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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实训方法体系构建与实践

2014-04-16杨宜民刘奕武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4年2期
关键词:公安辅导岗位

杨宜民,刘奕武

(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安徽 合肥 230031)

岗位实训方法体系构建与实践

杨宜民,刘奕武

(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安徽 合肥 230031)

岗位实训是公安职业教育过程中一种特有的实战性教学训练模式,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动手能力的有效途径。如何建立符合岗位实训教学规律的方法体系是公安职业教育实施科学发展的重要问题。岗位实训应采取集中辅导、跟进指导、动手操作一体化,即“三位一体”教学方法是反映岗位实训教学规律的方法体系。这种方法体系的应用,从根本上改变过去松散型实训模式,为促进岗位实训精细化发展、提升实训效果奠定坚实基础。

岗位实训;集中辅导;跟进指导;动手操作

岗位实训是一种实战型教学训练模式,是指学生经过在校综合教育后,依托实训基地参与公安工作,借助公安基层岗位和资源,搭建教学平台,实现教学与实战对接,突出以能力培养为目标的新型实训模式。通过这一平台,不仅提高学生对从警的认识,对警察工作的适应能力,而且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1]实训中学生在指导老师(综合素质较高的公安基层领导或民警)带领和指导下参与公安基层执法活动,同时,学校根据公安基层工作实际需要,设计针对性教学内容,跟进施教,规范和强化“学中干、干中学”的内容和过程,着力提升实训效果。岗位实训能否有效开展,关键是确立与之相适应的科学的方法体系。笔者经过多年教学实践以及对岗位实训教学规律研究认为,集中辅导、跟进指导、动手操作,即“三位一体”教学方法是构成岗位实训教学方法体系的主要内容。“三位一体”教学方法客观反映岗位实训教学规律和要求,具有科学性和有效性。三者密切联系,构成一种完整的方法体系,它们相互促进,相互补充,围绕共同目标不断提升实训效果发挥着各自独特的效用。方法确立后,要根据培养目标以及公安工作实际需要科学设计教学内容,制订实施方案,强化教学组织落实。岗位实训的教学活动是在公安基层工作岗位上开展,受影响和制约因素较多,因此,教学实施过程中首先充分依靠实训基地,制定教学文件,为教学实施提供制度保障;其次实训带队老师要发挥职能作用,以安全、有序、有效为目标,科学安排,精心组织,严格管理。第三,要加强与学生联系,掌握实训动态,主动解决实训中存在问题,为学生搭建良好的学习、工作平台,充分调动和激发他们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岗位实训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一、集中辅导

集中辅导是针对从事公安工作需要掌握的基本内容、工作程序和要求而设置一定的教学内容,集中学生进行专题辅导的过程。学生对公安工作的正确认识,往往需要经过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再由理性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才能完成。实训中,同学们接触和参与公安工作是一种感性认识,这种认识往往是零散的、不完整的,有时是片面的。集中辅导是促进对公安工作理性认识过程,是实训中进行必要的理论指导。经过反复实践,又不断地得到理论上强化和引导,这样能够让学生加强对公安工作,特别是对公安基层工作全面、正确的认识。

(一)辅导内容选择与确定

正确选择辅导内容是取得实效的关键。选择与确定授课内容要以需要和实用为原则,即公安工作需要和作为民警必须掌握的内容为原则。一般方法是召开实训基地领导和业务骨干座谈会,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有选择地确定所需要的教学内容,制定辅导计划。

1.结合公安基层工作实际需要。授课内容要反映当前公安工作中心任务、基层工作实际情况和公安工作发展方向。

2.突出实用性。要按照刑侦、治安、交通管理不同警种,分别梳理出岗位工作所需要的基本知识、工作程序和操作要领,将其作为辅导内容写入教学计划。

3.结合实训特点和教学规律合理安排教学顺序。学生在校学习的知识与实际工作要求存在对接过程,因此,在课程安排上应体现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规律,逐步推进。

(二)教官团队组成

以实战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能够胜任教学的业务骨干为主,学校教师为辅组成一支相对固定的实训辅导教官团队。

