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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当代佛教慈善团体的组织化建设及发展趋势
——以雅安地震后文殊院的慈善救济为例

2014-04-10陆雪卉

史志学刊 2014年6期
关键词:信众慈善事业佛教

陆雪卉

浅析当代佛教慈善团体的组织化建设及发展趋势
——以雅安地震后文殊院的慈善救济为例

陆雪卉

佛教慈善团体作为社会慈善团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关注度也随着政府部门的重视而日趋上升。雅安地震后,文殊院在第一时间进入灾区并展开了积极救援行动,此次快速有效的支援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灾区的燃眉之急。为了更好地了解当代佛教慈善团体的组织化建设及发展趋势,笔者访问了成都文殊院弘法利生部的负责人庆妙法师,并对当代佛教慈善团体的优势与不足进行探讨与研究。

佛教 慈善 组织化建设

作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的佛教,其“缘起性空,诸法无我”的生死观使人们往往将之视为“出世宗教”。而自从“人间佛教”的提出,我国大陆佛教的发展则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转型,“以人为本、入世救世”可谓成为了支撑其自身发展的重要理念之一。也正如太虚法师所言:“人间佛教,是表明并非教人离开人类去做神做鬼,或皆出家到寺院、山林里去做和尚的佛教,乃是以佛教的道理来改良社会,使人类进步,把世界改善的佛教。”[1]纵观近年来大量佛教慈善团体的涌现,不难看出,他们很多皆以大乘佛教的精神为其行事理念,并将慈悲济世视为其应尽的义务之一,而佛教慈善团体制度的完备与否与整个佛教界的健康发展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文殊院作为我国汉地的重点寺院之一,不仅传承记载了自隋以来的诸多佛教文化与传统,在步入近代之际,也逐渐将“人间佛教”纳入其行事范畴。作为一个非营利性组织,如何做好公益事业以及充分发挥其社会资源效应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为了更好地了解这一点,笔者访问了成都文殊院弘法利生部的负责人庆妙法师,并分别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论述佛教慈善团体组织化建设的发展及趋势。

一、众志成城,齐心协力抗天灾——佛教慈善团体的优势

2013年4月20日,雅安市芦山县发生了7.0级地震。据报道,截至5月7日,地震中的受灾人数累计已达到150余万,而财产损失更是不计其数。在地震发生的当天,成都市文殊院便向广大信众发布了募捐倡议书,与此同时,还组织了救援团体,在近百名义工的护送下,满载救援物资的七辆卡车冒着重重危险,赶赴到地震一线灾区进行救援。而在当日的13时,文殊院空林佛学院的全体师生在普耀法师的带领下,临时组建了一支救援团队,并于当日晚8时抵达了地震灾区,在当地宗教局人员的带领下,他们连夜将救援物资运送至仓库。据报道,这支团队是第一支抵达地震灾区,并参与及时救援的救援团队。在地震发生的次日,即21日上午,文殊院举行了雅安庐山地震祈福募捐法会,此次法会中,来自五湖四海的众多居士信徒一起进行了祈福仪式,他们诵经、宣读祈愿文,虔诚地为灾民祈福、为遇难者超度。截至当日下午15时,该法会共募集善款148848.6元。法会举办的同时,义工们还采购了近万元的各类救援物资,迅速装车并发往灾区。22日下午18时,文殊院内,诸方善信所筹集的500床棉被,500件矿泉水,500斤挂面,3000斤大米以及近千斤的蔬菜等第二批救援物资发往灾区。据庆妙法师介绍,在地震发生后的一周内,文殊院向地震灾区运送的物资共20卡车,约300余吨。如此快速及时的救援行动很大程度地缓解了当地灾民的燃眉之急。

文殊院可谓是在短时间内迅速有效地筹集了较多物资的寺庙的典型代表。不难看出,这种以信仰为基础的慈善组织,由于有信仰价值的内在约束,其良好的形象与公众力往往博得了较好的筹集能力,特别是在应对突发困难时,其运作效率与政府相比还是显有优势的[2]。

