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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参与高职院校突发事件的预防管理研究

2014-04-08吕春杨

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4年1期
关键词:心理咨询突发事件院校

吕春杨

(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安徽淮北 235000)

社会组织参与高职院校突发事件的预防管理研究

吕春杨

(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安徽淮北 235000)

近年来,高校频频发生的突发事件,对高校的教育管理工作提出重大挑战。社会组织参与高职院校突发事件的预防管理,既有必要性又有可能性。它能够弥补目前高职院校在突发事件预防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诸多缺陷,为构建社会组织参与的高职院校预防突发事件管理机制提供辅助功能。

社会组织;预防管理;突发事件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从“精英型”向“大众化”转化,校园内外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各类突发事件有逐步上升的趋势,呈现出多样化和频繁化的特点。越来越多的学者认识到突发事件处理不当,既会损伤到学生的切身利益,也会影响到学校的形象和声誉,甚至对学校的生存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但是,一些高职院校应对突发事件的机制还不够健全,应急能力较差。笔者就社会组织参与高职院校教育管理工作的范围和层次进行探讨,这对构建和完善高职院校突发事件预防管理机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高职院校突发事件预防管理现状

从实际情况看,高职院校发生频率高、影响大的突发事件主要集中在校园内外群体实践活动、学生心理健康、就业指导服务以及危机管理等方面。

(一)突发事件的成因比较复杂

1.生源质量良莠不齐

高职院校生源人数大增,但质量下降,素质不一。高职院校学生的文化基础相对普遍比较薄弱,他们在校学习能力不强,基础知识掌握的不够系统和全面。部分学生行为习惯不良、自我要求不严、漠视制度与规范。家庭经济差异较大、生活习惯等方面的改变等,造成学生之间极容易激发矛盾,从而引发突发事件。

2.高校学生管理不到位

一些高职院校在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过程中,由于管理和服务问题会影响到一些学生的利益,因此成为引发大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导火索。尤其是涉及到大学生切身利益的问题,如果这些问题不能及时得到妥善解决,就很有可能会引发罢餐、罢课、群访等之类的群体性事件发生。

3.学生法律观念淡漠

学生法律知识缺乏,他们遇到突发事件后不知所措,盲目应对,甚至将小灾酿成大祸。例如,2010年10月发生的药家鑫案就反映出学生突遇危机时应急自救能力和法律观念的严重缺失。

(二)突发事件应对措施缺失

1.民主渠道不通畅,管理工作不到位

高职院校突发事件发生的领域广,诸多因素导致学校的基础管理十分脆弱,如管理滞后、管理工作不到位以及民主渠道不畅通。还有部分学校升格为高职院校后,仍然沿袭旧的中专封闭式管理模式,不能体现出“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管理理念,不注重学生应当享有的权利,这些都使得某些学生的合理诉求不能及时得到满足。

2.缺乏学校危机管理意识

学校危机管理在欧、美、日等发达国家早有了相当深入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但在我国,许多高校领导包括在校教师、学生,他们在学校危机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上还很淡薄。一方面,大家通常认为高职院校的主要职责是抓好教学、科研,解决好学生就业等管理工作,而进行学校危机管理的研究和制定相关措施,则缺乏现实意义;另一方面,许多院校领导往往认为所谓“学校危机管理”就是等危机事件发生以后,再想办法进行处理。

3.突发事件的预防演练机制没有形成

高职院校因危机管理意识的淡薄,从而忽视对突发事件的研究,更谈不上去构建突发事件的预防演练机制。由于学校管理忽视稳定工作,所以造成有机构无人员、有预案无演练,缺乏科学的管理态度。应对工作极其滞后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社会影响。

二、社会组织参与高职院校突发事件的预防管理可行性

2012年3月19日在北京举行的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发表讲话指出,“政府的事务性管理工作、适合通过市场和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可以适当的方式交给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社区等基层组织承担”。社会组织作为非政府的、非营利的、带有志愿性的致力于公益事业的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显现。因此,社会组织不仅参与国家公共事务管理,更应该在高职院校突发事件的预防管理中发挥积极作用。

