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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中财税激励政策有效性及其优化研究

2014-04-10陈志勇夏晶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 2014年2期
关键词:财税政策企业

陈志勇 夏晶

摘要:在现有理论分析与假设的基础上,对1985—2010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重点考察财税政策的影响,结果表明:改革开放后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规模的迅速扩大,与我国财税激励政策密切相关,财政政策工具的多样化和优惠覆盖范围的扩大为促进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提供了制度条件;同时,经济发展、能源消费、出口等因素也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对外直接投资,因而,我国目前对外直接投资具有政策驱动型、市场导向型和能源导向型等特征。

关键词:对外直接投资;财税激励;对外投资保险制度;宏观政策;经济发展阶段;出口规模;能源消费总量;经济指标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101(2014)02-0048-06

一、引言

2008年以来的国际金融危机凸显了我国经济增长过于倚重对外贸易的脆弱性与不可持续性,而在国内消费启而不动、国内投资增长空间日益狭小的背景下,关注一个长期以来被我们忽视的领域——对外直接投资(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ODI),对于优化我国经济的战略布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的对外直接投资有了较快发展,但投资规模小、结构不合理仍然是其中的主要问题。截至2011年底,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为4 247.8亿美元,2011年当年对外直接投资流量为746.5亿美元,分别占世界总量的2.0%与4.4%(见表1),在国际排名中分别居第13位和第6位,这与我国位居世界第二的经济与贸易大国地位是不相称的。从企业结构看,对外投资主体多为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所占的比重很小①。从区域结构看,对外投资主要流向亚洲和拉丁美洲②,而这些地区大多经济较为落后,其市场规模远小于欧美等发达地区,投资难以形成规模效益;同时由于一些投资所在国的基础设施不完善、法治不健全、政治不稳定,导致投资风险较高。

相对于国内投资,由于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的差异,对外投资面对的市场环境要复杂得多。具体到财税政策、税制差异、税收环境、税收管辖权等因素都给企业对外投资带来各种不确定性,需要国家在政策层面给予支持,以分担风险,增强企业对外投资的信心。对于财税政策如何影响ODI,国外学者们并未形成共识。一种观点认为,税收因素在某种程度上影响ODI的选择,但并非影响ODI流动的决定性因素。Yair Aharoni(1966)[1]对美国制造业企业的ODI行为进行了分析,发现税收制度并不能显著影响企业的对外投资,税收优惠只是一个微弱的刺激因素。D. Woodward和R. Rolfe(1993)[2]关于加勒比海地区的实证分析以及P.Wilamoski和S.Tinkler(1999)[3]关于美国对墨西哥ODI的实证分析也得出了类似观点。另一种观点认为,税收优惠对ODI具有决定性影响。Hartman(1985)[4]利用1965—1979年美国税收与ODI进行实证分析,得出无论投资资金来源如何,税收对ODI都有显著性影响。Martin Feldstein(1994)[5]将样本延伸到1984年,使用收益率序列数据,并以其他替代性的解释变量进行试验,验证了Hartman(1985)研究结果的可靠性。在G. Stevens和R. Lipsey(1992)[6]看来,之前的研究很大程度上受到了各种非税因素的影响,他们试图在控制其干扰的基础上进行实证分析,得出的结论是:税率变化对投资行为具有显著性影响,法定税率平均每上升10个百分点,FDI会相应减少0.3%,ODI同时相应增加0.2%。

在国内学者的相关研究中,项本武(2005)[7]通过实证分析认为,中国ODI是出口创造型和进口替代型的,同时政治因素、企业国际竞争力、经济发展水平等都会对ODI产生直接影响,并从完善立法、财税政策、金融支持等方面提出了促进ODI的若干建议。何磊、陈淑萍(2007)[8]认为当前税收优惠较少、形式单一,难以起到有效激励ODI的作用,应在借鉴国外经验基础上,从完善立法、产业调整等方面制定相关政策,以进一步促进ODI,同时防止ODI可能带来的国有资产流失、产业空心化等问题。孔欣、李健欣(2011)[9]打破了以往对外直接投资理论中企业同质性的假设,对异质性企业对外投资原因、结构和模式进行了重新解读,认为在国际化过程中,企业选择出口还是对外直接投资,主要取决于出口与对外直接投资的成本比较。高瑜(2007)[10]通过对促进ODI的财税政策理论的分析,以及各国鼓励本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财税优惠政策的借鉴,对我国现行促进ODI的财税政策进行了深入探讨,以期构建我国的对外直接投资财税激励政策体系。

