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祜族火把节及其文化内涵
2014-04-09罗承松
罗承松
(普洱学院,云南普洱 665000)
拉祜族先民属古代羌人族系。[1]4主要分布在东经98°50'-105°,北纬17°24'-24°50',北起哀牢山西侧的景东、镇沅两县,沿澜沧江东侧南下至老挝南塔省、越南北部;西至怒江(萨尔温江)以东山区,缅甸的佤邦、掸邦南下至泰国的达府,集中在中国云南省西南部,缅甸东北部,越南、老挝、泰国的结合部。云南拉祜族主要分布在澜沧江东西两岸的普洱、临沧、西双版纳3个市(州),据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统计,云南省拉祜族人口47.5万人,其中普洱市30.39万人,临沧市8.58万人,西双版纳州6.15万人,红河州1.14万人,玉溪市0.7万人。
拉祜族普遍信仰原始宗教,认为任何自然现象都有神,最高的神灵是“厄莎”,“厄莎”是万物的缔造者,主宰万物,执掌着人们的吉凶祸福,每逢节庆必须祭献。明末清初,佛教传入拉祜族地区,与其原始宗教融合,形成“政教合一”的社会组织制度。20世纪初,基督教和天主教传入拉祜族地区,部分拉祜族信仰基督教和天主教。
一、拉祜族的火神崇拜
拉祜族取火方法多样,其中最常用的是用“火镰”①和火石取火,其方法是取一块火石,上面放一点“火草”②,用火镰打击火石,溅出火花点燃火草。火石之所以受到火镰的撞击就能溅出火花,在拉祜族创世纪史诗《牡帕密帕》讲道:从前没有火,为帮助人们抵御寒冷,天神厄莎把心脏分一点出来在高山上爆炸火星四溅,各种动物都来争夺火种,老鼠最先抢到火种,人用翅膀与老鼠交换获得火种,火燃烧起来以后无法扑灭,人们请求厄莎帮忙,厄莎造出雨水浇灭了大火,火烟无处可去就躲进了石头里,“烟火与石头结合,从此石头有了火”。[2]40拉祜族苦聪人至今还用磨擦的方法取火。1991年6月美国古人类学家克拉克、托克、石克等三位教授经文化部和云南省外办批准(当时镇沅县不对外开放),在云南省博物馆馆长李昆声、古人类研究室主任张兴永教授的陪同下,到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者东镇樟盆村文旧组进行考察。白母③艾乔林老人演示了竹片取火、石刀砍竹等传统技术。“艾乔林大爹从火镰袋里拿出一团随身携带的火草,放在手掌上双手合一搓揉成棉花形状,然后放到两片干燥而十分坚硬的竹片中间,再放到一根干竹上用力来回磨擦,大约五分钟左右的时间,只见发烫的竹片便冒出了火星,把绒绒的火草点燃,艾乔林大爹便把点燃的火草递到美国科学家手中,这时只见克拉克等三位美国科学家,向艾乔林大爹伸出大拇指,连声说:‘OK’ ‘OK’,几千年前原始人类的钻木取火的历史,就这样活生生地展现在我们的面前。”[3]143
在人类早期生活中,没有掌握生火灭火技术,观察到的天然之火(雷电或火山喷发产生)能量巨大,不但会烧毁成片的森林,还能吞噬一切生灵,因此,火对于早期人类来说十分可怕,对火有一种恐惧感。同时,火对于早期人类又是十分神秘的,一粒小小的火星会燃成燎原大火,有时一口气可以把火苗吹熄。慢慢发现了火的功用以后,才敢于使用、保存它,直至人工取得它,对于思维能力极低的早期人类来说,这种强烈的神秘感与依赖感、恐惧感交织在一起,就使他们认为火有一种不可抗拒的神秘力量,能控制人的生死祸福。拉祜族居住在高寒山区,对火的依赖性特别强,抵御寒冷,烹饪食物,夜间照明,烧山耕地都离不开火。拉祜族认为火有与人一样的意志和情感,有善恶之分,对不同的火持不同的态度、采用不同的方法。