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阶段性成果与启示
2014-04-10姚茂军
姚茂军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四川遂宁 629000)
新时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阶段性成果与启示
姚茂军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四川遂宁 629000)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已经结束,第二批正在有序开展。截止目前,成果丰硕,启示重大。对此,文章精简地概括为:重正面思想教育,强突出问题解决;前严惩,后警示;先榜样示范,后学习遵循等几个方面。
群众路线;阶段性;成果;启示
新世纪以来,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新变化,党先后适时地开展了“学习‘三个代表’”、“学习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等一系列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更好地实现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赢得了人民的赞誉和拥护。当前,一些基层党组织功能虚化,凝聚力弱化,组织涣散,部分党员干部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贪污腐败,脱离群众,这仍旧是摆在中国共产党面前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上明确提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2013年6月18日,中央政治局开会决定,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党自上而下分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是是新形势下从严治党、加强党建科学化水平的重大决策。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有着以往不同的创新与发展,结成了丰硕的阶段性成果。
1 新时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阶段性成果
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于2013年6月18日启动,去年底圆满结束。教育活动重点对象是县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第二批活动于2014年1月开始进行,预计于2014年10月结束,这次活动更为贴近基层,现正有序进行中。到目前为止,教育活动已经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果。
1.1教育强化,思想净化
价值树立标尺,思想引导行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广大党员干部站得直、行得正的必备思想内核。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首先从强化教育,净化思想开始。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马克主义基本理论,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尤其是深刻学习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真正领悟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他们不仅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而且是社会变革的决定性力量;努力净化思想,端正自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思想内核,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公平正义,保持浩然正气和务实清廉;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使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深入心、见于行,使广大党员干部在思考与行动中切实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
1.2作风在抓,风气在变
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这次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集中摸排清理,通过纪检部门的日常监督、巡视组暗访、集中专项整治、施重刑、用重典,现已取得辉煌的战果。去年11月,国家统计局在21个省区市开展一项有关“四风”的民意调查:87.3%的被调查民众认为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较之以前有所好转,有效遏制了“四风”问题。在教育过程中,“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普遍精简会议30%以上、文件20%以上,减少节庆论坛展会、出国团组50%以上。”[1]违规配秘书、超标配车、超标配办公室现已经得到了集中普遍清理。强力清理身兼多个职务的领导干部留有多处办公用房。普遍取消被喻为特权标志的“O”号车牌和违规配备的军警号车牌。加强顶层设计,强调制度建设,彰显制度力量。中央出台一系列制度,如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它们清晰地标出“雷区”、划出“红线”,欲违者怕而远之,力戒“四风”有了切实的制度保障。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做好衔接配套工作,定期督促检查,防止制度效力长时、长距离衰减。“截至2013年12月底,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4000多起,处理30000多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近7700人……”[2]
1.3问题查摆,能力提升
批评与自我批评,依靠自身的力量和人民群众的帮助查找自身问题,解决自身问题,是90多年来我们党的一条宝贵经验,也是一种特有的政治优势。从一定意义上说,我们党的发展历程就是一部不断自我净化、自我优化、自我创新、自我完善的历史。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要求:“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它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在此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党中央召开专门会议指出:“各级党委积极响应中央号召,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既动真碰硬、敢于交锋、揭短亮丑,又相互提醒、真诚帮助、相互促进,使党员干部思想灵魂受到震撼洗礼,增强了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和战斗性。”[3]尤其强调,本着对党、对国家、对人民、对同志、对自我高度负责的精神,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大胆使用使用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积极查找问题,敢于交锋,敢于碰硬,勇于彼此揭短亮丑,深刻反思,改进作风,虚心接受群众的批评,关切群众疾苦,努力寻求解决办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仅促进了党员干部自查自纠的能力,而且增强了党内民主与团结,使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可以有效地贯彻执行。