纵观国内外相关研究,国外学者更加重视财税政策的对外直接投资效应问题,并且在实证研究方面视野更加开阔,针对性更强。由于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起步较晚,相关研究较为滞后,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由于财税政策具有综合性、难以量化的特征,大多数研究从东道国政治形势、市场规模、双边汇率水平与贸易的联系、母国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公司技术水平等方面展开,单纯基于财税政策体系促进对外直接投资的研究成果不多,特别是立足于数据的实证分析更为鲜见;二是对税收制度的研究大多以东道国为对象,专门研究母国税制如何促进企业对外投资的文献较少。一般而言,一国不能左右他国税制,但可通过对本国税制的优化来促进对外直接投资[11]。因此,立足于母国的财税政策分析更具现实意义。基于以上认识,本文试图通过对我国财税政策与对外直接投资关系的实证分析,来检验当前财税政策在影响对外直接投资中的效应,以为财税政策进一步调整与完善提供依据。

二、影响对外直接投资的财税政策效应理论分析

企业在进行对外直接投资决策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一是资金占有量的多寡,这构成投资能力因素;二是投资项目的成本—收益比率,只有所投项目收益高于备选项目收益时才会考虑进行该项投资,这构成投资意愿因素;三是投资风险因素。政府在设计与实施支持企业对外投资的财税政策时,也应从如何增强企业投资能力、提高投资收益或降低投资风险等方面进行考量。

(一)降低企业投资绝对成本的财税政策

企业的直接投资行为可简约视为对生产要素的购买,据此可将企业对内与对外投资决策视同对国内生产要素和国外生产要素购买的选择。从更一般意义上讲,企业投资决策是在一定资金预算约束条件下生产要素的最佳组合问题。政府通过财税激励手段(如纳税抵免、低税率、财政贴息、税收饶让、价格补贴等)可以改变企业投资能力乃至国内与国外两类投资的相对价格,从而影响企业的投资选择[12]。

政府若采取一般性的投资优惠、补贴等激励措施,直接提高企业的整体盈利潜能,也可起到鼓励对外直接投资的作用。相关分析如图1所示,其中横纵坐标分别表示国外生产要素和国内生产要素的数量,说明企业对外投资和对内投资的规模。在无财税政策影响下,企业预算约束线为AB,无差异曲线为U1,此时对国外生产要素的购买量(即对外直接投资)为W1。若对企业的投资行为实施免税等激励措施,相当于企业从政府手中获得一笔额外收入,从而使其预算约束线从原来的AB平移至CD,产生收入效应,此时企业对外投资量增加为W2,同时国内投资也同比例增加。

(二)降低企业投资相对成本的财税政策

政府若对企业对外直接投资采取针对性的财政激励措施,将降低企业ODI的相对成本,产生更强的刺激效应。相关分析如图2所示,在实施财税激励前,企业预算约束线为AB,无差异曲线U1下对国外生产要素的购买量(即对外直接投资)为W1;实施特定的财税激励后,国外生产要素相对价格下降,企业的预算约束线由AB转动到CB,无差异曲线变为U2,由于收入效应与替代效应的共同影响,企业对外投资增加为W2,增加幅度远大于国内投资。

(三)降低企业投资风险的财税政策

对外直接投资通常会面临各种风险,包括商业风险乃至国家风险③。过高的风险将降低企业对外投资意愿,因此,从国家战略出发,需要建立政府或政策性保险机构的风险分担机制。财税政策介入的风险分担机理可用图3表示。图3中横坐标表示投资预期收益,纵坐标表示投资风险。若投资总额既定(OP=OP1=OP2=OP3),并分为风险投资与无风险投资,分别代表对外投资和对内投资。设企业原始风险偏好无差异曲线为a,企业内外投资总额为OP。在无政策因素影响下,无差异曲线a与投资总额直线相交于点A,此时,资产组合中风险资产与无风险资产分别为OA和AP1。

