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建设单位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索赔管理
2014-04-07李冬香
李冬香
(太原铁路局经营开发处,山西太原 030013)
工程索赔一般指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由于非自己过错的责任事件并造成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的索赔。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有效证据,并符合合同有关规定。它是为了维护合同签约者合同利益的一项根本性管理措施,不是惩罚,是一种经济补偿行为,合同双方都有可能存在索赔,属于正常现象。正当的索赔要求合同双方按照索赔程序,依据合同约定,尊重客观事实进行索赔。
谈到工程索赔,人们往往指的是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的索赔。施工单位索赔管理的能力,从某种程度上说,是施工单位经营能力的标志,决定了施工单位生存与发展的空间。所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为了计取更多的费用,会抓住一切可能的机会,做现场签证与变更,进行索赔。关于索赔就流行一种说法,施工单位“中标靠低价,盈利靠索赔”,尤其是对一些施工经验丰富及施工管理技术水平很高的施工队伍,在施工过程中,会有意创造条件,有的甚至恶意作为,做变更签证,造成索赔。对于这种现状,建设单位如何应对,如何进行工程索赔管理,如何有效的预防施工单位的不正当索赔,就成了摆在面前的严重问题。因为索赔管理的好与坏,直接影响到建设单位资金成本投入的高与低,体现着资金使用价值。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除了要配备懂专业技术、懂管理的人员外,还应有足够的索赔防范意识,不要轻易同意施工单位找各种理由进行不必要的签证或变更。如果随便同意,很有可能由此引发后续接二连三的签证,而这些变更签证实质的问题,就是费用问题。如果不及时防范,就会造成结算超预算。索赔牵扯的专业技能多而复杂,笔者认为建设单位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管理及防范。
1 施工招标文件的编制
招标文件是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基础,其中提出的各种要求对合同双方都有约束力。像现场条件描述的程度,工程招标范围,工程承包方式,计价依据,工程款的支付及结算方式,变更与合同外增加量的处置,工期质量及技术要求等方面都应在招标文件中详尽说明,目的是提前预防在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利于建设方的情况,造成不必要的索赔。所以,编制一份严谨的招标文件至关重要,这就需要建设方必须清楚项目本身的特点,了解施工现场的地理、地质、水文条件;发包项目包括什么具体范围;承包方式采用的是固定价格还是可调价格,如果是可调价格,那么调整的方法与调整范围是什么,计价依据及工程款支付要执行什么样的协议条款;如果按照合同工期不能竣工时,要有什么具体条款来弥补给建设方带来的损失;施工质量应达到什么标准,不达标要有什么条款约束等等问题。如果在编制的招标文件中说明很详尽,就可以减轻后续双方签订合同的工作,减少施工中可能出现的索赔事件。
2 施工合同的签订
索赔以事实发生为前提,以合同条款支持为关键。合同条款约定的全面准确与否,对索赔至关重要,直接关系到施工单位对施工任务的顺利完成。所以,合同条款的约定既要公正、公平,还得提前预防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利因素造成的索赔事件。
施工合同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对招标文件和设计文件中不明确的、不具体的内容,通过谈判,进一步对条款进行补充与完善,进而争取达到合理的低价。特别是条款中对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引起索赔事件的因素要有具体条款约束。如工程承包方式,对中小型结构简单,工期短的项目,就应一揽子承包,包死价,避免过程中出现的索赔;对大型项目,要视结构的复杂程度与工期的长短而定,能总价承包的,决不可调价承包;如材料、设备价格,在项目总价中占60%~70%之间,条款中要明确规定执行政府部门发布的何时何地材料价格指导价,对特殊材料应提供双方共同认可的收据等资料,防止施工方由于进货渠道或其他人为因素引起的索赔;如施工现场的地下地质、地基、地下水及土壤条件的变化,也会引起索赔,合同条款对其要加以明确。一般不利的地质水文条件变化,有经验的承包商是能预见的,由施工方承担,对复杂、恶劣的水文地质、地基变化,可能会导致施工方花费更多的时间与费用来完成,施工方可以提出索赔要求,建设方要视情况而定。引起索赔的事件很多,所以在签订合同书时,建设方要慎重,对每一条款要认真分析,细心琢磨,稍有疏忽,就有可能给经验丰富的施工队以可乘之机,造成索赔。
3 施工过程索赔管理
施工阶段是建设产品形成的阶段,是投资支出最集中的阶段,也是索赔事件最易发生的主要阶段。因此,建设单位在这一阶段,一方面要加强现场施工管理,监督施工单位按施工进度计划、可实施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设计施工图进行施工,以防止施工单位偷工减料,违规施工。另外要严格控制施工单位为了索赔,恶意变更,找各种理由进行不必要的签证。无特殊情况坚决不做变更,如有需要,要按照变更程序进行,先算账,后变更,做到心中有数。变更的分部分项费用要执行施工合同中有关变更费用条款规定,并由建设单位造价人员与施工方当时算清增减费用,多退少补,随时掌握额度。这样步步为营,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就可很好的控制施工方恶意的索赔,使得建设单位由被动防范转变为主动控制,做到拨款有度,心中有数,不致浪费资金。
4 把好结算审核关
工程结算审核是建设单位费用控制的最后一道关口,结算的审核不单是对结算费用的审核,更是对支撑费用资料的审核。以往,人们认为结算审核只是对工程费用的审核,不重视与之对应的结算资料完整性与真实性的审核,费用审核完了,结果没有支撑费用的依据性资料,仅仅凭借一些经验就确定了最后的费用,缺少了费用的真实性。尤其索赔费用,审核至关重要,对应的支撑资料就是变更与现场签证资料,每笔费用的多少与真实性,关系到建设方的投资指标与工程成本的多少。所以,在审核费用时,首先应对上报结算资料认真阅读及审核,弄清楚工程全貌、现场施工情况、工程内容、包括的专业,弄清楚哪些项目是合同范围内工程量,哪些项目是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变更及现场签证,哪些是合同外增加的工程量。其次,对支撑每笔费用的现场签证单、变更手续、收据等资料的合理、合法、真实、有效性进行严格审核,不合理的坚决核减掉。同时在审核过程中,要随时去工程现场认真踏勘,与报送资料对照进行核实工程量,收集证据,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确保合同内工程量及签证变更项目准确无误。
5 坚持原则,不徇私情
建设单位为了使工程质量达标,工期不超时,确保人身财产安全,要与施工单位保持和谐关系。但是对于索赔事件,在处理上一定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按程序办事,不能因小恩小惠,姑息迁就,对不该签证的随意签证,就会造成不必要的资金浪费。
总之,建设单位索赔管理关系到资金投入的合理性、真实性与准确性,关系到资金是否能达到最大的投资使用价值,关系到最终的结算是否超过了预算,所以,索赔管理是项目投资的重要环节,不容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