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的必要性与存在的问题——从“小龙虾”质量安全问题得到的启示
2014-04-16花麒
花 麒
(江西省水产技术推广站,江西 南昌 330046)
进入五月,天气日渐炎热的同时,也到了小龙虾的丰腴之季。在满大街的龙虾飘香之中,伴随着各种关于“小龙虾不能吃”的传言,更是发生了七旬老太被小龙虾钳伤手后致死的事件,再联想到2011年瑞昌举办“小龙虾节”时造成节后200多人食物中毒的情况,试问小龙虾能不能吃?怎样才能保证水产品的质量安全?
1 小龙虾能不能吃?
小龙虾是克氏原螯虾的俗称,原产于墨西哥东北部和美国中南部,20世纪30年代引入我国。因其生命力强、适应性广,现已广泛分布于江苏、湖北、安徽和江西等省份,成为我国淡水鳌虾中一个重要的经济种。
小龙虾一般喜欢在距水面20cm左右处掘洞,使得水体较为浑浊,因此养殖小龙虾的水较浅且浑浊。此外小龙虾生性好斗,在饲料不足或争栖息洞穴时,往往出现恃强凌弱、自相残杀的现象;同时小龙虾的生长需蜕壳,蜕皮后的小龙虾较弱,浑浊的水体环境可有效保护幼虾及蜕皮后的小龙虾。
据报道,小龙虾肌肉水分含量占8.2%、蛋白质58.5%、脂肪6.0%、几丁质2.1%、灰分16.8%、矿物质6.6%,此外卵黄腺(俗称虾黄)还含有丰富的不饱和脂肪酸、蛋白质、多种游离氨基酸、维生素和微量元素等。因此,小龙虾营养丰富,是极佳的食用淡水水产品,澳洲和欧洲的一些国家将小龙虾视为水产品中的珍品。
2 如何保证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打破“小龙虾不能吃”的传言?
消费者从市场上购买产品时并不能靠自身的能力去区别产品的内在品质,因此建立一个完善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是保证消费者健康安全的重要保障。就目前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来说,农业部每年会对养殖基地和市场上的水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抽检,但是针对市场上的抽检结果并没有惩罚措施。而且水产品从池塘到餐桌需要经过生产加工运输 销售等过程,再加上我国水产品销售都以活体散货为主,要求在运输过程中保证水产品鲜活,增大了运输难度的同时又缺乏监管,使得多数经销商在运输水产品时都会使用药物以达到保活目的,对消费者的健康安全造成巨大隐患。
由于食品质量安全事件频发,关于“小龙虾不能吃”等问题,已经成为国人重点关心的问题。一旦出现关于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传言,多少都会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态度对“问题产品”敬而远之。
如何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提高消费者对水产品安全性的信心,规范水产品市场秩序?笔者认为:一是通过建立完整的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对流通链条的信息加强监管,可以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二是通过建立完整的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可以解决或改善水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维护消费者对所购水产品质量安全情况的知情权与选择权,提高消费者对水产品安全性的信心;三是通过建立完整的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明确水产品产业链中的权责关系,一旦出现问题,结合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落实到相关质量安全责任,可以有效地提高水产品的安全性,规范水产品的市场管理秩序。
3 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存在的问题
3.1 缺乏强制性法律法规与相关技术标准
目前我国没有出台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只能依托于大农业或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但由于水产品自身的市场特殊性,如水产品的批量大、单体小难以附加标识,水产品以鲜活散货为主要销售形式等,决定了水产品安全监管与其它的农产品监管需求并不完全一致。这就要求需针对水产品及其生产流通中的特殊性进行专门规定,才能保证相关法律法规的有效性,才能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的法律法规体系。
另外,对于水产品追溯所需要的信息代码标准、水产品标签标准及统一的信息采集规范等也相对缺乏,这些都是属于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是可追溯体系运行的基础性组成部分。
3.2 生产经营相对分散,基础信息采集困难
水产品生产者多数为小农户,生产分散,各生产者的生产方式和生产能力参差不齐。而且以鲜活水产品作为主要的流通和销售方式,导致水产品无法达到农畜产品那样全面的检验检疫条件。这些特点使得在生产和流通环节进行信息采集成为重点和难点。如何统合全部的小生产者,促进其集群或建立彼此联系,并建立对全体数据信息的统合和交流,将是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过程中的重中之重。
3.3 基础技术研究不足
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一些可应用于可追溯体系的基础技术,但部分仍仅限于理论研究与应用探索阶段,不能大面积普及。再加上水产养殖业品种繁多,不同水产品形态、包装以及流通渠道都存在明显的差异性,以目前的技术实力并不能很好地满足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的需求,仍需要积极进行这方面技术的研发和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