二、佛教慈善团体尚存在的劣势及组织化建设的必要性

显而易见,佛教慈善团体的信众优势为官方政府提供了不可忽视的支撑作用,它强大的号召力,广泛的动员力,以及迅速有效的资金筹集能力恰恰凸显了其优势所在。然而在这优势背后,还有诸多问题与弱点不可忽视。

1.合法的慈善团体身份。

佛教慈善团体亦是民间慈善团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这样一个特殊的民间慈善机构,其是否具有合法的慈善团体身份,对其慈善活动产生重要影响。而在我国,具有正式慈善团体身份的佛教组织并不多,据统计,截至2006年6月,在民政部门正式登记注册的各级佛教慈善团体只有60多家,其中省级机构10余家,地市县级机构有40余家[3]。这当中具备正式法人资格的佛教慈善机构有厦门同心慈善会、重庆华严文教基金会、寒山寺寒山慈善中心、少林寺少林慈善福利基金会、无锡灵山积善基金会等[4]。可见,多数佛教慈善组织尚未有正式的合法身份,这难免为其慈善行动带来一定的压力甚至阻力。纵观近年来我国佛教慈善组织的发展趋势,不难看出,许多佛教慈善组织虽然发展迅猛,但却呈现出相当程度的不稳定性与分散性,特别是其建立机制的多元化状态,由于佛教慈善组织的主要力量集中地依托于寺院、佛教协会以及居士林等形式,这些组织尽管数目多,但分布零散,而且其规模相对较小,多数只能服务于周边的地区。此外,这些组织的发展程度亦是参差不齐,一方面它受到自身因素的限制,比如我国的某些佛教慈善团体缺乏专业性的救援培训与学习。由于相关经验的缺失,因此在救援活动中难免会有低效、甚至协调性欠佳等问题的出现[5]。另一方面由于合法身份的欠缺,也难免受到当地政府部门的阻力,可见,官方身份的认可与否也会很大程度地影响其健全发展。

因此,我国现在急需完善相关法律来弥补现状的不足。比如,在《中国〈宗教法〉:众望所归》一文中提及:“北京宗教与民间信仰研究”最新出具的数字表明,宗教工作干部,宗教教职人员和一般宗教徒对制定《宗教法》的必要性毫无例外地予以了充分肯定。法律不健全被看作是影响中国宗教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6]。因此,国家和相关法律部门应当对我国慈善事业制度给予进一步的发展与完善,比如《慈善法》的出台,修改和调整现行《宗教事务条例》和《社会团体管理登记条例》中部分条目,以使更多的民间资源可以充分加入到慈善事业的行列中来,并保障它们的合法权益。

不难看出,只有用法律规范了宗教慈善的具体事务,方可更好地发展自身,服务大众,并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臂之力。

2.信众人员的管理与联络。

在与庆妙法师的谈话中,他提到,目前文殊院对慈善基金会会员的管理亦是有待提高,这主要在于两点:首先是信众居士与寺庙缺乏一定的联络,正如《汉传佛教慈善事业的理论来源及其实践模式》一文中所提及:“当代大陆的佛教慈善模式主要是‘灾难危机’模式,也就是说,当某个地区出现了天灾人祸,需要社会救济的时候,在‘大灾有大爱’的理念支配下,实现佛教慈善的有序运作。”[7]不难看出,人们的这股热潮通常是由于灾难的震撼力与突发性冲击到了人们的内心,从而激起了普遍的共鸣,而这种共鸣通常只会带来短期性甚至一次性的布施与资助,它很难持续长久,即缺乏长效型的救助机制。但佛教慈善团体若想有一个稳定的资金募集源,那么一个稳定的信众基础则显得尤为重要,特别是对于诸多信众与居士,布施绝不仅仅只是一次性的行为,他们应当在骨子里将之视为一种习惯,一种责任,甚至是一种修行。

因此,信众与寺庙之间应该多多加强沟通与联络,一方面激发信众的慈悲心,强化他们济世救人的思想,把慈善事业视为自己修行的分内事[8],并将“慈悲济世,造福人群”的思想深深地植根于实践之中。而另一方面,寺庙也应当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更多地去关注信众的自身需求,毕竟,互助是双向的行动,信众团体构建起了佛教慈善组织的根基,而寺庙一方也应更多地去关注信众的自身需要,双方要通过更多的交流来打破彼此间可能存在的矛盾与隔阂,并建立有效的沟通交流渠道,以此明晰双方的职责与任务,使佛教慈善事业更加健康、规范地发展与运作。

