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财务总监的选拔、任用与管理
2014-04-16郑友宽
郑友宽
摘要:财务总监委派制度有助于强化企业内部监督、保护投资者利益,但在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强对财务总监队伍的管理,作者为此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财务总监 选拔 管理
财务总监委派制度发源于二战后的西方国家,在我国试行已有20多年。实践证明,这是强化内部监督、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有效手段。
一、财务总监委派制度在企业内部监督中的重要作用
现代企业中,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信息不对称,容易出现“内部人控制”的问题。财务总监委派制度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1)通过参与企业经营活动,掌握第一手实时信息,保证了监督工作的经常性、全面性和有效性。
(2)通过参加企业的有关会议,对重大事项行使表决权。
(3)通过联签制度,掌握监管的主动权,可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违规倾向、化解风险、规范运行。
二、目前财务总监制度存在的问题
(1)财务总监的职责定位不够明确。有些单位将财务总监与财务部门负责人混为一谈,职责不清。
(2)财务总监的工作业绩难以衡量和评价。如果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可能会出现弄虚作假、会计信息失真。
(3)财务总监制度建设不完善。财务总监管理方面的法规条例还未出台,各地在具体操作与管理等方面还处于探索试行状态。
(4)财务总监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少部分财务总监专业素质、业务技能参差不齐,知识陈旧,对政策、法规研究不透,未能起到专业队伍带头人的作用。
三、掌握标准,认真做好财务总监的考察、选拔工作
好的制度能否有效贯彻执行,关键在于能否“选正确的人,做正确的事”。笔者认为,选拔财务总监应充分考虑以下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会计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
(2)有较高的政治素养与政策水平、良好的职业操守、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品行端正,敢于负责。
(3)具有扎实的财务、会计、审计、税务、金融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4)熟悉公司治理、企业管理、并购重组等方而的法律法规,有较强的接受新知识的学习能力。
(5)熟悉所属行业基本业务,实际财务会计工作经验丰富;
(6)富有团队精神,有较强的组织与沟通协调能力;
(7)具有综合分析能力,善于发现问题、找出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与建议。
四、赋予财务总监相应的职责、权限,明确其应承担的责任
(一)财务总监的职责主要包括
(1)参加被委派企业领导班子办公会议,了解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对违反国家及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规定的事项提出否决意见;
(2)监控企业的日常财务会计活动;
(3)对经批准的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审核并与总经理联签企业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
(5)对企业的大额资金调拨、合同签订、材料采购、大型资产购置等涉及资金支付事项,以及投资、担保、贷款、发行债券、产权转让、资产重组等事项,在委派方授权范围内,与总经理执行联合签署,相互制衡。
(6)委派方授权的其他事项。
(二)财务总监在行使职权的同时,必须对下列事项承担相应责任
(1)企业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信息失真;
(2)参与拟订的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失误造成经济损失;
(3)应发现而未能发现、或已经发现但未予制止、未报告被委派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五、切实加强对财务总监的管理
加强对财务总监队伍的管理,对监督者实施监督,用制度约束其行为,对完善内部监督体系,促使财务总监认真履行职责,防止越权违规、职权滥用,树立财务总监良好形象,纯洁队伍,都有着重要的作用。笔者认为,应从以下方面加强管理:
(1)经济独立。财务总监的工资、福利等应由委派单位支付,财务总监不得接受被委派企业的任何报酬、馈赠及福利待遇。
(2)适时报告。财务总监必须将企业的重大经营计划、重大投资项目、大额资金支付以及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方面的信息报告集团总部。情况正常时,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向总部作例行汇报;情况不正常、事项重大、处境危急时,应立即报告。对重大事项失察漏报,必须追究财务总监的失职责任。
(3)检查考核与奖惩。应建立动态管理机制,通过定期检查、不定期突击抽查、专项调查等方法,了解财务总监履职情况,并将此作为对财务总监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4)培训与教育。委派单位要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委派财务总监进行职业道德、专业技能的培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升履职水平。
(5)离任审计与监督。财务总监任期届满或因需发生工作调整变动,应向委派单位报告被委派企业概况、财务管理状况、存在问题和处理建议,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委派单位应开展离任、离职审计,并将审计评价的结果作为以后对其是否任用、提拔的重要参考。
(6)激励与约束机制。对工作中坚持原则敢作为、表现突出业务精、廉洁奉公守纪律、协调公关化风险的优秀财务总监,可采取奖金、荣誉、期权、晋升职务、提拔重用等激励手段,促进其不断施展才智。
(7)人文关怀。通过座谈会等形式,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总部还应切实保障财务总监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提高其精神上的归属感。
(8)轮换与撤离。可借鉴“强制休假制度”,对财务总监实行“不定期”轮岗,为后任检查前任的错弊提供机会,如发现有重大过失或舞弊行为,应在短期内限制其所从事的财务总监工作,挽回损失。对不合格、不称职的财务总监,则应采取辞退、解聘等果断措施,以挽回影响。
参考文献:
[1]孟昕.企业集团财务总监委派制度的关键点及其思考[J].财务与会计,2012,(7)
[2]李俊东.浅谈国有大型集团企业重大建设项目派驻财务总监督管理模式[J].财务与会计,2013,(10)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