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头题·西部中国小说联展(三)山村纪事
2014-04-06哈萨克族乌拉孜汗阿合买提著哈萨克族叶尔克西胡尔曼别克译
(哈萨克族)乌拉孜汗·阿合买提著(哈萨克族)叶尔克西·胡尔曼别克译
西部头题·西部中国小说联展(三)山村纪事
(哈萨克族)乌拉孜汗·阿合买提著(哈萨克族)叶尔克西·胡尔曼别克译
乌拉孜汗·阿合买提,1938年生于霍城县萨尔布拉克镇,1955年—1958年就读于新疆学院(现新疆大学)文学系。国家一级作家,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新疆作家协会会员。1992年被评为享受国务院津贴的优秀专家;2010年被评为“伊宁市荣誉市民”。
1956年开始文学创作,主要作品有:长篇小说《巨变》、《蓝色的山丘》、《沙漠里的足迹》等;中短篇小说集《春日遐想》、《不熄的灯》、《骏马之驹》等。《巨变》获首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骏马奖”;《沙漠里的足迹》获首届“天山文艺奖”;中篇小说《山村纪事》获哈、柯文学“飞马奖”;中篇小说集《骏马之驹》获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骏马奖”。
这一回,凯米勒算是又栽了!该!谁让他自讨没趣儿,放着山下的宅院,还有那一亩三分地不种,反倒像遭遇了牛虻的牛一样,疯疯颠颠地要往山里跑。这叫自寻烦恼,作蚕自缚。那日子本来过得好好的,三个儿子,两个已经娶了媳妇儿,眼看小儿子也快娶女人进门了。他要啥有啥,什么都不用愁,想出门有马骑,想喝奶茶有奶牛提供充足的奶,日子过得响当当的,跟传统的哈萨克人认为最好的活法没什么两样。可放着这好端端的日子不过,偏突发奇想,自己给自己找事儿,折腾起什么搬家的事来了……这都怪他这些年日子过得太清闲了,有时间串门儿,聊天。而孩子们也早把他那匹性格怪癖的马换成了一匹性格乖巧的马,他想去哪儿,它都很合作,方圆人家只要是有娶媳嫁女的,都少不了它驮着主人去。也因此,凯米勒人前人后总是踌躇满志,撇着两撮漂亮的猫胡子,大声说笑,招惹得大家都很羡慕他。如此这般性情中人,自然也免不了去那远山牧场逛一逛,结果就有了这个怪异的念头,要从山下搬回到山上去住。但是,孩子们小时候都是老地方长大的,好不容易换了新地方,又要搬回去,显然是很有意见,甚至根本不同意,连话都不想跟他说了。遭到了孩子们反对,没前路可走,凯米勒就想到了说服孩子他妈孜丽曼。这凯米勒显然不是呆头呆脑的傻老公,对付老婆自然是不缺心眼儿的。他并没有把自己的那点想法直截了当地给她说,而是绕了一个弯儿,上了几道坡。好在他媳妇生就是个没心眼儿的人,他绕弯子,她竟也心甘情愿地跟着走,而且还傻傻地听他一句一句瞎白话。就听他拍了下大腿说:
“我这人真傻呀,我咋就没有注意到过去咱家住过的那老地方有多好呢?原来,咱们找了半辈子的天堂就在咱的桦树沟呀!那山沟两边的山上都是林子,脚踩在地上都是青草。那是个眼睛看不够、嘴也说不尽的好去处呢。天啊,我好像都闻到蒿草的香味了呢!那里可有咱们这些上了年纪的人该享受的好空气呢。不瞒你说呀老婆子,到那种地方去,随便在地上打个滚儿,咱就能想到年轻时的感觉呢。”他这样说着,自我陶醉了一番又说:“你还真别说,到了那地方真的有一种年轻时候的那种感觉和冲动呢。我只觉得我的肋巴骨往外膨胀。”说完,他就静心等待妻子反应。
但是,孜丽曼生性有点木讷,凯米勒这么白话了一阵子,也没见她像凯米勒希望的那样。相反,听他刚才那番不着边际的话,却有点不以为然地说:
“冲动,冲动你个头哇,神经病!儿女都一大堆了,不知羞耻,疯子!”
