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保护水资源建设节水型社会分析
2014-04-07于永波
于永波
(朝阳市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处 辽宁朝阳市 122000)
建平县保护水资源建设节水型社会分析
于永波
(朝阳市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处 辽宁朝阳市 122000)
建平县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仅为19208.2万m3,人均年占有资源量为328m3。目前已经严重制约着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此,建平县坚持走建设节水型社会的路子,加大水资源管理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保护措施保护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科学管理水资源,确保水资源得到可持续利用,为辽宁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的顺利实施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物质基础保障。
水资源 保护 节水型 社会
1 水资源现状
根据《朝阳市水资源》资料统计,建平县1956~2000年多年平均降水量438.4mm,水资源总量为19208.2万m3,其中地表水资源量18106.0万m3,地下水资源量11540.6万m3,二者之间重复量10438.5万m3。建平县人均年占有资源量为328m3,为辽宁省人均占有量820.0m3的40%,约为全国人均占有量的1/7;亩均水资源量322.0m3,为辽宁省亩均占有量的1/2,仅为全国亩均占有量的1/6。根据2011年用水量调查资料统计,建平县的总用水量为10030.0万m3,其中地表水用水量为148.0万m3,占总用水量的1.5%,地下水用水量为9882.0万m3,占总用水量的98.5%。在总用水量中,农田灌溉用水量为4580.0万m3,占总用水量的45.7%;林牧渔畜用水量为725.0万m3,占总用水量的7.2%;工业用水量为3140.0万m3,占总用水量的31.3%;城镇公共用水量为215.0万m3,占总用水量的2.1%;居民生活用水量为1330.0万m3,占总用水量的13.3%;生态环境用水量为40.0万m3,占总用水量的0.4%。从整个用水结构组成来看,农田灌溉用水量要排在第一位,其次为工业用水。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建平县水资源不合理的开发利用和取用水浪费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使本来就十分短缺的水资源更加紧张。水资源意识淡薄,管理粗放,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重收费,轻管理的现象比较严重;用水户取用水观念陈旧,重安装、轻管理,不维护的现象仍然存在。造成地表水开发利用率低,污染严重;过量开采地下水,引起地下水位严重下降。水资源的短缺直接影响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2 节水重要意义
建平县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地认识到加强水资源保护,建设节水型社会是解决水资源紧缺问题的重要战略举措;是坚持人与自然相和谐观念、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通过建设节水型社会,使水资源利用效率得到提高,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增强,对实现人与水和谐相处,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3 科学保护水资源,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
针对水资源的基本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建平县把节水工作贯穿于国民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全过程,走建设节水型社会的路子,加大水资源管理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保护措施保护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科学管理水资源,确保建平县的水资源得到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物质基础保障。
3.1 切实有效地管理、利用和保护好水资源10
建平县牢固树立和坚决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治水思路和治水方针,理顺水资源管理体制,明确职责。按照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原则和水资源优化配置、高效利用的原则,制定中长期节水发展规划,巩固和完善水资源统一管理,加大水资源保护力度,有效保护和节约利用水资源,逐步改善和提高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全面实施水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推动水资源管理由粗放型向集约型发展,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最终达到人与水和谐相处的目的。
3.2 严格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
建平县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与《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严格实施取水许可管理制度。对现有的取用水单位没有办理取水许可的,采取区电视台通知和直接下达通知书的形式,限期办理取水许可,对于逾期不办理的,依法进行处罚。随着老工业基地调整的实施,对建设项目,根据水资源条件合理安排产业布局,既为政府当好参谋,又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审批程序,加强取水许可执法检查,对各类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严禁超越法定程序和权限审批取水许可。加强取水计量设施安装工作,根据省水利厅文件精神及市水利局统一要求,对全区用水大户进行大力宣传IC智能卡水表的优点。目前,用水大户已经安装了IC智能卡水表和实施了微机远程监控,杜绝无计量取水现象,建立从取水、用水、退水全过程监督管理制度。并进一步深化水资源论证工作,尤其对新建、改建、扩建基本项目必须进行水资源论证,水资源论证报告中要有节水内容,节水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项目竣工时,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节水设施的验收,未经论证的不批准取水,不予安排用水计划。重点抓好一批社会影响大、对水资源配置起关键作用的建设项目论证工作,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备案制度。
