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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丹心图安民

2014-04-16李国君邓卉

人事天地 2014年4期
关键词:纠纷司法群众

李国君+邓卉

一桩桩将要激化的矛盾面前,有他;

一个个将要破裂的家庭诉前,找他;

一团团将要崩盘的纠纷闹中,信他……

在广西梧州市蒙山县黄村镇,司法所所长莫运福被当地群众誉为 “解疙瘩的能手”“化矛盾的医生”“办实事的老黄牛”,是老百姓“评理的公心秤”。三十多年来,莫运福走遍蒙山每个山 村落调解处理群众纠纷,做到事事有依据、桩桩有结果、条条有落实、件件有回音,用一片诚心、爱心为老百姓撑起法律“保护伞”,也赢得当地百姓的广泛赞誉。

“百姓的正当权益必须维护,我要为他们撑起法律的‘保护伞”

“化解一件纠纷,就能给社会带来一份安宁。”这是莫运福调任蒙山县司法局黄村司法所所长兼黄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主任后,自己定下的一个目标。

黄村镇离县城有20公里,任职以来,莫运福舍小家,顾大家,安心扎根基层,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奔忙于司法行政、民间纠纷调解、法律宣传工作之中,任劳任怨为广大群众排忧解难。

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下简称“林改”)工作中,黄村镇百合村清江松柏9个生产组群众误读林改政策,情绪激动,举牌要求政府立即做出决定将百合林场归还清江松柏9个生产组。莫运福接到报告,立即从20多公里外的另一处纠纷现场赶回来,当面向群众讲解有关法律法规,通过细心疏导和耐心调解,群众的激动情绪逐渐平复。随后,莫运福组织有关人员一同到林改现场调查,向一些老党员、老村干和人大代表了解真实情况,及时掌握纠纷焦点,再组织林改双方进行多次调解,终于使双方签订合法协议,平息了蒙山县林改中最大、最棘手的一个林权纠纷。

回忆这个往事,莫运福深有感触地说:“百姓的正当权益必须维护,我要为他们撑起法律的‘保护伞。”

在日常各项工作中,莫运福围绕群众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以“化纠纷、解难题、促和谐”的工作准则,架起干部群众的“连心桥”,解决各类矛盾纠纷。仅2010年以来,莫运福共调处各类纠纷485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98.5%,制止群众上访及械斗事件15起,实现了无因民间调解纠纷不力引起的民转刑案件、无群众械斗事件等“四无”工作目标,得到广大群众和各级领导的好评。

“群众的事就是自己的事,我乐意当他们的‘老黄牛”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最基层、最前沿的职能工作部门,承担着向基层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各项重要任务,而作为司法所所长,既要当指挥员,又要当战斗员,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必须冲在前头。莫运福在乡镇工作三十多年,风雨兼程,辛劳中也饱含着欢喜。

2012年4月15日,莫运福因胆囊炎发作,痛得直不起腰,正赶到县人民医院门口,他突然接到一个报案说:“明觉村孙屋组孙家人把我装祖先骨骸的金斗挖起,你所马上来调解,否则我拉三车人和他们拼……”

莫运福二话不说,立即与同事驱车飞速赶到现场找到报案人黄某,首先安抚他的情绪,随即走访一些知情的村民和老党员、老村干等,掌握这个事件争议的焦点及有关证据后,同年4月28日,莫运福主持召开孙、黄两家的调解庭,经过莫运福苦口婆心地释法说理,孙家人接受调解,自愿提出一次性赔偿人民币15000元给黄家作为搬迁新坟的费用,并在调解庭上赔礼道歉,黄家人表示满意,双方签订协议,孙家人一次性兑付赔偿款给黄家人,双方握手言和。一场一触即发的群体性械斗事件至此平安“软着陆”。

黄村镇百合村松柏组吴某与韦某争议一块林地,有松木508棵。吴某说是其父亲生前种下,已经有20多年树龄;韦某说是其母亲种的,有30年左右树龄。但双方都拿不出有效的证据证实各自主张。百合村调委会及镇林业部门等多次调解未果,双方吵闹不休。莫运福了解纠纷缘由后,组织双方到林地现场,当众砍下两棵树,通过查看树木年轮来确定树龄,当日,大家现场确定树木年轮有30圈,与韦某所说的树龄相近,林业部门证明是韦某母亲种下的林木,得到当事人及村民的认可,恶意占有的一方当众认错,表示以后一定诚实做人。

类似事例在基层一线时有发生,莫运福每每接到报案都会赶到现场处理,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对此,他乐呵呵地说:“群众的事无小事,群众的事就是自己的事,我乐意当他们的‘老黄牛。”

黄村镇群众告诉我们:“莫所长是能做事的好干部、是做好事的好干部。”

“大家信任我,我就要把好调解纠纷的‘公心秤”