但是,凯米勒并没在乎媳妇的话。他太清楚自己的女人了,她心里想的,偏不会在嘴上说……其实,她也想念青春呢,不仅是想,还想得很多呢。每当她有某种想念的感觉时,眼里会有光,而且笑声也会很轻盈。凯米勒这辈子喜欢听的就是老婆的这种笑声了。当然,当然,这种话要扯起来那就远啦……如果不是这一堆儿女已经长大成人,这满脸的皱纹爬到脸上,孜丽曼顶多也不过是个刚过半百的女人。如果按他的老朋友,那个秀才阿肯的话说,五十岁的女人正好比金秋一朵菊,正当盛年呢。切不说,这个年龄的女人偶尔也会激情勃发,一旦掉进漩涡里,就不能自拔了。人家孜丽曼五十出头尚且欲火不减,他这个年近六十的男人,偶尔也会感到春潮涌动,被裹携,被挟持,甚至想入非非。这样说凯米勒,一点都不夸张。只是,他有那贼心没那贼胆罢了。特别是在这镇子上,这种事儿别说跟人去说,就是想都不敢想。有时他心里真的想了什么,就自己先自责、心虚了不说,还整天疑神疑鬼,怕被别人看出了什么破绽,搞得自己心神不宁。相比之下,住在城里的几个与他同龄的老朋友,比他可是过得自在多了。为了青春的大旗不倒,他们奋发图强,男人把胡茬子剃得溜光,女人涂脂抹粉,举手投足让自己变得快乐。有人为了自己远离衰老的陷阱,挖空心思,给自己减掉几岁,藏在口袋里,好让自己在档案里年轻几岁。更有甚者连自己的老名字都不敢跟人说。而这让他感到费解。前不久,他们的老朋友,就是那个秀才阿肯来镇上玩儿,他和孜丽曼请他来家喝茶。那天,他带那老秀才阿肯一进门,就高兴地对孜丽曼说:
“咳,老婆子,看谁来了?快烧壶好茶,再让孩子来老朋友这里请福啦!”
但是,他这边话音还没落,那老哥们儿竟愤怒上了,气不打一处来:
“什么老婆子,小婆娘的!好难听。神经病吗你?如果她是老婆子,那咱们又成什么了?”
凯米勒一时没搞明白自己说错了什么话,看了老哥们一眼说:“那还能是什么?老头子呗!”
没想到那老哥们儿一听这话更是火冒三丈:
“你是神经病,你还没完了呀?现如今,谁他妈当真变成了老头子,谁他妈就没有什么前途好奔了。”
他就说:“那有何妨?混个老脸,受人尊敬不也挺好吗?”
他的阿肯朋友显然是忍无可忍,把大手一挥:
“见你的鬼去!就凭你那几根脸上的茅草,还想受人尊敬?可笑不可笑!”
凯米勒就又接了老友的话茬儿说:“哟,说远了不是?老兄,打住!打住!”
他停顿了一下,左右看看,断定自己这话说得还是入情入理,就又脸上堆了笑说:“唉,我说你个秀才呀!说了你别不乐意。就算你满腹经纶,见多识广,但我还是要提醒你,此时此刻,你这个被诗歌宠坏了的脑袋瓜子,一点也没悟透什么叫真正的生活。不然,你不会蠢到脸上都有皱纹了,额上头有白头发了,还在这里装萌。照理讲,你应该比我更明白岁月有多么残酷,早该乐天知命了。”
阿肯老哥们儿几乎要被他气蒙了,大声说:“照你这么说,我他妈该为了那些小崽子们脸上有光,先把自己往老了送。去,去去,让我清静点儿好了……”
但是,人家凯米勒偏不在乎他老哥们儿耍小性子,而是笑嘻嘻地留他不让走,还凭他那三寸不烂的舌头和一张可亲的脸,又哄又劝,尽量让客人高兴点儿,不至于让自己太扫了面子。可是,人家作阿肯的,偏也是凭着那舌头混饭吃的主儿,并不是他凯米勒能玩得转的。因此,这气氛一磨不开了,他就想到请孜丽曼帮他解围。孜丽曼当然不会不帮他的,毕竟他们是一家人,况且这客人分明是到他们家来做客的,再有什么对不住的地方,也不该当着主人家动什么性子。况且,她对此心里也是老大不痛快。这一点,他凯米勒可是心知肚明,甚至有点怕孜丽曼哪壶不开偏提哪壶,冷不丁来上一句,那就糟了。这女人平时话不多,可谁要是招惹了她,她也会暴发的,活脱脱变成一个泼妇。到那个时候,有嘴的别想开口,有腿的别想开溜。既便是这满嘴流金的诗人,也拿不住她。她会把他的两只脚塞到一只靴筒里去,那这个凭舌头混饭吃的家伙该如何是好……凯米勒这样想着,就看了媳妇孜丽曼一眼,希望孜丽曼真的说这老兄一句。可就在凯米勒看媳妇的那一瞬间,孜丽曼却也瞪了他一眼,他心里的那点小恶作剧也就顺势打住了,旗杆子也倒了。