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基层水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4-04-07
(新疆额尔齐斯河流域开发工程建设管理局, 乌鲁木齐 830000)
浅议基层水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罗泳
(新疆额尔齐斯河流域开发工程建设管理局, 乌鲁木齐 830000)
本文通过对基层水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剖析,结合笔者在水行政执法工作中的实际经验,提出了几点应对问题的对策,供参考。
基层; 水行政执法; 问题研究; 对策
随着我国水管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相关法律的颁布与完善,水行政执法工作也迎来了有法可依、依法治水的新时期。各级水行政执法部门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原则,为我国水利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目前,在基层水行政执法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如何使得基层水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是每个行政执法人员需探讨、研究的重要问题。
1 当前基层水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 执法经验不足,执法程序不规范
基层水行政执法人员多为从各部门抽调而来,没有进行专业理论知识培训,对各项法律、法规不是很熟悉,加之水行政执法经验不足,在查处水事违法案件时处理对象为普通老百姓,难免会出现比较被动的局面。一是调查取证过程中,调查取证不足,案件笔录记录不清晰,对当事人的情况调查不清;二是处罚引用法律条文不准确或没有下达处罚通知书等,导致问题扩大化、复杂化,影响水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威慑性,甚至导致败诉,损害水利执法形象;三是没有按照执法程序进行,如:执法时不出示执法证件、只罚款不立案、调查取证轻描淡写、现场勘验缺乏客观公正、水利执法文书混乱、词语使用不准确、填写不当、字迹潦草等;四是执法方式简单、粗暴,只知道罚款和整改,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缺乏对当事人的普法宣传和说服教育。
1.2 基层水政执法工作软弱无力
水行政执法工作缺小政府机关的支持,尤其是公安机关的强力执行措施,加之执法工作任务重,人员少,造成执法工作威慑性不强,执法手段软弱。如遇当事人不配合的情况,有些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就无法进行,只能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往往执行效果不佳,浪费大量人力、财力。法院强制执行难是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加之有些案件人为干预,案件的执行就更难。
1.3 执法经费不足,装备配置落后
由于基层水政执法经费没有单独列支,执法装备配置不全,办案活动经费得不到保障,水政执法和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不够,给执法工作带来许多不便。水政执法工作硬件上的短缺导致基层执法人员缺乏积极性,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水政执法工作的进行。
1.4 水法规宣传力度不够
基层水行政执法对宣传工作重视不足,受经费、人员等因素的制约,加之部分基层执法人员对宣传工作存有急功利近的想法,水法宣传工作不能做到经常化、持久化,仅靠“水法宣传日”、“世界水日”及“中国水周”等有限的几天进行宣传是远远不够的,从已查处的水法案件中可以看出,水法案件的发生大多数是因为当事人缺乏对水资源法律、法规的认识而违反了法律。
1.5 基层执法工作存在误区
目前,基层执法人员在执法工作时往往出现一些错误的看法,致使执法工作仅仅限于表面上的工作,看不到其本质问题。这主要由于存在以下几种执法误区造成的:ⓐ突击检查和抽检代替日常水政监察,导致大量非法行为得不到查处,执法机关整体形象有所减弱,对整体水政执法工作带来严重影响;ⓑ水行政执法处罚范围较为单一,只针对水资源破坏进行处罚,而对破坏水工程、污染水质、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事件视而不见,执法范围不全面;ⓒ部分基层水行政执法人员认为执法工作就是收费加罚款,但依法收费、行政处罚只是一种手段而不是全部工作内容,水行政执法的最终目的是依法开发水资源、保护水工程设施的安全运行、防治水害、保护各项水法规的顺利实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基层执法工作人员应在做好监督、检查的基础上进行大量的日常普法宣传工作,使群众知法、守法。
2 基层水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2.1 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
2.1.1 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坚持持证上岗,对通不过水行政执法资格考核的人员坚决不于选用;实行资格证年审制,对于年终考核时发现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执法工作人员,应及时剔除水行政执法队伍。同时,通过社会公开招聘,招收一些高学历、高素质法律专业的技术人才。确保水行政执法队伍稳定、提高、可持续发展。
2.1.2 强化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学习
制定基层水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制度,加强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培训和学习,提高综合业务素质。不仅学习水法规,还要学习水资源、水文、水土保持、水利工程管理等与水行政执法工作有关的专业知识。通过聘请专家、高校老师授课、单位培训、自发性学习逐步培养水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执法业务素质,防止出现知法犯法、执法犯法的现象。
2.1.3 建立监督考核机制
内部监督机制在行政管理工作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有权力就容易滋生腐败,水行政执法活动应主动接受上级和纪检等机关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基层水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考核,通过制度对执法人员进行管理、指导。可按执法业绩、执法技能、职业形象三个方面进行考核。执法业绩主要考核结案数、结案率、是否存在片面性、是否产生负面反应、对冤假错案的界定;执法技能主要考核对执法案件的驾驭能力、案件笔录、执法文书的制作水平、水行政执法的调研能力、执法人员的知识结构水平、逻辑分析能力、理性思维能力等;职业形象主要考核职业道德素养、职业纪律、职业荣誉感、职业精神、人民群众对执法人员工作作风、服务态度的评判等。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建立完善的监督考核机制是激发水政人员的主体能动性、克服庸散懒的主要措施之一,是推动水政创新工作的不断进步的需要。
2.2 改革创新水法的宣传形式
有针对性地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的遵法守法意识,是有效预防水事违法案件发生的最有效的方式之一。只有使保护水资源的观念深入人心,使人民群众形成人人护水、人人保水的思想,才能更好地保障水利部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水法宣传不仅要采用传统的传单、广播等形式进行,还要有创造性地利用网络、短信等新媒体、新形式进行宣传。抽象的法律条文对文化程度不高的沿河群众来说难以理解,引不起共鸣,因此需要使水法条文更形象化、具体化地展现在人民群众面前,可以通过以案讲法,制作漫画、影片的方法进行宣传,让群众对水法产生兴趣,认识到破坏水环境的严重后果,从而抵制破坏水环境事件的发生。
2.3 协调关系,加强配合
水政行政执法工作仅仅依靠自身的力量来执法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多方面、多部门协调配合共同推动。做好各方面、各部门的关系协调工作也是水行政执法部门的重要工作之一。对内主要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内部同上级主管部门、业务部门做好工作协调;对外协调主要是同公、检、法、司等法制部门,同林业、土地、环保等有关行政部门,联合执法、联合管理。加强内、外关系的协调配合有利于水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对于重大水刑事案件的侦破、查处具有重要意义。
3 结 语
做好水行政执法工作没有固定的模式,要不断探索新的执法方式、运作方法,在实践上寻经验,在保障上求突破,全面提高依法治水的工作水平,努力把水行政执法队伍打造成一支纪律严明、素质过硬的执法集体,为水利事业的顺利发展保驾护航。★
[1] 于淑坤.浅析当前水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水利发展研究,2010(01).
[2] 成冰.对水行政执法的再认识[J].水利发展研究,2010(11).
[3] 陈锦云.水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广西水利水电,2006(04).
OnProblemsandCountermeasuresinGrassrootsWaterAdministrativeLawEnforcementWork
LUO Yong
(Xinjiang Irtysh River Basin Development Project Construction Authority, Urumqi 830000, China)
Problems in grassroots water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work are analyzed in the paper. Practical experience of the author in water administrative law reinforcement work is used to propose several countermeasures to the problem as reference.
grassroots; water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problem research; countermeasure
D922.11
B
1005-4774(2014)09-006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