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石家庄市制药废水集中处理的新模式
2014-04-08张志勋吕静张滨
张志勋 吕静 张滨
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 (河北石家庄 050026)
工作研究
探索石家庄市制药废水集中处理的新模式
张志勋 吕静 张滨
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 (河北石家庄 050026)
针对石家庄市制药企业废水分散处理的现状,指出其不适应“节能减排”的要求,并提出建立“石家庄市中小型制药企业工业园区”,将制药废水进行集中处理的新模式。
制药废水 处理现状 集中处理
石家庄地区的制药企业主要生产各种抗生素,抗生素生产废水是一类较难降解的高浓度有机废水,具有高色度、难降解和生物毒性大等特点。通过前期调研发现,石家庄市中小企业在废水处理方面普遍存在工艺落后、设施陈旧、废水排放不达标、环保部门监管力度不强等问题。相对于其他产业,制药产品的种类繁多、生产废水的组分也较其他废水复杂,污染问题十分突出,是实施减排的重点行业。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需要较高的成本,这对制药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来讲是一个沉重的负担。目前“每个有废水排放的企业都要自建处理厂”的规定,并不适应行业发展,也不符合“节能减排”的要求。
1 石家庄市制药企业废水处理现状
通过对石家庄市多家制药企业的废水处理情况进行调研发现,目前石家庄市制药企业普遍采用厌氧-好氧处理工艺对废水进行处理,即“消除废水生化抑制影响预处理-厌氧生化(包括厌氧水解或厌氧消化)-好氧生化-废水深度处理”工艺途径。通过调研还发现石家庄市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药集团等大型企业基本上能做到废水达标排放,而中小企业普遍存在企业不重视,工艺落后、设施陈旧,废水排放不达标等诸多问题。
近年来国内许多制药企业开始尝试新型的废水处理工艺,如混凝沉淀工艺、活性炭吸附技术、膜分离技术、高级氧化技术等,并将这些技术与生物处理相结合加入制药生产废水处理工艺的后续深度处理单元。目前这些技术还处于探索阶段,其中存在的问题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相信制药行业在应用这些废水深度处理技术后将真正实现废水的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0世纪90年代初,石家庄市制药企业按照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要求,都建设了与工业废水相配套的处理设施。但对众多分散的小型工业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进行监督管理一直是薄弱的基层环保部门的一大难题,经过对一些小型废水处理设施进行调查发现,大多数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不善,运行质量差,主要原因有:
(1)废水治理设施缺乏维修保养,一些易损件如曝气头等损坏后,得不到及时维修;
(2)企业生产规模扩大、生产工艺的变化导致废水的水量、水质发生大的变化,超出了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
(3)部分企业领导重生产经营、轻废水治理,导致治理设施运行资金不足、人员配备不足,缺乏一些运行管理必需的管理措施,如测试手段等;
(4)治理设施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素质低、技术差;
(5)少数企业为节省费用,将生产废水偷排、漏排,甚至恶意直排,令环保部门防不胜防。
石家庄市目前分散型工业废水处理设施运转良好的不足40%。
2 石家庄市制药废水集中处理的必要性
2.1 制药废水分散处理不适应“节能减排”的要求
很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废水处理设施虽然一应俱全,但都是建厂时为达到“环保三同时”的要求才建设的,而且大多数时间设备只是摆设,并不运行。很多企业将运营污水治理设施当成负担,废水治理设备经常是“检查人员来时开,走后就关掉”。环保部门由于人力配备和监控手段有限,往往也是防不胜防。更有部分企业为了节省自己的废水处理费用,不顾老百姓的生命安全,关闭治污设施,偷排有毒有害的废水。
另外,当时建造这些污水处理设施耗费了大量的资源,而这些设备长期的运行和维护也需要较高的成本,这对制药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来讲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因此,目前“每个有废水排放的企业都要自建处理厂”的规定,并不适应行业发展,也不符合“节能减排”的要求。
2.2 现有处理工艺不能满足环保和行业减排的需要
通过对石家庄市多家制药企业的废水处理情况进行调研发现,对于成分复杂且变化多样的制药废水,现有的处理工艺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之处。尤其是一些老工业企业和中小企业都存在工艺落后、设施陈旧、废水排放不达标等问题。
近年来,水资源的匮乏导致企业节水指标持续提高,单位产品用水量的不断减少最终使得企业综合废水的污染物浓度大幅度提高。而且,国家对污染物排放标准不断细化,要求日趋严格,使得制药工业废水达标治理的难度不断加大。总之,现有的废水治理工艺及治理设施已无法满足行业减排和水污染物排放新标准的要求。
2.3 政府对环境治理的管理失衡
目前石家庄市乃至全国各级政府都存在过分追求经济利益并以经济利益衡量其他一切工作的现象,这不利于资源、环境和经济之间的协调发展。
