什么,或许跟了解正义是什么一样重要。这些都符合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思维方式。
美国学者伍德认为,在马克思那里,只要与生产方式相一致就是正义;反之,就是不正义。在段忠桥教授看来,这种正义判断是事实判断,与马克思的价值判断不一致;他认为正义判断应该是一种价值判断,而非事实判断。他重译了马克思的相关一段文本,以证明马克思批判了所谓的自然正义,而自然正义体现的正是与生产方式的相一致。不过就原有译本来看,林进平曾在《马克思的“正义”解读》一书中指出,这只不过是马克思对正义的解构,而不代表马克思在建构自己的正义思想。
关于剥削的解读是否支持马克思批判资本主义为不正义。剥削在马克思的文本中意味着资本家对工人劳动的无偿占有。从马克思运用“盗窃”、“掠夺”等词可见,资本家占有了某些应属于工人的东西。从正义词面解释“给每个人以其应得”来看,剥削自然是不正义。这个结论曾在西方学者中引起争议,因为有些人认为剥削本意里不含有“不正义”的意思。段忠桥教授也认为,马克思和恩格斯基于推导社会主义社会的历史必然性以及彻底批判资本主义的角度出发,并没有使用正义这样的道德意识的词汇作为批判的武器,“不谈剥削是不正义”。不过,“虽然马克思在其论著中没有明确指出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是不正义的,但他确实认为这种剥削是不正义的。”
段忠桥教授最后从马克思文本中发现了马克思的分配正义思想,“在马克思有关按劳分配的论述中确实隐含着一种不同于剥削是不正义的正义观念,即由偶然的天赋和负担的不同所导致的,进而言之,由非选择的偶然因素所导致的人们实际所得的不平等是不正义的。”如前所述,他认为:“是否正义是一个问题,正义能否实现是另一个问题”。这印证了西方学者对“马克思与正义”的定论“似是而非”。同时似乎也说明,正义对马克思来说,不可能只是一个价值判断的问题。正义能否实现,这已经涉及到事实判断的领域。总而言之,段忠桥教授及林进平教授对“马克思与正义”解读的异同也许在于,他们都认同的是正义和正义能否实现是两回事,不过他们分别侧重的是正义和实现的正义。
[1]林进平.马克思的“正义”解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
[2]周凡.历史漩涡中的正义能指——关于“塔克尔-伍德命题”的若干断想.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1(3):37,49.
[3]段忠桥.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公平观.哲学研究,2000(8):32-35.
[4]段忠桥.当前中国的贫富差距为什么是不正义的?——基于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的相关论述.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3(1):2-14.
An interpretation of the domestic scholars about "Marx and justice" debate
Wang Ying
(Zengcheng College of South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Guangzhou Guangdong,511363, China)
The domestic researches on "Marx and justice" are so many, there is some debate. Through the interpretation of Professor Duan Zhongqiao and Professor Lin Jin-ping, can be found that they all think, what is justice and justice is what is different, and they all focus on one point, thereby forming a debate.
Marx; justice; realized justice; debate
A81
A
1000-9795(2014)05-0022-02
[责任编辑:董 维]
2014-03-10
王 颖(1985-),女,广东汕头人,助教,从事政治哲学方向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