1.业务教官的选择。根据辅导内容的需要,有针对性地从学院聘用的兼职教官中挑选,也可从实训基地的业务骨干中选定。人数在15—20人。

2.学校教师的选择。实训带队老师要承担一定的辅导任务,有利于实训管理。安排2—3名具有实战经验的学校教师授课,一方面充实教官团队,另一方面确保课程安排的落实 (解决业务教官因临时突击性任务而不能授课问题)。

3.确定教学内容。即教官和教师结合个人专长选择自己所承担的教学内容,落实教学任务。

(三)集中辅导实施

集中辅导的组织实施要在以下重点环节上抓好落实:

1.授课时间地点。安排授课时间和地点要充分考虑公安基层工作的特点,尽量避开繁忙的工作日。授课地点安排在学生方便集中的派出所或刑警队会议室(听课人数不超过50人)。

2.授课计划落实。授课计划不仅有明确的授课时间、地点、内容和授课人,还要反映教学目的、过程和要求,它是指导实训教学的纲领性文件。所以,实训授课计划必须得到实训基地的支持,要与基地各级领导深入沟通,共同研究,在分析它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后,报请实训基地主要负责人审阅,最后以实训基地行政文件形式发至各实训点,将实训授课计划的执行纳入实训基地工作管理体系之中,对实训点、授课教官、学生产生同等约束力,强化落实。

3.听课要求。首先,教学计划是指导实训和参加集中听课依据;第二,授课点的学生要保持课堂设备的完好性;第三,必须携带实训专用的日记本,认真听课做笔记;第四,禁止因私请假。因工作请假,必须通过实训点向基地领导请示同意;第五,严格执行教学日志制度;第六,课后思考,认真完成作业。

4.实训带队老师职责。带队老师在集中辅导环节中既是教学组织实施者,又负有检查监督之责。为此,要求带队老师随堂听课,了解情况,加强教学监督。带队老师全过程参加集中辅导,一方面及时解决集中辅导出现的问题,尤其是辅导老师与学生互动时要把握时间进度,确保教学活动规范有效开展;另一方面是带队老师进行实训管理的重要形式。

二、跟进指导

跟进指导是指学生在实训指导老师的带领和指导下从事具体公安基层工作过程,也是集中辅导内容在实践中具体应用过程。根据公安基层工作特点,考虑执法活动规范性和安全性 (学生不具有执法主体资格),要求学生必须在正式民警(指导老师)的带领下进行工作。实训基地根据学校实训方案规定,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领导或民警作为指导老师,按照《实训老师指导书》内容要求带领和指导学生进行学习和训练,实行“一对一”全程跟进指导。跟进指导既是岗位实训基本要求,也是实训教学的重要方法。跟进指导组织实施中应从建立实训跟进指导制度、制定指导老师指导书和指导方法要求等方面入手,强化教学环节。

(一)建立实训跟进指导制度

建立指导制度是规范指导过程、提高教学效果的保证。公安基层领导和民警因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加班加点连续工作是常态,跟进指导客观上存在着时间上的困难,加之实训生有轮岗学习要求,实训指导老师具有不确定性。为克服上述不利因素,可用实训基地行政手段规范跟进指导过程。在指导老师选派条件、指导职责、指导要求、指导方法等方面给予明确规定,并形成实训基地管理性文件,用制度保障跟进指导规范实施。同时,带队老师要依据管理规定,做好协调工作,促进跟进指导的落实。

(二)《实训老师指导书》及其作用

学校主动为实训指导老师提供指导抓手,即制定《实训老师指导书》作为指导老师的指导依据。实训指导书内容包括:1.学院的聘书;2.《实训老师指导书》使用要求(指导书在实训结束前一周由实训点领导收回交实训基地政治处检查审核打分,后由带队老师带回作为评比优秀实训指导老师依据);3.指导内容和步骤。业务内容分为治安、刑侦和交通管理三个部分(在思想政治、纪律作风、法律知识等方面内容是一致的,在业务内容和要求上有区别)。明确指导内容、时间进度和要求;4.指导老师对实训生评价(量化);5.学生实训鉴定表;6.设定约15页空白页,每周一页,作为指导老师指导工作记录;7.对实训指导老师量化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依据是检查指导书的执行情况。

