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烟台大学英美法教学改革反思

2014-04-17王圣礼张玉东

教育观察 2014年31期
关键词:英美法法学院外籍

王圣礼,张玉东

(烟台大学法学院,山东烟台,264005)

前言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谈到深化教育领域改革时特别提出,“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促进高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烟台大学英美法教学是烟台大学法学院的特色,是烟台大学法学院人才培养机制创新实践的成果。烟台大学法学院英美法教学是由烟台大学英美法研究中心组织实施的教学活动。烟台大学英美法研究中心是在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协助下于2000年正式成立的教学研究机构,主要负责烟台大学法学院的英美法教学。烟台大学法学院实施英美法教学的班级简称“英美法班”,分为英美法实验班和英美法专业方向班。

一、英美法班的现状

(一)英美法班的培养目标及学生遴选

英美法班旨在深入探索地方高校法学教育国际化路径,革新以大陆法系为中心的传统法学教学模式,实现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在法学教育方面的融合,通过在基础英语和专业课程方面引入全英文教学和中英文双语教学,发展学生的外语水平,使学生在毕业时能够至少熟练掌握一门外语,为社会培养在中国法学背景下符合经济全球化语境的合格法学人才。

在此目标指引下,烟台大学英美法研究中心负责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进行遴选。英美法实验班和英美法专业方向班(卓越人才班)的学生全部由英美法研究中心遴选。

(二)英美法班的课程设置及教师配备

面向2006级至2010级法学本科生设置的英美法实验班在课程设置上由英美法概论(大二下学期)、英美侵权法(大三上学期)、英美契约法(大三上学期)和英美刑法(大四上学期)四门课程组成,聘请外籍教师全英文授课,给顺利完成四门课程学习的学生颁发结业证书。

自2011级法学专业本科生开始,在入学的时候就对新生的英语水平进行考核,通过考核的学生编入英美法班。该班的大学英语课程压缩到一年内完成,由外籍教师任教;专业课安排为英美法概论(大一下学期)、英美侵权法(大二上学期)、英美契约法(大二上学期)和英美刑法(大三上学期)、英美财产法(大三上学期)、美国宪法(大三下学期)。以上课程均由外籍教师任课,顺利完成以上课程的学生可以在毕业时获得由英美法研究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除为英美法班安排外籍教师讲授大学英语及专业课之外,英美法研究中心还为英美法班安排了第二外语的学习,第二外语的学习不纳入英美法班的结业考核之中。

(三)提高英美法班教学效果的经验

1.设立英美法专项奖学金

“李国利孙盛华英美法奖学金”是由英美法研究中心主任李国利教授捐资设立的专项奖学金,自2013年起,该奖学金正式面向英美法班学员开放申请。每届英美法班学生在完成英美法课程学习时可以申请该奖学金。目前英美法研究中心已经为2013级、2014级英美法班学生颁发了英美法奖学金。

2.配套教改项目支持

烟台大学英美法教学改革得到了烟台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的支持,由宋振武副院长主持的烟台大学教改课题“地方高校法学教育国际化路径模式探索”于2011年立项,为探索英美法教学改革提供了资金支持,特别是为英美法班组队参加杰赛普国际法模拟法庭辩论赛提供了充足的资金支持。

3.组织学生参加模拟法庭辩论赛

自2008年起英美法研究中心持续组织以英美法班学生为主的参赛团队参加杰赛普国际模拟法庭辩论赛,多次荣获二等奖,全体参赛学生均能熟练使用英文同国外法官交流。

4.多次组织对外交流活动

针对英美法教学,英美法研究中心多次组织对外交流活动,特别是自2006年法学院与东吴大学法学院签署旨在促进英美法师资培训的交流合作协议以来,每年都有四名师生前往东吴大学法学院进修英美法课程。此外,英美法研究中心还曾于2009年暑期组织学生前往英国林肯大学参加交流活动,并于2010年8月接待东吴大学法学院在职法律硕士的研修活动。英国林肯大学法学院、美国西俄勒冈大学法学院每年定期委派教师前来讲授英美法课程。

二、英美法班教学实践面临的挑战

在实施英美法实验班和英美法专业方向班培养方案过程中,我们发现,虽然法学院及学校为英美法实验班和英美法专业方向班提供了比较好的师资条件,但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并未得到根本性提升,并未形成成熟的英美法思维方式,英美法班甚至沦为英语强化班。本文认为,烟台大学法学院的英美法教学实践面临着如下的挑战。

(一)外籍教师松散型教学风格与学生较低自律水平的冲突

外籍教师教学风格与中国教师有很大差异。学生上外籍教师的课特别是大学英语课非常放松,考试压力小,如果不加强对外籍教师的管理,课堂教学很容易出现放任自流的情况,学生需要一定的时间去适应这样的教学风格。如何在外籍教师教学风格自由和学生自律水平较低之间找一个平衡点是英美法教学改革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二)英美法班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之间的矛盾

目前英美法班在课程设计上安排了外籍教师讲授大学英语及第二外语,并安排专业课全部由外籍教师授课,从理论上为实现培养目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然而从实践效果看,除个别人外,大部分学生并未真正养成较为成熟的英美法思维方式,即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之间存在较为严重的脱节现象。

(三)教学需要稳定的师资力量投入与专业课教师队伍不稳定之间的冲突

成熟的英美法思维方式的养成是一个系统工程,首先需要有师资力量的稳定投入,教师队伍应相对稳定。现行英美法教学以外籍教师为专业课教学主体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专业教学队伍的不稳定,学校需要每年从世界各地聘请英美法教师,而受到教师薪水等方面的限制,学校很难聘请到并留住高水平的外籍教师。教师队伍的流动性大、不稳定制约了英美法教学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四)英美法班教学管理中课堂管理与课外管理的矛盾

