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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创新视角下高职院校服务地方产业转型升级探析

2014-04-17曹丽曼

教育与职业 2014年11期
关键词:升级协同转型

曹丽曼

在世界经济一体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我国宏观和微观经济形态发生根本性变化,地方经济也迫切需要加速产业转型升级。这要求地方企业积极引入高职院校力量,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及产业技术与管理升级,加速建立现代产业体系,以应对日趋激烈的国内外竞争。“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与经济发展的主攻目标是力促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型,但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存在诸多制约因素:第一,世界宏观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国际宏观经济基本面的各项指标显著恶化,冲击我国实体经济,致使我国传统优势项目的出口贸易顺差迅速缩减。第二,金融危机暴露出我国经济的若干深层次矛盾:一是产业层级较低,产业结构不合理,产业链协同能力差;二是自主创新能力不足,产业升级多依赖外源性核心技术的引进;三是产业能耗值较高,单位产出的高能耗值给区域经济的资源与环境承载力造成较大压力。这些深层次问题都有待地区产业转型升级来解决。

协同创新是化解制约我国经济发展与产业转型的可行选项。德国学者Haken认为,协同是指系统中各子系统的相互协调、合作或同步的联合作用及集体行为,其结果是导致协同效应。20世纪80年代以来,科技进步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日益明显,协同理念指导下的高校与产业协同合作进一步深化,高职院校的协同创新是指高职院校内部各系部之间、高职院校之间、高职院校与企业及科研院所之间围绕促进地方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重大项目展开合作,通过集中各方资源与能力,协同化解阻碍行业发展的若干关键性理论与技术问题和生产实践中重大问题的一种创新活动。鉴于产业升级的本质是通过激发产业内部生产要素的活力,促进产业技术进步的方式,优化产业间及产业内的生产要素优化组合,故协同创新有助于借助外部资源激发企业内生性创新能力,提升地方企业实现产业转型的成功率。当前,阻碍地方产业转型与升级的首要障碍是创新资源的匮乏与资源错配问题,急需通过整合地方政务、产业、科研、人才、金融等多方资源来化解阻碍地方产业转型与升级的深层次矛盾,强化高校与地方经济发展在学科建设与科研立项等方面的协同力度,提升高职院校服务地方产业转型升级的能动性。

一、高职院校服务地方产业转型与升级的阻力

我国高职院校服务地方产业转型升级的阻力主要来自既有产业格局下的既得利益群体。在现有利益格局下,各利益主体推动地方产业转型升级的意愿强弱取决于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博弈结果。当前,我国高职院校服务地方产业转型升级的主要阻力表现如下:

(一)价值理念层面

从价值理念层面而言,高职院校与地方产业界在协同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问题上缺乏基本的价值理念共识,缺乏对产业转型升级方向和协同创新路径的统一认知结构。传统高职院校的办学理念更重视教学工作。就高职院校的内部协同创新而言,教师热衷于做好本学科工作,错误地将从事跨系部及跨学科交叉领域的研究者定位为“不务正业”,对于具有创新思维的教师的正激励不足,从而压制了校内协同创新力的爆发;就高职院校的外部协同创新而言,高职院校要求教师治学严谨和本分守纪,对教师的纪律性要求胜过对其协同力和创新性的要求,对教师从事产学研合作项目的制度性约束过强,从而弱化了高职院校与地方产业协同创新的能力。

(二)利益分配层面

从利益分配层面而言,高职院校与地方产业界之间对协同创新成果的利益分配方式缺乏制度性规范。由于实业界把握协同创新成果的生产资源,是协同创新成果的市场实现价值的直接控制者,因此在协同创新成果进入生产与市场投放阶段后,实业界具有更强的谈判实力,有着借助自身实力攫取更多利润的强烈冲动。但是,高职院校直接掌控创新知识本身,在协同创新的初期具有更强的谈判实力。如果实业界不愿意让渡令高职教师满意的利益,且不能设计一套良好的制度来确保将利益顺利转移给技术持有者,则技术持有者将没有意愿积极参与地方产业转型升级,从而推高实业界的转型风险。本质上,决定高职院校与地方产业界之间协同创新成败的关键在于能否设计一套令各方满意的风险与收益匹配制度,以确保技术创新及产业转型升级风险分担比例与最终利益分配的合理配置比例二者的一致性。

