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英语思维”和“用英语做事情”
——以我校英语大赛复赛作文为例
2014-04-10王耀利
王耀利
(江苏省无锡市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江苏·无锡214000)
试论“英语思维”和“用英语做事情”
——以我校英语大赛复赛作文为例
王耀利
(江苏省无锡市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江苏·无锡214000)
学生在各种思维活动、交际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中积极、主动地用所学英语解决实际问题或创造有效产品,进而不断提高自身英语语言运用能力,这一过程即“用英语做事情”的过程。英语思维是指在学习和使用英语的过程中依据英语所承载的表象和概念进行分析、综合、判断和推理,从而使英语的学习和使用能遵循一定的规则和规律。用英语做事离不开用英语思维的指导,通过分析我校学生英语参赛议论文的分析,可以发现中西思维的差异常常使得中国学生在用英语做事时,多少带有汉语思维的印记。因此,在教学中,教师应该有意识的引导学生注意英汉思维差异,努力做到在用英语思维指导下用英语做事。
英语思维 用英语做事 英语议论文写作
我校3月份开展了全校性英语口语大赛——advance with English,其中专业组复赛的内容是对“to be a little fish in a big pond or a big fish in a small pond(成为大池里的小鱼还是小池里的大鱼/成为凤尾还是鸡头)”发表自己的观点。因为赛前给出话题,这样选手可以先写好一篇短小的议论文,预先做好准备。进入决赛的选手都很认真地写好文章,然后请老师帮忙修改。
在拿到专业班学生的写好的稿子时,笔者明显能感觉到用中文思维来写英语议论文的文章。由于这个口语大赛的开展意图之一就是“用英语做事情”来引导学生学习英语。那么用英语做事与英语思维这两者之间究竟有何关系?英语思维究竟如何指导英语做事?
一、英语思维
语言是思维载体,思维的外在表现,反之,思维也离不开语言,没有语言,思维无法形成。连淑能(2002:39-40)认为:“思维方式是沟通文化与语言的桥梁”。杨敏提出了英语语言思维的三大特点:一、抽象性,即从客观事物、主观感觉、事物的相互关系之中进行抽象思维表达的能力;二、穿透性,即语言单位进行恰当组合,形成有意义话语的能力;三建构性或重构性,即一些及时的信息、隐含的信息如常识、文化信息、文化背景等信息的处理过程(杨敏:2005,56)。
叶定国认为用英语思维是指在学习和使用英语的过程中依据英语所承载的表象和概念进行分析、综合、判断和推理,从而使英语的学习和使用能遵循一定的规则和规律。这些规则和规律是固有的,是用英语正确有效地表达思想所必须的。这些规则和规律可由英语语法、语境、思维模式和文化取向诸方面构成(叶定国:2006,167)。
只有通过与中国人思维进行对比,我们才能体会英汉思维的异同。综合起来,英语思维与汉语思维的差异主要变现在以下几点:
1.直线型(linear)思维与螺旋式思维:Robert Kaplan (1996:45)指出,英语话语呈直线性,因此英美人常开门见山,直奔主题,表现为直线型思维;而中国人思维则更多地是兜圈式向前发展,也就是螺旋式思维。
2.客观性思维与主观性思维:英语民族强调主观和客观分开,习惯以客观事实为主体,所以英语民族的人尽量较少使用主观性很强的言语,强调用事实说话。而中国人讲天人合一,所以很多文章“表现出强烈的主观化倾向(蔡基刚,2003:40)”。
3.抽象思维与形象思维:英语民族注重逻辑思维,强调运用严谨的语法结构和逻辑连接词进行论证。中国人习惯于进行形象思维,注重感悟,因此汉语议论文大先罗列种种事例、论据、原因、背景等等,最后表明观点;或将观点隐含于事实、论据中。
4.分析性思维与整体思维:西方思维认为世界由无数个性的个体组成,中国人认为世界是万物联系的整体。所以英语重形合,以形制意;汉语重意合,以意驱形。“形合”意味着“造句注重形式连接,要求结构完整,采用的是焦点句法”;“意合”意味着“造句注重意念连贯,不求结构齐整,采用的是散点句法”(连淑能,1993:46)。
二.用英语做事
2011版《义务教育课程英语标准》(以下简称“新课标”)提出以学生“能用英语做事的”方式设定各级目标,旨在强调培养学生的综合语言运用能力。各种语言知识的呈现和学习都应从语言使用的角度出发,为提升学生“用英语做事情”的能力服务。(新课程:2011:26)
显然用英语做事情就是建立在前人的理论基础之上的一种新的教育教学理念。对于什么是“用英语做事情”很多学者也作了阐释与解读。例如吴晓威认为,用英语做事即教师引导学生通过所学目的语(英语)的使用,在做中学(learn by doing things)(吴晓威;黄薇:2012,13)。黄树生认为,“用英语做事”,要求从以教为中心的教学模式转变为以学为中心,以加强课堂教学成效,提高学生自我学习的效率为手段,指导学生养成自主学习的能力,突出对学生英语听说读写(五级)综合运用能力的培养,强调学生的主动参与和亲历体验,开展学习性评价(Assessment for Learning),在此基础上改进和创新英语学与教的策略以及学习过程的指导方向(黄树生:2012,17-20)。