若对投资收益征收税率为t的所得税,则在不同的亏损结转方式下政府对投资的风险分担状况不同。(1)允许亏损全额结转。此时OP1上的P1点朝原点的方向按1-t的比例移动到Q1点,风险资产仍为OA,而无风险资产下降到AQ1,即企业持有更高比例的风险资产,原因为政府课税在减少投资者收益的同时,也减少了与预期收益相联系的风险,实际上成了投资者的隐匿合伙人。(2)不允许损失冲销。即政府不承担可能的负收益风险,企业在相同预期收益下自身承担的风险加大,此时,无差异曲线由a左移至b,与新预算线OQ2交于B点。和前一情形相比,风险资产下降至OB,无风险资产相应增加至BQ2。(3)政府向企业提供保险或允许企业提取风险准备金。相同的风险下预期收益增加,无差异曲线由a右移至c,与新预算线OQ3交于C点。此时,风险资产上升至OC,无风险资产相应增加至CQ3。

可见,在通过财税手段允许对外直接投资亏损结转或与企业共担风险的情形下,可以提高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预期,激发其对外直接投资的需求。反之,则会增大其投资风险,并导致对外投资规模的下降。

三、研究假设与模型设定

以下就财税政策对企业ODI的具体影响展开实证分析。由于财税政策工具较多,将其一一列入模型容易产生多重共线性,故对降低企业投资成本与风险的财税政策工具各引入一个代表性指标。同时,考虑到财税支持政策的综合性与难以量化特征,引入宏观政策虚拟变量,来表示除代表性指标以外的其他政策因素。此外,为了进行有效的估计,还将引入与对外直接投资相关的其他因素作为控制变量,主要有投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能源消费总量与出口规模等。

(一)研究假设

1. 对外投资企业国有化程度。激励企业ODI的财税政策工具具有多样性,包括各种形式的税收优惠、财政贴息等,要对其进行总体集成和量化是困难的,这给实证研究造成了障碍。为此,本文跳出内容庞杂的财税政策本身,引入对外投资企业国有化程度这一指标作为替代变量,直接通过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考察。在“走出去”初期,由于国有企业对外投资能更好地贯彻国家发展战略(如保障能源安全等),国家会给予较多的政策扶持,这种独特的“制度优势”和“先发优势”使得国有企业在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初期占据绝对主导地位。而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深入及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政策扶持范围也会不断扩大,从单一针对国有企业逐渐延伸到民营企业④,使得民营企业在对外投资中所占份额不断增加。由于民营企业具有产权清晰、机制灵活的优势,能更好地适应海外竞争,并逐渐成为对外直接投资的重要力量。因此,财税激励政策内容的多样化与覆盖范围的扩大是与对外直接投资中民营企业地位的提高如影相随的。

假设1:对外投资企业国有化程度与对外直接投资负相关。

2. 海外投资保险承保金额。这里所指的海外投资保险属于政策性险种,包括股权保险和贷款保险。这类保险的承保不以营利而以帮助企业规避各种不确定性损失、保护投资者利益为目的,实质上是对ODI企业提供的“国家保证”。该保险在各国中多由政府机构或公营公司提供,我国海外投资保险由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独家承保,2012年的承保金额为245.8亿美元,对鼓励企业“走出去”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假设2:海外投资保险承保金额与对外直接投资正相关。

3. 宏观政策虚拟变量。一国的宏观经济政策对该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不容忽视,这些政策是企业经营的外在基础。改革开放后,我国在对外直接投资的政策导向上经历了由限制到鼓励的渐进过程。2000年中共十五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走出去”战略,指出“鼓励能够发挥我国比较优势的对外投资,扩大经济技术合作的领域、途径和方式,支持有竞争力的企业跨国经营,到境外开展加工贸易或开发资源”,并出台系列文件支持这一战略。自此,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呈现出明显的增长态势。考虑到政府宏观政策的综合性与定性特征,引入相应的虚拟变量,以2000年开始实施“走出去”战略为标志,之前的相对限制阶段取值为0,之后的积极鼓励时期为1。

