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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现状与对策

2014-04-08赵慧玲

2014年4期
关键词:流动商业银行监管

作者简介:赵慧玲(1989-),女,河南省周口市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2012级硕士研究生,金融学专业,研究方向为宏观调控与金融监管。

摘要:随着金融创新和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银行业经营环境、业务模式、资金来源都发生相应变化,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面临着更大的挑战,监管当局有效监管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的难度也不断加大。我们应以2008年金融危机为警钟,以巴Ⅲ对流动性风险管理前所未有的重视,时刻警惕我国商业银行出现流动性危机的现实可能性。本文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自2008年以来的流动性状况,指出了影响流动性风险的因素,并提出了防范流动性风险的对策。

关键词:巴塞尔协议Ⅲ;商业银行;流动;监管

一、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流动性风险管理隐患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是日常经营活动中所面临的基本风险,它的大小与资产质量、资产负债结构、业务特征等密切相关。我国商业银行长期处于高利差的环境,并且面临较多的期限错配现象,积累了较多的流动性风险隐患。

1、不良贷款形成严重的流动性风险隐患。不良贷款率一方面是衡量商业银行资产质量的指标,另一方面也可以衡量流动性大小。贷款仍是我国商业银行主要的资产业务,因此较好的资产质量能一定程度保证银行资产的安全性。信贷置产质量越差,不良贷款率越高,说明商业银行回收资金越困难。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得到了明显的控制,从2009年二季度一直到2011年三季度不良贷款率控制在2%以内,并呈逐渐下降趋势。然而从2011年四季度起,不良贷款率有所回升,截至2012年三季度末不良贷款率为0.95%。同时,不良贷款余额从2011年第四季度开始持续增长,2012年三季度末不良贷款余额为4788亿元,其中次级类贷款余额为2028亿元,较二季度末增加了68亿元。次级类贷款的增加预示着流动性风险可能增大,因为次级类贷款转为成可疑类贷款的概率增大。

2、资产负债业务的期限错配。在我国银行的经营过程中,资金来源主要为单位存款、个人存款、同业拆借等,而资金运动方面主要为贷款、有价证券等业务。目前,传统的存款业务仍然是主要的负债业务,贷款业务也是主要的资产业务,同时人民币存款期限短期化、贷款期限长期化的现象仍然较为显著。

我国银行业中長期贷款比例呈现上升的趋势,2010年达到60%的比例,而短期贷款比例处于下降的趋势,2010年降到34%,且自2005年至2010年间短期和中长期贷款比例差距不断增大。2011年中长期贷款比例则稍稍有所回落,但仍然超过50%。在这样的经营模式下,如果市场发生变动、银行出现大量短期存款被提取,同时贷款无法及时收回,在其他因素不变时,银行很难在不受任何损失的情况下具备充足的可变现资产来维持银行的流动性需求,从而使银行被动地陷入流动性紧张的局面。由期限错配导致的流动性风险是任何以存贷业务为主要业务的银行所面临的问题,银行资金周转容易失灵,给商业银行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隐患。

3、资产结构单一、贷款比重过高。我国商业银行目前资金运用方式仍以贷款为主,近六年的贷款占总资产比例始终在50%以上,贷款比重如此之高,将主要从两个方面引致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一方面,由于信贷资产本身受到合同期限的限制,流动性不强,而且我国几乎没有可供贷款进行交易、转让的二级市场,因此贷款不易变现和流动,从而影响商业银行资产的流动性比例,进而易引致流动性风险。另一方面,信贷资产中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因此自然面临不可避免的信用违约风险,贷款比重过大无疑增大了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向流动性风险传染的可能性。

二、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监管存在的问题

1、银行内部管理动力不足。目前我国的银行业更多是接受外部监管机构的监管,银监会常常选择易于操作的单一指标来强制约束各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这就无法避免为应付银监会的审查而采取的一些短期行为,而一旦审查期结束,银行的经营管理方式照旧,流动性风险的隐患其实并未消除。在当前我国金融市场融资成本高、融资渠道少,银行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等客观情况下,我国银行业内部控制管理机制还不完善,风险防范意识不够强,各商业银行预期国家会提供持续的信用担保,银行储蓄又相对稳定,因此银行对自身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自觉性就较低。

2、流动性指标体系存在局限性。随着金融创新及混业经营的发展,银行业务模式逐步拓展开来,资金运用模式多元化发展,利差收入占银行利润的比重逐渐下降,因此存贷款比率不能全面地反映银行流动性状况。此外,由于我国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以及农村商业银行在资产规模、经营环境、管理水平上都有较大差距,监管当局设立的统一的指标并不适用于不同层次的商业银行。

3、对现金流的关注不够。目前我国银行业资产结构仍然相对单一、金融产品种类较少、衍生品交易规模有限,因此监管部门在设计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时并未过多考虑到银行其他业务或金融产品对银行现金流的潜在影响,而通常只是选取例如存贷比例等结构性指标。然而实际上,银行流动性风险在很多时候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与银行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都有紧密联系,确切地说,在现金流枯竭时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便会一触即发。从而,在流动性管理过程中,我国商业银行应对现金流的管理更为关注,并通过对现金流的及时准确分析来避免风险扩散。

三、流动性风险监管的改革趋势及对策

巴塞尔Ⅲ的提出推动了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浪潮,各个国家在流动性风险的计量、监测、管理控制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加广泛、更加灵活地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管。

1、扩大监管范围,注重全系统中的流动性。回顾2008年爆发的次级债危机,起初是货币市场流动性下滑,紧接着又是银行融资出现问题,同时银行开始预期到一些结构化资产产品在未来的流动性可能下降,因此银行间市场的信用配额下降,银行不愿意对其他流动性不足的银行进行借贷。当这些结构化产品市场爆发流动性危机时,整个金融系统的流动性也收到威胁。

2、强化单体金融机构监管,监管标准趋于精细化。巴塞尔资本协议Ⅲ出台之后的流动性监管改革要求流动性风险管理更加精细化,对商业银行宏观至管理体系、微观至细节流程等各个方面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一方面,在流动性量化管理方面,要求银行努力实现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增加资金来源及运用的方式,提高负债稳定性,防止资产负债过度集中,以此推动建立高质量的流动性储备。另一方面,在流动性管理体系方面,要求商业银行从公司治理的角度提高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稳健性,以及与其他类型风险相互转化的可能性;加强现金流量管理,对现金流的计量、监测与控制;强化压力测试方案的运用,给予压力测试情景更详细的指导、将压力测试结果更广泛地应用于高级管理层的决策过程。

3、加强监管的国际合作与协调。随着金融市场的全球化发展、规模快速增长,资产证券化、金融衍生工具的广泛使用以及金融格局的逐步变化,流动性风险呈现出更加复杂的系统性特点,因而使得国际间流动性监管的难度加大。全球各个经济体应进一步加强对跨境资本流动的监管力度、完善政策协调机制,从而减小汇率异常变动和资本无序流动对金融机构甚至对金融体系造成的破坏,保障全球范围的经济安全和流动性稳定。巴塞尔委员会在尝试对跨国金融机构的流动性监管制定统一的监管标准的同时也更加注重加强监管的国际合作与协调,以便有效地制止金融市场可能遭受到的剧烈冲击。(作者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基金项目:本研究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3年度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成果之一,本成果受北京市“人才培养项目”资助。

参考文献:

[1]刘昕.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研究[D].辽宁大学,2010.

[2]郭少杰.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J].经济研究导刊,2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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