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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荟萃

2014-04-08王秀元

山东国土资源 2014年4期
关键词:国土资源用地城镇化

平阴局严格核查矿产图涉

近日,平阴局执法监察大队对省卫片拍摄的涉及平阴县的27个矿产图涉,在相关业务科室及各国土资源所的配合下,认真进行了实地调查,对每宗地的面积、地类、用途及其合法性进行了严格核查,每个图斑都拍摄了现场照片。同时,对平阴县范围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拉网式清理排查,对乱采滥挖、由于参与矿山整合而至今无合法手续仍在开采的企业予以严厉打击、坚决关停,全面清理和纠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为2013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打下良好的基础。

(平阴局 周芬,张慧)

日照局连续3年荣获“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工作优秀单位”

近日,省国土资源厅宣布了全省17市地2013年度测绘地理信息工作考核结果,日照市局以全省第三的总成绩荣获“2013年度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工作优秀单位”,这是该局第三次获此殊荣。

2013年以来,日照局以推进全市测绘地理信息工作持续大发展为目标,全面加强基础测绘工作,提高行业管理水平,测绘地理信息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产生了历史性飞跃。一是积极推进,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机制更加完善。全面完成《日照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法》修订工作,累计出台了4个办法1个意见;全面理顺同财政部门的关系,彻底避免重复测绘。二是认真实施规划计划,基础测绘工作水平飞跃提升。全面完成市区1∶500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更新建设和地名地址库更新;编制出版了我市首本综合性地图集-《日照市工作用图》;出台了《日照市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转换实施方案》,大力推广大比例尺基础测绘成果应用;建立了全市资料收集共享机制,及时高效开展地理国情普查等各项资料收集工作。三是深入拓展,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统一监管水平进一步提高。会同工商、国安、保密等部门开展了全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执法检查、测绘成果保密检查、地质勘察涉密测绘成果检查、违法违规地图产品检查,对全市测量标志点进行了实地抽查,深入组织测绘法宣传,全市行业监管水平跨上新台阶。下一步,日照市将以全面组织实施各级基础测绘“十二五”规划、强化行业统一监管为核心,开展做好14项具体工作,推动全市工作统筹、全面、快速、健康发展。 (日照局 卜晓翠)

莱芜重要矿产资源“三率”调查评价成果全省第一

日前,省国土资源厅组织专家对全省17市重要矿产资源“三率”调查与评价成果进行验收。经综合评议,莱芜市以95.76分的得分位居榜首。验收会上,专家组对莱芜市矿产资源“三率”调查与评价成果给予充分肯定,对莱芜煤、铁重要矿产资源涉及的44家矿山企业“三率”数据分析科学实用,掌握了莱芜重要矿产资源“三率”情况和技术工艺现状,建立起了科学合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评价体系。2012年以来,莱芜市国土资源局对全市重要矿产资源涉及的44家矿山企业开展调查与评价工作。在对鄂庄煤矿、潘西煤矿、业庄铁矿、谷家台铁矿等23家矿山企业进行野外实地核查后,集中开展了内业资料收集和整理分析工作。为抓好核查工作落实,莱芜局明确分工,突出重点,强化调度,及时对省厅反馈存在问题的矿山企业数据限期修改并进行了重点督查,同时加强调度及时督查跟进数据复核情况,确保全市三率调查数据按时上报。 (莱芜局)

张店国土分局开发区所查办4宗违法违规用地

张店国土分局经济开发区所加大春季土地执法力度,共发现4宗违法违规占地。一是张家村村民邢某在村西头占用果园地建看护房,面积72m2;二是大寨村向某在村东占用梨树园,建养殖大棚,面积为95m2;三是区工商局在孟家村北耕地中建护林房(森林围城);四是大王村苑某在大王村西南,占用林地建护林房、水泵房,面积为39m2。对以上4宗占地情况,目前,中埠土地执法中队已报告镇政府,并全部下达了《国土资源违法占地停止、改正通知书》,当事人正在整改中。 (张店局 王升远,吕春岩)

东昌府国土分局喜获2013年度多项荣誉

2013年度,东昌府国土分局紧紧围绕市国土资源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苦干、奋力攻坚、改革创新,在保发展、保资源、维护群众权益等方面成绩显著,为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高度认可。近日,在全区城乡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上,该局被东昌府区委、区政府表彰为“2013年度全区城乡建设工作优质服务单位”、“2013年度全区城建重点项目暨棚户区改造工作先进单位”、“2013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特殊贡献奖”、记“2013年度全区城乡建设工作集体三等功”。于振荣局长、王庆林同志在2013年度工作中被区委、区政府记“个人三等功”。 (东昌府分局 李延光)

高唐局四措并举统筹发展积极服务城镇化建设

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快速推进,高唐县国土资源局在统筹土地利用规划、保障和拓展用地空间、规范土地管理等方面,为该县城镇化建设发展提供了有效服务和资源保障。

