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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政府时期的区域社会管理
——以《申报》上的常熟警察为中心(1927—1937)

2014-04-17

关键词:国民政府公安局申报

解 军

(上海师范大学 历史系,上海 200234)

国民政府时期的区域社会管理
——以《申报》上的常熟警察为中心(1927—1937)

解 军

(上海师范大学 历史系,上海 200234)

1927-1937年间,南京国民政府通过警察这一现代管理机构对常熟进行着社会控制方面的努力。但高压之下仍然是盗匪肆虐、鸦片屡禁不止、“赤色分子”活跃,社会依然动荡不安。这既有客观方面的不可抗力原因,也有国民政府自身的缺陷和不足:一方面禁止鸦片,一方面又保护鸦片贸易;一方面发动群众,另一方面又完全排斥其他政党和政治力量,一味攻击和打击“赤色分子”。

国民政府;社会控制;常熟警察;《申报》

1927-1937年间,南京国民政府除了对大城市(如上海)的管控、建设外,更有对常熟这样的小城市(区域社会)的管理。常熟位于江苏东南部,是吴文化的典型代表,区域内水网密布,在社会动荡不安的年代中,国民政府是如管理这一区域社会、效果如何?本文拟以这一时期常熟警察为中心,探讨国民政府进行社会管理的努力及效果。

一、常熟警察面面观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常熟县令委托县城士绅试办巡警,人员不多。至宣统二年(1910年)四月,始置巡警局,局址在慧日寺。辛亥革命后,常熟民政署设警务课。民国2年(1913年)3月,撤警务课。4月,成立县警察事务所,所址在章家角。民国6年,县警察事务所改称警察所,由县知事兼任所长。城区设4个分驻所,乡区设7个分所、2个派出所。民国16年3月,北伐军抵达常熟,建常熟县临时行政委员会,警察所改称为县公安局,属一等局,局址仍在章家角。民国18年,建区乡制,县公安局在全县15个区设分局。民国23年8月,县公安局由原一等局降为二等局。民国26年2月,县公安局改名警察局,至常熟沦陷。[1](P622)

国民政府,尤其是南京国民政府特别重视党化教育,通过对各部门职员的党义常识考察,在政府内部达到思想统一,从而更好地控制管理整个社会。警察作为进行社会管理的主要手段,其职员的思想更为政府所看重。“(常熟)县党五十五次会议,由监委石民傭提议,本县政府区公所及四局各职员是否有党义常识不得而知,应予以测验。旋均认适当,一致通过”,这样的测验理应得到上级部门的支持,“所需党义题目,应呈请省党部颁发,候省给发测验题目,然后前往考验云。”[2]政府对于公安局主要负责人的选拔是比较慎重的,甚至于常熟一域的公安局长需要由省府开会议决。[3]然而,公安局长毕竟要在地方履行职责,势必要得到地方人士的认可方能在日后的工作中有效开展工作,曾有吴县公安局长沈高尘奉令调任常熟公安局长,“常熟地方人士亦无欢迎表示”,故而沈局长不得不态度消极,“表示不就”。[4]透过此我们可以看出,虽然政府有意控制区域社会,但在一定程度上地方人士仍有话语表达和权利表达的权力。

警察具有一定的专业性,这样的专业性需要通过专业的训练才能达到。“常熟县公安局自附设警察教练所以来,三个月功课,业已终了,于本月五日,举行毕业式,计毕业者三十九人,不及格者三人。”[5]对于不及格者的处理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可以想见,通过对警察的专业性训练,尤其是划出“不及格者”,势必能触动他们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显然,主管部门会通过缩编的方式提高了警察的专业性,从而实现“汰弱留强”。[6]为了能肃清匪患,公安局还组织大刀队,“由某科长提议,拟组织大刀队一队,业经王局长等通过,先拟先招募队士五十名,委侦缉队员张锡卿为教练员。张系邑之顾山人,精国术,久为人之拳教师,现正在筹备中。”[7]当业务水平好、专业性强度高的警察欲辞职之时,往往各界人士是好言挽留的,如水警十三队队长杨庆九在驻守常熟六年后因故提出辞职后,常熟各区长当即以“杨队长屡次防剿盗匪,颇有劳绩”为由向省政府及民政厅发电挽留。[8]