综上,所谓“用英语做事情”,是指学生在各种思维活动、交际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中积极、主动地用所学英语解决实际问题或创造有效产品,进而不断提高自身英语语言运用能力的过程。用英语做事情,既是英语教学的重要目的,也是英语教学的基本理念。当然“用英语做事情“离不开英语思维。
三.英语思维与用英语做事
但是对于培养英语思维这个抽象的概念,很多人包括一些英语老师还是抱有怀疑的态度。在应试教育的影响下,教师在课堂上将相当一部分精力都用在了组织学生进行词汇记忆和语法练习上,中国传统的应试教育强调了单词、句子、篇章等做题的能力,而忽视了英语文化、思维渗透与教学。即使是高职院校也往往迫于教学进度的要求,以及教师自身所受传统教学的影响,教师也很自然地将教学重心放在单词、句子、篇章的理解上。
而程晓堂认为,任何内在的思维活动和外显的行为(做事情)都有简单和复杂之分。小学生见面用英语相互问候和打招呼,就要经过英语思维过程,这种行为就是用英语做事情。换言之,只要用英语思维过程,使用英语语言做事情,都可以称为用英语做事情。(程晓堂:2008,13)
四.“英语思维”与“用英语做事”
在本次论文写作中,学生写英文论文,毫无疑问是属于“用英语做事“,但是在此过程中,英语思维究竟如何指导用英语做事——议论文写作?
1.英语语法层面。
英语语法是用英语思维所涉及的第一个、也是最基本的层面。对于英语学习起始阶段的学习者来说,他们用英语思维所涉及的语法层面只是一个表层。作为英语专业的学生基本在写作时能避免一些语法层面的错误,但是或多或少还是会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学生写到“As a student who is about to graduate,I’m facing a choice that where I will go after graduation.”这句话里,“be about to do sth”这个结构,《朗文当代英语词典》第四版这样解释:if some one is about to do sth or sth is about to happen,they will do it or it will happen very soon (p4),并列举出两个是过去时的例子加以说明。而章振邦主编的《新编英语语法教程》第四版(p233-234)这样解释道:“be about to do sth”的过去时形式”was/were about to do”也能表示过去将来,这种结构通常指最近的过去将来时态,并给出例句:I felt that something terrible was about to happen.而且在一定的语境中常指未曾实现的意图:we were about to start when it began to rain“。所以作为一名大一的学生在这里使用“be about to do sth”这个结构还是不恰当的。此外,“I’m facing a choice that where I will go after graduation.”这句话属于同位语从句,已经有了连词where,所以that就是多余的,应该去掉了。
再如”On the contrary,those who have already satisfied in their current achievement have a narrow vision,just like a frog in a well.”应该说这句话写得很不错的,但是也存在一些小错误,如“have already satisfied in“应改成”have already been satisfied with”,”achievement“作为”成就,成绩“时是可数名词,所以应该为“achievements”。
2.英语语篇层面。
由于英汉思维方式的差异,因此各自的语篇布局存在着差异。罗明礼认为英语议论使用一般到特殊的思维方式,也就是演绎的方式论证问题,文章呈直线型特点,而汉语议论文呈现螺旋的方式组织段落(2011:124)。而杨振道、韩玉奎(1984)总结了五种议论文结构类型:一是三段式——开头、正文、结尾;二是总提分述的横式结构;三是逐层深入的纵式结构;四是并列结构;五是正反对比结构。很多情况下一篇议论文的写作往往是这几种结构的综合运用。
对于“to be a little fish in a big pond or a big fish in a small pond”,由于是专业班的学生,学生大多采用了三段式——开头、正文、结尾的结构——一开始就表明自己的观点,然后证明自己的观点,最后重申自己的观点。总体而言议论文文体的结构没有太大的问题。例如有学生一开始就表明自己观点:I prefer to be a little fish in a big pond.”然后借助罗列词“first,besides,the third reason”来清楚地罗列出自己选择的理由。最后用”in short“来重申自己的观点。其他学生在罗列原因时也借助诸如此列的词语,如”first of all,moreover,finally”“and more importantly,last but not least”来罗列自己的逻辑原因。在重申自己观点时还有学生使用“in concusion,in a word”等。由此可见,大多数学生能基本掌握议论文的三段式的结构,而其余的论证结构在本次论文中无人涉及。
