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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侦技术战之情报导侦

2014-04-07陈闻高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4年1期
关键词:情报案件信息

陈闻高

(四川警察学院,四川泸州 646000)

论刑侦技术战之情报导侦

陈闻高

(四川警察学院,四川泸州 646000)

网侦以犯罪情报信息数据库及相关管理信息为核心,以全方位收集信息和有效情报为引导展开,使侦查活动从线性模式转变为立体模式。辨析“案件导侦”和“信息导侦”的关系,考察从“案件导侦”到“情报导侦”的侦查工作状态,在“案件导侦”基础上加入了网络方式,就可形成多元化主动型的侦查模式。利用情报信息库进行网上比对和布控,必须建立大情报信息系统,实现“情报导侦”,而这,则是刑侦技术战的瓶颈。集中现代技术资源的网侦,可整合多种技术侦查措施,形成多元化主动型的案侦模式,实现“情报导侦”。

网络侦查;情报信息;多元化;立体模式

一、引言

新刑诉法将“技术侦查”入法的大背景,正促使以“网侦”为重心的“刑侦技术战”长足发展。刑侦技术战是以传统的刑技、技侦等和新兴的网络、视频等技术为代表的侦查方式[1]。

过去,人们远距离地交流信息,无非是电报、电话、书信往来。电报、电话虽然及时,但价格昂贵;书信往来虽然廉价,但难以及时。现在电话便宜了、手机普及了,短信代替了书写往来。以数字手机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也越来越电脑化,手机成了小电脑。在电脑信息技术网络化的今天,刑侦技术战也就自然要围绕“网侦”去提升其战斗力。网侦是以电脑网络为载体,依托一系列信息资源的整合分析平台,通过其数据库信息的碰撞、比对,揭示蕴藏于内的案件信息,从而发现破案线索。简言之,网侦也就是“以犯罪情报信息数据库及相关管理信息为核心开展”[2]的网上侦破方式。它具有远程操作、时空无限制、信息共享、查询范围广、信息量大、批量比对、搜索方便、快速应答、传递情报便捷、成本低廉等特点,而且其结果相对客观,过程也相对保密。这些特点,将技术侦查之长发挥到了极致,从量变到质变,也带动了侦查模式的变革。

二、从线性侦查模式到立体侦查模式

(一)线性的侦查模式

传统的侦查模式,不外乎“从案到人”或“从人到案”之类的线性模式。“从案到人”,一般通过现场勘验和访问、调查询问被害人和证人等获取物证人证,然后对其事实要素进行分析,拼接案件事实,确定侦查范围,圈定高危人群,发现可疑对象。“从人到案”,则需要查嫌疑人的个体特征、查其身份、查其物品、查其活动轨迹、查是否有前科劣迹,查其与现场痕迹物证的关系,从而确定其与案件事实的真实联系。现代网侦,除此之外,还可通过网络进行协查、排疑、串并、布控,甄别嫌疑人,发现其踪迹,再落地查证。

在网络案件中,“从案到人”的侦查模式,也就是“案件—IP—嫌疑人”模式[3]。网侦落地,也就是IP地址落地。它是一个从网下到网上,再从网上到网下,传统侦查和网上侦查优势互补的过程。

电脑网络信息,具备了突破时空限制的条件。如果针对网络案件,其侦破模式还可能是线性的话,那么,通过电脑网络作为信息交换媒介,全方位地收集信息,以其有效情报作为引导,就可能实现线性模式的突破。