警察的社会管理主要通过打击不法之徒、维持社会稳定来实现。常熟这样的区域社会,“宵小易于”在冬天“混迹”,因此每届此时都有冬防之举。冬防期间,除了应有的巡逻外,还会加强对“旅栈检查”、“无论轮船航船,于到达码头时,均应派员检查”、“乡镇丁更夫之召集……借予联络,而收公安之效果。”这里可以窥见,公安局时常依靠“乡镇丁更夫”等“地位低微”的人,因为他们“察查盗匪较为便捷”,因此时常要与他们谈话以取得联络。[9]也就是说,公安局进行社会控制的过程中,注意到了与民众的联合。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结合南京国民政府新生活运动的开展,公安局将反对迷信活动也纳入其日常工作之中。这样的改变从社会稳定的角度来说,既有政府新生活运动的号召,因为迷信活动带来的只能是“劳民伤财”;[10]又有“祀神祭祖,燃放鞭炮,不特容易发生误会,且易着火”的现实考虑。早在1919年,常熟曾发生过农历三月三日拜香过程中发生踩踏事故而造成数十人死亡的案件。此后每逢这一天,公安局都会禁止拜香过程中的不良恶习,并派巡逻队进行巡视以防不测。[11]

二、层出不穷的社会隐患

可以说,常熟警察从一开始设立,就得到了省府的重点关注,从局长人选到警员的专业性训练,从党义教育到发动地方人士等等,无一不体现着政府进行社会控制的决心。然而,在如此看似完善的地方政权机构管理下,地方社会“治安”和稳定情况究竟如何?有必要对这十年常熟“治安”问题作一概要分析。通过对《申报》上1927—1937年常熟有关社会治安问题的分析,我们大致可以看出被国民政府认为引起社会不安定的因素主要体现在:盗匪肆虐、鸦片屡禁不止、“赤色分子”活跃等几方面。

1.盗匪肆虐

社会动荡不安,给盗匪以可乘之机。他们往往聚众作案,少则五六人,多则上百人。辛安乡吕舍镇曾到有八十余人的匪帮。盗匪们装备武器,有匪船一艘,有盒子炮十二杆,快枪八十余杆,正副头目三人。平时与商民交易还算和平,但是时间一长就生出了越轨行为。后来商民与匪帮谈判,结果凑集了现洋四百九十元、白米二石、鲜肉六十斤赠与匪帮,匪帮这才答应离开此地。[12]这里盗匪表现出了看似“仁和”的一面,实则这种能“和平”了事的毕竟不是多数。1931年4月,报载附廓水北门外的谢家桥新桥镇有一位开豆腐店的徐永康,家中颇为富有。11日夜间,徐住在妾处,家中仅有妻屠氏及伙计数人。盗匪十余人在夜间闯入了徐家,他们手持木棍等械,梦中的屠氏由被窝中被拖起,被盗匪逼问银两藏在何处,屠氏未答,当即招来盗匪的棍棒殴打,痛不可耐的屠氏这才将藏银如数交出。即便如此,盗匪还未满足,仍往徐妹房中行劫,共劫去银洋二百七十元、钞票三百五十元、铜元一百二十千文、金戒二只、金环一付、银镯一付,以及零星衣服等,约值千金以上。[13]上引让我们大体可以对盗匪有如此的印象:他们有“快枪”,联合十余人即“破门而入,劫去衣饰银洋”,有的盗匪甚至猖獗到“名枪示威”。[14]常熟水网密布,航船成为主要交通工具之一,由此而带来水匪也时常扰民。[15]《申报》中有大量关于盗匪“持械破门而入”[16]、“明火执枪,破门而进……临行时复放枪数声”[17]的记载。可见盗匪在常熟已经不是一般的“小偷小摸”,而是一股强大的势力。

盗匪打家劫舍之外,有时也会向警方挑衅,甚至敢与警方开火。常熟马嘶桥镇地临海滨,盗匪出没较多。1932年12月18日夜晚,匪徒约四五十人,均持有步枪,乘有快船两艘,陆续登岸,形迹可疑,被由茶馆中归家的居民看见。居民飞奔报告,公安局随即调动三十余人,荷枪实弹,赶赴马嘶桥。等到警察到来,匪徒即开枪拒捕,警察开枪还击,双方开火约三十分钟左右,匪徒见警方有支援来到才乘船逃去。[18]由此我们看到,南京国民政府统治的前十年间,常熟这样的区域社会实则上是非常不稳定的,盗匪的出没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秩序。虽然公安局也有过水陆联防的措施,如定期会哨、利用保甲组织查缉匪类、劝导民众与警员合作、与周边警局合作等,但并没有缓解这种盗匪猖獗的境况。