环保部门现行的治理手段过于落后,实际效力不足,“哪里有污染,哪里就搞整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这种“马后炮”式的传统方式必须改变。而且,目前环保部门执行的罚款额度偏低,超标排放的罚款对于企业来说无关痛痒,难以起到促进企业积极开展废水治理的作用。这样企业缴纳的排污费变成了保护费,反而可以“合法”地排污了。
当前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分散、复杂,使得现行的法律法规过于落后、单一,缺乏实际可操作性,影响了环保执法力度。此外,由于形势的发展,政府环境监管体制也出现很多不足,如税费制度、许可证制度、污染集中控制制度、环境监测和环境统计等方面都有待于进一步调整和改革。
3 制药企业废水集中处理的对策和建议
3.1 建立“石家庄市中小型制药企业工业园区”,将制药废水进行集中处理
针对中小企业自行建厂进行废水处理既浪费资源、处理效果又不理想的现状,建议建立制药企业工业园区,将这些企业尽量归入其中。企业分散建设处理厂的资金由园区合理利用、统筹安排,建设大型处理厂解决水污染问题,企业则可以把精力都放在生产经营上。
在园区中统一建设大型污水处理厂比小企业分散建厂有诸多优势,规模大的处理厂其单位造价、运营管理费用要比小型水处理厂低。企业集中到园区可以减少铺设管网的工程量,还可以根据不同水质进行搭配。例如将某些制药酸性废水和碱性废水混合进入处理厂,这种利用中和作用的处理工艺能够节省投药量。由此可见,统一建设废水处理厂不仅可以降低建设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而且有助于实现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目标。
3.2 制订制药废水集中处理的法律、法规
制药废水集中处理及其产业化的发展离不开国家法律法规的支持。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没有规定工业废水必须集中处理,2002年9月,国家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是一个良好的开端,但与法律相比其约束力不强,不能从根本上杜绝点源处理模式,应对有关水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增加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强制式的条款,以形成工业废水全部进行集中处理的工作机制。可借鉴德国对莱茵河、易北河的治理经验,对现有企业和新建企业,如有废水排放,禁止直接排入河流,必须经过集中处理,否则予以停产或停建的处罚,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3.3 政府提供制药废水集中处理的相关经济支持
由政府制订相关的经济政策,引导废水集中处理及产业化,使集中处理有投入有产出。制订废水集中处理的收费指导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理顺价格和管理体系,打破行业垄断和地方垄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建立规范合理的市场准入制度。市场准入制度包括废水处理产品标准、质量标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及服务咨询准入制度等制度体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废水集中处理产业。同时拓宽投资渠道并实行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工业废水处理产业化发展。在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及产业化发展初期,国家可在税费政策上给予支持,如对工业废水集中处理企业减免增值税、减免市政配套建设费、废水处理用电优惠等。
总之,在废水处理这场战役中,政府应处于核心位置,既担当起保护环境的职责,又起到市场监管的作用,并进一步增强在环境治理中的干预作用。相应地,全社会也应该树立起强烈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那么最终受益的将是广大人民群众。
Exploration on New Model of Centralized Treatment of Pharmaceutical Wastewater in Shijiazhuang
Zhang Zhixun Lü Jing Zhang Bin
For the decentralized treatment status of pharmaceutical wastewater in Shijiazhuang,indicates that the treatment mode does not match the policy of energy conservation and emission reduction,proposes the measurement of setting up industrial park for small and medium-sized pharmaceutical enterprises in Shijiazhuang to achieve the centralized treatment of wastewater.
Pharmaceutical wastewater;Treatment status;Centralized treatment
X32
2014年8月
2012年石家庄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指导计划项目(125790285)
张志勋男1964年生本科高级工程师现主要从事废水处理设备研究公开发表论文6篇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