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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突发事件形成原因分析

2014-04-08冯美红

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4年4期
关键词:突发事件大学生学生

冯美红

(南通大学 杏林学院,江苏 南通 226007)

近20年来,高等教育改革一直是我国改革开放事业中的深水区之一。不断深化的社会改革使我国高校的内外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原本相对隔离于社会之外的高校与社会之间的联系正在以前所未有的方式被颠覆和重建。由此产生的教育系统与环境变化之间的不平衡是诱发学校突发事件的实质所在。这种不平衡分为教育组织与外部环境的不平衡和教育组织内部因素的不平衡两大类[1]。其中,前者主要表现为供需数量失衡和供需质量失衡二个方面,具体表现为不断增加的教育需求与有限的教育资源之间的矛盾,以及学校教育教学内容与个体需求、社会需求之间的矛盾;后者主要受到高校组织自身惰性和大学精神弱化的影响,由此导致实用主义盛行,市场化、功利化、工具化观念积重难返。因此,社会转型带来的意识行为错乱,大学管理机制的先天不足,以及个体思想观念的矛盾纠结,是当前高校突发事件最主要的诱发因素。

一、社会因素

(一)从国际范围来看

当今世界经济高速发展,全球一体化格局已经形成。在全球高速发展的过程中,各国因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差异而导致的冲突从未停止。当代大学生思想活跃,具有较强的爱国心和政治参与热情。他们积极关注国际社会的种种热点问题,并通过一些方式来表达对各种问题的态度与看法。但由于大学生个人阅历尚浅,对社会复杂性和自身行为缺乏足够的认识,在对一些大事件的判断上缺少理性思考;加之,这个年龄段的大学生处于“青春发泄期”,对一些问题的看法往往较为偏激,容易产生冲动的行为。特别是涉及祖国利益和民族情结的事件,很容易引发大学生发生极端行为。

(二)从国内环境来看

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让高校从经济社会的边缘走向中心,社会环境的变化对高校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严峻的考验。这反映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社会转型期各种问题折射到学校为突发事件埋下伏笔。江泽民曾经说过:“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人民内部矛盾会明显增多,有的还会日益突出起来,这是新时期一个需要认真研究和正确解决的重要政治课题。”[2]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在当前社会发展过程中,暴露出许多复杂的社会矛盾和问题,各种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影响到学校师生员工,为突发事件埋下伏笔。比如,2005年12月上海交通大学爆出微电子学院院长陈进拙劣造假的“汉芯事件”,2009年10月武汉大学爆出常务副校长陈昭方和党委常务副书记龙小乐巨额受贿被捕事件。

第二,复杂的校园周边环境为高校突发事件频发增添了风险因子。目前,我国多数高校周围舞厅、游戏室、网吧等娱乐场所随处可见,一些学生涉足此地和社会上“三教九流”人员混杂一起,因经济利益和言语不和引发的学生和社会人员之间、学生和业主之间的纠纷不断增多。比如,2008年4月江南大学发生的“水果门事件”,即是校内经营的水果商贩侵犯学生权益引发的一起群体性事件。有些周边不良人员将人数众多的高校作为他们活动的场所,偷盗学生的现金和值钱的物品(电脑、手机等),诱骗学生参加非法传销组织。还有些不法分子以找家教、兼职等为幌子诱骗女大学生,对其进行人身侵害。此类报道屡见报端。

第三,信息网络的发展为有害信息的散布提供了便利条件。网络因其使用方便、信息传播迅速、言论自由匿名等特点,已经成为各种热点问题的传播媒介。但是网络信息真假难辨、良莠不齐,而我国的网络舆情监管机制还不够完善,对网上舆论的控制和引导经验及水平相对还比较低,加之大学生心智尚未完全成熟、辨识能力有限等特点,网络信息成为引起高校突发事件的诱因之一。比如,2011年9月北京师范大学校园论坛爆出的女大学生求包养事件,虽然事情真相仅是几个大一女生“试探社会”的调查,但经过网络传播、发酵,同时结合并非鲜见的真实现象,却实实在在成为一个使百年名校声誉受损的典型事件。