3.3 做到依法管水
在现有基础上,建平县结合实际情况,把节水型社会建设纳入工作的主要议程,加强对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明确节水工作执法主体,认真履行节约用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职能,规范社会用水行为,加强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依法打击制裁浪费水资源行为,做到依法管水,建立良好的用水秩序。同时,鼓励和奖励在节水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辽宁省地下水资源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全省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的一个重大举措,全区提高认识,扩大宣传,营造氛围,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落实。建平县积极筹建地下水动态监测工程建设,地下水是相对优质的水源,主要以城市生活用水为主,在城市公共供水可以达到的地区,不再发展自备水源,严格控制并逐步减少自备水的开采量,逐步关闭自备井,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有限的地下水资源,坚决制止无偿、无序开采地下水现象。
3.4 加强水资源费征收力度和资金管理
水资源费征收工作一直是水资源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建平县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与《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按照省政府60号令及辽政办[2010]18号文件要求,加大依法收费力度,对拒不缴纳、拖欠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强制征收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抓重点、攻难关、顾全面,形成以点带面的良好局面,确保完成市局下达的水资源费征收计划。收费票据清晰、标准公开,存根齐全并全部存档,按时将水资源费全部上缴区财政,实行预算内管理,建立和完善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台帐,并录入微机,及时向市局报送年、季度水资源费征收报表。
3.5 加强水污染防治,推进节约用水
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推进节水技术改造,提高全区节约用水的科技水平,加快节水工程和设施建设,特别是工业节水的科技投入。推进节约用水,突出解决节水基础设施和能力问题。用水单位大力开展、研制具有高科技含量的节水设施,积极推广节水新材料、新工艺、新器具、新设施的开发和使用,加快先进成熟的节水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应用,实施水资源循环利用和综合利用,促进水资源利用向高效化、清洁化方向发展,不断提高我区节水技术和节水创新水平。
加大水污染防治的执法力度,依法严格控制污水排放,减少污染源。首先是从排放废水的工业企业入手,采取有力的措施,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加快工业污染防治,要求用水实行一水多用、串联用水,循环冷却水重复利用,千方百计地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加强污废水处理回用,降低水的消耗,有条件的企业争取实现废水零排放,达到有效地保护和节约水资源。逐步实现从以末端管理为主,向生产全过程控制的转变,变后期治理为源头控制,减少污水产生量、排放量,强制企业革新工业流程,使工业企业由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转向全面达标排放,决不允许将企业治污的责任和成本转嫁给社会。其次是采取综合对策,加强对城镇生活污水的防治,供水部门加强供水管网的维护管理,提高管网监测和维护管理水平,及时更换破损管道,降低供水管网漏失率,保护好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提高公众的节水意识,加强节约用水,减少排污。再次是对农村的污染源进行宏观调控,将面源污染的控制,与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绿色农业、生态农业、有机农业结合起来,提高科技水平,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将面源污染控制到最低程度。
3.6 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水资源危机意识
建平县各级政府和全社会进一步认识到开展节水工作的必要性和迫切性,高度重视节水工作,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水资源忧患意识、节约意识、保护意识和法制意识。使人们树立正确的用水观念,形成人人自觉节约用水、爱护水和保护水并积极主动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良好氛围,达到有效地遏制浪费水资源现象。我们根据自身情况,每年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作水法讲座和新闻采访,并设置公益广告栏和现场宣传活动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4 结语
总之,建平县采取切实有效的保护措施,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确保水资源利用效率得到提高,水资源得到可持续利用,生态环境得到不断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从而推动建平县走上健康、文明、协调的发展道路。
1. 成自勇,张芮,魏巍,丁林,李晓玲.中国水资源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水利经济,2007年01期.
2. 刘震.节水型社会建设是节约保护水资源的有力措施[J].水利经济,2009年05期.
3. 李伟娟.珍惜水资源建设节水型社会[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3年11期.
10.3969/j.issn.1672-2469.2014.1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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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2-2469(2014)11-0027-03
10作者简介:于永波(1985年—),男,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