他们感激和祈求善火给人予温暖、光明、驱邪、炊爨、火耕,认为家中的火塘是善火神灵的寓所,把火塘视为是家庭的保护神加以崇拜。家庭中的主人兼有保护火种的任务,每当搬迁之时,主人要负责火种的保护。每当修葺或乔迁新居时,首先要由家长在住房内中柱旁边确定火塘的位置,要先搬火塘并举行庄严隆重的点新火仪式,火由家长亲自点燃,以香、蜡、酒祭祀,第一碗饭要祭献火神。此后,要保证火塘里的火日夜不熄,一旦自家的火种熄灭,就要用一点茶和米去献祭邻居家的火神之后,才能讨来火种。火塘确定以后就不能随意移动,人们不能从火塘上跨过,不能任意移动火塘中的铁三角或锅桩石,不能向火塘中吐痰、撒尿,不能把脚蹬在燃烧的火柴棒上。火塘靠墙一方人不能通过,认为那是火神在的地方,每逢年节要进行献祭。拉祜族驱逐恶火,认为恶火会给人们带来灾害,为防止火灾或遭遇火灾之后,要举行全寨性的祭祀火神仪式。全寨要杀牛、杀猪、烧香祭祀,把灾星送到寨子外面河的对岸,拉祜语称这种祭祀为“干”。祭祀活动由摩巴主持,各家各户要先点燃香,然后将火塘中的火熄灭,祈求灾星离开,同时清理一些火炭火灰、破布等物送到摩巴祭祀火神处留下。摩巴点燃祭祀台上的香火,摆上祭品咏诵祭辞,向四周抛撒米粒,尔后将集中起来的火炭火灰、破物送到寨子外面。祭祀结束以后,各家各户才能重新生火。
二、拉祜族火把节
拉祜族在每年农历六月二十四日要过火把节,拉祜语称“阿个独尼”。关于火把节的来历,各地的拉祜族有不同的传说,大致可以分为三个类型:征服类、反抗类、祭祀类。
征服类包括消灭害虫和征服恶魔两个小类。消灭害虫类,如玉溪市新平县拉祜族传说在远古时代,地仙与天神打仗,天神派蝗虫吃地仙的庄稼,地仙用火攻蝗虫而保住了庄稼,从此有了火把节。[4]240征服恶魔类如澜沧一带传说,在勐糯山上住一个善人和一个恶人,恶人心地狠毒,专吃人的眼睛;善人聪明温和,乐于助人。善人为保护人们,每天找田螺代替人眼给恶人吃。有一年六月二十四日,善人没有找到田螺,便上街买了一只山羊,想以山羊代替田螺。山羊没有角,善人就给山羊安了一对蜡角。到了晚上,善人点燃山羊的两只蜡角,让它到山上去找恶人。山羊朝山上跑去,两只蜡角如两支火把,恶人远远地望见火光,以为是人们抬着火枪来找他算帐,慌忙找个山洞钻了进去,并用一块大石头堵住洞口,山羊在山上跑来跑去,恶人躲在洞中不敢出来,最后因没有力气搬开洞口的石头,在洞里被水淹死了,从此,人们又过上了安居乐业的太平日子。拉祜族为纪念这一天,每逢六月二十四,便在自家门前点起一支大火把,或举着火把到山间、田坝去转游。[5]391-392
反抗类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流传较广的《扎努扎别》。传说扎努扎别站起来像座高山,四肢象丘陵,力大无穷,为人公道,仗义勇为,人们都很佩服他。厄莎对扎努扎别的行为不满,企图利用自己的权威,强迫扎努扎别和人们向他进献礼品。厄莎的要求遭到扎努扎别和人们拒绝,厄莎就想方设法陷害扎努扎别。厄莎在天上挂起九个太阳,企图把所有的人都晒死,扎努扎别就教人们用七口铁锅当斗笠,挡住太阳光。厄莎又收起太阳和星星,使大地一片漆黑,扎努扎别把松明子绑在水牛角上点燃,用蜂蜡粘在黄牛角上点燃,在火光的照映下进行生产。厄莎见一计不成又生一计,用毒药涂在牛屎虫上,扎伤扎努扎别的脚,扎努扎别中毒于六月二十四日去世。为纪念扎努扎别,拉祜族每年六月二十四日要过火把节。
