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主义视域中的马克思主义*
2014-04-17胡元林
胡元林
(1.淮阴师范学院 校长办公室,江苏 淮安 223300; 2.河海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8)
价值多元主义是西方近代“神圣秩序”崩溃之后,统一的等级价值世界发生分化,个人和共同体之间不同的价值观无法排定高下,它们差异并存、不可通约,甚至彼此冲突。并没有什么价值是最好的,没有哪一条真理是正确的,因此,也不存在通往终极真理的唯一的正确的道路。多元主义对马克思主义提出了挑战,马克思主义面对着这样的追问,在哲学上,本质论和基础论受到了有力的冲击,我们用什么样的原则来构想社会主义,才能够使得社会主义避免本质论的指责?在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身内部,马克思主义如何包容多元主义?面对各种思潮,对待马克思主义我们要采取什么样的态度?
一、交往实践与马克思主义哲学
长期以来,我国学术界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概念所做的理解是存在一定偏颇的,认为马克思的实践观只强调物质实践。最近十年来,学术界对马克思的实践概念有了逐渐深化,认识到了实践的本体论或者生存论的内涵。可以说,马克思用现实的实践回答了现代性所提出的主体自我确证的问题,从而对多元价值问题提出了有意义的见解,即理论上的问题要用现实的实践来解答。
如果我们笼统地说实践是解决多元价值问题的唯一标准,当然也没有错,因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但笔者认为,在对马克思的实践概念的理解上,很多人忽视了一个最为重要的方面——交往实践。
当然,广义的实践概念包括交往实践,但之所以有必要将其分离出来,原因是在于人们传统的对于实践的理解,是在一种主客二分的视野下去理解实践的。此外,人们往往忽视了实践中参与者的交往和共识的问题,这样的实践往往是盲目的,因为我们无法确定实践的结果是否符合人们的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是摸着石头过河,但是也并不是没有任何经验可循,而是在原有的经验与教训基础上进行的理性改革。我们常说某些失误是为改革所不得不付出的代价,虽然是改革实践允许失误,但是如果我们事先没有经过理性的思考和论证,这样的说法就成了不负责任的托辞。“如果把实践仅仅看作是一种主客体间的关系,而撇开其中包含的主体间的关系,实践是检验不出任何真理的,或者是可以把任何东西都确定为真理的。实践检验离不开对实践结果和指导实践的思想和计划进行比较。但不存在赤裸裸的实践的结果;任何实践的结果,我们只有经过解释以后,才可能拿它来同要进行检验的思想和计划进行比较,这就不是一个单纯的主客体关系问题。”[1]因此,交往实践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概念中是一个构成性的概念。也就是说,没有交往,就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实践[2]。
交往实践概念强调的是参与者的对话和合作,现代西方哲学在某种意义上来说都有强调对话和交往的基本倾向,欧洲大陆哲学的解释学传统对理解和对话也有着深刻的论述,就是英美分析哲学同样有着重视论辩的倾向。挪威哲学家达格芬·弗勒斯达尔甚至认为,分析哲学的特征既不是特定的学说,也不是特定的问题,而是这样一种态度,它对于哲学观点的理由、论证和辩护的重视。分析哲学家在提出和评价哲学立场的时候,要能够找出理由来。为了回答这个关于理由的问题,哲学家要研究问题和观点的来龙去脉,要对这些问题和观点的确切的含义、不同的问题和不同的观点之间的差别有精确的认识。只有作了这样的工作之后,才能够解决具体的哲学问题。
交往理论是基于这样的直觉,在彼此的交谈中,人们常常会提出各种有效性的要求,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在道德或者是在审美的有效性的要求中,如果提出真理可能会引起人的异议。如果我们提出有效性的要求,就期望其他人提出很好的理由来同意我的看法,只要他能够理解我所说的,并有充分的信息、资质和判断,在这个意义上,就有很好的理由认为有效性的要求是主体之间同意的产物。如果有人有很好的理由来反对我的说法,我就应当收回我的有效性的主张,或者至少承认这种怀疑是有根据的。通过对话和论证,或者更确切地说,通过相互说理,各种意见最终可以指向对真理的认知[3]。
长期以来,我们坚持认为马克思的真理符合论是唯一对真理的定义,进而忽视了对真理的商谈和共识的纬度。笼统地说真理符合论实际上坚持的是一种用“上帝”的眼光来看待真理的态度,因为真理和什么符合并没有一个绝对的东西可以确保,盲目地坚持真理符合论,很有可能犯本质主义的错误,这样的做法是启蒙精神的倒退。盲目地坚持真理符合论所造成的最大的危害就是忽视常识的作用,文革时候“粮食亩产十万斤”这样的神化出现,很大的一部分原因就是由于这种本质主义的思想造成的。因此,对真理的理解我们一定要重视其中的人的因素,重视真理获取过程中的商谈的程序,要重视常识在真理中的作用。从这一点来说,共识论就不仅仅是像金岳霖先生所说的那样仅仅是对“真理的认可”的问题,实际上是在真理的定义中处于构成性的作用。邓小平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运用了很多老百姓耳熟能详的语言来阐述他的思想,如“不管黑猫、白猫,抓到老鼠就是能猫”,很朴素地表达了人们日常的评价标准问题,对于我国改革开放摆脱本质主义的束缚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澄清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概念,认识到真理的内涵中商谈和共识的纬度,对多元问题我们就可以做这样的理解,人类知识的可能性的条件和人类伦理道德规范的主体间有效性难题,必须在人类语言交往共同体的观念中寻找答案,人类必须把一个理想的无限的交往共同体设为前提,人类知识和伦理生活所面临的种种困难,根本上可以归结为现实和理想的冲突,也就是现实的交往共同体的语言游戏与理想的交往共同体的语言游戏之间的冲突。所以,强调对话、理解和共识的交往实践在处理多元问题中的作用就显现出来。