(二)信息、电脑网络与案件信息

1.信息和罪案信息

信息概念见仁见智,并不统一。有的认为,“信息是物质、能量、信息及其属性的标识”。有的认为,“信息是反映事物构成、关系和差别的东西,包含在事物的差异之中,而不在事物的本身”。一般认为,信息“泛指人类社会传播的一切内容。人通过获得、识别自然界和社会的不同信息来区别不同事物,得以认识和改造世界。在一切通讯和控制系统中,信息是一种普遍联系的形式”①百度百科.信息[EB/OL].http://baike.baidu.com/view/1527.htm.。语义上的信息是符号所传达的音信或消息,其内容是接收者预先不知道的[4]1286。如果事先就知道了,他就没有获得信息。数学意义上的信息是肯定性的确认,确定性的增加,用以消除随机的不确定性①百度百科.信息[EB/OL].http://baike.baidu.com/view/1527.htm.。案侦中的信息载体有文字、图片、地图、视频、录音、电子数据等,其价值的确定,就在其案情信息的明朗准确。信息具有存在的客观性、普遍性,载体依附性,价值相对性,有序性、时效性、真伪性、共享性、不完全性;信息是可度量,可压缩,可替代,可处理和加工,可存储、传输和携带,可传递、扩散和扩充的①百度百科.信息[EB/OL].http://baike.baidu.com/view/1527.htm.。侦查所需要的信息,应该是有关罪案的信息。电脑网络是一个信息开放的场所,在其海量信息中,可能隐藏着罪案信息,尤其是涉及网络等科技手段的犯罪案件[5]。再者,警方也可以有意识地利用电脑数据库和其网络平台主动地收集、存储、调用、分析与案件有关的信息。信息在交流和传递过程中,还具有不对称性和耗散性。对于罪案信息,警方所掌握的与案犯所知道的显然是不对称的,而传闻证人所转述的显然不如目击证人所感知的更真实。

2.电脑网络信息

电脑网络主要是利用因特网和局域网作为搜索、传递、下载、存储、交换信息的平台。通过这个平台,侦查活动就可以整合各种信息资源。首先是公安网内的各种数据库系统,比如,户籍和身份证管理、出入境管理、违法犯罪记录、发案破案的动态信息等。其次是互联网上的各种媒体、图书馆、网站、微信、博客、QQ、电子邮箱等数据信息。再次是通过互联网搜索引擎,连接政府各职能部门、社会各行业内网的各种系统资源,获取行为人社会活动状况的各种数据。例如,手机、飞机、动车、银行、保险、医疗、社保、商场、税务、教育、通讯、科研等实名制数据库系统,以及人们在工作、生活、学习、出行、消费、娱乐过程中产生的诸如银行卡、SIM卡②SIM卡叫用户识别卡。数字移动电话手机与模拟移动电话手机相比,在结构上多了一块SIM卡。内含大规模集成电路的智能卡片,用来登记用户的重要数据和信息。其数据分为:⑴固定存放的数据。这在手机出售前由SIM卡中心写入,包括国际移动用户识别号(IMSI)、鉴权密钥(KI)、鉴权和加密算法等等。⑵暂时存放的网络数据。如位置区域识别码(LAI)、移动用户暂时识别码(TMSI)、禁止接入的公共电话网代码等。⑶相关业务代码,如个人识别码(PIN)、解锁码(PUK)、计费费率等。⑷电话号码簿,用户随时输入的号码。用户全部资料都存储在SIM卡内。SIM卡最重要的功能是鉴权,防非法用户;加密,防止窃听。数字手机只有装上SIM卡后才能使用,否则只能拨,如110、119等紧急号码,相当于裸机。、购物、公交等各种IC卡,旅馆登记等各种数据信息。它们通过电脑网络,都可以成为大情报信息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

网侦发现某一案件要素,可用拆分事实的方法提取和固定它们。对显性要素,如嫌疑人的相貌、体态、车辆等,可通过现场拍照、视频监控等直观抓取;对关键要素,如人名、住址、邮箱、手机号、QQ号,车型车牌、手机串号等,可记下其文字符号,抽象固定,从而输入数据库,以备随时调用。

3.案件事实之信息

案件信息来自案件事实,它们是与案件的时空、人物、痕迹、物品等构成要素相关的事实。对这些事实的解读,就是案件信息。在案侦中,它们会借助侦查思维形成追踪案件事实的线索。案件线索中的事实元素,往往是案侦突破口的切入之点。