祭祀类如在镇沅拉祜族苦聪人传说从前有一个朴息鬼专吃人的眼睛和人肉,人口一天比一天减少,活着的人大多变成了瞎子,会吃不会做。天神厄莎么知道以后,就从天宫里赶来一群羊,教拉祜族苦聪人用羊喂朴息鬼。有一年六月二十四日晚上,大家汇集在一起,商议惩治朴息鬼的办法。朴息鬼悄悄靠近人们,想抓几个小孩去吃。大公羊发现以后就一头冲向朴息鬼,大公羊和扑息鬼一起摔下悬崖。拉祜族苦聪人听到羊的叫声,燃起火把到处寻找,最后在悬崖下找到了大公羊,大公羊死了,但它的双角还紧紧地把朴息鬼抵在岩石上。人们就封羊为神进行祭祀,并以六月二十四日为火把节作为纪念。[4]81-82
游国恩通过对传说的逐一辩驳,得出火把节由来的结论:“考旧历六月二十四日,本西南各族一大节日,初不关于历史之任何传说……火把节者,即为滇中年节,犹汉族腊蜡之类。火把是用来照田祈求丰年的,以火炬之明暗,占卜其年收成之丰歉。同时,火把节也可能与原始人类放火烧山田猎有关。”[6]
澜沧江以东各地拉祜族对火把节尤为重视,道光《云南通志》引《清职贡图》载:“苦葱,爨蛮之别种。今临安、元江、镇源、普洱四府有此种。居傍山谷,男子椎髻,以蓝布裹头,着麻布短衣,跣足,挟刀弩猎兽为食。妇女短衣长裙,常负竹笼入山采药。土宜禾稻,岁输粮赋。其在三猛(指威远厅的勐卧、勐戛、勐班)者以六月二十四日为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为岁首。至期烹羊豕祀先,醉饱歌舞。”[7]拉祜族以六月二十四日为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为岁首是依北斗星把柄的三颗星星位置变化决定的,这两天北斗星把柄上的三星星指向正上方或指向正下方,这与彝历的影响有关。
拉祜族每年进入六月以后,各家各户就准备火把、香面以及食物过火把节。火把节期间要停止一切生产活动,六月二十四日早上起来,要拿着香火和祭品到自家田中,搭一个小竹展点燃香火,摆上祭品咏诵祭辞,祈求粮食丰产,然后把谷魂从田地里叫回来,一直叫进谷仓。谷魂叫回来以后,舂糯米粑粑,糯米粑粑由女主人捏成圆饼,与新鲜瓜果一起摆在篾打拉上祭献祖先。澜沧拉祜族老缅人则把玉米、黄瓜、南瓜尖等要用甄子蒸熟和鸡肉(头、脚、内脏等)一起摆在临时编制的小篾桌上祭献,祭毕点上香蜡把篾桌和祭品一同送到神林中摆放。
拉祜族过火把节要举行叫魂仪式。仪式一般由家中的长辈进行,摆上一碗米、一块盐巴及其他瓜果,点燃香蜡,用一个碗装一些谷子,上面放鸡蛋,其数量与家人的数量相同。然后为家里的人逐一叫魂,边叫边用鸡蛋在身上滚动,大意为:“某某回家来,某某回家来!豹子吓着你不怕,高高兴兴回家来!河水坍山你不怕,好吃好在回家来!打雷下雨你不怕,不疼不病回家来!别人打骂你不怕,有力有气回家来……”叫完魂以后,家长为小孩拴魂线,魂线由红、黑、青、蓝、紫、绿六种颜色构成,拴在右手腕上。
下午各家各户将准备好的松明子或柴火用蔑索绑在竹杆上,在寨子广场上要绑一个大火把,高达一丈三尺。天黑以后,由“卡些”(村寨头人)点燃寨子广场上的大火把,摩巴为村寨祈福,众人围着火把撒香面,香面撒在火把上,火花四溅。拉祜族认为火把烧得越好,火焰飘得越高,村寨就顺利、吉祥、平安,粮食就会丰收;如火把燃烧不好,村寨就会遭遇灾害。卡些点燃村寨公共火把以后,各家各户把自家的火把点燃立于门前,并在家中进行祭祀驱邪仪式。主人手持火把,在家中的各个角落抛洒香面,使火把喷发出明亮的火焰。口中不停地说: “穷鬼饿鬼出去,穷鬼饿鬼出去,我吃一碗你吃掉两碗,我用筷子扒进,你用脚手扒出,苦饱吃不饱,你出去,这里不是你在的地方,你到别处去……。”每撒一把香面,就要重复一遍:“蚊子害虫撒出去,五谷粮米撒进来;疼痛疾病撒出去,鸡猪牛羊撒进来;各种灾害撒出去,金银财富撒进来;穷鬼饿鬼撒出去,鸡鸡鸭鸭撒进来……”由里及外,直至猪厩、牛厩、羊厩、鸡厩,最后撒至村寨边为至。澜沧的拉祜族老缅人,还要从火塘中拿一根燃烧的木柴,用一把刀在木柴上边砍边走,重复一遍点着火把地走过的地方,最后把刀和火柴放在高立的火把下面,说辞与点火把撒香面时的相同。
