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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服务适应城镇化发展的对策建议

2014-04-17宋庶民曹瑞云

吉林金融研究 2014年2期
关键词:信贷金融服务金融机构

宋庶民 曹瑞云

(中国人民银行松原市中心支行,吉林松原 138000)

农村金融服务适应城镇化发展的对策建议

宋庶民 曹瑞云

(中国人民银行松原市中心支行,吉林松原 138000)

城镇化是我国推进经济持续增长扩大有效需求的现实选择和长期发展战略。农村金融要尽快适应新时期城镇化建设的新要求,加大支持力度,在城镇化建设当中,服务先行,发挥金融的助推作用,以适应市场变化。

城镇化;农村金融服务;对策建议

一、城镇化建设将带来的金融服务变化

一是服务需求由传统农业小额信贷、结算需求向现代金融转变。随着城镇化不断加快,大量农户从原来分散居住集中到集中点居住,人口更加密集,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传统单纯的存贷款、结算业务已经不能满足农户需求,对农村金融机构的自助取款机(ATM)、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现代金融服务需求明显增加。

二是信贷需求由传统的面广量小向量大户少转变。伴随城镇化推进,大量农户从土地上脱离出来,农户对纯农业的信贷资金需求迅速减少,取而代之的是商业、服务、消费等贷款快速增加,同时单笔贷款金额增加,贷款户数呈现减少趋势。

三是服务方式由传统的分散型向社区集中型转变。城镇化快速推进,农村金融机构服务对象由零散转向集中,自然村庄经过统筹规划,按照靠近集镇区、靠近工业园区、靠近商贸市场原则,将有效地改善农村金融机构服务环境,农村金融机构网点应向社区银行过渡,以便提高金融服务效率。

四是风险类型由简单向综合方面转变。城镇化建设使得农户收入形式愈加多样化,传统的土地收入不再是唯一来源,广大农户的收入渠道更趋多样化。在贷款风险防范方面,也不再以传统的信用联保等为主,而是以抵押、担保等多种方式为主。

二、农村金融支持城镇化建设的路径选择

面对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金融机构应结合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响应国家城镇化建设的各项要求,在开展金融产品创新和金融服务方式转型方面挖掘潜力,大幅提升城镇化建设各项金融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一是扩大农户住房消费贷款、创业贷款发放,支持人口集中区,经济和基础设施建设。在推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人口集中,推动广大农户由传统的散户居住向镇区或者交通便利区域集中,建设居住小区,形成规模化集中居住,配套完善的基础设施,实现农户由传统型居住环境向城镇化转变。金融机构要结合变化,调整个人消费贷款投向,创新信贷服务手段,重点满足个人住房消费、小型基础设施、创业贷款需求,提升农村消费信贷能力。

二是发展现代农业,支持农村土地流转。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新的土地改革方案,农村土地必将大量集中流转,农村信用社要顺应改革的发展趋势,积极探索新型农村信贷支持方式,对农村土地流转较大的农户以及企业,采用新的信贷支持手段和支持方式,对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形成的高效农业以及养殖业等探索通过担保公司来担保土地经营权等质押方式进行信贷支持,促进农业以及养殖业向规模化发展。

三是加强工业信贷投放力度,支持现代工业发展,提高城镇化保障能力。工业化是支撑城镇化建设的主要动力,农村金融要支持乡镇工业化发展,对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可采用丰富多样的担保方式,逐步取消传统的贷款保证模式,大力发展多元化保证模式,小微企业既可使用不动产抵押,也可使用动产、股权等进行抵押,最大限度地丰富企业贷款途径,有效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

四是研发新的服务产品,满足农村金融服务需求,全面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首先,要创新农村金融担保方式,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城镇化进程将不断加快,广大农村居民的资产也必将发生明显变化,以往贷款缺少抵押、质押、信贷额度相对偏小等问题会得到改变。农村金融机构可以尝试开办以农村现有的小产权房抵押的信贷产品,对拥有小产权房的农户,以不超过其房屋购买价格50%对其进行集中授信,扩大融资途径。其次,拓展农村增收渠道,支持农民创业致富。十八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土地流转的范围不断扩大,大量农民与其世代拥有的土地脱离,失去土地的农户不断增多,对失去土地的农户个人进行信贷支持或对失地农户合办的企业实行信贷支持是新的课题,要在信贷政策、利率等方面给予倾斜,保证广大农户失地不失业,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最后,创新信贷品种,保障农户消费需求。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随着经济结构的升级,房屋装修、汽车消费、生活消费以及大宗耐用品消费需求也不断增加,在支持农户大宗消费上,农村金融机构可以探索,通过整贷零偿的贷款方式,缓解农户集中还款压力,保障农户消费需求及时得到满足,提升生活质量。

三、金融支持城镇化过程中的风险防范

一是完善信贷操作流程,提高信贷业务的公开、透明。做到监督到农户、监督到用途、监督到产品和市场,实行信贷全程监控。

二是重视金融风险防控,提升金融风险管理水平。对已经发放的贷款要完全按照制度规定程序执行,明晰各个环节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实行责任追究和薪酬挂钩,保证贷款,贷得出、收得回。

三是加大各项贷款的事后检查频率,提高贷款风险防范能力。针对发放支持城镇化发展的各项贷款,要求金融机构信贷人员认真执行贷款“三查”制度,尤其是做好贷款的事后管理工作和维护工作,进一步加大贷后检查频率,以便能够及时发现潜在的信贷风险。

四、金融服务适应城镇化发展对政策建议

一是加快城镇化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在支持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缺少完善的法律法规支撑情况下,农村土地经营权难以质押,在实际施行当中,多数是农村金融机构与当地地方政府通过协调,出台的地方性各项规定,也有的甚至是地方政府的口头承诺,一旦出现信贷风险,抵押物、质押物很难得到及时有效处置,所以必须制定规范的信贷管理流程,加快城镇化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为农村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二是适度放宽金融支持城镇化发展的行业准入门槛。受机构性质限制,在支持地方城镇化建设上,农村金融机构基本上以农户分散支持为主,不能投放相关项目贷款,虽然目前相关准入已经出现了松动,但是缺乏具体的操作指引,致使农村金融机构在城镇化项目贷款支持上很难有大的突破,制约了农村金融机构在支持城镇化上发挥更大作用。金融监管部门要尽快出台具体的金融支持城镇化发展的操作规程和监督管理意见,明确各家农村金融机构在支持城镇化发展中的支持范围、操作流程及各种限制条件。

三是强化地方政府在城镇化发展方面的帮扶作用。只有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和保障,支持城镇化的相关抵质押物和风险才能得以妥善处置,如农村土地质押权的流转等,只有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农村金融机构在贷款出现风险时,才能实现权益快速保障。■

[1]吴红军.为新型城镇化提供可持续的金融支持与服务[N].金融时报:2013-04-18.

The Suggestion and Countermeasures of the Rural Financial Service adaptation to Urbanization Development

SONG Shumin CAO Ruiyun

China's urbanization is to promote ¬ economic sustained growth to expand the realistic choice of effective demand and long-term development strategy. The rural finance to adapt to the new requirement of urbanization construction in the new period as soon as possible, increase support, in the midst of urbanization construction, service fi rst, play the role of fi nance, in order to adapt to market changes.

Urbanization; the Rural Financial Service;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F830

A

1009 - 3109(2014)02-0060-02

(责任编辑:何昆烨)

宋庶民,男,汉族,本科,中国人民银行松原市中心支行,经济师。曹瑞云,女,汉族,本科,中国人民银行松原市中心支行,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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