其次,信众与信众、信众与大众之间的沟通亦是不可或缺。在庆妙法师看来,现在的很多寺庙,信众与信众之间几乎是互不往来的,而这也是导致目前诸多佛教慈善团体松散以及非组织化的重要因素之一。信众与信众之间应该是相互监督、相互发展的,这不仅有利于彼此之间的感情积累,同时,也可以在相互的学习与交流中发现潜在的问题,并努力为佛教慈善事业献出自己的一臂之力。

除此之外,信众与大众之间的联络也是保障佛教慈善事业顺利稳健进展的要素之一。此处所指的信众与大众之间的交流,并非指的是信众让大众笃信佛教、皈依佛门。信众与大众本身作为社会公民的一部分,理应共同推进佛教慈善事业的发展,共同联手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步而奋斗的。正如党在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中强调:“加强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的团结。”此外,党在1993年的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也曾提出了我国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即:“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一方针不仅博得了宗教界的一致赞成与广泛拥护,同时,也明确了宗教界在推进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作用。此外,可以肯定的是,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本是骨肉相连、息息相关的,佛教慈善若想在社会主义的环境下健康、有序地开展,单靠少数的居士信徒是远远不够的。信众与居士应当作为沟通大众与寺庙之间的桥梁,一方面要将更多民众的要求反映于上。另一方面,也要努力将佛教慈善团体的方案与措施传播于众。佛教慈善组织的救助对象不应该只是一部分少数群众,它的受益目标应该面向社会上所有需要帮助的人,而这一目标的实现则需要多方面的配合、理解与协作。在此方面,诸信众不仅应该代表慈善组织去深入地了解群众的需求点,他们也应与大众共同携手,努力支持并推进宗教慈善事业的发展与进步。

3.立足长远的发展与建设

据庆妙法师介绍,雅安地震后,文殊院不仅在第一时间为地震灾民提供了积极援助,它还有序地开展了后续的心理安抚工作。6月12日,即我国农历五月初五,也就是端午节,在这一天里,人们会按照习俗吃粽子、赛龙舟、插艾叶。成都文殊院福慧功德会自“4·20芦山地震”后,心系灾区,希望历经劫难的雅安民众也能过一个祥和、开心的端午节。清晨7时,由管理组、媒体组、物资组、音响组、心理咨询组、医疗组、菩提艺术团组成的第三车队共六十名志工,在弘法利生部主管庆妙法师、照证法师的带领下,满载着香喷喷的福慧粽以及对灾区民众的关爱之情,开始了“佛心一家亲——雅安芦山端午关爱行动”第三天的行程。当日上午10点半,车队顺利抵达雅安芦山县人民医院。志工们冒着重重危险,穿越两个塌方落石路段,为村民们发放300多个福慧粽、14桶油及婴儿奶粉以及糖果等。而车厢内的另外一部分志工则默默地念着“南无观世音菩萨”名号,回向给受苦的灾民,祈愿他们勇敢坚强,早日走出地震阴影。两个小时后,文殊院为灾民们准备的演唱会拉开序幕,演唱会包括魔术表演、京剧、二重唱、变脸等,演员充满热情的演出,很大程度地温暖安抚受灾民众的心。参与本次演出的所有艺术家均未收取一分钱报酬。而在演唱会进行的同时,文殊院还安排相关人员在演出场地旁边搭建临时的心理咨询点,现场咨询的时间虽然很短,但咨询师们的话不仅振奋了人心,甚至还挽救了生命。

在与庆妙法师的谈话中,他提到,地震发生后,我们义无反顾地赶往一线参与救援,这是我们的责任,是我们的义务,是义不容辞之事。但是,慈善也绝非一朝一夕之事,灾难给人们带来的不仅仅只是经济上的损失,它也给人们的心灵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创伤。因此,我们要尽己所能地去给他们更多的爱、关怀与奉献。我们要让他们感受到我们给予的温暖,因为,大家本是一家人,心连心,此时岂能分你我?