他意识到自己是打错了算盘的。天晓得出了什么事,或许是这秀才老兄的话有什么魔力。平时,同龄人之间有了过头的话,孜丽曼大多嘴上不吃亏,这回却见她进入了沉思状态啦!好像她突然之间就发现了一张老照片,先是惊奇,后是欣赏,再后就是傻傻的回忆。真有她的。这倒也让凯米勒来了几分警觉,然后,他就笑了一下……他想起了小时候,一个雨天,他顺着一条小路回家,一不留神,摔了一身泥巴。一把鼻涕一把泪回到家,只听老爸说:“你这傻孩子,其实,如果你走自己的路,而不是别人踩过的路,也许你不会摔倒……”
从那以后,他记住了这句话,不仅是在雨天,还是晴天,他也开始让自己走自己的路,而不是重蹈别人走过的路。但是,想想今天,他却有点故疾重犯,几乎是强迫自己走别人的路。有人要老去是那个人自己的事儿,跟他有什么关系。就他凯米勒说来,老年时光还真的离他有一大截子呢。但是,这话说起来又好像并不那么简单……难道这一点感觉孜丽曼就没有吗?其实,谁又不想自己年轻几岁呢?说起这个,他还真得感谢他那个阿肯老兄。从那以后,他还真的和孜丽曼再也没用过什么“老头子”、“老婆子”之类刺耳的词儿……况且,那孜丽曼本来也没有觉得自己有多老过。平时,尽管她好像不太愿意碰那些肉麻的话,但骨子里,心里,多少还是会想些什么呢。凯米勒潜意识里守望的也正是她这一点。老话说,天上的云都会被人的嘴巴给说晕了,只要他凯米勒不死心,顺着孜丽曼的话走,难说她就一定不会落进自己的圈套,乖乖地倒过来顺着他的话走,回到搬家的事儿上去。尽管孜丽曼听了他的话动了几分怒,但他依然是耐着性子,换了一副焦虑的口气说:
“咱家老地方的那间木屋和储藏房看上去都还好着呢。我拿着咱家的旧地契去找村委会主任了。村委会主任是个年轻人,看上去挺招人喜欢的,也挺懂礼貌。看了咱家地契,二话没说,就说您当然可以要回您以前的房子,还有您的地。”
但是,孜丽曼好像并不买他的账,自顾自地把手中的纺锤一转,也不看他,甩了话说:
“那就把房子和地都卖掉好了。”
凯米勒就又说:
“还有咱家旁的那口山泉还有水呢。”
“是吗……”
“还有咱家老地方旁的怪石沟里的野枣,长得那叫个实在,看起来,比过去长得要多,还要茂盛。树林密得很,人都穿不过去。满山遍野都是绿色的树。”
孜丽曼终于放下了手中的纺锤,看着他问:“那,你可曾看见老地方的黑加仑树了吗?”
凯米勒兴奋地拍了一下腿说:“当然看见啦。还有你当年睡在下面的那棵黑加仑树也好好的呢。我看见它感到好亲切哟。我记得清楚,当年你怀咱老大的时候害口,就想吃那棵树上的果子不是?”
听到这个,孜丽曼的脸上果然出现了笑容:“人这个东西可真有意思。我自己也说不清楚为什么,当年怎么就想着那棵树了。其实,这么多年过去了,我还真的没有忘掉它们,没有忘掉那些黑加仑。”
话到此,凯米勒确信媳妇孜丽曼已经跟他上路了,就越发地来了兴头:“是呀,当年不管手头上的活儿有多忙,为了摘黑加仑,我都可以放下活儿,一趟一趟地跑。你也真够损的,有一次你硬说我摘来的黑加仑不是那棵树上的,眼睁睁地把一桶黑加仑果全倒掉了,现在想起来倒也觉得荒唐又好笑。”
孜丽曼就笑道:“信不信由你。当年我就是有一种说不清的感觉,一闻就能闻出来那棵树上的果子,就是跟别的树上的不一样,一闻就知道!”
这会儿已经是午后了,两个儿媳在院子忙着,一个小孙子和小孙女在嬉闹,他们都还不到上学的年龄。凯米勒和孜丽曼两个人长时间地坐在屋里,一边喝茶,一边闲聊,话也说得很投机。其实,平时他们俩总会吵上两句嘴,但今天没有,相反,越说越投机了。不知什么时候马圈那边突然有了声响,就听一匹马“咴、咴”地嘶鸣了一阵,他们俩就不再聊了,凯米勒一边出了门,一边说:“我去给马下点饲料。”
孜丽曼也放下手中的纺锤,搁在窗台上,紧跟凯米勒出了门,好像还没有聊够。果然就听她一边走一边说:“唉,我劝你别把这可怜的马整天关在圈里吃干草,干吗不把它牵到小渠边上去,那里多少能吃上鲜草不是?”