假设3:宏观政策虚拟变量与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正相关。

4. 经济发展阶段。根据邓宁投资发展阶段理论⑤,对外直接投资规模随着经济发展呈现出“零—低于外商对内投资—高于外商对内投资但低于2倍外商对内投资—高于2倍外商对内投资—与外商对内投资趋于平衡”的五个阶段。根据衡量投资发展阶段的IPI指数⑥,1982—2004年IPI指数为-1~0.5(-0.621~-0.997);2004年起对外投资规模出现突飞猛进式的增长,IPI指数快速上升,但目前仍为负值。在“走出去”战略的引导下,我国企业海外投资将进一步增长,IPI指数会继续上升。

假设4:我国当前经济发展阶段与对外直接投资呈正相关。

5. 出口规模。一国对外贸易中的出口规模对其对外直接投资具有显著影响。一般而言,外贸出口的发展先于在国外投资生产,而直接投资则是出口贸易的延伸。J. Johanson和L. G. Mattsson(1987)[13]认为,对外投资与对外出口是互相替代的。企业占领东道国的市场,既可以通过出口,也可通过对外投资来实现,或是两者的结合。在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中,企业可利用之前进出口贸易所积累的国外市场经验进行对外直接投资,引起直接投资和出口呈现此长彼消的变动,也就是说,随着对外直接投资的增加,出口量会减少。

假设5:出口规模与对外直接投资呈负相关。

6. 能源消费总量。中国是一个能源资源较为匮乏的国家,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对能源与资源的需求会越来越大,在国内供给已不能满足发展需要的情况下,必须通过加强有关的对外投资来保障能源及其他资源的获取。保障能源资源持续供给已成为我国促进对外直接投资的重要原因。

假设6:能源消费总量与对外直接投资呈正相关。

(二)模型设定

基于前述的理论分析与经验假说,本文通过构建时间序列方程,选取对外投资企业国有化程度、海外投资保险承保总额与国家宏观政策为自变量,人均GDP和出口额等指标为控制变量,对对外直接投资进行OLS回归分析,并检验回归结果的稳健性。考虑到方程可能存在异方差,对数值变量取对数予以剔除。对数形式变量系数表示因变量对自变量的弹性。

LNODIt=c0+c1×SOEt+c2×LNINSURt+c3×POLICYt-1+c4×LNGDPPt+c5×LNECt+c6×LNEXt+?着t

在上述方程中,ODI表示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SOE表示对外投资企业国有化程度,用对外投资存量中国有企业所占比重来度量;INSUR表示海外投资保险承保总额;POLICY表示宏观政策虚拟变量;GDPP表示人均GDP;EC表示能源消费总量;EX表示出口总额;?着为残差项。

(三)数据来源与统计描述

本文选取1985—2010年为样本区间。囿于数据可及性,对国有企业比重指标取1995年后数据,海外投资保险承保总额取2001年后数据。相关数据均来源于各年度统计年鉴或统计公报。其中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和对外投资企业国有化程度数据来源于《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海外投资保险承保总额数据来自《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年度公司报告》,GDP、出口与能源消费数据来自《中国统计年鉴》,各变量的基本统计量与预期符号描述见表2。同时,考虑到我国在1994年和2005年进行了汇率制度改革,为了消除人民币汇率波动的影响,此处相关指标货币单位都折算为美元。

四、实证结果分析

考虑到变量间可能存在的多重共线性,在OLS分析中使用逐步回归方法。首先强制引入所有解释变量与控制变量进行回归分析(方程1),然后不断改变控制变量(方程2、3、4),观察解释变量的符号与显著性水平变化,最后剔除不显著的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得到最优方程(方程5)。

表3方程1至方程5中,在不断改变控制变量后,解释变量的系数符号基本保持不变,说明各变量对被解释变量的影响是稳定的,回归结果可靠,且通过各方程的判定系数和DW值可推断方程总体性能良好。以下主要基于方程5对回归结果进行分析。

第一,国有企业所占比重变量(SOE)的系数为-0.06,并在1%水平上显著。这说明国有企业所占比重每上升1个百分点,对外直接投资规模比上期相应降低0.06%,从而验证了假设1。由于对外投资企业国有化程度为财税优惠政策的替代变量,表明财税激励政策对于促进对外直接投资是有效的。