二、高职院校服务地方产业转型与升级的动力

高职院校服务地方产业转型升级的动力有两个来源:外部动力重点解决高职院校服务地方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的社会、经济与政治环境问题;内部动力则解决高职院校服务地方产业转型升级对各利益攸关方的利益增进能力问题。

(一)高职院校服务地方产业转型升级的外部动力

第一,市场导向下的新技术革命是推动高职院校服务地方产业转型升级的首要外因。当前,世界经济正处于以信息化为先锋的第五次新技术革命的潮头。纵览历次技术革命的发展脉络可清晰地发现,虽然每次技术革命的技术研发内容不尽相同,但都遵循着类似的商业规律,新技术革命迫切需要新商业模式革命的配合,从而推动历次技术革命从纯粹的新技术突破层面跃升为提升现实生产力的商业模式创新层面,并以此促进企业的现代化和生产效率的提升。新技术革命具有系统性特征,强调通过社会生态系统诸环节的协同努力来达成其变革目标。这一目标的达成,需要在企业的技术实践能力与高职院校的知识与理论创新能力的交集处得以实现。故企业界迫切需要与高职院校联袂,从高职院校所代表的知识创新源泉汲取支持企业产业转型和升级所需的新理念、新方法,有效弥补企业界在实践新技术革命背景下的产业转型与升级战略实施过程中的理论性不足问题。

第二,市场竞争压力是推动高职院校与地方企业展开合作以推动其产业转型升级的动力。高等教育产业化有效满足了国民对于学历教育的旺盛需求,但当前我国高职教育的办学经费投入不足,在教育产业市场化压力下的高职院校招生与就业依然沿袭着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运作模式,与市场经济模式相冲突。为提升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办学能力,高职院校应尊重市场经济在高等教育中的主导作用,以地方企业对人才需求的特点为指引来制定办学方针。同时,政府应当重视张扬高职教育市场的长期效益,避免高职人才培养的短视行为。政府可以对企业向高职院校转移支付的资金给予税收优惠,降低校企融合的制度成本和财税成本。

(二)高职院校服务地方产业转型升级的内部动力

高职院校服务地方产业转型升级的内部动力根源在于高职院校和实业界可以从协同创新的过程中提升各自的核心竞争力水平,降低组织运营的单位成本,并获取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的利润率。高职院校与企业展开在毕业生人力资源、教师科研资源及高校信息资源等领域的合作,有助于降低组织创新风险,提升双方的协同创新效能。

第一,高职院校可为地方产业转型提供充沛的毕业生人力资源支持。地方高职院校对当地社会与经济的现实状态与发展趋势有着较为深刻的把握,可以通过调整办学方针、优化专业设置、实施课程改革等手段来快速响应“十二五”规划下地区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对高层次技能型及工程型人才的需求。高职院校应当深入掌握地区产业转型与升级的最新动向,并及时调整学科及专业设置来快速响应区域产业结构调整项目对高职院校人力资源需求类型的变化,通过优化知识型人才供给的方式为地方产业转型升级提供高素质的人才保障。以浙江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为例,作为一所地方特色鲜明的国家示范院校,该校自创立伊始就倡导“把专业办在市场需求的热点上,办在企业的兴奋点上”,该校的鞋革制造专业就是这样的一个典型,立足所处中国鞋都的产业优势,先后引进金仕达企业和康泰企业,合作成立产学研究中心,进行新产品研发,使学生直接在生产一线提高实践动手能力,学校与温州鞋革工业协会所属企业共同出资打造的制鞋工艺与鞋机专业实践教学基地,不仅满足了教学需要,而且还成为鞋革行业新技术工艺和新产品的展示窗口。

