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辽宁兴城古城为例谈明清古建筑保护与开发
2014-04-07马雪峰
马雪峰
(辽宁省文物保护中心,辽宁沈阳 110025)
0 引言
中华民族具有五千年悠久历史,孕育了无数的文化瑰宝,古建筑无疑是其中一颗璀璨的明珠。在历史发展进程中,古建筑既展示了当时社会在城市空间肌理、园林、建筑艺术等方面的创造,又吸纳了雕刻、绘画等艺术精髓,还传承了历史文脉,体现了古时的人文人居人教环境。古建筑是当之无愧的用石头砌成的历史。为我们创造现代化和民族化的建筑,对相应历史、文化等进行深入研究提供了重要参考。同时,在我国物质文化生活水平飞速提高的今天,古建筑也成为深受旅游者关注的富有文化底蕴的旅游资源,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一方面,古建筑被岁月侵蚀,需要我们保护;另一方面,经济发展、文化传承又需要我们开发,如何在保护与开发中寻找一个平衡点,让古建筑的生命可持续,是一个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课题。本文试图以辽宁兴城古城为例,浅谈明清古建筑的保护与适度开发,期望为相关工作提供参考。
1 辽宁兴城古城简介
兴城古城,位于辽宁省兴城市,始建于明宣德三年(公元1428年),为宁远卫城,清代重修,改称宁远州城。宁远古城与西安古城,荆州古城和山西平遥古城同被列为我国迄今保留完整的四座明代城池,是唯一一座方形卫城。城墙为正方形,周长3 274 m,城墙四面正中各设城门一座,名字分别为春和、永宁、延辉、威远。城楼建于与城墙相联的洞券门之上,其台基为长方形,样式为重檐歇山式箭楼。箭楼为二层,楼顶为青色筒,板瓦覆盖,正脊两端有吻兽装饰,檐角前部有走兽端坐。两层间有明梯可上下。在城区东南角上建有魁星楼一座。城门外筑有半圆形瓮城,城墙四角仍筑有炮台,用来架设红夷大炮。城中心设有钟鼓楼,建于明景泰五年(1454年),高17.6 m。为重檐歇山卷棚围廊式阁楼,楼座呈正方形,十字卷洞各通四条大街,历史为日常报时、战时报警用。城内还建有祖氏石坊、城隍庙、文庙、郜家住宅等明、清、民国时期建筑。兴城古城经历了570多年的风雨浸蚀和战争摧残,外城现已无存,内城经历代维修,基本保持原貌。
2 兴城古城保护与开发存在的问题
2.1 缺乏对古城保护的整体规划
无论是由于旅游业的价值增值,还是对明清文化的历史传承,兴城政府及当地百姓都已经认识到古城保护的重要性。但长久以来,都只是对城墙、鼓楼等国家重点文物的保护与修缮,处于一种单一的保护方式,对古城内部大片的街坊、一般的传统建筑关注不够,建筑风貌与质量都不能很好的延续明清建筑的特点。缺乏对古城整体保护的规划,固有的传统建筑形式随着发展不断减少,不具有动态持续性。实际上,从长远规划的角度,只有将古城及古城内部一般的传统建筑或建筑群协同保护,古城整体风貌才能有根本性的改观,以延续古城的景观作用和文化价值。
2.2 新旧建筑不协调,城区过度开发破坏了古城原有的空间肌理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古城原有的建筑格局与功能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出现了将原有建筑拆除建设大尺度的现代建筑或者新建仿古建筑的现象,如学校、医院、商业区等。目前,兴城古城的南部建有大型商业街,修建了很多商业楼盘以满足整个城市的需求。热闹嘈杂的商业氛围、大尺度的商业建筑都与古城整体的氛围相背离。在古城中西部修建了学校、医院、诊所等公共服务设施,往往是占用古城内原有的庙宇、府衙或宅院所形成,较大的破坏了原有建筑。兴城古城建筑主要以青砖灰瓦为主,城市的整体色彩朴素庄重。而城中一些新建仿古建筑也并未较好表达出明清古建筑的风韵,在细节处理上现代化的痕迹过重。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古城固有的空间肌理,影响了整体景观的和谐性、统一性和美学特征。
2.3 旅游市场的发展,过度消费兴城古城资源
