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国家信息领域主权不容侵犯
2014-04-15潘梅
2014年7月16日,习近平主席在巴西国会发表了《弘扬传统友好共谱合作新篇》的演讲,其中特别谈到了“国家信息安全与国际互联网治理”。习近平强调,当今世界,互联网发展对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提出了新的挑战,必须认真应对。虽然互联网具有高度全球化的特征,但每一个国家在信息领域的主权权益都不应受到侵犯,互联网技术再发展也不能侵犯他国的信息主权。
其实,自2013年“棱镜门”事件爆发后,国家信息安全已经成为国际社会高度关注的议题,也是国际冲突的新内容与新领域。世界多个国家纷纷加大网络安全保护力度,俄罗斯在2013年年底组建了网络安全部队,主要任务是与网络威胁作斗争;德国计划建立欧洲独立互联网以强化数据安全;法国投资10 亿欧元旨在提升对网络攻击的防御能力。“棱镜门”事件也唤醒了中国的危机意识,今年2月底,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立,并由习近平总书记担任组长,充分体现了中央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高度重视。5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宣布将推出网络安全审查制度,也旨在捍卫国家信息主权。
随着国家国家高层对网络与信息安全越来越重视,必须更加注重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域的立法,从而做到对网络的管理有法可依。一要加强对新技术新业务条件下网络信息保护的立法,二要制定关键基础设施保护以及信息监听监控的立法,三要强化国际合作,参与国际数据保护规则的制定,加强国际话语权。
习近平在演讲中还谈到了对国际互联网的治理,他指出在信息领域没有双重标准,各国都要权维护自己的信息安全,不能一个国家安全而其他国家不安全,一部分国家安全而另一部分国家不安全,更不能牺牲别国安全谋求自身所谓绝对安全。国际社会要本着相互尊重和相互信任的原则,通过积极有效的国际合作,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