莫运福上任以来,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从不违背原则办人情案、关系案,切实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2011年,黄村镇道冲村冲尾组与村委会林场发生山林纠纷,争议面积700多亩、经济效益63万元。莫运福深入多地调查取证,查找很多历史证据,证实道冲村委会林场的权属属于道冲村冲尾组,随后他主持调解,双方签订和解协议。对此,道冲村冲尾组组长和群众非常感激,提出要给莫运福所长5000元红包,莫运福婉言谢绝道:“如果我利用手中的权力捞取个人利益,那就是违背共产党员的宗旨,违背自己的良心和职业道德,违反法律,也有愧于党和人民。”

几年来,黄村镇利用得天独厚的山地、水力资源优势招商引资,吸引一批客商前来投资,但有一些村民却想以各种借口寻机在客商身上谋利。2011年年初,客商肖老板投资开发黄村镇朋汉村六结冲社背组的公山种植速生桉,由于运输苗木及肥料的工程车要经过社背组一段群众自筹资金建造的村道及一座小桥。社背组集资建路的4户群众便要求肖老板补偿修路、建桥费及被占用的水田、水利设施、山地等各项费用共计7万多元,否则,不准肖老板运苗木、肥料的车辆通过。肖老板几次主动和集资农户协商,但双方意见分歧太大,无法达成协议。当肖老板运苗木的车辆经过时,社背组的集资群众便上路阻拦,致使车辆无法通行。眼看种植季节将过,肖老板心急如焚。当年5月22日,听取肖老板的讲诉后,莫运福当天便到六结冲社背组,分别找到集资农户调查了解实际情况。为了较好地解决这一纠纷,莫运福走访公道正派的老党员、人大代表,听取他们的建议,随后组织所有要求补偿的农户和肖老板集中谈心,在莫运福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肖老板一次性补偿集资农户修路、建桥及补偿水田、水利设施、山地占用费共计13000多元,集资农户方保证道路畅通。肖老板感激地对莫运福说:“想不到你仅仅用了两天时间就使我们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帮我解决大问题,群众满意,我也满意,非常感谢莫所长,你真不愧是‘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endprint

莫运福多年的付出,让当地老百姓形成一个概念:“一个纠纷公不公平、合不合理,莫所长就是一秆‘公心秤。”

“形势不断发展,我要让基层信息搭上‘直通车”

“随着时代的发展,基层司法所如果不在创新二字上下工夫,就很难满足形势发展的需要,更难满足老百姓的要求。”几年来,莫运福一直致力于司法创新工作,不断创新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积极探索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

莫运福觉得,调解纠纷必须弄清纠纷的性质、纠纷的根源、纠纷的时间和地点及双方当事人的情况等,这样才能对症下药,并在实践中创造出一套针对特定的纠纷类型采取的不同调解方法。如,针对文化程度不高,脾气暴躁容易冲动的当事人,采取“冷却降温,春风化雨”法;针对固执己见,好钻牛角尖的当事人,采取“换位思考法”和“逆向思维法”;针对胡搅蛮缠,死不认账,心存侥幸的当事人,采取“扶正祛邪,案例引导法”;针对注重哥们义气、亲情友情的当事人,采取“亲情解怒,亲友疏导,政策法律攻心法”;针对一些证据不明的纠纷,采取灵活机动的方法。莫运福说:“我们在调解纠纷时会碰到很多新难题,我们要开动脑筋,用新办法解决新问题,调解纠纷同样要与时俱进。”

此外,莫运福创新思路,把黄村镇207个生产组组长“聘为”信息员,司法所掌握信息员的联系方式,有利于司法所在第一时间掌握各方面的信息,把各类纠纷和上访、斗殴等及时处理在萌芽状态。

2013年,黄村村塘基组的李某户组织30多人开会收费准备上访,塘基组组长发现情况后,马上打电话通知莫运福,他立即向镇领导汇报,镇里组织司法干部及时赶到现场调查做工作,避免了一场群体上访事件发生。当时,镇党委书记问莫运福如何能这么快速获得第一手信息,莫运福答道:“我把各组组长纳入‘麾下,让基层信息搭上‘直通车,我们就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镇党委书记高兴地说:“我们要在全镇大会上表扬你,并号召单位干部职工、村干向你学习,人人都用心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社会和谐就有保证。”

莫运福三十年如一日,在自己的人生答卷上写下了闪光的亮点,获得了社会各界广泛赞扬和诸多荣誉。在他的带领下,黄村镇司法所先后被自治区司法厅授予“一级司法所”、自治区“十佳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莫运福先后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国模范司法所所长”“全区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和“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共产党员”,被授予“全区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获评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在诸多荣誉面前,莫运福淡泊明志,他给自己写了一首诗作为座右铭:“山外青山楼外楼,英雄好汉争上游。争得上游莫骄傲,还有英雄在前头。”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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