兴城是我国北方著名的旅游城市,旅游资源十分丰富,以境内的奇特自然风光及独特的人文景观著称于世,以古城、温泉、首山、海滨等景区为一体,构成兴城海滨风景名胜区,1988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风景名胜区,其中古城景区和海滨景区为国家4A级景区,温泉距今已有1300年的历史,首山为国家级森林公园。兴城文物古迹繁多,全市有市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0余处,其中兴城古城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丰富的旅游资源自然吸引了大量游客前来游玩。但游客数量的增加给古城的保护带来巨大压力,例如:2012年已入选《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的兴城古城城墙历来是游客的必到之地。游客踩踏城墙,使城墙海墁、台阶、城楼内的砖铺地面受到磨损。
2.4 古城内绿地少,基础设施不健全
由于古城承载商业功能,古城内建筑密集,导致绿化空间有限,主要集中在城东。古城内卫生基础设施不健全,垃圾点、公共卫生间不能有效利用,卫生条件低下,造成整体卫生环境不佳。居民的垃圾基本堆放在街巷的路边或公共厕所旁,废水的排放很多都是倾倒于城市道路排水系统里,造成街巷内的气味和景象都很差,影响了景观的和谐,也给古城保护带来负面影响。
3 兴城古城保护与开发的对策建议
1)充分考虑古城空间肌理,对古城保护进行整体规划。对于古城保护,要在对古建筑进行普查和价值评估后,设计整体保护方案。将古建筑周围环境与古建筑共同纳入到保护规划中。对于传承历史特色的古建筑,要本着立地保护、修旧为旧的原则,不破坏建筑的原有特征。对于在不断的修复过程中,历史风貌渐失的古建筑,对建筑细部缺失的部分用传统工艺的手段加以修复,逐渐使其恢复原有的建筑面貌。对于大尺度的商业建筑或者其他的基础设施建筑要逐步拆除,更新为适合保护的传统建筑形式。
2)加强管理古城内新建筑布局,维护古城特色。兴城古城至今仍保持着十字形大街的原始布局,高耸的城墙、铺路的青石条、巍峨的祖氏石坊、曲径通幽的文庙等等无一不彰显了古城的城貌与历史价值。在当前古城的保护工作中,更多倾向于古建筑物质形体的保护,而忽视了古建筑周围环境与古建筑协调性的保护,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古建筑的原初风貌。只有将古建筑保护与周围环境高度融合,共同保护,才能将古建筑所负载的原真与完整的历史信息传承下去。对于那些私拆、乱拆以及肆意改变古城风貌完整性的行为,应采取措施坚决制止。而对于滥用古城传统元素或者将古建筑改变用途的“破坏性建设”行为也加以避免。
3)引导适度旅游开发,确保古城可持续发展。随着旅游市场的蓬勃发展,古建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间的矛盾日渐凸显。历史上,古建筑设计并不会考虑如今众多游客的需求,使游客体会不到当年的空间与尺度感受,甚至对古建筑造成隐性破坏。因此,对于旅游规划要科学持续进行,充分考虑古城古建筑保护与旅游开发的矛盾,以保护为前提,合理设定旅游开发区。确定合理的旅游容量,针对节假日、季节性特征,合理预测旅游者规模,在旅游旺季适时疏导,在旅游淡季积极吸引。同时,也要加大宣传力度,不仅要让游客认识到保护古建筑的积极意义,也要让当地居民理解古建筑原初风貌对于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从供需双方共同促进古建筑保护与旅游事业的共生发展。
4)改善兴城古城绿化环境,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长久以来,兴城古城在建筑规划中缺少对景观绿化的考虑,加上历史遗留、人为因素等,导致城中绿化覆盖率较低。应以城镇山水格局为导向,合理规划,适度增加绿化面积。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城内居民的生活环境需求,合理设计卫生、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体系,将居民的生活空间逐步融入到古城的空间肌理中,使之成为和谐统一的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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