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发布:关注与混凝土相关产业
2014-04-07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发布:关注与混凝土相关产业
为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促进西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特制订《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14 年 8 月 20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15 号)),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发布,自2014 年 10 月 1 日起施。与混凝土行业有关的政策列在此,请关注。
一、国家现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
(一)《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国家发展改革委令 2013 年第 21 号)中的鼓励类产业。
(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 年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 2011 年第 12 号)中的鼓励类产业。
(三)《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3 年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 2013 年第 1 号)中的西部地区产业。
以上目录如修订,按新修订版本执行。
二、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
1、重庆市
(1)节能环保材料预制装配式建筑构部件生产。
(2)农村居民供水工程(包括城市供水设施向农村延伸)建设及经营。
(3)工业企业场址污染治理及修复技术研发及应用。
(4)工业余热、余压、压差、发生气综合利用技术开发及应用。
2、四川省
(1)农村居民供水工程(包括城市供水设施向农村延伸)建设及经营。
(2)工业余热、余压、压差、发生气综合利用技术开发及应用。
3、贵州省
(1)粉煤灰储运及利用成套设备制造。
(2)农村居民供水工程(包括城市供水设施向农村延伸)建设及经营。
4、云南省
(1)高掺量粉煤灰建材制品生产:粉煤灰 70% 及以上掺量生产烧结砖、85% 及以上掺量生产陶粒制品、25% 及以上掺量生产混凝土、30% 及以上掺量生产其他建材产品(水泥除外)。
(2)农村居民供水工程(包括城市供水设施向农村延伸)建设及经营。
(3)高原湖泊水污染治理技术开发及应用。
(4)工业余热、余压、压差、发生气综合利用技术开发及应用。
5、西藏自治区
(1)农村居民供水工程(包括城市供水设施向农村延伸)建设及经营。
6、陕西省
(1)新型混凝土(纤维混凝土、透水混凝土、植生混凝土、再生骨料混凝土、废橡胶粉混凝土)的开发及生产。
(2)农村居民供水工程(包括城市供水设施向农村延伸)建设及经营。
7、甘肃省
(1)高掺量粉煤灰建材制品生产:粉煤灰 70% 及以上掺量生产烧结砖、85% 及以上掺量生产陶粒制品、25% 及以上掺量生产混凝土、30% 及以上掺量生产其他建材产品(水泥除外)。
(2)农村居民供水工程(包括城市供水设施向农村延伸)建设及经营。
(3)粉煤灰生产新型油田固井减轻剂。
8、青海省
(1)以各类无机盐产品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副产物为主的循环利用。
(2)城镇地下大口径管道(共同沟)清淤设备研发及制造。
(3)农村居民供水工程(包括城市供水设施向农村延伸)建设及经营。
9、宁夏回族自治区
(1)高掺量粉煤灰建材制品生产:粉煤灰 70% 及以上掺量生产烧结砖、85% 及以上掺量生产陶粒制品、25% 及以上掺量生产混凝土、30% 及以上掺量生产其他建材产品(水泥除外)。
(2)农村居民供水工程(包括城市供水设施向农村延伸)建设及经营。
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1)3000 万标砖/年及以上的煤矸石、页岩等非粘土烧结多孔砖和空心砖生产。
(2)农村居民供水工程(包括城市供水设施向农村延伸)建设及经营。
(3)工业余热、余压、压差、发生气综合利用技术开发及应用。
11、内蒙古自治区
(1)农村居民供水工程(包括城市供水设施向农村延伸)建设及经营。
12、广西壮族自治区
(1)农村居民供水工程(包括城市供水设施向农村延伸)建设及经营。
(2)工业余热、余压、压差、发生气综合利用技术开发及应用。
来源:中国建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