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闽台海洋经济合作
2014-04-06许珠华
林 晖,许珠华
(1.厦门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 厦门 361005;2.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资源环保处 福州 350003)
浅谈闽台海洋经济合作
林 晖1,2,许珠华2
(1.厦门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 厦门 361005;2.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资源环保处 福州 350003)
福建省与台湾省隔海相望,具有 “五缘”优势,经济互补性强,在海洋经济发展方面可以相互交流合作,实现双赢。改革开放以来,中央赋予福建许多对台交流与合作先行先试政策,福建海洋经济获得长足发展,海洋经济总规模保持在全国前列,海洋经济已经成为福建经济的主要增长极。然而,福建海洋经济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也存在海洋产业结构不合理,海洋科技创新能力不足,海洋开发与保护矛盾突出,海洋综合管理体制机制滞后等困难和问题。为此,笔者通过调查分析,提出了4点合作建议。
海洋经济;合作;闽台
福建省与台湾省隔海相望,经济互补性强,在海洋经济发展方面可以相互交流合作。福建应发挥对台合作的独特优势,全面推进闽台在海洋经济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构建两岸海洋开发深度合作平台。改革开放以来,中央赋予福建许多对台交流与合作先行先试政策,包括批准福建省设立台商投资区、台湾农民创业园、台轮停泊点、对台小额贸易口岸,开辟 “小三通”、“大三通”海上直航通道,以及给台湾农产品、水产品特殊优惠的关税政策等。这些政策大大促进了闽台之间包括海洋经济在内的各方面的合作与发展。
1 福建省海洋经济发展现状
福建位于台湾海峡西岸,海坛岛与台湾岛新竹仅隔68 n mile,北接长三角,南联珠三角,扼东海与南海之交通要冲,是我国的一个重要海洋省份。可作业的海域面积13.6万km2,比陆域面积大12.4%,拥有优越的海洋区位条件,拥有 “港、渔、景、油、涂”五大海洋资源优势,拥有深厚的海洋文化底蕴,具有较强的海洋环境承载能力。
改革开放以来,福建省委、省政府着力实施 “大念山海经”、 “山海合作,建设海峡西岸繁荣带”、“建设海洋大省”、“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等一系列战略决策,海洋经济获得长足发展[1]。2012年全省人口3 748万[1],海洋生产总值5 220亿元,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26.5%。海洋经济总规模保持在全国第五位;产值比上年增长18.1%,增幅位居全国前茅,海洋经济已成为福建经济的主要增长极[2]。
“十一五”末到 “十二五”初,福建已着手优化海洋经济布局,突出海峡、海湾、海岛和海洋优势,逐步推进海岸、海岛、近海和远海开发,开创一带 (打造海峡蓝色产业带)、双核(福州都市圈、厦漳泉都市圈简称提升海洋经济竞争力的两大核心区)、六湾 (开发环三都澳、罗源湾、闽江口、湄洲湾、泉州湾、东山湾六大海湾区域)、十岛 (探索平潭、东山、湄洲、琅岐、三都、大嵛山、西洋、南日、大嶝、浒茂10个海岛的开发模式,建设各县特色的智能岛和低碳岛)的海洋经济开发新格局。
1.1 取得的成效
1.1.1 海洋经济贡献率日益提升
从海洋经济总量来看,海洋生产总值从2005年1 496.4亿元提高到2012年5 220亿元,位居全国第5位,年均增长19.5%。海洋生产总值占GDP比重由2005年22.8%提升到2012年26.5%。海洋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提升。
1.1.2 海洋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在海洋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海洋产业结构也得到不断优化。全省海洋三次产业结构由2006年的9.7∶40.2∶50.1调整到2012年的8.0∶44.7∶47.3,呈现出一产比重下降,二产比重上升的良好趋势,但相较于全国平均水平,福建海洋经济一产所占比重仍显较高,二产比重偏低。
1.1.3 海洋主导产业和区域布局基本形成
2012年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与仓储、滨海旅游、船舶修造、海洋建筑五大主导海洋产业增加值达1 652亿元,占全省海洋经济总量的70%以上。以环闽江口、湄洲湾和厦门湾等海洋产业集聚区为代表的区域海洋经济发展迅速,2010年三大海洋产业集聚区海洋生产总值之和约占全省海洋生产总值的88%。由环三都澳、闽江口、湄洲湾、泉州湾、厦门湾以及东山湾构成的海洋经济区域布局已经基本形成。
1.1.4 闽台海洋产业进一步融合
福建在东山、霞浦、连江等地规划建设了两岸水产品加工集散基地,闽台渔业合作已涵盖苗种繁育、水产养殖、远洋渔业、渔工劳务合作及渔业科技合作等领域。覆盖沿海6个设区市的8个港口率先开通对台海上直航,率先开通对台海上直航客滚航线,率先实现两岸间双向旅游,两门、两马等 “小三通”航线成为两岸人员往来的黄金通道。
1.2 存在的问题
1.2.1 海洋产业结构不合理,轻型化特征明显
第二产业所占比重大大低于全国水平,缺乏有规模的海洋特色产业、龙头企业和名牌产品。海洋生物制药和保健品制造业等新兴产业发展较快,但基础弱,起点低,规模小,在海洋经济中的比重较低。
1.2.2 海洋科技创新能力不足
目前,海洋科技进步对海洋经济的贡献率偏低,与发达国家70%的贡献率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海洋科学和技术装备处于劣势,在关键领域缺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对进口依赖大。同时,福建海洋人才优势尚未完全发挥。海洋研究力量雄厚,但由于体制原因未能形成合力,海洋经济发展面临的人才制约问题日益显现,海洋人才队伍的现状难以满足海洋经济快速发展的需求。