英美法班在教学管理中管理人员投入不足,在教学管理过程中重课堂管理轻课外管理的做法使得课堂教学与课外学习脱节,无法将课堂教学中获得的学习惯性延续到课后的学习中。学生在课后缺乏有针对性的巩固训练也使得课堂教学的效果大打折扣。

三、英美法班教学改革的思路与方向

(一)英美法班教学改革思路

针对前述教学过程中存在的矛盾,本文认为,英美法班教学改革应遵循以下思路:

1.提升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

学生是教学活动的主体,任何英美法教学改革活动均应以提升和改善学生的主体地位为目标,将学生视为英美法教学的主体,融入英美法教学体系。

2.加强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的主导作用

英美法教学改革的顺利实施,需要加强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的主导作用。授课教师不但要设计良好的教学方案,提升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而且要充分考虑学生在课后的巩固学习,并设计良好的检查考核机制。

3.加强教学管理活动以强化教师和学生的互动联系

对于学生参与学习和教师主导教学的效果,需要由教学管理部门加强管理和服务,教学管理活动应以提升教学效果为中心,强化教师和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互动联系。

(二)英美法班教学改革方向

本文认为,在前述改革思路的指引下要实现英美法教学的目标,至少需要在以下方面进行改革:

1.改革既有的重课堂教学轻课外实践的教学模式

现有的英美法教学仍然以教师讲授专业知识为核心,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缺乏主动性。在法学院层面上可通过如下措施进一步改善:重新制订英美法班教学大纲,增加入学教育、小组学习报告、实践课等环节。

(1)入学教育:由英美法研究中心负责组织各英美法班班主任、辅导员共同对新入学的英美法班进行入学教育,对英美法班的各项学习制度、学习目的、学习方法等进行详细辅导,引导学生正确掌握学习方法,明确学习目标。

(2)小组学习报告:将英美法班分成若干4人学习小组。在每一门英美法课程的学习中,每个学习小组在课堂上至少为全班提供一个经典英美法案例报告,各小组完成报告的情况由任课教师进行考核,任课教师应将学生提出问题的情况纳入平时考核。

(3)实践课:包括英语口语实践课及英文模拟法庭实践课。每学期法学院每名学生每周至少要同外教在课外交流一小时,同时每名英美法班学生在英美法班学习期间必须至少参加一次全英文模拟法庭活动,参加活动的表现纳入英美法奖学金的考核。

2.加强教师队伍本土化建设

我们应采取措施加强师资力量的本土化,一方面可以使师资力量相对稳定化,另一方面相对固定的师资可以提升英美法课程的教学效果。自2006年开始至今,已经有超过16名法学院教师前往东吴大学法学院进修,然而至今仍无院内教师能胜任英美法教学。

教师队伍的本土化一方面需要继续加强同以东吴大学法学院为代表的合作院校的合作,为法学院教师提供英美法教学培训;另一方面要加强英美法教师的引进,特别引进具有英美法背景的能胜任英美法教学的年轻教师。

3.加强外籍教师的管理

在短期内英美法教学很难离开外籍教师,特别是在大学英语的教学方面,外籍教师可以为英美法班学生提供纯正的英语熏陶和口语练习机会,但是外籍教师松散型的管理方式不利于英美法班教学目标的实现。

加强外籍教师的管理。首先为外籍教师设定具体的工作量,除了上课之外,要求外籍教师必须参与“自由交谈”值班,保证每个学生每周至少有一个小时与外教自由交谈。其次加强外籍教师的教学考核。对于新进外教,需要在一开始安排专人听课,对于教学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及时予以处理。最后要为每一位外教配备一名英语较好的研究生任助教,主要负责协助外教处理教学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协助完成对学生的考核。

4.加强英美法研究中心的管理

烟台大学英美法研究中心作为英美法教学的实际组织和管理部门,至今却没有一名专职管理人员和专任教师,没有具体的运作制度,全部日常工作仅靠兼职教师的热情苦苦支撑,致使英美法班的发展缺乏可持续性。英美法研究中心应配备专职教务人员,负责英美法班学生和教师的考核及行政事务管理。

5.加强与境外院校的合作交流

开阔的视野有助于英美法班的健康发展,英美法研究中心应大力拓展与境外英美法国家院校的合作交流,为英美法班任课教师和学生提供对外交流合作的机会,在提升自身教学水平的基础上,创造条件邀请境外英美法国家院校的师生前来交流。

[1] 房绍坤,王洪平.英美法教育模式的探索之路——以烟台大学法学教育为例[J].中国大学教学,2011(3).

[2] 杨莉,王晓阳.美国法学教育特征分析[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1(2).

[3] 陈骏业.法律思维能力在法律高等教育中的核心定位及培养——一个比较视角的研究[J].河北法学,2008(2).

[4] 韩阳.中国法学教育的目标困境及教育模式的重置[J].学习与探索,2012(4).

猜你喜欢

英美法法学院外籍
Preface of “Trends in Nanomaterials and Nanocomposites:Fundamentals,Modelling and Applications”
--Festschrift in honor of Prof Yiu-Wing Mai's 75th birthday
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简介
砥砺奋进中的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
兰州大学法学院简介
砥砺奋进中的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
第十届编辑委员会外籍编委简介
俄罗斯自然科学院外籍院士
——张福利
试论英美法系法人犯罪的归责路径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论高校如何加强外籍教师的管理
英美法上的说明义务与民事责任(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