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施工合同的签订和管理
2014-04-10张雁ZHANGYan
张雁ZHANG Yan
(辽宁煤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沈阳 110101)
(Liaoning Coal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Group Co.,Ltd.,Shenyang 110101,China)
0 引言
工程施工合同不仅可以明确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关系,更是工程建设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因此,为了实现建设目标,必须抓住整个建筑工程项目中的核心即合同管理。
1 合同签订的原则
1.1 平等原则 所谓平等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由于在市场经济中,交易双方具有平等的契约关系,因此,订立合同中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完全自愿,不是在任何强迫和压力下做出的非自愿意思表示。
1.2 自愿原则 合同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预。合同法中的自愿原则,是合同自由的具体体现。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享有自主的决策权,其合法的民事权利可以抗御非正当行使的国家权利,也不受其他民事主体的非法干预。
1.3 公平原则 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中,合同当事人应当正当行使合同权利和履行合同义务,兼顾他人利益,使当事人的利益能够均衡。在双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义务,取得的利益要与付出的代价相适应。
1.4 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中,都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这是市场经济活动中形成的道德规则,它要求人们在交易活动(订立和履行合同)中讲究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在行使权利时应当充分尊重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对约定的义务要忠实地履行。
1.5 合法性原则 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及履行合同时,合同的形式和内容等各构成要件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符合国家强行性法律的要求,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2 合同的管理
2.1 加强合同签定前管理,把好合同签定关 合同签定前管理主要指建设工程招投标阶段和合同签定时的造价控制。一个完整、科学以及合理的施工合同均应当体现工程造价的相关内容,在签订合同签,应当全部、合理以及科学地将这些内容予以明确,以便各个招标单位有针对性的报价以及接受相应的条款,尽量使得中标造价接近竣工后的实际造价。因此,必须在招标开始就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在发放招标文件时,在其中纳入科学合理的合同条款,虽然在招标前,建设单位的工作量十分大,但是在实施过程中的收益也是非常大的。没有列入招标文件的信息越多就越难以控制工程造价,从而为项目建设带来的麻烦也就越大。主要包括:第一,合同文件的组成以及解释顺序,明确工程的实际施工范围;第二,工程预付款比例、计算技术以及起扣点的规定,此外,还要明确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第三,工程造价确定的方式以及计价方法;第四,设计图纸或清单外工程的计费方式以及如何调整费率;第五,竣工时间提前或延迟、质量优劣的奖惩条款以及工程索赔;第六,包括不可抗力因素在内的违约责任和风险责任的损失处理方式;第七,甲供材料和设备清单等。
合同管理必须注重合同的严肃性和严密性,在合同制订的过程中,除了力求做到合同内容完整准确外,还应当尽量详细。尽量选用国家颁布的通用性合同文本,然后根据工程特点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准确表达双方谈判确定的意思,从而体现与工程造价相关的具体内容,做到条款不漏项且文字表达严谨,不使用模棱两可、含糊不清词语。避免对合同条款产生异议和误解,造成合同双方的责任划分不清,进而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者引发争议。
2.2 做好合同实施管理,加强合同变更、材料价格管理 施工中的造价控制是履行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合同一经签订且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后,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施工过程的不确定因素就成了影响造价最主要的因素。因此,为了促使管理正规化和规范化,必须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个条款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
2.2.1 工程变更的管理 工程变更和签证不仅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更是难以控制的关键点。要想控制履行合同中的造价,主要应当对出现的变更进行控制,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第一,由于造价控制直接受到个人素质和学识水平的影响,因此,现场使用技术水平较高的管理人员;第二,如果处理不好设计阶段的问题,就相当于在源头埋下了隐患,因此,重点做好设计阶段的管理工作。其中又包括以下几个问题:①由于设计初期,建设单位工作不到位从而到施工时才发现,从而造成设计变更而大幅调整造价;②由于设计图纸质量问题造成的变更;③健全变更相关的审批制度,对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以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2.2.2 材料价格市场异常波动的合同管理 承发包双方在面对材料价格的异常市场波动时,就会存在巨大的风险。而承包人确定已经造成了损失后,就有可能会以偷工减料等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来尽量挽回损失。正常的材料价格波动在工程建设中是正常的,但是异常波动也十分少见,因此,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第一,对于工程量小、工期短以及完成施工图的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除了对工程变革实行严格控制外,还要实行风险自担的方式;第二,对于工程量较大且工期紧迫,初设刚完成就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采用综合单价合同,由于此时对合同管理和造价的控制难度都会加大,因此,可以增加以下措施:首先,招标时就明确主要材料的单价和规定;其次,在招标文件的暂估价中列入还不确定的装修等分项工程,如后根据此项造价进行设计和施工;最后,对于没有计价的设备和材料及时进行询价和定价。
3 重视合同后评估
在合同管理总结阶段,评估合同的好坏以及管理的得失即合同后评价,后评价能够为下一个工程造价控制提供可以借鉴的经验。总结推广管理方面好的经验,而对于过时的、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以及不严谨的容易索赔的条款加以改正。对工程造成影响的不确定因素分为可预见的和不可预见的因素,可预见的应作为普遍性问题,不可预见的作为可追溯时间加以标识,通过合同后评价加以鉴别,并在以后工程合同中加以明示或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4 普及合同法制教育,合同管理人员专业化
作为合同管理人员,除了是优秀的技术人员外,还应当熟练的掌握和运用各种法律法规,此外,还要精通合同业务以及熟悉合同履行、工程索赔管理等。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培养合同管理人才,重点培养有应变能力、知识面宽广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合同管理工作。
总之,合同管理无论是在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还是竣工验收阶段,都是控制造价的重要手段,因此,为了使得建设项目达到良好的投资效益,必须从管理方法和手段上采取有效的措施。
[1]陈永红.建设单位项目施工合同管理中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分析[J].黑龙江科学,2013(11).
[2]丰有军.浅谈施工合同管理[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3(32).
[3]赵起峰.浅谈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间的关系[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