案件事实都有其痕迹物品或言语描述作为载体,其蕴藏的信息有形象的意义,也有抽象的思辨。抽象痕迹以符号形态反映案件信息,如住宿登记、暂住记录、汇兑凭证、话语符号等;形象痕迹,如指纹、足迹、血迹、工具、视频映像、录音录像,等等。它们在以一定的物质形式成为案件事实的一个组成部分的同时,也构成了犯罪情报的信息之源。

侦办案件积累的情报信息,一般有现场勘查管理系统中的指纹、足迹、痕迹、物品、血迹、毛发、DNA的鉴定意见等,以及犯罪人的前科信息,被抢盗车辆信息,等等。通过公安网使其图片、文字、视频、通信等实现信息共享;通过互联网,与银行、医院、物流等其他社会信息进行比对和串并。对具体个案情节的实时把握,可从沿途监控到的嫌疑人行走路线、打电话、取钱等活动,或通过现场访问发现可疑车牌、器物、个体,让目击者回忆其过程和细节,追踪溯源。在此基础上,就可根据证据线索,对假设要素进行推理,实现案情的认定。

从信息到案件,也就触及到“信息导侦”问题。这里的信息自然是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信息。网侦获取信息的途径,在传统“案件导侦”基础上加入了网络方式,也就有希望形成多元化主动型的侦查模式。这多元化是根据案情,从物到案、从案到人、从人到人、从人到案、从案到案的相互结合模式,其主动性就是在这之中利用了网络资源获得的主动性。

三、“案件导侦”和“信息导侦”

有观点认为,“案件导侦”是一种“侦破跟着案件走、警察出远门满世界奔波忙碌地查找犯罪嫌疑人作案踪迹的办案方式”[6],它是一种侦查员被案件牵着鼻子走的被动现象,不如“信息导侦”先进。这给人一种印象,好像“信息导侦”只要在办公室里动动鼠标就轻松搞定的事,再也不需要侦查员“出远门满世界奔波忙碌”了。这显然有失偏颇。在网上和数据库里查找,有可能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踪迹,但也仅仅是踪迹而已;信息有“真伪性”,它们可不可靠,还得实地调查。何况,许多案件中的犯罪人是有反侦查意识的,他们不一定上网,在网上可能连其踪迹也找不到。网侦的前提,要有人事先将案件信息做了输入。这里有可能是做其他活动时(比如上网聊天)无意而为的,但多数情况是一线民警及时地将有关基础信息做了录入、或将监控数据做了备份。同时,他们还要对一些已经变化的数据进行修改、更新、删除,等等,才能保障信息的真实性。这是些非常琐细而辛苦的工作,相当于将后来的“出远门满世界奔波忙碌”放到了前期的就近劳碌,也就是省功不省力、或省力不省功。这种繁琐的日常工作,需要民警有好的工作习惯和业务素质,更需要警方有合理的管理制度来落实信息真实的责任制。否则,侦查员成天动鼠标也白搭。而且,就是获取了真实信息,成天呆在办公室里,也是不可能抓获犯罪嫌疑人的。获取犯罪情报,只是侦查破案的一个条件或环节,它们并不能代替传统的落地侦查。根据案侦需要,侦查员该要出门奔波忙碌的,也还是要出门奔波忙碌。所谓“劳苦功高”,无论网上网下,没有忙碌之劳苦,就不可能有侦破之功高。