(三)学习方法和要求

指导老师因繁重而复杂的工作任务,跟进指导在时间上难以确定或保证,因此,实训中必须强调学生在学习、工作上始终保持积极性和主动性,学会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的方法,强化边干边学边思考的良好养成,要求做到:端正实训态度,努力工作,虚心请教,主动沟通;严格遵守纪律,令行禁止,雷厉风行;努力完成指导老师布置的学习、工作任务;处理好与指导老师的关系;每周主动将实训日记(工作情况、实训体会等)送交指导老师审阅,争取工作指导。带队老师要积极地为跟进指导提供平台,要求做到:深入实训点向领导和指导老师说明跟进指导意义作用;根据实训点具体情况,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引导跟进指导的开展;指导学生在工作中学习的方法;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调整。

三、动手操作内容要求

知识是能力的基础,能力是知识的升华。[2]岗位实训必须重点突出学生动手操作能力的培养,动手操作是理论知识转化实战技能的过程,是跟进指导外化表现,主要包括工作程序和方法具体运作。由于公安工作操作性强,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和训练成为实训教学重要环节,也是检验实训教学效果的关键指标之一。动手操作一般通过细化操作内容、教学实施和要求三个环节的落实,完成教学任务。

(一)细化工作内容

根据刑侦、治安和交通管理各岗位基础工作内容和要求,确定作为基层民警必须掌握的基本工作方法和技能。

1.刑侦岗位。主要包括文明执法规范言行举止;群众工作;处理突发事件方法;受理案件程序;现场勘查基本步骤、方法和要求;询问、讯问笔录;信息采集录入;网上作战基本程序、方法;抓捕犯罪嫌疑人;看管犯罪嫌疑人;讯问犯罪嫌疑人;案件侦查中的调查取证;案卷制作等。

2.治安岗位。主要包括文明执法规范的言行举止;接处警工作;信息采集录入;询问、讯问笔录;抓捕犯罪嫌疑人;看管犯罪嫌疑人;派出所基础信息系统的应用方法;社区警务工作中的群众工作、调查走访、出租房管理、调解纠纷、安全防范等基本方法;治安案件查处基本程序、方法;户籍管理程序、方法;身份证、暂住证的办理;街面巡逻工作等。

3.交通管理岗位。主要包括文明执法规范言行举止;群众工作;信息采集录入;畅通路面指挥要领;路面执勤要领;纠正非机动车违章;纠正机动车违章方法和要求;警卫工作;处理突发事件基本方法;路面排堵要领;处理交通事故基本程序和要求等。

(二)教学实施

针对各警种岗位确定的工作内容,有计划、有步骤实施。

1.制定不同警种实训生所需要掌握的基本技能教学计划,正确反映教学内容、教学目标和教学要求,教学计划由实训基地用文件形式给予强调;

2.指导老师采取一对一“带徒”形式,负责完成教学任务。实训点领导依据教学计划负责督促和指导教学活动的开展;

3.执行工作量统计制度。对实训生从事的各项工作进行客观记录,形成工作量周报、月报统计表。工作量统计客观说明动手操作教学效果。

4.充分发挥集中辅导的针对性作用,即授课中对操作性强的工作,在内容、程序、方法上要讲细讲透,做到教、学、练、战在内容上的对接。

(三)教学要求

公安工作性质和任务决定了公安基层工作具有执法性、规范性、复杂性和风险性,在这样的岗位上开展教学活动必须严格教学要求,确保教学活动安全、有序、有效实施。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守公安工作纪律;

2.严格保密制度,对工作以外的任何人不能泄露需保密的内容;

3.实训中必须在指导老师的带领下开展工作,不得单独执行任务;

4.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克服工作中的盲动性;

5.以日记形式将工作中的具体操作过程进行详细记录,结合自己感受写出实训体会。

[1]卢秋玲.警察院校人才培养的目标与实现的途径[J].公安研究,2008,(1).

[2]蔡炎武,林少菊,邓绍秋.对公安高职高专刑事科学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改革的探索[J].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4).

责任编辑:钟 琳

D631.15

A

2095-2031(2014)02-0123-03

2013-12-25

杨宜民(1957-),男,安徽宿松人,安徽公安职业学院侦查系高级实验师,从事侦查学研究;;刘奕武(1970-),男,安徽界首人,安徽公安职业学院侦查系讲师,从事侦查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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