1.2.3 海洋开发与保护矛盾突出,海洋生态保护任务艰巨
近年来,随着沿海区域发展规划的陆续实施,新一轮的沿海投资和建设热潮异常迅猛,同时也带来了资源环境的双重压力。沿海临港经济发展出现了 “工业滨海化,滨海重化工”的趋势。统计数据显示,《海域使用管理法》实施以来,全省围填海面积达17 317.53 hm2。2002年全省围填海31.23 hm2,2011年为1 267.57 hm2,年均增长率50.9%;近岸海域生态环境特别是海湾生态环境压力越来越大。
1.2.4 海洋综合管理体制机制滞后
海洋资源利用管理职责划分过细,不利于对海洋实行统一管理。目前,福建实行综合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海洋行政管理体制。海洋既作为一个区域由海洋与渔业部门统一管理,又根据行业分工由交通运输、水利、国土、环保、林业、科技、旅游和海事等部门分别对海洋港口和航运、沿海堤防、海洋矿产资源、陆源污染物排海、滨海湿地、海洋科技、滨海旅游和船舶安全等实行行业管理,存在一定程度的职责交叉,如在海洋资源开发上,对海洋矿产开发企业,海洋与渔业部门承担开采海砂、海洋油气的海域使用许可职责,国土资源部门承担海矿和海洋油气开采许可职责。海洋公共服务总体上比较薄弱,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灾害预警预报及防御能力面临着很大压力。
2 台湾省海洋经济发展现状
台湾省包括台湾本岛及其附属岛屿和澎湖列岛,面积约3.6万km2,其中台湾本岛约35 798 km2,占全省总面积的90%以上,是我国第一大岛。人口2 334万[3],主体民族为汉族。
台湾的经济是一个典型的出口导向型经济体系,60多年来,通过经济恢复,进口替代和出口替代战略、经济结构调整、经济自由化、不断更新的重大经济计划发展轨迹,台湾经济获得了快速发展。
3 推进海洋经济发展工作及其政策
为加快推进海洋经济试点省建设,福建根据 《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积极推进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在政策、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
(1) 《福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发展规划》及 《福建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方案》获批,使福建海洋经济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
(2)创新海洋经济管理体制机制。福建成立了加快海洋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由省长任组长,副省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兼任,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兼任办公室第一副主任,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沿海市县也相应建立了组织协调机制,加强对海洋经济发展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同时,明确职责分工,制定评价考核办法,把推进海洋经济发展和试点工作情况列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范围。
(3)出台多项政策,构筑海洋经济发展良好环境。福建省委、省政府出台了 《关于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 “《若干意见》”)及 《关于支持和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九条措施》。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实施了 《福建省海洋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 《福建省现代海洋服务业发展规划》。同时省直有关部门出台了 《福建省海洋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海洋产业示范园区认定办法 (试行)》 《福建省海洋产业龙头企业认定评选办法 (试行)》《福建省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4)成立了福建省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中心。该中心将通过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海洋经济运行监测网络、海洋经济数据中心及相关应用平台、系统等,开展海洋经济月度监测、季度监测、半年度监测、年度监测、不定期监测,并对福建海洋经济发展的热点和重点问题进行评估,为政府制定海洋经济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5)积极开展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工作。编制完成了福建省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的相关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总体实施方案》《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实施方案》《海洋公益性行业科研任务需求实施方案》《海洋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实施方案》《海域海岸带整治修复实施方案》。相关实施方案已通过国家评审,并获得国家批复的2012年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启动资金2.8亿元(其中,厦门0.9亿元),下拨资金总额位居全国4个试点省份 (山东、浙江、广东、福建)首位。