2.鸦片屡禁不止

此时禁烟在中国已经实行了多年,但是鸦片仍是屡禁不止。孙中山曾将禁绝鸦片作为国民党施政的一项基本原则,要求对烟管等进行注册。孙中山还曾指出,“鸦片流毒社会,如有以鸦片降服者,即是人民的公敌。”[19]蒋介石本人似乎也对禁烟的最终目标充满信心,曾于1927年8月至1928年7月推行登记,透过此政府获得4000万元的收入。[20](P168)视线放到常熟这样的区域社会,中央政府的政策在此也适时展开:“禁烟局长卢恒约前来常任事后,即假城内言子巷言姓家为办公处,昨会同张县长谕知各图保正,通知人民,凡吸烟者赶于限期内赴局领照。”[21]政府还支持民间推销戒烟药品。“支塘人方鄂坡,近因推销戒烟药品印花,已择定城内县南街某姓房屋,以协诚牌号,于本月二十二日实行开办。”[22]俟后不久,又成立常熟县戒烟药品专卖分处集成公司,为便利常熟城乡,该公司欲在每乡成立分处。[23]此外政府还积极推动民间成立拒毒会,试图将禁毒斗争引向深入。[24]政府一旦缴获烟土,即行当众焚毁,并派人监焚,以儆效尤、以绝后患。[25]

然而,即便政府禁毒、民众拒毒,鸦片仍然是屡禁不止。曾有“沙船两艘,由北而南……舟中外表满载树柴等燃料,而船上之伙友多人,均现不安之象,邵舱长等见形迹可疑,乃即令停船,下船检查,忽于树柴堆下发现大批烟土,舟子见状,均登岸逃逸,结果搜获烟土二百余包,每包约一斤左右,外均用油纸包裹……”。[26]烟土生意巨额的利润,引起地痞与贩烟者之间的矛盾。1931年3月2日晚十时许,常熟大义镇市河中有一大沙船通过,舱中空无所有,但是该沙船池水却很深。这一情况被当地的地痞钱林林、石和尚、王根松等人所见,他们知晓其中必定有异,遂联合多人跟踪至冷僻处,冒充警察喝令停船检查,沙船上的伙计闻命之下,仓皇失色,又不能拒绝只好靠岸。地痞们跳上沙船,果然在舱底抄获大批烟土,有一百二十七包,计三百五十七斤八两半,这些烟土被地痞们掳掠一空。[27]虽然此后不久即告破,地痞被抓、烟土被缴,但这不能不说明当时社会上流通的鸦片还有很多。

3.“赤色分子”活跃

在南京国民政府统治的前十年中,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铲除共产党和其他进步力量。丑化共产党是国民政府一贯的政策,在国民政府看来,共产党人士是十恶不赦的。“澄虞锡各县之共产党,于本年春间大肆暴动,杀人放火,无恶不作,幸经各该地方军警尽力扑灭,始告平静。而江阴常熟两县交界之杨厍镇,忽遭共党洗劫,全镇遭劫……”[28]。为保证全社会的思想统一在三民主义之下,政府时常派员考查党务,调查党化教育。[29]对于不安分守己的人或部门,公安部门则予以严惩。1928年10月27日晚,公安局长奉县府手谕查封《是报》三日刊,后县府公布查封缘由:“案准省党务指导委员会函开,案前查据常熟指委会呈称,该县是报言论反动,破坏党务,违抗党部命令,请求查封等情到会,兹经本会第五十次常会议决,该会所请照准,并函贵府迅速将是报查封各在案……”[30]。在政府看来,绝对不允许任何人和组织“孟浪多事”。

南京国民政府动用一切手段抓捕共产党员,并诱逼被抓者投诚。如丁定郎在合兴街被当作嫌疑犯抓捕后,受到了严厉的审讯,不久即供称此前曾加入共产党,并表示自己已经悔悟和愿意作为政府和警方的眼线。[31]警方的严查,在社会上也引起不小恐慌,嫌疑人有时候在严威之下胡乱口供者比比皆是,如郭桂生被捕后,供称自己为捕鱼人之外,还坦诚自己入党经过:于上月初旬到有共匪多人,持刃迫令入党,无法可施,即勉允入党,至各处劫案,本人并未参与。[32]警方抓捕过一部分共党人士,“常阴沙洲,上月有共匪暴动,通崇海联防区部,调公安队前往堵截,先后拿获男女共党十三名”,“奉令将朱子贞等四名执行枪决,其余李海琅、方萧氏等九名口,均系江阴、常熟两县人……送该两县审讯法办。”[33]小学校长金明星曾在提篮内藏有常熟县教育局行政特刊一册,被警方查处后打开一看,该册所载内容均为“反革命著述,蝇头密行,几无空隙……”,于是探警以金形迹可疑而将其收押。[34]自然,警方也有扑空的时候,警方“得悉沙洲听涛巷左近之钱姓家,颇有匪党嫌疑,即派对往探,詎钱姓屋门早已扃锁”。[35]

