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标准专利热点、探讨行业发展趋势第三届知识产权与标准发展论坛在京举行
2014-04-11
聚焦标准专利热点、探讨行业发展趋势第三届知识产权与标准发展论坛在京举行
科技进步、创新驱动及构建公平竞争环境的需要,呼唤标准专利实施政策法律规定的出台与完善。今年,国标委、国家工商总局、最高人民法院从国家标准制定涉及的专利处置规则、竞争政策及司法审判标准等不同层面出台了一系列规定,这在促进我国标准专利实施涉及的政策法律环境不断完善的同时,也引发了社会各界对有关问题的广泛思考。
在此背景下,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知识产权中心、中电标协知识产权工作委员会(SIPR)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电子司的指导下于2014年9月23日在北京举办了“第三届知识产权与标准发展论坛”。该论坛以标准专利实施的政策法律环境为主线,分别就“标准专利实施涉及的政策法律新进展”、“标准制定与披露承诺义务”、“标准专利权利行使的救济与规制”、“标准专利许可的价值考量与产业协调”以及“标准专利保护的新思考”等专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
本次论坛得到了有关政府部门的指导和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司胡燕巡视员为本次论坛做了致辞。胡燕巡视员指出,我国电子信息技术领域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绩。一方面我国已经成为全球电子信息制造业第一大国;另一方面,随着我国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多元化的发展,国内创新速度也大幅提高,特别是知识产权的积累稳步增长。她认为,当前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亟需在参与国际竞争的大格局下,通过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标准的有效推动来促进企业成长,满足企业利益诉求。国标委工业二部戴红主任、国家工商总局竞争执法局杨洁处长、中关村管委会创新处郅斌伟副处长等相关部门领导出席会议,并分别就“标准专利实施涉及的政策法律新进展”做了重点发言。
本次论坛得到了产业界的高度关注。华为、中兴、微软、英特尔、百度、海信等企业代表就会议专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及分析。其中,华为公司知识产权部樊志勇副部长就标准必要专利中的禁令问题进行了阐述。他基于华为公司的许可诉讼经验,结合美国和欧洲的司法判例,提出简易可行、符合FRAND原则且易于谈判实践的被许可人方式,是标准必要专利禁令适用条件的参考。百度公司高级知识产权顾问周奇从运营商、设备商、互联网公司等不同产业形态角度审视技术创新和标准专利的价值,从产业经济的角度提出对标准专利保护制度的思考和建议。中兴通讯公司、海信公司的代表围绕标准专利的价值考量和产业协调专题阐述了意见。院校专家及律所专家就标准专利实施中的典型案例及关键热点展开了讨论。工信部电子知识产权中心/SIPR秘书长巫晓倩结合自身多年的实务经验,就专利信息披露制度作了精彩论述。她认为,我国国家和行业的标准化组织,在考虑相关政策的时候,一定要结合自身的产业发展现状和特点,把握相关制度要实现的目标和方向,在此基础上研究和制定与之相适应的披露制度。
本次论坛聚焦知识产权前沿问题,与会150多家单位反响热烈。通过本次论坛的召开,为政府、产业界、法律界和学术界搭建了沟通和交流的平台,也在我国的标准必要专利政策法律、标准化组织知识产权政策、标准专利司法实践等方向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同时为我国营造公平、健康、有序的知识产权发展环境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关于本次论坛的详细报道,请见本刊2014年第11期的专题报道。
胡燕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司巡视员
杨洁国家工商总局竞争执法局处长
戴红国标委工业二部主任
郅斌伟中关村管委会创新处副处长
赵天武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知识产权中心/ SIPR主任
梁军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知识产权中心副主任
巫晓倩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知识产权中心/ SIPR秘书长
郝文建中国电子标准化研究院副主任
张素兵全国音频、视频及多媒体系统与设备技术委员会秘书长
罗立凡微软中国政府事务总经理,公司助理法律总顾问
樊志勇华为公司知识产权部副部长
王洪彬英特尔法律总监
周奇百度高级知识产权顾问
孟雁北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
童心中兴通讯知识产权部高级许可总监
余颖海信集团专利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