二、学校因素

(一)高校在教育和管理上存在不足

自上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全国各高校纷纷扩大招生规模,在校学生人数成倍增长,而与办学规模相匹配的教学、后勤等服务设施却没有得到同步发展。学生活动场所不足,生活设施超负荷运转,校园治安事件屡有发生,导致学生对学校产生不满,发生冲突。高校扩招给许多高校带来了思想政治教育人员不足的问题。高校辅导员不仅工作繁琐、责任多、压力大,同时还存在待遇、发展空间有限等实际问题,这使思想政治教育队伍不稳定、相关人员积极性不高的问题也较为普遍。一些学生管理相关岗位工作人员也存在责任心缺乏、维护学生利益意识淡漠的问题,这导致某些小问题、小矛盾也容易积攒为大事件的诱因。

(二)高校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机制欠缺

许多高校在日常管理中往往缺乏危机意识,忽视对突发事件的研究,忽视稳定工作,缺乏科学的管理和整体联动意识,如有些高校有机构无人员,或有人员无经费。这些高校往往是突发事件发生后临时寻求应对方案。事实证明,高校科学应急处理系统的缺乏,组织机构的形同虚设,人力物力的储备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突发事件造成的破坏力。比如,2007年8月重庆某大学发生一起在校研究生离奇身亡于学校教学楼前、直至尸体腐烂方被发现的事件,充分暴露出该校在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机制上的欠缺。再比如,2008年11月上海商学院学生宿舍起火引发四位女生跳楼身亡事故,其深刻教训恰如社会舆论在悲剧发生后追问——如果宿舍配置的不是过期消防器材,如果学生的安全应急教育到位,如果第一时间救援得当,还会酿成人命惨剧吗?

三、个体因素

(一)教师方面原因

当今社会是一个充满诱惑、物欲横流的社会,高校里的少数教师因耐不住学校的清贫、抵挡不住社会的诱惑而违背自己的职业道德,做出有悖于师德的事件。如人民大学招生处原处长蔡荣生事件,层出不穷的高校学术腐败事件等,都给大学声誉和形象带来了极大的损害。尽管此类事件在高校中牵涉面窄、直接危害较小,但他们对教师队伍及高校整体形象的损害却极大,且容易对大学生的思想观念带来冲击。这既需要通过制度设计加以防范,更需要通过职业道德教育使正确观念深入人心。

(二)学生方面原因

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竞争日趋激烈。大学生在竞争不断升级的现实社会中感受到越来越大的压力,心理和认知上产生一些困惑。有些学生为达到个人目的,将社会公德、学校规章制度等抛之脑后。一些学生图一时发泄,冲动行事,不考虑自身行为带来的法律后果。有些学生不了解政策、法规,不懂得维护自身的权益,遇到问题不找学校和老师,通过个人的方式解决,容易落入坏人的圈套。有些学生因家庭的过度保护、生活经历的缺乏,导致其挫折承受力差,一旦遇到个人学业、情感等方面的问题容易出现心理冲突矛盾。这些冲突和矛盾若得不到有效疏导、合理解决,久而久之会形成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容易导致各类问题的发生。有关调查显示,近几年来因心理疾病而发生的出走、自残、自杀、杀人等事件在我国高校呈上升趋势。[3]

唯物辩证法指出任何事物都有其发生发展的过程。同样的,突发事件也不可能无中生有地出现,它必然存在诱发其发生的内外因素。高校突发事件是高校在发展过程中积攒的各种矛盾因素的集中体现,这些矛盾因素既可能来自校外亦可源自校内,对其根源详加分析,可以为高校预防和处理相关事件提供理论参考。

[1]赵红霞,等.大学危机管理[M].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10.

[2]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3]董立丽.当前高校突发事件的特点及应对策略研究[D].济南:山东师范大学,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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