首先,参与高校学生的教育与管理,是社会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社会组织作为国家、企业之外的社会治理主体,理应广泛参与到人类社会的各个领域之中,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在参与高等教育的管理方面,更有一定的责任。其次,社会组织弥补了政府与市场功能不足。高校作为办学的主体,其现行的教育管理构架和模式不可能涵盖方方面面,如涉及到学生的就业、困难救助等事务,必须借助于政府行为来妥善解决。社会组织作为独立于政府与市场之外的第三部门,承担着联结政府与社会的职责,弥补了市场与政府功能不足。

三、构建社会组织参与的高职院校突发事件预防管理体系

采取有效的对策来预防高校学生突发事件,是高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学者关注的重要课题。

(一)参与校园内外社会实践活动的指导管理

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是教学活动的一个重要环节,既是大学生学习知识、增长才干的过程,也是大学生奉献社会、体现自身价值的过程,其本身也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社会组织为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提供了平台,同时也可以参与指导学生实践,尤其是在学生对有关领域缺乏了解的方面和调查研究方面给与学生更多的指导。

(二)参与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管理

目前,社会组织中有相当一部分公益性的心理医疗机构,这些机构对心理疾病的治疗研究更专业,也更有质量。这些心理医疗机构如果能和高校以及学生家长互相配合,建立一种良性互动的机制,将有助于高校解决学生心理健康方面的许多问题。例如,于2005年7月成立起来的广东省心理卫生协会心理咨询师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不仅实现了其成立宗旨:为全省的心理咨询师提供一个继续教育、学术交流、经验分享的平台,而且更于2006年8月和广州市团校合作,组建了“联合心理咨询中心”,成为心理咨询行业的专业示范基地。其宗旨在于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深化社会对心理咨询工作的认识,推动广东省心理咨询事业的发展,为广大青少年和其他有需要的个人及团体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服务。

(三)参与就业指导服务管理

首先,社会组织获取资源的自主性和多渠道性,不仅能够有效地克服就业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从而降低了就业市场供需双方参与竞争的机会成本;而且也能够弥补政府部门因信息不足而导致的政府调控的行政成本高、效率低下的问题,从而提高了毕业生劳动力资源的供给效率。其次,为了提供更好的就业指导服务,社会组织一方面可以对高职院校的毕业生进行各种有关求职技巧、职业道德、适应性训练等各方面定期的培训;另一方面,还可以专门针对大学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提高专业技能的培训。这样,社会组织就可以成为高职院校毕业生和有关从事就业指导服务工作人员的“加油站”,为高职院校毕业生参与人才市场的竞争创造更为有利条件。

(四)参与构建突发事件预警机制

通过社会组织与高校等联合,共同构建高职院校突发事件预警体系和稳定机制,将大大推进高校稳定发展,降低突发事件发生频率,维护社会和谐发展。一是民间组织进行相关社会调查使突发事件预见成为可能,二是建立一个全民参与的高校突发事件的预防系统,三是建立有效的突发事件校园内外宣传机制,四是健全突发事件预防演练机制。相对于政府部门及高校,社会组织更加具有灵活性与多样性,其能够结合社会上各力量,加强高校突发事件的预防演练,更进一步健全高校预防突发事件管理机制。

四、结语

总之,高职院校应该结合本身特点建立大视野下的预防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参与高校突发事件的预防管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并动员学校各方面的力量,强化内部管理,与社会组织相关机构充分合作,齐抓共管。这样才得以保证高校突发事件的有效预防管理,确保校园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理,从而保障学校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

[1] 武勤.论防范高校群体性突发事件[J].理论学刊, 2004(8).

[2] 郑安云,戴雅玲,苗丹民.试论非政府组织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J].理论导刊,2008(2).

[3] 董刚.非政府组织参与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初探[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高教版,2010(8).

[4] 秦启文.突发事件的管理和应对[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4.

责任编辑:明 达

G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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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8275(2014)01-0050-02

2013-12-26

吕春杨(1977-),男,安徽淮北人,淮北职业技术学院中专部讲师,合肥工业大学MPA专业硕士。研究方向:公共管理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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