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和民俗的复合体
——新疆蒙古族传统节日祖拉节
2014-04-10乌兰
乌 兰
(中央民族大学 哲学与宗教学学院,北京 100081)
宗教和民俗作为两种人类社会生活中的文化现象,在它们产生和发展的过程中有着密切的联系。宗教在发展中不断吸收民间习俗、观念等,将其纳入到自身的各种仪式和经书中,扩大影响;与此同时,古往今来的许多民间习俗、传统礼仪、节日背后,最初都能找到宗教的踪影。历史悠久、流传至今的新疆蒙古族传统节日——祖拉节,便是其中具有典型代表性的一例。
一、祖拉节与藏传佛教的渊源
“祖拉”(或“祖鲁”)蒙语,意为“灯”或“神灯”,在蒙古族祭祀活动中指的是一种酥油灯。“祖拉节”即意为“点灯节”。
“祖拉节”源于藏传佛教节日“燃灯节”,是为纪念佛教改革家、格鲁派创始人、宗喀巴大师(1357-1419)的逝世。民间传说宗喀巴大师圆寂的这一天正好108岁,其实“宗喀巴1419年10月23日把衣帽传授给贾曹杰之后,10月25日圆寂于甘丹寺,终年63岁。他逝世的这一天后来成为西藏和蒙古地区广大黄教徒的一个重要节日。宗喀巴的像遍布各地黄教寺院如同释迦一样受人尊敬”[1]。
了解蒙古族“祖拉节”的起源,势必要追溯到藏传佛教在蒙古族诸地传播的历史。13世纪后期,在元世祖忽必烈的扶持下,藏传佛教传入蒙古地区。信仰范围只限在宫廷贵族,未能在蒙古族普通民众中广泛传播,并随着元朝在中原地区统治的败亡而逐渐消失。16世纪后期,在漠南蒙古(即今内蒙古)十二土默特部阿拉坦汗(1507-1583)的倡导和扶持下,藏传佛教再次传入蒙古地区,并在蒙古地区广泛传播和发展。据《蒙古源流》记载,漠南土默特蒙古阿拉坦汗圆满结束与三世达赖喇嘛索南嘉措的会晤后,1579年从青海返回漠南蒙古地区,随身领来一位东科尔·满珠西礼呼图克图高僧在蒙古地区进一步弘扬藏传佛教。满珠西礼呼图克图来到漠南蒙古不久,1581年漠北喀尔喀蒙古首领阿巴岱台吉(1534-1588)派代表来阿拉坦汗处,迎请高僧。阿拉坦汗派遣东科尔·满珠西礼呼图克图到喀尔喀传经说法。阿拉坦汗病故后,1586年,三世达赖喇嘛索南嘉措应邀来到漠南土默特蒙古为阿拉坦汗作祈祷,蒙古诸部王公均纷纷前来会见三世达赖。
1587年,漠北喀尔喀蒙古台吉阿巴岱也亲自前来呼和浩特会见三世达赖,并得到三世达赖的赞赏。三世达赖送给他一些经典,并赐他“大瓦齐尔巴尼汗”的尊号。阿巴岱回到喀尔喀后,建造了额尔德尼昭,大量招收喇嘛,并广泛传播藏传佛教。从此,漠北喀尔喀蒙古正式信奉了藏传佛教。16世纪末随着藏传佛教在漠南北蒙古地区的广泛传播,17世纪初漠西卫拉特蒙古(今新疆蒙古)1606-1610年间在满珠西礼呼图克图的影响下同样信仰了藏传佛教。三世东科尔·满珠西礼呼图克图扎勒巴扎木措(1588-1610年)即被请到漠西卫拉特蒙古弘扬藏传佛教,格鲁派得以在漠西卫拉特蒙古诸部中传播。特别是1640年,卫拉特蒙古诸部联盟封建主制定的《卫拉特法典》,其中将专谈藏传佛教的条文占有显著地位,“这些条文以法律形式规定喇嘛教为全蒙古所有汗国和公国的正式国教”[3],确立了藏传佛教格鲁派在卫拉特蒙古的独尊地位。此后,格鲁派不仅发展迅速,而且发展成为蒙古族社会独立的寺院集团势力,以至后来它的影响深入于蒙古族社会的各个角落。因此,宗喀巴大师逝世的这一天就成为蒙古族地区众多佛教徒的一个重要节日——“祖拉节”。祖拉节延续至今。
二、“祖拉节”是新疆蒙古族的传统节日
据史料记载:“十月二十五日,蒙古族称其为‘祖拉’节。此节相当于汉族的过年,蒙古人过此节日、每人都添一岁。节日时,每家人都要用面粉做一个或几个杯子,倒上酥油。再按每人年龄,绑一捆芨芨草棍,缠上棉花放进杯子里,等星辰出现后,点在家里最高处和佛像前。”[4]46人们庆祝“祖拉节”一方面为纪念宗喀巴大师,另一方面又标志着过节每人都添一岁,感谢大师赐给人们风调雨顺、平平安安,五谷丰登、人畜兴旺、吉祥幸福。尤为注意的是,从16世纪末到17世纪初,蒙古民族几乎全民信奉藏传佛教。因此,藏传佛教节日,“祖拉节”也成为各个地区蒙古族民众共同的节日。从19世纪30年代,日本学者桥本光宝《蒙古喇嘛教》一书对内蒙古百灵庙法会的描写中,也能了解到,内蒙古地区寺庙在解放前有庆祝“祖拉节”的法会。但因人们信仰意识的淡化、文化空间的变化等种种内外因,这个节日在内蒙地区几乎销声匿迹。但,随着藏传佛教在西蒙古4个多世纪的传播发展,“祖拉节”不断发展演变其内容,陆续丰富完善,以民俗节日的形式,渗透到西蒙古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从而成为新疆蒙古族最突出的传统节日之一。文革期间,节日一度销声匿迹,但从1986年开始,新疆蒙古族同胞又重新恢复了“祖拉节”的庆祝活动。