第二,海外投资保险承保额(LNINSUR)的系数在方程1至方程4中符号为正,但在10%水平上不显著,在方程5中剔除了该变量。这表明海外投资保险在促进对外直接投资中有一定作用,但效果并不明显,需要完善我国ODI企业的保险制度。

第三,宏观政策虚拟变量(POLICY)在方程1至方程3中系数为负,但在其后的方程中符号变为正,且显著性不断提高,从而验证了假设3,即由于国家宏观政策导向的变化,促进了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

第四,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变量(LNGDPP)的系数为0.43,且在1%水平上显著。这验证了假设4,即我国目前处于邓宁投资发展五阶段论中由第一阶段向第二阶段过渡的时期,在该时期,随着经济的增长,对外投资规模呈扩大态势,但仍低于外商对本国的投资。

第五,出口变量(LNEX)在方程1中的系数为2.15,但在10%水平上并不显著,在其后的方程中剔除了该变量。这在一定程度上否定了假设5。Leichnko和Erickson(1997)[14]的相关看法是,ODI与出口之间存在一种承接关系,企业最初与外国市场联系是从偶然的、小规模的产品出口开始的,随着出口规模的扩大,企业开始在海外建立自己的销售子公司,当条件成熟时,会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建立海外生产制造基地。另一方面,出口规模也是被投资国市场容量的一个指示器,被投资国进口越多,表明其市场规模和购买力越强。

第六,能源消费总量(LNEC)的系数为1.43,且在10%的水平上显著,即能源消费总量每增加1个百分点,对外投资规模相应增加1.43个百分点,这与假设6相符。这说明在当前的经济增长方式下,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一个重要动因是寻求稳定的能源供给。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运用1985—2010年的统计资料,选取部分财税政策指标和经济指标与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关联性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财税政策对促进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具有显著性影响,同时出口与能源消费亦与对外投资保持同向变动,显示了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具有政策驱动型、市场导向型和能源导向型等特点。据此,国家应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为促进对外直接投资、提升投资层次创造更好的条件。

(一)优化对外投资整体规划,完善管理机制

当前,我国相关财税优惠政策存在着目标不明确、条款凌乱与不规范等问题,同时,对外投资相关管理部门众多(涉及商务部、中央银行、财政部、海关等),没有形成合力,导致国家支持对外投资政策的整体效益不高,这从实证分析中宏观政策变量的稳健性较差也得到验证。对此,一方面要从更高的层面重构我国促进对外直接投资的政策体系,对对外直接投资的投资主体、区域选择、融资战略、优惠政策等方面制订出明确的规划,使企业的各项对外投资活动定位清晰,目标明确;另一方面应建立部门协调运作机制,将分散于不同部门的管理职能进行整合,减少企业与政府职能部门周旋的“交易成本”,使企业能集中精力开拓对外投资领域。

(二)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实行多样化的激励方式

在我国对外投资发展的成长阶段,应当高度重视财税优惠政策的合理设计。在指导思想上,应根据国家发展战略,结合不同行业的投资成本、投资风险,实行有差别的财税激励措施。在具体政策运用上,一是实行再投资退税或投资扣除政策,即对于经认定的对外投资企业,以机器设备、商品等实物进行对外直接投资的,根据行业或项目差别,按其投资额一定比例退还其国内所得税额,或冲抵国内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以鼓励企业多以国内设备和商品进行对外投资,降低国内产业“空心化”风险。二是对对外投资所分配的产品在进口环节减免进口环节增值税及其他税费,即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经济发展,对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分回的产品,尤其是资源性产品实行减免税政策。此外,对于购并国外高新技术企业,并将先进设备运回国内的对外投资企业,可以对进口的设备减免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三)健全对外投资保险制度,为“走出去”企业保驾护航