不难看出,佛教慈善组织若想更好地服务于大众,就必须立足于长远的发展与建设,无论是各个寺庙、组织,亦或是居士信众,都应当时刻与大众保持紧密的联系。当前中国的佛教慈善事业,迫切需要民间组织、社会资源的加入,而社会成员的志愿精神和互助意识则是他们参与社会慈善事业的内在动力。因此,佛教慈善作为我国慈善服务的一个重要分支,不仅能从社会职能上起到填补公益事业的缺口、缩小阶层差距的效果,更能在精神建设层面发挥弘扬慈善文化、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因此其巨大的能量和持久的效力是不可蔑视的[9]。所以,我国传统佛教慈善文化资源更要得到重视,为了适应当代社会的客观现实需要,则有必要让世人进一步了解佛教慈善理念,改变民众陈见,培养惜福、植福观念,形成以布施为习惯、以慈悲为必须的社会氛围,努力促进当代佛教慈善文化的发展[10]。

除此之外,我们也有必要建立长效的运行机制。传统的佛教慈善模式一般是供给救济者财物,与帮助对象之间的关系通常是短暂的或是一次性的,并且其资金源仅是依赖于信众的供养和寺院的自养。而现如今,佛教慈善组织则有必要更多地依托于实体机构,运用专业化的方法,比如可以通过高效有序的金融管理模式,来实现资金的再循环运转[11]。

三、佛教慈善团体的未来发展与趋势

根据上面的论述,不难看出,佛教慈善团体组织化建设的重要性已经不言而喻了,如何提高佛教慈善组织的管理效率与服务质量,将会直接影响到其未来的运作状况及发展趋向。

针对以上的种种问题,文殊院选择试用了信众管理系统。这是成都第一家使用此类科技管理软件的寺庙,目前在我国亦是为数不多。此类信众管理系统完全将信众的资料电子化,它将诸项事务(比如个人信息,皈依详情,供养布施,以及财务收支等)统统录入电脑,这样的管理方案不仅避免了人力手工的复杂与繁琐,同时,也使管理更加方便、有序、高效。对于慈善组织方而言,他们不仅可以免除劳师动众的诸项手工记录与查询工作,同时,也可以清晰有效地了解布施人员的供养详情。这样的管理系统不仅方便筛选,也有助于针对性地发展优秀人才。而对于信众居士而言,他们不仅可登陆此系统查询自己所做的功德,同时,也可以更加方便及时地了解组织的动向与需求。这不仅有利于调动彼此间的积极性,同时,也有助于佛教慈善组织规范化地运作与发展。

目前,我国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的需求缺口很大,而宗教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却有很大的空间[12]。我国正处于信息化、科技化的飞速发展时代,不仅佛教慈善组织需要一个信息化的管理系统,各个寺庙也是如此,因为寺庙管理所涉及的方面多、人员广,法务、人事、财务、库房、信众,包括方方面面的利益,稍有不慎,就会影响到内部的团结安宁,而信息化的管理不仅公开透明,并且具有大众化、通俗化、简易化、社会化等诸多优势。这样的组织制度,对上不违背佛教精神,对下适应社会的发展,也符合所谓的契理契机。

[1]太虚大师.怎样来建设人间佛教——二十二年十月在汉口市商会讲.太虚大师全书 (第25卷)[M].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5.354.

[2][4]王佳.当代中国的佛教慈善组织[J].中国民族报,2010-12-22.

[3]莱斯特·M·萨拉蒙等.贾西津,魏玉等译.全球公民社会[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3.

[5][8][10][11]欧阳镇.我国佛教慈善事业的拓展及前景[J].深圳大学学报,2012,(1):132.

[6]乐空.中国《宗教法》众望所归[J].世界宗教文化, 1999,(1):22.

[7]李尚全.汉传佛教慈善事业的理论来源及其实践模式[J].中国宗教,2010,(3):65.

[9]王月清,刘丹.中国佛教慈善的现状与未来[J].江海学刊,2010,(5):101.

[12]裴勇,胡绍皆,张弩.我国宗教界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的考察与分析[G].灾难危机与佛教慈善事业论文集[G].2008.252.

陆雪卉 四川大学道教与宗教文化研究所硕士研究生

(责编 高生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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