“案件导侦”和“信息导侦”并不矛盾。侦查中的信息,不是一般抽象的犯罪信息,而是与个案联系起来的具体信息。如前所述,这些信息来自罪案事实,侦查是以其事实存在为前提的。这就涉及到一个命题,是先有案件还是先有侦查?有些论者认为,庭审是被动的不告不理;侦查则具有主动性,比如及时侦破处在预备状态的犯罪活动,侦查也就具有了预防犯罪的功能。这就应该先有积极的侦查活动,主张侦查要走在案件的前面。将“信息导侦”做了这样的解释,这是非常牵强的。其一,制止预谋案件的发生,这在侦查活动中有,但很少,不是侦查工作的常态和主流。其二,就是制止预谋案件的侦查活动,仍然是以具有预谋活动的案件事实为前提的。法律规范的是人们的行为,当事人只有意念、没有预谋行为,是不能成立罪案事实的。因而,就是及时制止预谋案件,也是以先有案件为前提的。认为没有案件就可以进行侦查活动,就相当于没有面粉就做面包一样。认为“信息导侦”就可以无中生有地通过侦查员的搜索查询,发现和制止还没有犯罪事实的案件,无疑在说侦查员可以用信息拼凑、制造和生产“案件”。这种“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的虚构,在文艺创作中可以;但在侦办案件中,就应该杜绝。案侦中,捕风捉影,不落地查实,恐怕就要出冤假错案了。

四、从“案件导侦”到“情报导侦”

(一)犯罪情报与情报导侦

信息导侦,也叫做“情报导侦”。“情报”就是情况报告,它来自日语,主要指“信息、资讯、消息”①百度百科.情报[EB/OL].http://baike.baidu.com/view/70362.htm.。知识性、传递性、效用性是情报的基本属性,此外,情报还具有社会性、积累性、与载体的不可分割性和老化等特性。这些都与信息的特性非常类似,情报“老化”相当于信息的“熵”②1865年,德国物理学家克劳修斯提出了“熵”的概念。在化学及热力学中,“熵”是测量不能做功的能量总数。“熵”亦被用于计算一个系统中的失序现象。在信息论中,“熵”表示的是不确定性的量度。信息论的创始人香农,在其著作《通信的数学理论》中,提出了建立在概率统计模型上的信息度量。他把“信息”定义为“用来消除不确定性的东西”。传播学中,“熵”表示一种情境的不确定性和无组织性。信息传递中的耗散情况,也可以用“熵”来度量。参见360百科《熵》.http://baike.so.com/doc/4922071.html.。从这些比较意义,可以说“情报导侦”同“信息导侦”是等义的。当然,“情报”和“信息”还是有所区别的。情报是“关于某种情况的消息和报告,多带机密性质”[4]934。情报是一种信息,但不是普通的信息,而是某一方面(这里是刑事案件)的具体信息;情报不是一般性共享的知识性信息,而是小范围(这里是刑侦)的具有一定机密性的信息。这里,与侦查相关的情报,应该是与罪案有关的情报——犯罪情报信息。

犯罪情报多是一些通过秘密手段搜集来的、关于作案人犯罪活动方面的信息。在战争中,情报就是谍报,谍报决定战争胜负的例子非常多。在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战中,也有谍报活动。在刑事侦查中,侦查情报的对抗性和隐蔽性与谍报极其相似。谍报分为:“乡间”,利用敌国乡人做间谍;“内间”,利用敌方官吏做间谍;“反间”,将敌方间谍为我所用;“死间”,制造假情报,通过潜入敌方的间谍传给敌间使敌军受骗;“生间”,探知敌人情报后能够生还的人①百度百科.情报[EB/OL].http://baike.baidu.com/view/70362.htm.。乡间、内间、反间,类似于侦查中的卧底和耳目特情;“死间”相当于诱惑侦查,“生间”是长期在犯罪集团卧底还能凯旋的侦查员。在刑侦中,对犯罪情报的收集也就是拥有“被传递、整理、分析后的信息”①百度百科.情报[EB/OL].http://baike.baidu.com/view/70362.htm.。能够引导侦查活动的这种信息,一定是已获得的经筛选、甄别的信息,是限于案件侦查员知晓的机密性信息,也就是涉密的情报信息。因此,从用词的角度说,“情报导侦”比“信息导侦”更加准确,其表现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更加清晰。