二、论辩共同体与马克思主义
当代西方哲学家对交往实践做过详细的论证,自皮尔斯开始的“学者共和国”的设想,到当代德国哲学家阿佩尔、哈贝马斯的“先验解释学”和“普遍语用学”,很多哲学家对这个问题都有过独特的贡献。笔者认为,在当下这样一个多元化的时代,我们对待马克思主义要有科学的态度,马克思的实践观给予了我们很好的启示,但我们不应忽视交往实践问题。
西方语言哲学中的语用学对交往观念做了比较深刻的探讨,普遍语用学的一个核心观点就是认为,合理性内在地根植于我们的语言活动中,规范的合理性是内在于社会的实践之中的。这样我们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就不能够只局限于马克思当年对社会主义的一些具体的设想上,从社会主义的实践来看,几乎所有的社会主义实践的失误都在于教条地对待马克思主义。
有人可能会说,这样就只剩下一种形式上的规范了,因为在面对价值多元化的今天永远不可能达成广泛的共识。对此,首先我们会说这种形式上的交往的原则是必须的。即便在关于任何实质性的问题上,我们不能够期望任何广泛的共识。但是这并不排除如下的可能性,这种交往不仅是可行的而且是可取的。通过排除一些无法接受的答案,可以对某些立场作出拒绝[4]。这里面就涉及到对待马克思主义的态度问题,我们对待马克思主义要坚持发展的态度,而这是一个必须处于商谈的领域,对于现实提出的新挑战,必须要不断地更新理论工具,而对理论工具的更新,必须要使马克思主义处在一个开放的讨论空间。原则上我们可以说,所有的马克思主义的问题都构成一个场域,在这一场域中有专业的马克思主义工作者,也有普通的对马克思主义感兴趣的民众,甚至包括一些所谓的反马克思主义者,他们对人类的基本价值问题进行辩论,虽然说在多元主义时代,人们对人生的设计不尽相同,生活理想多种多样,但是我们可以对社会主义所容纳的人类的价值进行辩论,可以对实现社会主义的路径进行讨论,虽然说广泛的共识不一定能够达成,但是至少可以了解不同群体的意见,排除一些经过辩论大家都无法接受的方案,以丰富和完善社会主义理论。
马克思主义之所以区别于自由主义和保守主义,当然有其独特性,也就是说具有其自身的“硬核”。拉卡托斯从科学史的角度曾经指出,科学研究的理论是由硬核和保护带组成的,硬核是经过了“试探和纠错”的漫长过程才形成的基本理论,它具有不容反驳和改变的稳定性和确定性。保护带由辅助性假设和应用理论的初始条件构成,它可以随时调整和改变,以应付反常情况,使硬核免遭证伪的伤害。但是,这里并不是代表这些“硬核”可以不接受商谈原则的检验[5]。马克思主义的“硬核”需要得到合理的阐释,毕竟社会上还存在着许多非马克思主义者,共产党人要使社会主义的理想得到广泛的认同,就必须用说理的形式去让人信服。而且,如何理解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以及这些原则如何实现,往往是见仁见智的。因此,需要一个理想的交往共同体的建立,所以,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内核也要在一个理想的交往共同体之下进行检验。改革开放以来,我们面临着很多重大的理论问题,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到“市场经济‘姓资’还是 ‘姓社’”,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每一步发展都是在一个公开的讨论中得到实现的,一个开放的公共讨论空间不但在理论上澄清了实践中的困惑,而且也使得马克思主义在全社会得到更为普遍的认同与接受。
这里所说的理想的共同体在方法论上具有“反思与平衡”的特征,我们按照从相关的背景理论中引出的推理,来检验原则,如果背景理论为这些原则提供了支持,那些原则接着就会向我们提出疑问,要求我们修改判断,以便使得判断原则和背景知识能够相互支持。这样,在这些原则与我们的判断之间就达成了某种平衡,这些平衡使得相关的原则和判断都得到了很好的辩护。
所以,在今天我们这样一个没有基础的时代,坚持马克思主义就意味着要在一个理想的交往共同体中来发展马克思主义。在现实中,马克思主义哲学要在与西方学术思想的对话中,来展现自身的机制及纠正自身的不足,以实现自身的丰富和发展。
参考文献:
[1]童世骏.金岳霖《知识论》中的“主体间性”问题[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5(6):25-30,24.
[2]袁文彬.语言哲学的马克思主义之维[J].自然辩证法通讯,2007(3):24-31,112.
[3]阿尔布莱希特·韦尔默.真理、偶然性与现代性[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6):20-27.
[4]希尔贝克.情境语用学与普遍语用学[C]//童世骏.跨越边界的哲学.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
[5]童世骏.当代马克思主义:坚守“内核” 放宽“外围”[J].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06(1):3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