第三天要点上香蜡,把燃烧过的火把拔出来送出门外。拔掉火把就意味着新的生活开始,人们可以吹芦笙、跳舞,谈情说爱(拉祜族在农历二月初八以后,就禁止吹芦笙、跳歌)。在禁猎前,拉祜族在过火把节时,要举行全寨性的狩猎活动。
三、拉祜族火把节的文化内涵
拉祜族火把节是拉祜族自然崇拜的产物,人们把火想象成一种神秘力量对它进行崇拜,以后又随着人们生产、生活领域的扩大,逐渐形成各种崇拜方式。火把节如同其他节日仪式一样,人们期望从中得到利益。不论是固定高耸的火把,或是手持到处走动的火把,都认为有利于庄稼生长、人畜兴旺,或消除威胁人们的火灾、虫灾、减产、疾病以及黑巫术。
弗雷泽在分析欧洲篝火节的一般涵义时指出:(太阳说和净化说)这两种说法显然表明对仪式中占主要地位的火持有很不同的看法。一种看法认为火像我们在地球上所处纬度得到的阳光,是一个温和的生产力量,促进植物生长和一切构成健康和幸福的事物的发展;另一种看法认为火是一种凶狠的破坏力量,它毁坏和消灭一切威胁人、动物、植物的生命的可恶的成分,无论是精神方面的,还是物质方面的。根据前一种理论,火是一种刺激物,根据后一种理论,火是一种消毒剂;一种看法认为这有积极的功效,另一种看法认为它有消极的功效。两种解释中关于火的性质说法虽然不同,但两种理论并不是完全不可调和的。如果我们假定这些节日点燃的火最初是募仿太阳的光和热的,那么,难道不也可以认为那些关于火具有净化和消毒作用的认识是直接来自关于阳光具有净化和消毒作用的认识吗?这样,我们就可以作出结论:这些仪式最初本来就是摹仿阳光的,关于它的净化作用则是后来引申得出的。[8]900
拉祜族火把节和世界上其他民族有关“火”的节日一样,最初是摹仿阳光,其他的文化寓义是从中引申出来的。
拉祜族火把节是模仿太阳祈求丰产的行为。这可以从拉祜族火把节的节期选择、节日传说、节日行为中得说明。拉祜族居住地区,每年农历六月二十四日前后是一年中降雨最多的时期,也是最危险的时期,拉祜族中流传着一句谚语:“六月二十四的雨,七月半的鬼”。农历六月二十四日处在夏末秋前,田地里的庄稼尚在生长,仓库中的粮食已经告罄,在这青黄不接之际,阴雨绵绵的日子里,处在深山中的人们焦虑不安,渴望通过某种仪式,一方面促进庄稼生长,确保年成丰产;另一方面消除危险,树立信心,增进人们的团结。如前述拉祜族中流传的关于火把节来历的故事,说明拉祜族火把节是对太阳光、热不足的补充,发挥着与太阳相同的功用。人们持火把在室内、田地、果园、猪厩、牛厩、鸡厩舞动,或男女彼此嬉戏,并在火把上抛撒香面、葫芦叶粉末和火炭粉末,使之喷发出美丽的火焰,模仿温暖的阳光,目的是为增产和繁殖。在澜沧拉祜族老缅人中传说:“从前,神仙娃娃生下来以后,因为天黑,看不见剪脐带,就点起火把照明,顺利将脐带剪掉,此后,就有了火把节并一直流传了下来。”④这则传说不但与光有关,还直接与生育联系起来。有的地方还要到田里进行叫谷魂仪式,祈求谷粒饱满。有的地方庄稼长不好,认为是恶火作怪,要举行相应的禳解仪式,如镇沅拉祜族苦聪人遇到田间的秧苗不发、认为是火神作祟,要请白母用盐酸木树和茅草扎一个十字架,把鸡拴在十字架上,再用布包一点米和酒药挂在上面,从田头开始驱赶,一直赶到田尾,边驱赶边说:“火神,火神,田里到处是水,不是你在处,走,走,到别处去,到你该在的地方去……”,然后在山上杀鸡祭献,人们要把鸡肉煮熟吃完以后才能回家。在澜沧糯扎度一带的拉祜族,火把节当天男主人要先到自家田地里把田公地母接回来,供奉在自家的神坛上由女主人进行献祭,祈求神灵保护农作物。同时他们坚信,火把燃烧得越旺,田地中的庄稼就会长得更好。日本学者伊藤清司通过对火把节故事研究提出“手举火把走在田间山路,既是寻找农业神,又是驱治害虫,驱逐恶魔,便是火的两重意义的表现。”[9]
