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血四项测定影响因素的分析
2014-04-14李淑英庞良锦
李淑英 庞良锦
(1、山西省晋城市人民医院检验科,山西 晋城 048000;
2、山西省晋城市人民医院输血科,山西 晋城 048000)
凝血四项测定影响因素的分析
李淑英1庞良锦2
(1、山西省晋城市人民医院检验科,山西 晋城 048000;
2、山西省晋城市人民医院输血科,山西 晋城 048000)
目的 探究凝血四项测定结果的影响因素。方法将我院2012年2月~2013年2月接待的3512例住院病人血检标本作为研究对象,分别进行凝血四项测定;其中50例合格标本血样为即采即送检,并及时测定,之后在室温下放置2小时及4小时后再作测定,并与之前立即测定结果进行对比分析。结果3512例标本中,误差标本476例,百分比为13.55%;误差标本主要为采血量比例不当,占了90%以上。50例标本立即测定结果同放置2、4小时后测定结果有着显著性差异(P<0.05),有统计学意义。结论凝血四项测定结果的主要影响因素有标本采集不当、送检时间等,为了提高凝血四项测定结果的准确性,就应控制好标本的采集与送检的时间。
凝血四项;测定结果;影响因素;分析
凝血四项指的是凝血酶时间(TT)、凝血酶原时间(PT)、纤维蛋白原(FIB)与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这四项指标在临床上有着很广泛的应用,比如说抗凝药物治疗监测、术前凝血评估等,而如何保障凝血四项的准确与可靠则是一直在探索与研究的课题[1]。总的来说,凝血四项测定结果准确与可靠,除了同实验室质控关系密切外,还与标本采集与运送有着一定的关系,而为了进一步探究凝血四项测定结果的影响因素,我院展开了相关研究,现将结果作如下报告。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我院2012年2月~2013年2月接待的3512例住院病人血检标本,全部采集的是患者的静脉血,包括男性血检标本2103例,女性血检标本1409例。有50例血检标本为即刻采集即刻送检及即刻测定,之后将这50例标本放置在室温下2小时及4小时后再次进行血凝四项测定。此外,收集不合格标本272例(血量比例不当261例、未能充分混匀9例、混有肝素2例),进行重新抽血与复查。
1.2 方法
本次研究采用的仪器为ACL-200贝克曼血凝仪(美国库尔特),其中使用的试剂全部为该仪器原装试剂,组织活酶PT测定ISI值设为1.41;标本采集使用的是一次性使用血凝真空负压采血管。测定的项目主要为凝血四项,即凝血酶时间(TT)、凝血酶原时间(PT)、纤维蛋白原(FIB)与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
1.3 统计学分析
本次研究相关数据采用统计学软件SPSS18.0处理,数据用均数(±s)表示,行t检验,以P<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误差标本
3512 例标本中,误差标本476例,百分比为13.55%。误差标本主要为采血量比例不当,例数为458例,百分比为96.22%;血液未同抗凝剂充分混匀的则有15例,百分比为3.15%;混有肝素的标本有3例,百分比为0.63%。在458例采血量比例不当标本中,包括血量过多标本148例,血量不足标本310例。
2.2 重新送检272例标本测定结果与476例误差标本血凝四项结果对比
本次研究存有误差标本476例,重新抽血复查标本272例,两组质量问题标本测定的血凝四项结果显示存有显著性差异(P<0.01),有统计学意义。具体数据分析详见表1所示。
2.3 室温下不同存放时间测定凝血四项结果比较
50例标本即刻采集即刻送检及即刻测定,所得结果同将其放置在室温下2、4小时后再次测定所得血凝四项结果中除了FIB之外皆有显著性差异(P<0.01),有统计学意义。详细数据分析见表2所示。