第二,地方高职院校的师资队伍中集聚大批地方经济发展所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是地方经济发展的智力高地。高职院校教师可以通过直接参与地方企业横向课题或开展针对地方产业转型与升级的纵向课题的方式,重点突破制约地方产业转型与升级的若干关键技术和管理问题。在地方产业转型和升级的战略实施过程中,高职教师的功用具有伴生性特点,急需地方政府给予恰当的政策引导,为其参与地方产业转型与升级提供制度保障和资金保障,方可有效促进高职教师充分施展科研能力为地方产业转型与升级的助力。当前阻滞地方产业转型升级的主要障碍在于,企业关于产业转型升级所需技术的研发人员力量不足,研发资金投放能力有限,自主研发周期长,风险高;而高职院校的科研力量却受制于研发资金不足及研发成果与市场对接难度大等问题。校企双方就产业转型升级所需技术的研发资源存在较高的互补性。校企双方有必要以各自资源优势为合作基础,通过产学研知识共享的方式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例如,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依托上级主管部门浙江省供销社的行业优势,在市场营销示范专业建设中彰显服务三农特色,着力打造了服务“三农”的培训、研究、直销三大平台,积极助推农业企业实现转型升级。

第三,高职院校可以利用自身的充沛产业信息资源及信息处理能力,为地方产业转型升级项目提供高端产业服务。高职院校作为教育及科研信息系统的成员,掌握丰富的科研技术信息资源,能有效组织专业技术人才从事产业转型升级相关的信息挖掘及分析处理工作。高职院校应当充分发挥信息化在地区产业转型升级中的引导功用,健全产业转型升级的信息化推进制度体系,提升地区产业信息化的层级;高职院校还应当积极展开区域产业转型升级项目的政策规划及制度研究,强化高职院校与企业之间在制度与管理技术层面的信息交流与合作。高职院校可以将其在制度与管理技术领域的研究成果拿来与企业共享,并从企业获得市场最新的动态信息,反促高校办学理念及专业设置等领域的战略调整,实现在地方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框架下的高职院校与企业的互惠式信息交流。

三、高职院校服务地方产业转型升级的协同创新路径探析

(一)高职院校服务地方产业转型升级的技术协同机制

在协同技术研发方向和研发内容的决策问题上,高职院校与实业界的决策者应适当考虑技术研发的超前性和技术研发与地方产业发展水平的适应性问题。

第一,高职院校应当建构新型技术科研绩效考评体系,为高职教师与地方实业界展开直接技术合作扫清制度障碍。高职院校的传统科研工作任务服务对象是政府各部门,科研经费获取路径是面向政府及其事业部门的课题申报。这一传统的课题申报模式的本质是政府通过科研经费分配方案来引导高职教师从事政府认为重大或急迫的科研项目。由于政府所认定的重大科研项目的全部信息来自实业界,政府在校企合作过程中仅承担科研供需信息的“二传手”功能。随着信息工程的发展,高职院校与实业界之间的信息沟通渠道多元化和畅通性水平提升,地方政府若仍然坚持在高职院校与实业界之间充当居间人角色,将导致信息传递环节增多,信息失真水平增加。因此,政府有必要退出对产学协同的直接干预,转而重视促进高职院校教师与实业界就产业转型升级事项展开直接的信息沟通,增加技术协同供需信息的透明性,强化高职教师对地方产业转型升级需求信息的反应灵敏性,提升地方产业转型升级领域的技术创新协同能力。

第二,强化适合企业需求特点的高职院校的科研成果转化机制的建设。高职院校科研成果的转化率较低是制约高职院校科研工作水平提升的关键。首先,高职院校可与地方企事业单位共建公共技术平台、科研成果孵化中心,充分发挥企业和地方政府在推动科研成果转化方面的作用,促进社会资金与高职院校的科研能力相结合。其次,高职院校可在科研成果转化管理中引入市场力量,搭建高职院校科研成果转化的市场运行机制。为强化高职院校对企业科研需求信息的认知水平,高职院校可在地方重点企业内招募技术转让专员,强化技术市场需求信息的收集工作,通过社会需求信息收集,在技术转移过程中发现并开拓市场,实现技术创新的二次开发及售后跟踪服务。高职院校可与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联合设立高校产业技术创新孵化园。高校技术创新孵化园可以依照市场经济规则和现代企业制度规范来运作,实现高职院校技术与人才资源的优化重构和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顺利转化。再次,地方政府应强化对高职院校科研项目转化的财政支持力度,建立支持科研成果转化的财政专项基金,以缓解高职院校科研成果转化环节的资金不足性问题。高职院校科研成果转化的财政专项基金专门扶持列入地方重点产业目录的技术,特别针对有助于地方产业转型及升级的关键实用新技术成果的转化。为降低科研成果转化资金运用的风险,专项基金应当面向技术需求方的企业募集资金,以确保基金管理方能够及时、充分获知企业对高职院校技术研发及转化工作的意见反馈。最后,高职院校还应当加强科研成果的信息交互机制建设,建立高职院校科研成果转化管理方、社会资金供给方与技术需求方企业的多向信息交互机制,以信息流为基础搭建资金流与知识流之间的有效沟通平台。作为高职院校技术需求方的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对高职院校技术创新项目的监控机制,并逐步完善对高职院校技术创新的产业价值鉴定和可行性评估机制,以促进其及时发现并购买适合本企业需要的新技术成果。