我国于2002年成立了政策性的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业务范围包括境外投资风险承保,但由于境外投资保险并非其主营业务,且财政支持力度不够,导致业务覆盖范围和实施效果受到制约。从未来发展趋势看,对外保险业务应由国家政策性保险机构进行商业化运作,同时给予适当的财政扶持,特别是对具有较高风险但符合国家发展战略需要的海外投资项目更应如此。对此,一要建立对外直接投资风险准备金制度,即对外直接投资企业按一定标准提取投资风险准备金,此准备金在计算企业应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二要建立对外直接投资国家再保险制度,即将对外投资政策性保险机构由于承担特殊风险(政治动乱、国家征用、政府违约等)而造成的亏损甚至破产纳入政府保险范畴,或者通过财政资金对其保险赔款予以补贴。

注释:

①截至2010年底,私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仅占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全部存量的1.5%。

②以2010年为例,亚洲、拉丁美洲、欧洲、大洋洲、北美洲和非洲在中国该年对外直接投资流量中所占比重分别为71.4%、13.0%、5.9%、4.4%、2.7%和2.6%。

③国家风险与国家主权行为密切相关,是由个人或企业所无法抗拒的因素造成的风险,包括国家主权风险(由于报复和限制而对外来企业实行歧视性政策)和政治风险(如国有化、政变、罢工等)。

④民营经济在此为广义上的理解,指所有非国有经济,包括集体经济、乡镇经济、私营经济、个体经济、联营经济和股份制经济等经济成分。

⑤邓宁(Dunning)在国际生产折衷理论的三优势基础上提出了投资发展阶段理论,将一国经济发展水平与对外直接投资情况划分为五个阶段。

⑥IPI=■,ODI表示对外直接投资,FDI表示外商对内投资。IPI为投资头寸指数,是衡量对外直接投资所处阶段的一个指标。

参考文献:

[1]Yair Aharoni. The foreign investment decision process[M].London: International Thomson Business Press,1966.

[2]Douglas P. W. and Robert J. R. The Location of Export-Oriented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in the Caribbean Basin[J].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Studies,1993,(1):121-144.

[3]Wilamoski P. and Tinkler S. The trade balance effects of U.S.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in Mexico[J]. Atlantic Economic Journal,1999,(1): 24-40.

[4]David G. Hartman. Tax policy and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J]. 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s,1985,(1):107-121.

[5]Feldstein,M. The Effects of Outbound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on the Domestic Capital Stock[Z]. NBER Working Paper,1994.

[6]Stevens,G. and R.Lipsey. Interactions Between Domestic and Foreign Investment[J].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Money and Finance,1992,(11): 40-62.

[7]项本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决定因素与经济效应的实证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8]何磊,陈淑萍.我国发展对外直接投资的税收政策[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高教版),2007,(4).

[9]孔欣,李健欣.企业异质性:出口贸易、国外直接投资与企业外包[J].贵州财经学院学报,2011,(6).

[10]高瑜.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财税激励政策研究[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硕士论文,2007.

[11]王方方,扶涛.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贸易因素——基于出口引致与出口平台的双重考察[J].财经研究,2013,(4).

[12]陈志勇,范雯.中国国际贸易均衡与财税制度转型[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2,(1).

[13]Johanson,J. and L.,G. Mattsson. Interorganizational relations in industrial systems: a network approach compared with the transaction-cost concept[J]. International studies of Management and organization,1987,(2):34-38.

[14]Robin M. Leichenko,Rodney A. Erickson.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and State Export Performance[J].Journal of Regional Science,1997,(2):307-329.

责任编辑、校对:艾 岚

第六,能源消费总量(LNEC)的系数为1.43,且在10%的水平上显著,即能源消费总量每增加1个百分点,对外投资规模相应增加1.43个百分点,这与假设6相符。这说明在当前的经济增长方式下,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一个重要动因是寻求稳定的能源供给。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运用1985—2010年的统计资料,选取部分财税政策指标和经济指标与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关联性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财税政策对促进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具有显著性影响,同时出口与能源消费亦与对外投资保持同向变动,显示了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具有政策驱动型、市场导向型和能源导向型等特点。据此,国家应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为促进对外直接投资、提升投资层次创造更好的条件。