三、社会管控弱化的原因分析

南京国民政府和地方治安部门为了区域社会的稳定,做出很多努力。但盗匪没有肃清、鸦片屡禁不止、“赤色分子”活动不断,在政府看来这些都严重扰乱了社会的治安和稳定,引起了百姓的恐慌和不安。在承认不稳定的客观因素存在之外,我们还必须承认包括南京国民政府和地方治安部门在内的政府机构主观不足也是造成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原因。

首先表现为警察的自身业务不精。虽然有训练和淘汰机制,但是在国民政府统治时期的警察队伍仍是鱼龙混杂,水平参差不齐。水警队长林得胜在张姓剃头店里正理发,竟然与店主玩笑,指着手枪道:“这是盒子炮,能打死人的,你要试试我把你打死?”就在此时,林将手枪拿在手中,装作瞄准状,并拨动机钮,不料该盒子炮内装有实弹,未曾保险,子弹应声而出。店主未被打中,适逢店主媳妇在背后工作,子弹穿肠而过,人立即倒地、气绝而亡。[36]再如“本邑正修区支塘萧镇地方前年因遭盗匪洗劫全镇,人心惶惶……县府即令县警察队钱队长,拨警士二十余人抵该处驻防,幸赖相安无事。”该镇上有刘吴氏家畜养黄犬一头,近来时常偷吃驻警队长家菜肴,队长震怒要追赶此狗。第二天恰好被警员所见,“即返往队部,取得步枪一支,装入实弹,赶往犬处,即瞄准射击。不料该犬已受惊而遁,该警……又发第二枪击犬,詎犬已遁去,枪弹误中农民周茂松之背部,周即着弹而倒。”[37]

其次表现为警察局饷银不足。“此闻公安局积欠饷银甚巨,前经一度催索,始先筹发四、五月份,惟二、三月份迄今尚未补给,兹又加六月份,积欠达三个月之多,各警士等实难以维持。”[38]当警察生活实在难以维持的时候,他们会选择请愿。“此间公安局经费,积欠已及三月之久。本月上旬,于开警务会议时,曾由各分局所官长,一度索饷。旋发一万五千元暂济眉急。迄今又届半月,各警士以区区微款,实不足维持多时,近更债台高筑,质典衣被,无微不至。各分局所警士,因长此以往,实不堪其苦,兹拟向当局联合请愿索饷,以维生活。”[39]生活实在难以维系,警察们只能无奈选择撤防。曾驻守福山口的水警,因“队士饷银,积欠未放,各队士均无法维持”,提出撤防,虽经地方长官“劝慰,并晓以撤防后之利害”,但是警员们都说“不得饷银,誓不回防”。[40]

第三表现为警察队伍的不纯洁。政府和警方一方面查禁鸦片,警员另一方面却与鸦片有诸多瓜葛。常熟南门外萧根生开设烟铺被公安局闻知,于是派员拿办。“经沈珩生承审员开庭审讯,萧根生承认自己吸烟,不开烟馆。沈承审员即判以罚金二百元,徒刑一年一月……”萧根生跪地喊冤,对开设烟馆一事供认不讳,还供称“我每月出了一百多元的陋规……公安局中上至科长,下及巡士,没有不收受的”,并有折子凭证。[41]此外还有公安科长嫖妓被免的丑闻。“公安局长周鼎,七日午后,亲至天宁寺巷十四号私娼杨凤珠家搜查。詎该局二科科长周传组适在杨处,因之局长异常愤怒。返局之后,即传见该科长,饬即离常免职。”[42]

警方除了上述自身建设方面的不足之外,还时常会遇到不可抗力的干扰。杨庆九曾率队剿匪时遇到狂风大作,船因缆绳断裂导致全船倾覆,索幸警员熟谙水性,未有大碍,而船上器械枪炮也在后面被打捞上来,但还是损失了子弹及杂物,价值“洋二百余金”。[43]

透过对南京国民政府统治的前十年常熟警察的考察,我们大致可以看出国民政府在社会管理方面所做出的努力,但是社会仍然动荡不安,这样失败的结局只能归结于国民政府自身。政府部门有管理区域社会的良好愿景,吊诡的是他们往往又与本属于对立面的东西相互勾结:一方面禁止鸦片,一方面又保护鸦片贸易;政府部门进行社会管理,一方面发动群众,另一方面又完全排斥其他政党和政治力量,一味攻击和打击“赤色分子”。

[1]江苏省常熟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常熟市志(修订本)[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6.

