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
2014-04-15
安徽省强化建筑安全生产监管
日前,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了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培训会。会议传达了近期国务院、省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及会议精神,对全国“两会”期间该省发生的两起建筑安全生产事故进行通报批评,并通报了2014年全省建筑安全工作要点。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针对当前全省建筑安全监管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要抓好省、市、县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责任落实工作,强化施工、勘察设计及监理等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并把轨道交通风险防控和保障房建设的质量安全监管作为重中之重。要运用科技手段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广“安徽省建筑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广域网考勤系统”,打击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实现项目差别化管理。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措施,抓好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等行政执法工作,树立质量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等先进典型和先进企业标杆。强化基层队伍的业务能力建设,加强企业教育培训工作,尤其是一线员工及操作工人的培训,加大安全经费的投入力度,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九大行业重大设备纳入首批国家监理目录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加强重大设备监理工作,冶金、电力、石油石化、环保等9大行业、35个设备专业的重大设备或关键设备,纳入首批国家鼓励实施设备监理的重大设备目录。
据悉,这是自2001年我国建立设备监理制度以来,3部门第一次联合出台实施设备监理的具体目录,对新形势下做好设备监理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通知指出,当前我国重大设备呈现出投资规模大、技术复杂程度高、制造安装周期长和生产运营过程中难以替换等特点。一旦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势必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完善运用社会化、市场化手段保障重大设备质量安全的机制,鼓励和调动社会资源为保障重大设备质量安全发挥更大作用。设备监理是指符合法定条件的单位接受委托人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采购合同,对设备质量、投资、进度和安全等所提供的专业化服务。
通知强调,要切实落实重大设备质量安全责任。重大设备的承包商或者供应商,对其承包或承揽的重大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质量负责,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产业政策等,不得采用国家明令淘汰和限制使用的设备和工艺;重大设备的业主要完善投资决策程序和项目管理制度,充分利用设备监理单位等各种社会资源,为重大设备的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提供保障;设备监理单位接受委托人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合同等,对设备质量、投资、进度和安全等实施管理服务和专业化监督。
通知要求,对政府投资项目、国有企业或者国有控股企业投资建设需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中涉及目录的重大设备,应当实施设备监理。国家鼓励政府投资项目、国有企业或者国有控股企业,投资建设需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以外的其他投资项目,参照目录实施设备监理。国家还将探索建立扶持重大设备首台(套)国产化的责任保险制度。
通知明确,3部门将建立完善重大设备监理的协同管理机制。各地质检、发展改革、工信等部门,要依照通知要求和各自职责,对涉及目录的政府投资项目和需要政府核准的国有企业或者国有控股企业投资项目,进行审批、核准、监督检查、稽查等。国家质检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将适时组织开展对涉及目录的重大项目和重大设备的联合或专项监督检查与稽查。
江苏省开展工地扬尘“双百日”整治行动
江苏省政府近日召开建筑工地扬尘集中整治行动专题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省辖市城区开展建筑工地扬尘“百日整治、百日提升”的“双百日”整治行动,集中整治和控制建筑工地扬尘,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提升城市环境面貌。
“双百日”行动从2014年2月下旬开始,对各省辖市城区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和房屋拆除等工地以及建筑垃圾、渣土运输等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行业进行整治。3月至5月,按照省定目标要求,落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责任,因地制宜制订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6月至8月,在全面整治的基础上,建立长效管控机制。
各省辖市政府要把“双百日”整治行动作为城市环境整治年度行动的重要内容,列入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并与文明城市、生态城市、园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卫生城市的创建相结合、相互促进。同时,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及时评估工作成效,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
集中整治后,各城区建筑工地扬尘须得到有效控制,城区工地围挡墙、施工道路硬化以及规模以上建筑工地车辆冲洗率达到95%;渣土密闭化运输率超过90%,扬尘整治达标工地达到90%,其中南京市要达到95%;省级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要达到20%,其中南京市要达到30%。
两部门联合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指导意见和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成立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技术指导组并召开了第一次工作会。这是两部门继高强钢筋后的又一次紧密合作。
据了解,两部门于2013年1月启动此项工作,赴上海、安徽等8省、市实地调研;有23个省、市、区反馈了预拌混凝土生产和应用情况。目前,两部门起草了《关于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基本原则、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下一步,两部门将出台若干意见、建立协调机构,加快标准制订,完善相关规范,完成技术指南,开展宣传贯彻培训,搭建研发平台,推行绿色生产,完善行业管理。特别是通过政策支持和优化发展、环境,推动这项工作落地。
另悉,今后采用高性能混凝土的情况将作为优秀建筑设计、绿色建筑评定等活动参评或获奖条件之一。鼓励绿色建筑、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工程率先应用高性能混凝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