火把节是拉祜族消除导致疾病和死亡,威胁一切生物的物质的或精神的有害因素的手段。拉祜族认为火的力量是无穷无尽的,它能吞噬一切。在火把上抛撒的香面中,双江拉祜族要掺杂干葫芦叶粉,认为葫芦可以避邪、祈福。镇沅拉祜族还要掺杂河沙和铁屑,认为邪恶的神灵怕火及铁沙伤身,见火和铁沙就会逃匿。拉祜族把火视为是光明、洁净、除邪恶的神灵,是力量和生命的象征,是驱散黑暗、恶浊、污秽的伟大力量。这种借助火的力量来清除不洁之物的思想,不仅表现在火把节中,日常生活中也比较普遍,如拉祜族苦聪人有一个古老的习俗,每当从一个居住地迁徙到另一个居住地时,要举行跳火仪式。即在住地烧一堆篝火,让迁徙的人们一个个从火上跳过,表示用火燎去旧地染在身上的邪气,同时也表示走后永远不再回头。当人生病时,就用柏枝树叶和松毛烧一把火,在患者身边比划几圈,以为这样可以把邪魔驱走。有的地方新娘进入婆家之前,要烧一堆火,让新娘从上面跨过,认为这样就能保证新娘清洁平安,婚姻幸福。用火进行清洁、消除不洁的行为在丧葬活动中应用更为广泛,拉祜族认为非正常死亡的人,只有进行火化才能消除其恶灵;出殡时,要用茅草和稻草烧一堆火,让棺木及送葬的人从火上经过,意为把人的灵魂隔在家里;送葬归来同样要烧一堆火,送殡的人一个个从火上跨过,方进家门。他们认为经过火燎,附在身上的野鬼就被烧死或吓跑。
火把节是拉祜族火文化的集中体现,由于人们对火的认识和应用更加广泛,替代能源不断出现,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火把节的活动主体、活动内容、分布区域发生了重大变化,活动的祭祀性不断减弱,娱乐性和商业性则不断增强。
[1]《拉祜族简史》写组.拉祜族简史[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86.
[2]刘辉豪.牡帕密帕[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79.
[3]郑显文蓍.深山苦聪人[M].香港:中国图书出版社,2005.
[4]王正华,和少英.拉祜族文化史[M].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1999.
[5]索文清,等.中国少数民族民俗大观[M].福建:福建人民出版社,1998.
[6]游国恩.火把节考[J].旅行杂志,1942,(11).
[7][清]阮元,等修.王崧,等篡.道光《云南通志》[M].//清职贡图.清道光十五年(1835年)刻本.
[8][英]詹·乔·弗雷泽.金枝[M].徐育新,汪培基,张泽石译.大众文艺出版社,1998.
[9][日]伊藤清司.传说与社会习俗——“火把节”故事研究[J].日本研究,1993,(1).
注释:
①火镰,用一小块长方形的铁块,两端拉长相向折弯成“B”形。
②火草,草本植物,颜色呈灰白,把叶子或嫩茎取回来晒干,放到热灰堆里炮一下舂瓤,放在火镰包中使用。
③白母,拉祜族苦聪人的神职人员,不脱离生产劳动,为人占卜、送鬼,负责主持村寨性的祭祀活动。
④讲述人:李扎豹,拉祜族老缅人,男,93岁。讲述时间2013年10月20日。讲述地点: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竹塘乡东主村老缅大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