(二)高职院校服务地方产业转型升级的人才协同机制

高职院校服务地方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应当与创新型和创业型人才联合培养战略相契合,将企业的运营理念和实践经验融入高职院校课堂教学中,实现教学环节与产业运营环节的无缝链接。

第一,高职院校应当与地方企业界就人才培养具体方案问题展开切实合作,在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过程中引入企业等用人单位的人才评价标准,促进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与企业对人才的技术需求特点的接轨,为地方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掌握企业所需技术素养的高素质人才。

第二,高职院校应当就人才培养计划中的教学内容与地方实业界展开协同。地方实业界将其在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所需人才特点注入高职教学内容中,实现高职院校的教学内容与新产业所需知识与技能的对接。高职院校在引导企业界积极参与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规划制定工作的同时,也应当适度控制理论学习与实践教学的比例,控制基础性知识教学和功利性知识教学的比例,避免在教学内容改革过程中因过度强调教学内容的功利化,而导致高职毕业生未来职场生存能力的弱化。

第三,以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为基础,建构高职院校与企业界在协同人才培养领域的制度化建设。依据人才培养订单协议,在人才培养过程中,企业、高职院校与学生三方之间表现为合作共赢的关系。高职院校从学生管理者身份转向服务企业和学生的身份,通过制订符合企业人才需求订单及职业岗位要求的教学计划,以及全方位、深层次地为学生学习和职业发展提供有效发展平台的方式,满足企业的人才需求并提升学生的职业生存能力。

(三)高职院校服务地方产业转型升级的制度协同机制

在地方产业转型与升级战略的实施过程中,地方政府应当从如下方面优化制度环境,建构有助于高职院校参与地方产业转型升级事业的制度体系:

第一,建立以市场机制为主导的制度环境。地方产业转型升级的主要制度障碍在于行政力量主导产业转型升级项目的资源分配,资源错配损害产业转型升级项目的效率。政府应深化项目审批制度的改革力度,规避直接干预市场机制运行的传统管理模式,转而建设服务型政府,通过建立并维护公正、公平的市场准入制度与市场竞争制度的方式,为高校及企业协同创新提供有效的制度环境,激励校企双方积极参与地方产业转型升级项目建设,实现双方合作的制度化。

第二,健全产业促进政策体系,落实政府对企业的产业转型升级项目的政策优惠,为地方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政策推力。校企协同创新的困难在于创新初期的资金短缺导致产业转型升级项目夭折。地方政府应当根据国家《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制定适合地方特色的产业转型升级指导目录,对淘汰落后产能、低碳环保等产业转型与技术升级型项目给予政策支持与税收优惠,有效化解处于初创阶段的校企协同创新项目的资金链短缺问题。

第三,在地方产业转型升级背景下,政府应当充分运用宏观经济调控能力,积极主导校企协同创新过程中各方利益分配机制的建设。具体而言,政府应当促进中介机构的建设,由中介机构来撮合校企创新协同,并为之提供完善的项目运营、项目结算支付及项目法律服务等增值服务,逐步摆脱政府对产业转型升级事业的大包大揽型干预模式,建立以社会化组织为主导的常态化市场运营模式。政府还应当强化校企协同创新的制度建设,增加合作各方信息的透明度,降低协同双方因信息不对称而遭受的损失,将协同创新双方的隐蔽型利益博弈活动转变为以公开信息为基础的阳光型制度博弈活动,为校企协同创新共同推进地方产业转型升级提供良好的利益分配制度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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