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数据库的建设
2014-04-16白莉胡素娟刘振军
白莉 胡素娟 刘振军
(宁夏国土测绘院宁夏银川 750021)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数据库的建设
白莉 胡素娟 刘振军
(宁夏国土测绘院宁夏银川 750021)
本文叙述宁夏永宁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数据库的资料来源,与采集方法,着重阐述该数据库的建设过程及各项要领。
数据库;所有权确权;地籍区
1 概述
1.1 项目背景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是国家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开展此项工作对实现凭证管地用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统筹城乡发展、夯实农村发展基础、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等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宁夏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和全区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会议要求,宁夏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开展了宁夏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永宁县于2012年6月开始本县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并建立该项目成果的数据库。
1.2 永宁县概况
宁夏永宁县属宁夏银川市郊县,北邻银川市,辖五镇一乡(杨和镇、望远镇、李俊镇、望洪镇、闽宁镇、胜利乡),70个行政村、8个居委会。全县总人口20.71万人。国有土地:845524.8亩,占永宁县总面积53.5%,集体土地:555563.80亩,占永宁县总面积46.5%。
2 数据采集及成果来源
2.1 主要任务
2.1.1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
利用遥感、全球定位、地理信息系统(3S)等先进技术,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逐宗实地调查永宁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权属、界线、用途、面积,掌握每宗土地的土地权属状况及土地利用现状。
2.1.2 建立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数据库及其信息管理系统
根据永宁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成果,以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库为基础,建立永宁县农村地籍数据库及地籍管理系统。
2.1.3 登记发证
根据永宁县权属调查成果,按照相关程序,依法对永宁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进行登记发证。
2.2 数据采集及成果来源
2.2.1 数据采集
利用3S等先进技术手段,以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库为基础和近期较现势性的正射影像图以及各种权属资料,制作集体土地所有权外业调查工作底图,进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外业调查确权,外业资料经过整理后作为数据库的基本数据。
2.2.2 基础资料收集及成果来源
(1)正射影像图(DOM):2011年度变更调查国家下发的最新正射影像图,以及第二次土地调查时覆盖永宁县全县1:1万DOM(正射影像图)59幅。
(2)2011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及2009年永宁县第二次调查数据库。
(3)土地权属资料:收集第二次土地调查时签订的《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或《土地权属界线争议原由书》,政府最新划定、调整、处理争议权属界线等土地权属界线的图件、说明及有关文件等确权资料,土地的征用、划拨、出让、转让等相关资料。
(4)以往土地调查资料: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变更调查、形成的有关图件、表格、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工作总结、技术总结等其他有关资料。
(5)基本农田资料:收集划定和调整基本农田的图件、数据、文件、说明的资料。
(6)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生态退耕、农业结构调整等资料。
(7)各种表格:有关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的各种表格。
(8)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章。
2.2.3 地籍编号
永宁县按照所辖区域划分为6个地籍区,70个地籍子区。地籍编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宗地代码编制规则(试行)》要求进行,采用县级行政区—乡(镇、街道办)—行政村土地所有权类型—宗地号五层编号。如:“640121101207-JA00001”代表银川市永宁县李俊镇雷台村农民集体所有1号宗地的地籍编号。
2.2.4 界址点编号
界址点以宗地为单元,从宗地西北角起始,按顺时针方向从“J1”开始递增编号。
3 数据库建设
3.1 空间参考
农村集体所有权数据库在2011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结合工作底图调查内容建设。基本比例尺为1∶10000,空间参考为标准3度分带的1980西安坐标系。Y坐标前加带号。
3.2 要素分层
数据库要素分层按《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规范》、《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执行,制定数据采集的要素分层方案,从源头控制数据质量。
3.3 数据库格式
县级采用ArcGISMDB或VCT格式,自治区数据库采用DWG格式。
3.4 创建数据库
3.4.1 系统要求
系统需要安装ArcGIS92、Office2003(必须要有Access和Excel)以及CAD2004或更高版本。
3.4.2 安装路径
将KanqExport.ayx和cad_cvs文件拷贝至CAD安装路径下,启动CAD,在命令行输入appload。
3.4.3 创建数据库
使用【所有权调查】—【数据库工具】—【标准MDB数据库创建】功能,创建一个空的数据库,再导入永宁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就完成了数据库的创建。
3.5 拓朴处理
数据库各空间要素应满足基本的拓朴关系,具体规定如下:
3.5.1 宗地不得跨行政区,农村集体所有权宗地间不得重叠、交叉,也不得有间隙。
3.5.2 界址线必须与宗地边界线一致,界址点必须在界址线上。
3.5.3 界址线、界址点、面状要素以及其它线状要素、点状要素不得交叉、重叠。
3.6 数据组织
数据库中须按《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规范》的要求逐项填写属性,各属性项填写齐全、正确,符合逻辑。
在横向上,数据要组织成逻辑上无缝的一个整体。在纵向上,各种数据要在空间坐标定位的基础上进行相互叠加和套合。在物理存储上可以把连续的实体分离到不同的存储空间和存储单元中进行存储。
4 结束语
宁夏永宁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数据库建立后,按照相关程序,依法对永宁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进行登记发证。至此这个项目的三大任务: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确权成果建库、依据该库数据进行登记发证全部完成。
[1]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北京苍穹数码测绘有限公司共同编制.宁夏回族自治区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建设培训手册[S]. 2012,10.
[2]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1014-2007)[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