1.4反面警示,老虎严打
从2012年12月到2014年6月,中纪委监察部网站上公布的被调查的官员人数多达367名。其中副国级1名,正部级4名,副部级34名,厅级194人。打虎力度在共和国历史上前所未有。中央第二轮巡视工作始于去年10月底,结束于去年年底。根据中央巡视组提供的反馈意见与案件线索,所有被发现有问题的巡视地区和单位各自逐项核查问题,提出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通过纪委和检察院后续介入,查处了一批极具警示作用的重大案件。国土资源部查处了6名局级,2名处级领导干部。广东省通报查处厅级干部多达38人,是最多的省份。安徽省查处市厅级干部案件5件,县处级以上82件。对厅级干部正式立案调查,吉林4件,湖南省15件,云南省仅2014年第一季度就有8件。[4]上述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腐败分子的严惩,可谓是巡视制度改革带来的红利,有效地威慑了腐败分子,警示作用异常明显。
2 新时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启示
2.1从思想到行动,从严惩到警示
本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鲜明特色之一便是重视正面思想教育,狠抓突出问题解决。在教育活动过程中,党员干部的思想问题解决只能依靠思想的武器,即利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尤其是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唯物主义历史观教育我们的党员干部,让他们从理论上、实践上以及二者的结合上,深刻理解人民群众的物质生产活动是整个社会全部活动的前提和基础,他们是历史创造者。“为民务实清廉”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党员干部应率先通过学习深刻领会并准确把握其实质内涵。“为民”,即坚持人民创造历史、人民是真正英雄,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它是群众路线的起点与终点。“务实”即以社会主义主人翁的态度,不骄不躁、踏实苦干、重实际、求实效、求真务实,扎实落实党和国家交给我们的各项工作和任务。“清廉”,即坚持党的利益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时刻秉公执法、遵守法纪、廉洁自律、浩然正气。它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基本前提,也是对执政党党员干部从政的基本要求。干部只有清廉,才能取信于民,具有动员群众的人格力量。从理论逻辑上讲,‘为民’、‘务实’、‘清廉’是群众路线内在的要求,从现实生活看,也正是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5]
其次,付诸行动,力戒“四风”,严惩警示。这次教育活动的又一特点是明确提出克服“四风”。“四风”是党的群众路线的死敌大敌顽敌,其危害是一方面使党脱离群众、丧失密切联系群众的最大政治优势,另一方面使群众同党若即若离乃至离心离德,长此以往,必将从根本上破坏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从根本上摧毁党。“四风”问题是当前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反映最强烈的问题。这是我党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反对形式主义要着重克服工作华而不实、“假大空”的顽疾;反对官僚主义要着重制止领导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工作决断专横的问题;反对享乐主义要着重消灭不思进取、贪图享乐的思想;反对奢靡之风就是要严厉制止肆意挥霍、铺张浪费的歪风邪气。党中央颁布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来,“四风”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会风、文风摈弃了形式主义。查处超标配秘书、司机和办公用房,取消“0”号牌特权车牌和违规配备军警车牌抑制了官僚主义。严控公款吃喝,严禁国家公职人员出入高档娱乐会所使享乐主义与奢靡之风得到了有效控制。通过中央巡视组的巡视和检查,使被巡视地区和单位的问题得到了及时的揭示和暴露,通过大案要案的严厉查处,使其他单位与个人得以鲜明的警示。
2.2从中央到基层,先示范后遵从
从中央到基础,领导干部率先垂范,树立标杆是本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又一个鲜明的特点。在教育实践过程中,每个中央政治局常委委员皆各自被分配了联系点。他们实地调研联系省区,倾听民众呼声,出席省区常委民主生活会,听取活动情况汇报,指导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开展,督促核实突出问题整改落实。他们全程参与、指导、监督了各自联系点教育实践活动。常委们亲力亲为的参与方式深刻地表明中央高层对此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视,常委们在指导监督过程中严肃认真的态度也起到了以身作则的示范作用,这是推进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的一项重大举措。仿效中央,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党员干部以身作则,逐级示范,带头学习,带头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整改,这使本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到目前为止进展顺利,成果丰硕。
[1][2][4]牢记宗旨使命永葆政治本色——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巡礼[N].光明日报,2014-01-19.
[3]教育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经验[N].经济日报,2014-02-25.
[5]姚桓: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时代特征和深远意义[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3,(4).
责任编辑:邓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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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672-2094(2014)06-0001-03
2014-10-12
本文系2014年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科一般项目《“四风”间的相互关系及其形成机理研究》(编号:14SB0134)的阶段成果。
姚茂军(1974-),男,四川南充人,四川职业技术学院讲师,法学硕士。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