新疆蒙古族“祖拉节”既有丰富的宗教内容,又蕴含着浓郁的民俗气息。节日前几天,人们就开始准备祖拉灯、祭祀用的酒、肉、油炸果等。各家各户都要制作祖拉灯,按一户人家人头数来制作。祖拉灯的制作很独特,一般家里用面粉作灯体,而在寺庙里长年点燃的祖拉,则大部分用铜或银制成杯子;芨芨草、棉花做灯芯,再用黄油(或酥油)做燃料。在制作过程中,在30—40厘米长的芨芨草上缠上棉花,芨芨草的数量按每个人的年龄来确定,如当年20岁,就准备20根芨芨草。然后在棉花上涂上黄油插在用面捏成的小杯里。还有一种灯,可直接用棉花作灯芯,内放黄油。现在也有用蜡烛代替芨芨草灯的。在“祖拉节”制作的这种祖拉灯,牧民称其为祈寿祖拉,认为它能大慈大悲,保佑人平安长寿;甚至为牲畜点燃的祖拉也能保佑牲畜繁衍健壮。在节日中,“祖拉”这一物质实体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其实,根据不同的用途与寓意,新疆蒙古族中的祖拉种类尤为繁多。如在寺庙里,由信教施主捐献酥油亲手添加燃料,不分季节、昼夜不断燃烧、象征永恒光明的“长明祖拉”;为庆祝丰收,集聚高贵无双的吉利和大圆满,点燃一百盏或一千盏的“扎恰克(一百)祖拉”和“东恰克(一千)祖拉”;另按不同需求,有“忌日祖拉”“朝圣祖拉”“葬礼祖拉”等,显示出藏传佛教对蒙古民众日常生活习俗的影响。正如马林诺夫斯基所言:“凡有文化必有宗教……尽管文化对于宗教的需要完全是派生的,间接的,但归根结底宗教却植根于人类的基本需要,以及满足这些需要的文化形式。”
节日期间,整个新疆蒙古族藏传佛教各寺庙、殿堂开放三天,供僧俗各界人众入内点祖拉灯礼拜。僧众聚会念诵,授受布施,信教群众念咒语,绕寺庙转法轮。节日当晚,新疆蒙古族千家万户、各寺庙、各经堂和各佛殿内,万盏祖拉灯通明闪亮。掌灯后,家家户户都将自制的祖拉放在同一家或同一村落高处立的木架上,木架要放在东南方向。祖拉放好后,祭祀仪式开始。首先将灯点着后在喇嘛的带领下顺时针方向绕祖拉三圈,然后给祖拉磕头,祈求宗喀巴佛爷赐予人们长命百岁,五畜平安。仪式结束后,人们将各自的祖拉拿回家去欢度节日,通宵达旦。但凡蒙古族聚居区只要有人居住的房屋均灯光通明,彻夜不熄,甚至大牲畜棚圈里也有祖拉照耀,以期盼世界永远和平,人们长命百岁。节日期间,新疆蒙古族民众,有身着五颜六色的各式蒙古传统服饰串门喝“祖拉茶”的传统习惯。
三、“祖拉节”是宗教和民俗的复合体
“祖拉节”是源于藏传佛教的宗教节日,但随着时代、文化的变迁,这一宗教节日被赋予了新的内涵与意义。高丙中教授曾在一篇研究民俗节日的文章中指出:学者“总是对调查对象的日常活动中的旧文化因素比较敏感,结果,他们呈现的往往是当代人生活中的古代文化因素发挥作用的局部图景,造成一类当代人活在当下的空间里却在文化上活在古代的印象。或者说,这些以社会调查资料为基础的论著所表述的现实生活总是片段的,没有完整感。这种学术的思想方式不能够把研究对象表述为一个现实的整体”。因此,他认为:“民俗研究除了关注当代社会中的传统遗留物,还要大力提高表述普通人的现实生活的完整图景的能力。”[4]55
一方面,笔者很同意高丙中教授的观点,我们要把传统与现实联系起来关注一种文化现象,不能片面地强调某一面。对“祖拉节”的考察,亦是如此。作为藏传佛教传统节日,“祖拉节”为我们提供了宗教知识的体系,对研究藏传佛教文化和佛教文化对蒙古文化的影响具有重要的启发作用。经过200余年的传播和发展,藏传佛教深入到整个蒙古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和思想领域,对蒙古社会的发展,产生了极大影响。然而,随着历史的发展、岁月的流逝、文化的变迁等因素的影响,许多原有的文化已销声匿迹无据可查,只有通过文化现象去加以解释、推敲和揣摩。“祖拉节”是历史上蒙古族共同的宗教节日,并非新疆蒙古族所独有。但到当代,“祖拉节”的习俗只是被新疆蒙古族继承下来,并且得到了发展,又融入了新疆蒙古族独有的文化体系中,使得“祖拉节”成为新疆蒙古族的文化特色。新疆蒙古族“祖拉节”文化对于开拓蒙古族藏传佛教信仰研究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现今“祖拉节”的宗教味道越来越淡化。首先,“祖拉节”成为新疆蒙古族特殊的文化符号。