[2]县局各职将受党部考验[N].申报,1931-6-19,(9).

[3]江苏省府会议[N].申报,1934-6-30,(10).

[4]新任常熟公安局长辞职[N].申报,1934-6-28,(10).

[5]警察教练毕业[N].申报,1928-9-9,(12).

[6]苏省水警实行缩编[N].申报,1933-11-22,(9).

[7]公安局组织大刀队[N].申报,1930-9-8,(9).

[8]水警十三队长辞职[N].申报,1930-10-31,(7).

[9]公安局筹办冬防[N].申报,1934-11-10,(9).

[10]请禁城隍会[N].申报,1933-4-20,(8).

[11]严禁拜香[N].申报,1933-3-8,(8).

[12]辛安乡到有大批帮匪[N].申报,1927-3-17,(6).

[13]水北门外又遭盗劫[N].申报,1931-4-13,(8).

[14]残冬中之盗案两起[N].申报,1927-1-15,(9).

[15]菜船中途遇盗[N].申报,1934-12-15,(10).

[16]东城乡捕获盗匪[N].申报,1927-2-16,(9).

[17]盗案并志[N].申报,1927-3-6,(10).

[18]马嘶桥警匪开火[N].申报,1932-12-21,(9).

[19]浒浦公安分局长查土案[N].申报,1931-3-5,(8).

[20][美]魏斐德著,章红等译.上海警察[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

[21]禁烟事宜之进行[N].申报,1927-8-24,(10).

[22]开办推销戒烟药品印花[N].申报,1927-9-24,(10).

[23]常熟县戒烟药品专卖分处集成公司通告[N].申报,1927-10-24,(3).

[24]会议组织民众拒毒会[N].申报,1928-4-19,(10).

[25]焚毁大批烟土[N].申报,1930-10-28,(7).

[26]缉私营查获大批烟土[N].申报,1930-10-9,(8).

[27]地痞私查烟土二百余磅[N].申报,1931-3-8,(11).大义桥发生抢夺土案后[N].申报,1931-3-9,(8).大义桥抢夺烟土案已破获[N].申报,1931-3-11,(9).

[28]共犯在锡就逮[N].申报,1928-8-18,(11).

[29]派员考查党务[N].申报,1928-9-21,(11).

[30]公安局查封是报三刊[N].申报,1928-10-30,(10).

[31]县公安局长拘获共党一名[N].申报,1928-4-8,(10).

[32]沙洲市又获共犯[N].申报,1928-5-2,(10).

[33]沙洲共案结束[N].申报,1928-5-3,(10).

[34]警探搜拿共犯续志[N].申报,1928-10-1,(11).

[35]沙洲市又获共犯[N].申报,1928-5-2,(10).

[36]水警玩忽杀人[N].申报,1931-3-22,(11).

[37]警察队士击犬误伤农民[N].申报,1932-1-8,(11).

[38]公安局官警索饷[N].申报,1933-7-7,(10).

[39]公安长警请愿索饷[N].申报,1933-7-25,(9).

[40]福山水警撤防索饷[N].申报,1934-9-20,(8).

[41]公安局职员被控收陋规[N].申报,1931-8-28,(12).

[42]公安科长嫖妓免职[N].申报,1935-5-10,(10).

[43]飓风吹覆警船[N].申报,1933-9-5,(12).

(责任编辑:吴赘)

TheRegionalSocialControlDuringthePeriodofNationalGovernment——Focusing on Changshu Police inShenBao(1927-1937)

XIE Jun

(Department of History,Shanghai Normal University,Shanghai 200234,China)

From 1927 to 1937,Kuomintang regime endeavored to control the social situation of Changshu by the modern regulatory agency-police.Although the region was under high pressure from the government,robbers and bandits were prevalent,the smoking of opium repeated,the so called “Reds” were active,in a word,the society were in chaos.This situation had its objective reasons as well as KMT government’s own shortcomings and deficiencies:on the one hand,the government banned opium,on the other hand,it protected the opium trading;it mobilized the masses while it showed a complete exclusion of other political parties and political forces,and blindly attacked and hit “Reds”.

National Government;social control;Changshu police;ShenBao

2014-01-13

解 军(1988-),男,江苏淮安人,上海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区域社会史。

K263

A

1000-579(2014)03-00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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