(一)优化对外投资整体规划,完善管理机制

当前,我国相关财税优惠政策存在着目标不明确、条款凌乱与不规范等问题,同时,对外投资相关管理部门众多(涉及商务部、中央银行、财政部、海关等),没有形成合力,导致国家支持对外投资政策的整体效益不高,这从实证分析中宏观政策变量的稳健性较差也得到验证。对此,一方面要从更高的层面重构我国促进对外直接投资的政策体系,对对外直接投资的投资主体、区域选择、融资战略、优惠政策等方面制订出明确的规划,使企业的各项对外投资活动定位清晰,目标明确;另一方面应建立部门协调运作机制,将分散于不同部门的管理职能进行整合,减少企业与政府职能部门周旋的“交易成本”,使企业能集中精力开拓对外投资领域。

(二)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实行多样化的激励方式

在我国对外投资发展的成长阶段,应当高度重视财税优惠政策的合理设计。在指导思想上,应根据国家发展战略,结合不同行业的投资成本、投资风险,实行有差别的财税激励措施。在具体政策运用上,一是实行再投资退税或投资扣除政策,即对于经认定的对外投资企业,以机器设备、商品等实物进行对外直接投资的,根据行业或项目差别,按其投资额一定比例退还其国内所得税额,或冲抵国内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以鼓励企业多以国内设备和商品进行对外投资,降低国内产业“空心化”风险。二是对对外投资所分配的产品在进口环节减免进口环节增值税及其他税费,即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经济发展,对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分回的产品,尤其是资源性产品实行减免税政策。此外,对于购并国外高新技术企业,并将先进设备运回国内的对外投资企业,可以对进口的设备减免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三)健全对外投资保险制度,为“走出去”企业保驾护航

我国于2002年成立了政策性的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业务范围包括境外投资风险承保,但由于境外投资保险并非其主营业务,且财政支持力度不够,导致业务覆盖范围和实施效果受到制约。从未来发展趋势看,对外保险业务应由国家政策性保险机构进行商业化运作,同时给予适当的财政扶持,特别是对具有较高风险但符合国家发展战略需要的海外投资项目更应如此。对此,一要建立对外直接投资风险准备金制度,即对外直接投资企业按一定标准提取投资风险准备金,此准备金在计算企业应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二要建立对外直接投资国家再保险制度,即将对外投资政策性保险机构由于承担特殊风险(政治动乱、国家征用、政府违约等)而造成的亏损甚至破产纳入政府保险范畴,或者通过财政资金对其保险赔款予以补贴。

注释:

①截至2010年底,私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仅占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全部存量的1.5%。

②以2010年为例,亚洲、拉丁美洲、欧洲、大洋洲、北美洲和非洲在中国该年对外直接投资流量中所占比重分别为71.4%、13.0%、5.9%、4.4%、2.7%和2.6%。

③国家风险与国家主权行为密切相关,是由个人或企业所无法抗拒的因素造成的风险,包括国家主权风险(由于报复和限制而对外来企业实行歧视性政策)和政治风险(如国有化、政变、罢工等)。

④民营经济在此为广义上的理解,指所有非国有经济,包括集体经济、乡镇经济、私营经济、个体经济、联营经济和股份制经济等经济成分。

⑤邓宁(Dunning)在国际生产折衷理论的三优势基础上提出了投资发展阶段理论,将一国经济发展水平与对外直接投资情况划分为五个阶段。

⑥IPI=■,ODI表示对外直接投资,FDI表示外商对内投资。IPI为投资头寸指数,是衡量对外直接投资所处阶段的一个指标。

参考文献:

[1]Yair Aharoni. The foreign investment decision process[M].London: International Thomson Business Press,1966.

[2]Douglas P. W. and Robert J. R. The Location of Export-Oriented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in the Caribbean Basin[J].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Studies,1993,(1):12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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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高瑜.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财税激励政策研究[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硕士论文,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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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Robin M. Leichenko,Rodney A. Erickson.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and State Export Performance[J].Journal of Regional Science,1997,(2):307-329.