(二)刑侦的被动状态和主动状态

从“案件导侦”到“信息导侦”,直至“情报导侦”的原点都源于罪案事实的存在,是不是说,它们就没有区别呢?当然不是。除了以上辨析的“案件事实”和“案件信息”、“信息”与“情报”等概念的差异,“案件导侦”确实反映了一种被动状态,即传统的“回应型侦查”。案件曝光震动社会后,才有侦查活动,或者说,侦查员这才发现案件事实存在而被动迎战,这种状态是一种侦查的常态。而“情报导侦”,却反映了一种相对主动的状态,即罪案还处在预谋等较隐蔽的阶段,并不为社会广泛所知,侦查员就通过犯罪情报的获得而将之纳入了侦查视野中。“情报导侦”不限于预谋案件,还包括其他罪案活动已经完成和存在,但案犯一直较隐蔽、案情也一直不为外界所知的状况。虽然“情报导侦”也是由案件事实所引导着的侦查活动,但它所反映的工作状态是不一样的。“案件导侦”有可能在瞎子摸象,有一定的盲目性;而“情报导侦”则有对信息的研判,理到了较正确的案件线索,直至成为千里眼和顺风耳,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因此,它们所产生的社会效果也是大有区别的。“案件导侦”中的警方,有可能处在公众等待破案的焦虑状态,而为社会所失望和责难;而“情报导侦”中的警方,则可能处在大出外界意外的神速破案状态,而为公众所崇敬和褒奖。警方当然应该追求“情报导侦”的工作状态。但也应该看到,那是一种理想状态,现实的结果往往是非理想的。大量存在的状态,恐怕还是“案件导侦”,处于对罪案的被动性回应。

侦查工作处于一种二律悖反的逻辑之中。一方面,案情不明、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才需要侦查活动;另一方面,侦查活动又需要案件情报做引导,才能耳聪目明,快速破案。因而,侦查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经营案件情报。从“案件导侦”到“情报导侦”,体现了侦查的内在规律性。无论是回应型侦查,还是前瞻型侦查,都需要案件情报做侦查员的耳目。在现实的侦查活动中,两种类型的侦查是相互交错的,其交点就在情报信息的研判上。在情报信息的研判中,既有对过去案情的回溯性解读,也有对未来案情走向的前瞻性推测。侦查行为的推进,就在这种印证与推测的认识活动中得以正确前行。

五、利用情报信息库进行网上比对和布控

现代物联网技术、网购市场、网上聊天、“人肉搜索”等越来越多地介入老百姓的日常生活,现代人也愈来愈依赖于网络提供的种种便利;而许多传统犯罪也在利用现代技术更新其作案手法,比如电信诈骗、网络传销,等等。这些都会为网络情报的收集提供有利条件,侦查活动有了一定的案件情报支撑,就可利用公安信息系统比对涉案物品,对涉嫌人员进行布控。尤其是现代身份证技术,正在将指纹信息加入身份证中。当然,未来若能将血型、DNA信息等也加入身份证中,这将对认定身份的唯一性增加保险系数。同时,它对侦查排查和锁定嫌疑人也更加有利。

网侦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利用情报信息库,就可实现对物品的比对和人员的布控。如利用QQ和MSN号码、电子邮箱、博客名、网络游戏账号,通过上网提醒、IP搜索等方式,就可能排除和发现犯罪嫌疑人。通过MAC地址网上搜索,就能发现被盗笔记本电脑的使用情况等[7]。借助GPS导航系统,就可对使用该设备的车辆和人员进行定位和追踪。利用通信技术,搜索通信工具,就能发现嫌疑人使用它们的位置和轨迹,进行追逃等。借助视频监控技术,也可发现嫌疑车辆和人员的特征及其活动情况。利用数据库技术,对信用卡进行搜索,就可能发现取款嫌疑人出现的位置,等等。