3.论证思维模式。
Kirpatrick(1995:14)认为由于中国长于形象思维与西方人善于逻辑思维,英语议论文章多采用直接的论证方式,重视让证据自己说话,作者常采用具体、翔实、权威且有时效性的实例来证明观点的正确性;汉语议论文多用权威的话语,使用比喻、类比和反问等间接的方法证明观点。
这次论文中很多学生也使用了比喻、类比和反问等方法,例如有学生写到“on the contrary,those who have already been satisfied with their current achievements have a narrow vision,just like a frog in a well.”这里”on the contrary“”just like“利用对比,比喻进行论证。再如有个学生写到”One who wants to wear the crown bears the loneliness”,使用了引用的论证方法。还有学生“take me for example”,以自己为例来说明问题。我们不难看出,我们的学生在论证的时候还是更多地采用了汉语议论文的论证方法,而罕见”具体、翔实、权威且有时效性的实例“来证明自己的观点。
此外,在论证观点时学生还是带着汉语在思维的。例如有学生写“First,I am 19 years old.And as an adult,a complicated and integrated conception has been built in my mind.And I know exactly what kind of person I want to be. Just like a fish,we cannot decide our size but living in a little pond or in a big pond is up to ourselves If we stayed in a little pond,however,dreaming of remote oceans,we would never feel happy and satisfactory because that would be no challenging for us.As the proverbs goes,you wear the crown,you bear the crown.We have to endure loneliness.”应该说该学生想说的内容很丰富——作者想说明自己已经长大成熟,所以可以在更复杂的环境中承受挑战与孤独。但是语段逻辑思维比较混乱,随意使用逻辑连词,观点含蓄。在最后重申自己的观点时,该文作者写到“it’s my opinion and still that words---what kind of life you want to live depends on you.”这是很明显的汉语直接翻译过来的观点”这是我的观点,还是那句话,你想过什么样的生活完全由你自己决定。
小结
中西思维的差异对英语议论的影响不可忽视,在平日的教学中,教师应该意识地引导学生注意中西思维方式的差异,及其对于英语议论文写作的影响。语言的输出离不开语言的输入,所以我们要多多引导学生接触英语原文,在阅读时注意文章的选词造句、段落构成、谋篇布局。只有有意识地注意思维方式差异,才能真正做到用英语做事。
1.Kaplan,R.B.Cultural thought patterns in intercultural education[J].Language Learning,1966:45.
2.Kirpatrick,A.Chinese rhetoric:Methods of argument,Multilingual,1995:14.
3.连淑能.英汉对比研究[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39-40,46.
4.杨敏:外语教学与文化研究———中国文化环境下英语全程教育优化论背景[M]:新华出版社,2005:56.
5.叶定国,论用英语思维的层面.郑州大学学报[J],2006.03:167.
6.蔡基刚.英汉写作修辞对比[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40.
7.吴晓威;黄薇:现代中小学教育[J],2012.10:13.
8.黄树生:更科学更准确更适切更全面——解读2011年版义务教育新课程标准[J].江苏教育研究.2012.15:17-20.
9.程晓堂:论基础教育阶段英语新课程的适用性,课程.教材.教法[J],2008.03:13.
10.罗明礼,英语议论文语篇衔接与连贯探微J.疯狂英语(教师版),2011.13:124.
11.杨振道、韩玉奎.文章学概论[M].武汉大学出版社,1984.
H319
A
1009-8534(2014)05-0153-03
2014-08-04
本文为江苏省无锡市教师专项课题《高职学校“用英语做事”学生社团建设研究》(2013WXJYJ17)成果之一。
王耀利(1979),女,江苏淮安人,硕士研究生、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