责任编辑、校对:艾 岚

第六,能源消费总量(LNEC)的系数为1.43,且在10%的水平上显著,即能源消费总量每增加1个百分点,对外投资规模相应增加1.43个百分点,这与假设6相符。这说明在当前的经济增长方式下,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一个重要动因是寻求稳定的能源供给。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运用1985—2010年的统计资料,选取部分财税政策指标和经济指标与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关联性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财税政策对促进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具有显著性影响,同时出口与能源消费亦与对外投资保持同向变动,显示了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具有政策驱动型、市场导向型和能源导向型等特点。据此,国家应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为促进对外直接投资、提升投资层次创造更好的条件。

(一)优化对外投资整体规划,完善管理机制

当前,我国相关财税优惠政策存在着目标不明确、条款凌乱与不规范等问题,同时,对外投资相关管理部门众多(涉及商务部、中央银行、财政部、海关等),没有形成合力,导致国家支持对外投资政策的整体效益不高,这从实证分析中宏观政策变量的稳健性较差也得到验证。对此,一方面要从更高的层面重构我国促进对外直接投资的政策体系,对对外直接投资的投资主体、区域选择、融资战略、优惠政策等方面制订出明确的规划,使企业的各项对外投资活动定位清晰,目标明确;另一方面应建立部门协调运作机制,将分散于不同部门的管理职能进行整合,减少企业与政府职能部门周旋的“交易成本”,使企业能集中精力开拓对外投资领域。

(二)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实行多样化的激励方式

在我国对外投资发展的成长阶段,应当高度重视财税优惠政策的合理设计。在指导思想上,应根据国家发展战略,结合不同行业的投资成本、投资风险,实行有差别的财税激励措施。在具体政策运用上,一是实行再投资退税或投资扣除政策,即对于经认定的对外投资企业,以机器设备、商品等实物进行对外直接投资的,根据行业或项目差别,按其投资额一定比例退还其国内所得税额,或冲抵国内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以鼓励企业多以国内设备和商品进行对外投资,降低国内产业“空心化”风险。二是对对外投资所分配的产品在进口环节减免进口环节增值税及其他税费,即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经济发展,对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分回的产品,尤其是资源性产品实行减免税政策。此外,对于购并国外高新技术企业,并将先进设备运回国内的对外投资企业,可以对进口的设备减免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三)健全对外投资保险制度,为“走出去”企业保驾护航

我国于2002年成立了政策性的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业务范围包括境外投资风险承保,但由于境外投资保险并非其主营业务,且财政支持力度不够,导致业务覆盖范围和实施效果受到制约。从未来发展趋势看,对外保险业务应由国家政策性保险机构进行商业化运作,同时给予适当的财政扶持,特别是对具有较高风险但符合国家发展战略需要的海外投资项目更应如此。对此,一要建立对外直接投资风险准备金制度,即对外直接投资企业按一定标准提取投资风险准备金,此准备金在计算企业应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二要建立对外直接投资国家再保险制度,即将对外投资政策性保险机构由于承担特殊风险(政治动乱、国家征用、政府违约等)而造成的亏损甚至破产纳入政府保险范畴,或者通过财政资金对其保险赔款予以补贴。

注释:

①截至2010年底,私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仅占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全部存量的1.5%。

②以2010年为例,亚洲、拉丁美洲、欧洲、大洋洲、北美洲和非洲在中国该年对外直接投资流量中所占比重分别为71.4%、13.0%、5.9%、4.4%、2.7%和2.6%。

③国家风险与国家主权行为密切相关,是由个人或企业所无法抗拒的因素造成的风险,包括国家主权风险(由于报复和限制而对外来企业实行歧视性政策)和政治风险(如国有化、政变、罢工等)。

④民营经济在此为广义上的理解,指所有非国有经济,包括集体经济、乡镇经济、私营经济、个体经济、联营经济和股份制经济等经济成分。

⑤邓宁(Dunning)在国际生产折衷理论的三优势基础上提出了投资发展阶段理论,将一国经济发展水平与对外直接投资情况划分为五个阶段。

⑥IPI=■,ODI表示对外直接投资,FDI表示外商对内投资。IPI为投资头寸指数,是衡量对外直接投资所处阶段的一个指标。

参考文献:

[1]Yair Aharoni. The foreign investment decision process[M].London: International Thomson Business Press,1966.

[2]Douglas P. W. and Robert J. R. The Location of Export-Oriented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in the Caribbean Basin[J].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Studies,1993,(1):12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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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Robin M. Leichenko,Rodney A. Erickson.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and State Export Performance[J].Journal of Regional Science,1997,(2):307-329.

责任编辑、校对:艾 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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