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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党的意识 做党的忠诚卫士

2014-04-14王怀臣

四川党的建设 2014年1期
关键词:党章党风廉政纪检监察

● 文/王怀臣

增强党的意识 做党的忠诚卫士

● 文/王怀臣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部署,全面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奋力推进“两个跨越”,着力谱写中国梦四川篇章,要靠党坚强有力的领导,靠高度的组织化和铁的纪律。全省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增强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的政治面貌,强化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坚定不移做党的忠诚卫士,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为实现党的理想、党的使命而努力奋斗。

加强党性修养,高举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旗帜

当前,四川发展进入了新阶段,改革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强党性教育、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更加紧迫。

把常怀忧党之心作为首要政治要求。

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加强经常性的思想教育,深入开展思想作风、能力素质、基层组织“三项建设”活动、“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活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时刻不忘自己是“党的人”。加强对纪委历史沿革和反腐败斗争历程的系统学习,进一步增强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自觉为党分忧、为国尽忠、为民尽责。

把恪守兴党之责作为重大政治义务。

坚持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到总体工作格局中去谋划和推进,明确职责,找准定位,正确履职,有效作为,以实际行动彰显和体现对党忠诚。尤其要深刻认识全面深化改革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关系,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作用。牢记王岐山书记“学思践悟”的要求,全面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不断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知识储备,引导党员干部在学思践悟中丰富经验、创新思路、推动工作。

把竭尽为党之力作为崇高政治品质。

在党要言党,在党要为党,在党要爱党,自觉践行“对党忠诚、执纪为民,开拓创新、奋发进取,清正廉洁、甘于奉献”的四川省纪委监察厅机关精神,切实提振干事劲头和工作效率。深入学习王瑛、文建明、兰辉、游从文等同志先进事迹,进一步提升工作追求和服务境界,自觉信党、爱党、跟党走。做到无论形势如何变化,对党的忠贞不动摇;无论情况如何复杂,对党的拥戴不动摇;无论任务如何艰巨,对党的服从不动摇。

牢记党的宗旨,站稳群众立场践行群众路线

始终把群众利益作为想问题、作决策的根本取向,把群众路线作为谋划和推进工作的重要法宝,在解民忧、谋民利的具体实践中不断强化宗旨意识、密切与群众的血肉联系。

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努力把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过程,变成维护群众权益、解决民生问题、让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过程。芦山“4·20”强烈地震发生后,四川迅速建立五级联动监督检查组织体系,有力保障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13年1—11月,全省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4158件,同比增长18.3%;乡镇纪检组织立案4210件,同比增长39.7%。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治理,先后内部通报21起、公开曝光13起典型案件,不断坚持、深化、巩固纠正“四风”成果。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从人民伟大实践中汲取智慧和力量。重大工作如何开展,遇到问题如何解决,要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我们主动深入到群众中去,开展纪委书记下基层、纪委开放日、民情直通车、干部定期接访等活动,邀请村民代表和村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坝坝会,真诚同群众交朋友,虚心向人民学习。积极响应群众的新期盼新要求,将工作着力点用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建设“廉洁四川”互联网政务平台,实现由被动应对向主动作为、由关门办公向开门执纪的重大转变,促进纪检监察工作思路理念和方式方法深刻转型。

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把群众满意作为最高工作标准。人民群众不仅是我们开展工作的依靠力量,而且是工作成效的最终评判者。我们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最高标准,把工作交给群众去评判、检验和监督,2011年底探索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体系,每年在全省21个市(州)、183个县(市、区)同步开展两次民意调查,对48个省直部门和18个公共服务行业开展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群众满意度指数由81.71上升到83.24,使党风廉政建设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

遵守党纪党规,建设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反腐铁军

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要正人先正己,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用铁的决心、铁的态度、铁的手段打造新时期四川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用党章立规矩,使严守规矩成为一种习惯。党章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加强对党章的学习,对党章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坚决做到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对照党章规定的“八项义务”和“六项基本条件”,认真查找和纠正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坚决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对违反党的原则的人和事不留情面,形成讲认真、讲原则、讲规矩的良好习惯。

用制度订标尺,使依法依纪成为一种风气。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坚持制度面前没有特权,遵守制度没有例外,严格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把依法依纪作为铁的纪律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各个环节,坚决防止跑风漏气、以案谋私、办人情案情况发生,决不允许出现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坚持“向我看齐,从我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纪检监察干部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纪检监察干部绝对不做,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

用监督强约束,使接受监督成为一种常态。面对日趋复杂的社会环境,仅靠自我约束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强化党内监督、群众监督、纪律监督。按照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要求,我们积极探索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深入开展纪检监察系统作风巡察,全面建立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约谈制度,聘请2500多名特邀监察员,让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勇于和乐于在监督下开展工作。

履行党的使命,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必须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更加科学有效地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做爱党、忧党、兴党的忠实实践者。

组织协调牵好头,强化协调小组职能。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是党章赋予各级纪委的主要任务,在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强化党委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的同时,必须充分发挥纪委的组织协调职能,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牵头抓总职能。规范各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成,加强对区域内反腐败工作的统筹协调。将纪委查办案件的主动性和主导性贯穿于调查、处理、起诉、审判和执行等各个环节,全过程发挥组织协调职能,提升反腐败工作的系统性和整体性。

突出主业执好纪,聚焦办案第一要务。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手段,是建设廉洁政治的必然要求,更是纪检监察干部的第一要务。我们优化调整内设机构,取消议事协调机构112个,把资源向办案集中、力量向办案倾斜、人才向办案聚集。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决不姑息、决不手软。2013年1—11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8978件,同比上升29.7%,在全国排位也有大幅度上升。

厘清职能问好责,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回归纪检监察“执法的再执法、监督的再监督”本位职能,筑牢制约和监督权力的“铁笼”,从源头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我们大力推进乡镇和省直机关纪检组织建设,加强派驻派出机构统一管理,统筹推进中央驻川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努力建设全域覆盖的监督网络。探索建立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电子监察平台,对行政权力运行实现实时监控、全程监督、预警纠错、效能评估和问责办理。(作者系四川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责编:贺贵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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