表1 重新送检标本与误差标本血凝四项结果对比(±s)
表1 重新送检标本与误差标本血凝四项结果对比(±s)
表2 50例标本不同存放时间测定血凝四项结果比较(±s)
表2 50例标本不同存放时间测定血凝四项结果比较(±s)
注:与2、4小时后测定结果相较,*P<0.01。
3 讨论
就这些年血检临床工作来看,凝血四项指标(凝血酶时间、凝血酶原时间、纤维蛋白原与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已经成为凝血系统病理变化、临床用药指导及术前筛查凝血系统疾病不可或缺的重要指标[2]。国外学者Rod-gem等[3]经过相关研究指出,传统采用Duke法进行出血时间测定如今已经不能当作凝血功能预测指标;同时在21世纪之初,卫生部就明令禁止术前使用常规出血、凝血时间检测,而临床上采用凝血四项将前述标准取代,在某种程度上使得标本数量急剧增加,这又会给测定结果造成一定的影响。我国学者丛玉隆等[4]就认为当血液离体之后便开始变化,随着保存的方式与时间的不同,凝血因子逐渐被消耗则会造成测定出现不同的结果。为了提高凝血四项测定结果的准确度与可靠性,就应加强影响因素的研究,从而“对症下药”,加以解决。
就过去一些年临床血检来看,检验结果的准确度与可靠性通常都是由于检验科相关人员来保证,但实际工作中,实验室相关工作也会对检验结果产生一定的影响,比如说采集血液标本时出现的误差问题。在本次研究3512例标本中,误差标本476例,百分比为13.55%。误差标本主要为采血量比例不当,例数为458例,百分比为96.22%;血液未同抗凝剂充分混匀的则有15例,百分比为3.15%;混有肝素的标本有3例,百分比为0.63%。在458例采血量比例不当标本中,包括血量过多标本148例,血量不足标本310例。此外,标本送检及保存的时间也会对测定结果产生影响,本次研究中针对50例标本展开了研究,其中即刻采集即刻送检及即刻测定所得结果与保存2、4小时后再测定所得结果之间有显著性差异(P<0.01),有统计学意义。由此可见,检验科之外的实验室相关因素也会对测定结果准确度与可靠性产生严重影响,若采集标本量不适当或者送检的时间不当,都会对结果产生影响。为此提出以下一些建议与意见,来对标本采集与送检时间进行有效控制[5]:第一,在进行标本采集时,若穿刺不顺利与长时间扎止血带等,都有可能导致血管损伤或者组织因子流入血液中,从而造成凝血酶,使得血液凝固加速,最终造成测定结果误差,因此血液标本在采集的时候规定一般要在三分钟内完成,这样才能有效防止组织因子流入血液中对测定结果产生影响;第二,标本血量比例的不恰当可能会造成凝固时间的延长或者缩短,一般而言,标本和抗凝剂的比例在1:9时进行准确收集,测定的结果才会更为可靠与准确。相关研究发现,在1:9的基础上,若血量增加0.5毫升,往往就会导致凝固时间的缩短,反之则会造成凝固时间的延长;第三,标本待检时间不宜过长,过长会造成凝血结果异常,而测定最好在采血后立即完成,离体后血液保存放置的时间不能高于2小时;第四,一些药物也会对结果产生影响,比如说肝素、低分子右旋糖酐等,本次研究中因为肝素混入影响结果的例子便存在。因此标本采集的时候不能贪图一时的方便而在静脉输液管或者肝素封管中采血送检。
[1]刘凤群,曾良,齐迅捷等.不同因素对凝血四项测定结果的影响效果分析[J].中国医药科学,2013,3(6):114-115.
[2]孙旭丹,刘艳霞.凝血四项测定结果的影响因素[J].中外医疗, 2010,29(2):192-192.
[3]黄德元,汪虹彬.凝血四项测定影响因素的分析[J].实用医技杂志,2008,15(28):3820-3821.
[4]王军伟.影响凝血四项检测的因素[J].中国实用医药,2011,06 (31):97-98.
[5]罗建文,凌显桢.康派X血凝仪检测凝血四项影响因素分析[J].医药前沿,2011,01(12):5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