“祖拉节”作为新疆蒙古族文化的象征和载体,不仅成为蒙古族的象征文化的符号,而且成为新疆蒙古族的情感依托和精神依托。“民族传统节日是民族意识、民族个性、民族爱好与审美等深层次的民族文化的载体,是一个民族对自己的历史和文化的无比深刻的历史记忆,是一个族群在历史长河中智慧的结晶。周期性的节日增加了一个地域、一个族群的内聚力,加强了他们对自己族群的文化认同,增强了民族的自豪感和民族奋进的精神。”[5]虽然生活方式和信仰结构在不断地变化,但是“祖拉节”在当代的传承,表现了新疆蒙古人传统的生存智慧和生存策略的集体记忆。其次,“祖拉节”提供了民族情感表达的文化空间,为草原文化赋予了新的内容和精神牧场。每到“祖拉节”时候,蒙古族男女老少欢聚在一起,载歌载舞,许多经常不能相见的亲朋好友也借此机会相聚。在互相沟通的同时,增进了彼此之间的了解,加强了民族凝聚力,为蒙古族社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家家户户点燃“祖拉”,以一种古老、平和、神圣的方式,感恩一年风调雨顺、平平安安、五谷丰登、人畜兴旺,祈请世界和平、人民幸福。这种人文关怀,与自然、与人、与环境,和谐相处的理念,体现着一种和谐的人文关怀。这正是“祖拉节”的魅力所在,其体现的文化精神已成为民族创造新文明的源泉。再有,节日的宗教性淡化,民俗性加强。节日也不再由民众自发或寺院组织,而各级政府部门成为节日的组织者、规范者和主导者。政府对传统文化合理利用,使“祖拉节”成为政府政策宣传、推进工作,传达信息及与民众沟通的聚会形式。同时也深化了“祖拉节”发展旅游经济的价值功能。伴随着政府的重视和有力推动,“祖拉节”旅游经济也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对培养牧民的经济意识和转变市场观念起到了推动作用。传统习俗与旅游经济互相依赖,互相补充,得到了协调可持续的发展。不仅传统文化得到了保护和传承,旅游经济也得到了迅速的提升。
另一方面,我们在尽量客观地描述某一传统文化现象现状的同时,更要为保留其核心价值体系提供建议和途径。尤其对少数民族文化传统更是如此。以“祖拉节”为例,“祖拉节”是蒙古族人民精神信仰、道德观念、价值取向、审美意识的折射以及人生经验的结晶。“祖拉节”的根是宗教节日,由娱神到娱人,化成民俗,调和天地人心,利于人的生存和发展。这是“祖拉节”的核心价值观。今天,这一节日文化,作为一种生活方式仍旧是人们和谐相处、求同存异的重要渠道,是新疆蒙古民族的文化符号。如果过于强调市场化、商业化,把这一民族的传统节日过多纳入旅游领域,变成节日的展演,这样具有文化意义符号的节日就会在展演中消失。因此,我们在考察“祖拉节”这类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习俗、节日时,不仅要在传统和现实中全面考察,也要平衡好文化内涵和经济效益间的关系。既要发挥传统文化的当今价值,丰富人们的文化生活,为人民谋福利;也要保存其核心价值体系,以避免在过分强调经济利益意识下,使传统文化走样、走偏。如今,“祖拉节”已申报为新疆第一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势必成为新疆蒙古族传统文化的新亮点。
从单一的宗教节日到宗教和民俗节日的复合体,从娱神到娱人的变迁过程中,新疆蒙古民族始终通过“祖拉节”的节日文化保存其“历史的记忆”,确证其民族身份,这是蒙古族历代创造和传承的珍贵的文化遗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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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苏]伊·亚·兹拉特金.准噶尔汗国史[M].马曼丽,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178.
[4] 高丙中.作为一个过渡礼仪的两个庆典——对元旦与春节关系的表述[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7(1):49-55.
[5] 邢 莉.蒙古族那达慕的人文精神[J].实践,2010(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