电脑网络可将社会各行业采集的信息,如医疗、求职、社保、邮汇等采集的信息,与犯罪情报库的信息进行比对,发现可疑对象,实现对嫌疑人的布控。例如,将常住人口、出入境、暂住、旅馆、网吧,交通违章、事故处理等信息与之比对,发现布控对象。将道路智能卡口、车辆年检、车辆交易等信息与之比对,就可发现可疑车辆,对涉案车辆进行布控。将二手交易信息与之比对,就可发现销赃物品。比如,发现被盗抢手机,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控,等等。

以上情报信息库的建设,其引导侦查破案的价值是非常给力的。警方要找到侦查活动的这种着力点,平时就要努力建立一个硬件兼容、信息共享的刑侦大情报体系。而在具体案件的侦破中,就要将主要精力用在犯罪情报的收集、整理和研判上。有了明确实在、准确无误的情报信息做引导,就能使侦查员耳聪目明,使侦查工作事半功倍,真正地提高案侦效益。

六、“情报导侦”是刑侦技术战的瓶颈

一些针对犯罪情报的搜集与分析而研发的搜索引擎、大型数据库、应用软件的联合使用,将案件中的人名、住地、车辆、物品、场所、网络、证券、婚姻、通讯等等信息及其特征、线索等汇集在一起,一查通、关联点击、定向核查、网上布控、批量预警等,这使侦办活动也就有了自动化、智能化倾向[6]。但这不等于说,侦查活动因得到网络支持而相对灵敏迅捷,就能彻底解决案件情报滞后、反应迟缓的现象。因为情报分析还有正误问题,情报信息研判正误的验证,还需要落地查证。这就需追踪案件信息,要想不被案件事实牵着鼻子走,实际上是很不现实的。

情报线索的准确性是主动性的前提,而其正确性则源于对案件线索与信息的研究。现代技术手段的广泛运用,使犯罪情报分析开始摆脱一案一析模式,从单兵分析渐次转入了团队化、系统化、专门化分析。这就使之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人工定性分析的局限,进入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模式。但犯罪情报属于动态性社情,具有偶发性、流动性、易变性,对其分析研判也就有相当的难度。面对庞杂的网下和网上的海量信息,如何定性和定量,其分析框架和分析模式都需要摸索。目前的分析模式,除了定期和不定期的阶段性全局性情报分析(各方专家会商,领导审批)外;对于个案,主要是实时网络在线的战术情报分析,它们依托于数字化勘查、轨迹印证、现场串并、综合研判等,一般有定性推理、定量描述、统计会计等方法。定性推理与技术分析,其结果与案侦收集的材料互相印证,就能锁定案犯。

案件情报的搜集、存储、传输,分析、研判、评估、运用,依仗了电脑网络的远距离文字传输,超文本声音、图像、视频传输,信息的巨量存储、海量分析、关联比对、智能化研判。这种网络优势,与网上情报结合在一起,也就可以定向核查、追踪管控,实现网上摸排、辨认、比对、研判,网上串并、追逃、布控等各种案侦“技战法”。技战法有针对某类刑案(如QQ诈骗、毒品交易等)、某类侦查要素(如车辆、尸体等)、某类侦查方法(如摸排、串并等)、某类信息(如指纹、视频等)的,它们都有信息研判、“情报导侦”的问题。而针对某类信息的技战法,更能体现“情报战”的精髓。技战法是刑侦技术战的具体化,其网络仍是研判案件情报、实现立体侦查的平台,也是警方网侦正在努力的方向。技战法之一的情报技术,又是其中的重点问题。目前的犯罪情报研判,依然相对滞后;其情报技术和人员素质,还是个“情报导侦”的瓶颈问题。这就需要情报人员与侦查人员依托网络技术协同作战。侦查员要及时地将零散的案件信息上传情报中心,情报中心则要综合各路信息,快速、准确地分析研判,及时地反馈给侦查员。这才可望使情报增值,从而确定案件高发区、锁定高危人群、发出不同层级的预警,引导侦查活动去发现案件和侦破案件。案侦过程中,情报分析人员也可深入案件现场,与侦查人员一起收集更新的犯罪信息,形成新一轮情报研判的上升式循环。这种情报人员侦查化、侦查人员情报化的状态,也是一种刑侦技术战的理想状态。其珠联璧合的瓶颈,除了人员素质上的问题,还有侦查体制上的问题。它们都需要与时俱进地消除技术神秘主义、打破技术垄断,才能真正地实现设备、人才、情报等内部资源与社会资源的整合和共享。