(1)以规划修编为契机,合理布局城镇化用地。借助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微调的有利时机,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摒弃了原来发展路域经济的做法,将建设用地向工业集中区进行调增,为推进城镇建设发展重点项目提供用地规划保障。

(2)以节约集约为原则,保障城镇化用地需求。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坚持统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在保证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前提下,对重点城镇化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指标优先予以安排,尽量满足城镇化建设合理的用地需求。对城镇化建设中的工业用地,在用地报批和供地审批时,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努力营造吸引工业项目落地的环境。

(3)以增减挂钩为支点,拓展城镇化用地空间。增减挂钩项目实施以来,解决了一大批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得到了县委政府及各镇街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也带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政策,创新措施,有序推进增减挂钩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建设用地周转指标,优先保障城镇化建设项目用地需求。

(4)以执法监察为要点,服务扶持城镇化建设。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预防与查处结合”工作方针,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为龙头,狠抓城镇化建设中违法违规用地整治,坚决遏制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严厉打击借城镇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之机,发展房地产开发的行为,严格依法用好地、管好地。积极构建执法监察网络体系,加大动态巡查力度,把土地违法行为掌控在萌芽之时,把土地违法案件遏制在破土之初,为城镇化建设的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高唐局 于旸)

鱼台县首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现“开门红”

近日,鱼台县国土资源局成功举办了2014年全县首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会,此次挂牌会共出让6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4宗工业用地、2宗住宅商服综合用地),土地总面积189833m2,总成交价款达2.032亿元,实现了首期挂牌出让工作开门红。新年伊始,县国土部门严格执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保证土地出让过程的公开、公正。盘活存量土地,积极调查全县可收购的土地进行收储,申请纳入土地储备库,对条件成熟的土地进行前期开发或组织出让。同时加大土地利用的工作力度,积极收储、出让国有土地,做到成熟一宗,挂牌一宗,出让一宗。 (鱼台局 王建虎,黄勇)

泰安市国土资源系统获评“全市十大文明示范行业”

近日,泰安市国土资源系统被泰安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全市十大文明示范行业”,并位列榜首,市局机关连续9年保持了“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近年来,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按照“队伍素质好,行业风气正,服务质量优”的文明行业创建要求,紧紧围绕富民强市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完善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国土资源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全系统高度重视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确定目标,制定措施,严格落实责任,全力争创国土资源系统文明单位群体;二是重视思想教育,强化道德建设。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制定学习计划,重新装饰设置“道德讲堂”,定期开展道德教育活动,通过开展一系列道德实践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觉悟、道德修养;三是开展志愿服务,热心参与帮扶。成立了“泰山文明使者”志愿服务队,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同时制定了结对共建扶贫帮困活动计划,开展了党组成员联系困难家庭活动;四是提升服务质量,打造服务品牌。全系统牢固树立“阳光、规范、高效、便民”的服务理念,按照“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公开透明、方便群众”的要求,先后精简审批审查事项21项,完善细化22项,下放26项,并在市区新设四处服务大厅(收件窗口),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同时积极打造“国土整理”服务品牌,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村生产生活;五是加强作风建设,严格依法行政。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深入开展加强机关、作风、能力、党风廉政和干部队伍“五个建设”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五对照五检查”,深入查摆问题,认真进行整改,提高干部素质,提升履职能力。同时积极健全各项制度,推行精细化管理,自觉接受监督,取得良好社会声誉。 (泰安局 刘鸽,李勇)

嘉祥局加强用地管理推进节约用地

为进一步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嘉祥局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1)严把项目用地审批关口。严格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严控项目用地规模。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对建设项目的供地,严格执行国家、省产业政策,凡国家《禁止供地目录》中的禁止类项目严禁供地,《限制供地目录》中的限制类项目要符合规定的准入条件。

(2)提高工业用地准入门槛。项目落户投资协议要明确约定项目开工、竣工、投产时限、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亩均纳税等内容要求以及惩罚措施。对行业无特殊要求的新建工业项目,依据控制性规划,一般应建造2层(包括2层)以上厂房,容积率一般不得低于0.8,建筑密度一般不得低于35%,不得建造单层厂房。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比例不高于7%。实行不饱和供地机制,用地达不到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的,不得安排下期供地。

(3)实行用地共同责任机制。实行建设项目论证制度,与发改、税务、规划、住建部、经济开发区、审计、财政、国资等相关职责部门,相互协调、密切积极配合,共同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4)盘活闲置低效用地,建立批后监管机制。认真开展低效用地置换工作,对清查出的闲置低效地,进行分类,制定处置方案,努力实现土地利用效益的最大化。加强闲置土地处置,对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闲置土地实行工业用地退出机制,加强流转;同时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处置纳入常态化管理,强化建设用地监管。

(5)严格执法监察,落实土地管理责任。落实县、乡、村三级共同监管责任,明确管理职责,严格实行问责制。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内发生土地违法违规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嘉祥局 张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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