(6)组织2012年度福建省海洋经济发展补助资金政策落实。根据省政府 《关于支持和促进海洋经济发展九条措施》,经过审核,共有15个项目符合2012年度第一批海洋经济发展补助资金的补助标准,共获得补助资金810万元。目前,正在组织申报2012年度第二批海洋经济发展补助资金。
4 探索闽台合作新机制,推进海洋经济合作发展
4.1 全面推进闽台海洋开发合作
闽台海洋开发合作可以涵盖海洋经济全部三次产业。
(1)闽台海洋新兴产业领域合作蓄势待发。在努力推动现有闽台传统产业电子信息、石化、机械装备、汽车、能源、船舶、钢铁等重大项目向临海高端产业基地集聚的同时,今后闽台工业合作的重点应更多地转向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洋新材料和深层海水利用等新兴产业方面。
(2)闽台渔业合作前景广阔。台湾在海洋生物育种、海洋生态养殖、海产品深加工方面有技术优势,而福建拥有丰富的海洋渔场资源,两地合作可以优势叠加、优势互补,更上一层楼。福建应按 《若干意见》的要求,加快在全省海洋渔业发展条件优越的地方,比如漳州、莆田、宁德、平潭等地建设一批两岸现代渔业合作示范区。
(3)闽台现代海洋服务业合作潜力巨大。两地可以在两岸港区对接、电子口岸互通、信息共享领域,以及两岸运输业、仓储业、船舶和货运代理领域深度合作,提升双方海洋现代物流业的水平。在两岸旅游合作方面,在继续保持目前闽台双向旅游发展良好势头的基础上,共同打造 “海峡旅游”品牌,抓住厦门、福州列入台湾旅游 “自由行”城市的契机,进一步提升诸如武夷山-阿里山、大金湖-日月潭、鼓浪屿菽庄花园-台湾林本源园邸、漳州火山岛-澎湖列岛等重点旅游景区对接合作水平,更多地发展海洋休闲旅游、海洋文化旅游。同时应按 《若干意见》要求,加快建设一批两岸合作的文化产业园和文化产业合作中心,提升福建海洋文化创意产业的质量与水平。
4.2 构建两岸海洋经济合作示范区域
依托平潭综合实验区特殊区位与政策优势,积极打造两岸海洋经济合作示范区域,为海洋经济强省建设创造新经验。《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围绕建设两岸共同家园的总目标,对平潭与台湾共同发展海洋经济做了规划,其中包括按 “五个共同”原则共建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海洋产业、旅游业等内容,还包括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
平潭综合实验区可以在以下3个方面发挥它的特殊优势:① 加快实施分线管理的特殊通关模式,按 “保税区”或 “自由贸易港”的模式,探索两岸海洋产业合作,实行贸易、投资、货物、人员往来便利化措施,将平潭建设成为两岸 “自由贸易岛”。② 落实平潭方便台湾同胞就业政策,大力引进台湾海洋经济方面的高层次人才,充分利用台湾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方面的资源,在平潭高起点发展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创办两岸合作的高等学校,培养更多海洋经济发展所需的人才。③ 充分利用中央赋予平潭综合实验区的7项28条优惠政策,在海洋经济建设领域先行先试,扩大政策效应,在取得成功的经验后,向全省推广。
4.3 加强闽台海洋环境协同保护
闽台两地分处台湾海峡西岸和东岸,保护海峡资源环境的生态安全,双方都肩负着重任。
(1)加强闽台在海洋环境保护领域的区域交流与合作,加强在厦金海域、两马海域海漂垃圾治理和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合作,比如互花米草的治理、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和增殖放流等,推进海峡两岸共同关注区域的环境监测合作和资料共享。加强对现有监测网络、监测基础和仪器设备的建设和改造,实施台湾海峡环境、生态及重大自然灾害等进行动态监视监测,全面掌握台湾海峡海洋环境质量状况,努力减轻海洋灾害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2)加强溢油应急协作,提高台湾海峡的船舶溢油应急处置能力,是两岸人民的共同心愿。两方都建立了溢油应急体系,制订了应急计划,且都按照TMO指南的格式编制,基本可以对接,多次搜救协作成功的案例都证明海峡两岸已具备了实施油污应急协作的基础。海峡两岸关于油污应急协作问题已经进行了多次研讨,在许多问题上已取得共识。当前应当尽快制定 《台湾海峡海上溢油应急协作计划》,通过双方签署备忘录的形式认可,分步实施,逐步推进。海峡两岸有识之士应共同努力,抓住机遇,共同推进两岸应急协作。
4.4 深化闽台海洋综合管理领域合作
在加强海洋综合管理能力建设方面,闽台都有紧迫性。今后应加强闽台海洋与渔业执法交流合作,积极与台湾海洋、渔业管理部门开展对口交流,寻求实质合作,尝试建立台湾海峡海洋、渔业联合执法机制;建立闽台海洋与渔业案件的通报和协查制度,联合开展司法互助专项行动。另外,台湾在海洋灾害预警、防范、搜救等方面有许多经验值得福建借鉴。今后应开展台湾海峡防灾减灾与救助合作,推动建立两岸渔业搜救沟通协调机制,主动为两岸渔民服务。同时,应加强台湾海峡海事专业搜救能力和海上搜救辅助能力建设,形成全面覆盖的搜救网络,构建海、陆、空立体式的海难救助体系。强化台湾海峡搜救预报信息沟通交流,建立两岸海难事故联合救助机制。
[1]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发展规划辅导读本[M].福建:福建科学技术出版社,2013.
[2] 福建省统计局.福建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