七、结语

技术侦查措施的合法化,使大情报信息系统既有传统的刑事技术、公开的网络技术、信息技术等,也包括了秘密的“技侦”手段。其中,最直观的是视频信息技术。视频侦查的技战法,例如图像辨认、目标测量、画像校正、特征提取、信息关联、目标追踪、情景分析、时空锁定、实验论证、实时抓捕等,都需要利用电脑网络作为信息平台。而“网侦”,则可以集中现代技术资源的优势,整合许多技术侦查措施,构建大情报刑侦系统,形成从物到案、从案到人、从人到人、从人到案、从案到案的多元化主动型案侦模式。

多元化模式,凭借现代网络科技对各行各业、方方面面的渗透,从网上到网下、再从网下到网上,突破时空限制,将多种模式融合在一起并不是多难的事。难的是从杂乱无章的信息中分析、研判和收集准确的案件情报。从这一角度说,侦查活动的实质就在获取准确无误的情报。这是案件侦查与战争、间谍等侦察活动共同的地方。侦查员获得了精准的情报信息,才能真正掌握案侦主动权。这就是“情报导侦”的实质。立体侦查模式的本质,就在其信息来源的渠道是全方位开放的,其侦查措施是传统手段和现代技侦手段相互呼应、灵活机动的。其立体案侦模式活动的焦点,都在犯罪情报信息的科学研判和有效运用上。

[1]陈闻高.论刑侦技术战之“网侦”[A].程宏斌.侦查学论丛[C].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2.149-155.

[2]马忠红.论网上侦查[J].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3).

[3]黄燕芳,王钢.网络侦查及网上作战方法新探[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5).

[4]中国社科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

[5]朱鸿.新犯罪时空观指引下的关联信息侦查[J].四川警察学院学报,2011,(3).

[6]李广仓.论信息化背景下的“情报导侦”[J].辽宁警专学报, 2007,(1).

[7]陈刚,汤文全.论信息化侦查中犯罪情报信息分析的实施步骤[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5).

Intelligence-led Policing in theTheory of Forensic Technology

CHENWen-gao
(Sichuan Police College,Luzhou,Sichuan,646000)

Networkdetectionregardscriminalintelligenceinformationdatabaseandtherelevant management information as core,developing full range of information collection and effective information.So it makes the detection changing from linear model into a three-dimensional model.It helps discriminate the relationship and examine the detective work state of case investigation guide and information guide mapping. Based on case investigation guide,jointing of network to form a diversified active detection mode.In order to use intelligence information database to do online comparison and monitoring,we must set up great intelligence information system and implement information guide mapping.And this is the bottleneck of theory of forensic technology.In all,network detection concentrating on modern technology resources can integrate a variety of technical investigation measures so as to form a diversified active detection mode,and finally form a intelligence-led policing.

network detection;intelligence information;diversified;the three-dimensional model

D918

A

2095-1140(2014)01-0011-07

(责任编辑:王道春)

2013-09-10

陈闻高(1954-),男,四川雅安人,四川警察学院教授,《预审探索》副总编,四川警察学院审讯学学科带头人,全国精品课程《审讯学》主讲教师,主要从事刑侦预审、侦查心理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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