凯米勒就不大高兴地说:“你说得倒轻巧,你以为把这老东西拴到那里,它就会让我省心了?别忘了,只要放了这东西,它就会跑到白桦林那边去。这老鬼,就想着回老家。”
孜丽曼就像很在意地叹了口气说:“是呀,这也实在够让人操心的。”
凯米勒实在没想到这孜丽曼今天竟然开口闭口都顺着他,转变如此之快,竟让他自己都有点不适应。而且,这好事居然也接踵而至。第二天早晨喝完早茶,她就宣布了一个惊人的决定:“孩子们,都给我听好喽,我和你们的父亲已经商量好了,下周三要搬家回老地方去。”
这个决定来得如此突然,几个儿女一时间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大眼瞪小眼,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过了好一阵子,长子胡瓦特才突然明白了什么,吞吞吐吐地说了句什么,语气里也听不出到底是埋怨,还是惊异:“哦,是吗?那下周三是什么时候来着?”
孜丽曼听得出儿子的话里带刺儿,就说:“怎么,你小子以为我连日子都不会算了?”
胡瓦特就有几分委屈地回话道:“哎呦,娘,瞧您说到哪儿去了,我哪敢挖苦您呀!”
孜丽曼就冷着脸说:“那敢情好,你听好喽,我说的不是下周三,而是这周三,也就是后天,明白了?”
胡瓦特就涩涩地说:“怎么这么急呀!有的是日子不是?等我把地里的杂草锄完了,再帮你们搬不就得了吗?”
但孜丽曼一点也不让步:“你爸说,咱们家山上院子旁边的一块地,好久没人过问了,挺可惜。咱们最好抢在时令前,把那地开喽。瞧,一转眼就是六月了。”
凯米勒一听这话,竟然就有点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像一匹卯足了劲的跑马。但是他很快又冷静下来,打住了要说的话。这是理所当然的事。老话说,有人替你代言,又何苦劳累了自己的舌头。这不,孜丽曼不是已经在自告奋勇,替自己打前站了吗?那就感谢孜丽曼好了,祝她万寿无疆,长命百岁哟!这天赐的尤物!他简直是高兴极了。这世上自然再没有比祝福一个人万岁更美妙的词儿了。除此之外,他是言尽词穷了。或许,热泪可以表达他此时的心情,那就让它流出来好了。这样,他就泪眼蒙着坐在一边不说话,认真地听媳妇儿说。他这里竟然越听越觉得自己内心有太多的感动。自己怎么就从来没有发现自己的女人有这样一份好口才,伶牙俐齿,口若悬河。瞧,几天来,他费了那么大的劲儿,没有说服自己的孩子们,竟让孜丽曼三说两不说,就把孩子说得是口服心服,而且都盯着她的嘴。就连那一向执拗、坏脾气的胡瓦特也被她说服了,一句反驳的话都说不出来,只是像一匹被鞍子磨了背的马,不停地晃晃身子,但就是没有招儿。到最终,竟用一种讨好的口气跟他母亲说:
“既然这样,那我也没有什么好说的了,搬就搬吧。不过……我担心,只有你们俩人去,生活会遇到麻烦。所以,我还是希望小弟弟……胡尔玛西跟你们一起去。”
一听这话,那胡尔玛西就猛地甩了一下那头时尚的头发,说:“我不去!我可不想到穷乡僻壤去,然后背上一个懒汉的骂名。”
凯米勒原本不想说话,但一听小儿子这么说,就提高了嗓门问道:“什么?你胡说什么?”
胡尔玛西也像爹那样说:“爱咋样就咋样,反正我不去。那个地方一毛不拔!没活儿干,肯定就会被别人看不起,说你是懒蛋。”
“胡说!在自己家门口种种地,打打草,叫没活儿干?睁着眼睛说瞎话。”
小儿子丝毫也没有示弱的意思:“好,就算那是活儿,但是,您想过没有,那一亩三分地种两天就种完了,那一坡草,一天就打完了,那以后呢?”
这话说得有点意思,说得凯米勒没有了招术,下意识地咽了一口唾沫,说:“我就不相信,留着两只手,想干活儿,还能没活儿干?”
小儿子说:“那还用想?肯定没活儿干的。我宁愿住在离城近的地方,一出门,就可以找家工地打工。”
凯米勒真的没话可说了,他好像意识到,眼前的小儿子已经变了,像一匹已经长大的小马,有自己的主见和行动能力了。但他这边刚安静下来,那边大儿子胡瓦特却也说上了话。听得出,他是在替妈妈打圆场,毕竟,刚才妈妈也说了不少,妈妈的威信得有人来维护。就听胡瓦特说:“我看这样吧,胡尔玛西,你还是先陪着咱爸咱妈去,把那一亩三分地种上,然后,你就回来,剩下的事儿,交给我就是了。”
胡尔玛西听了哥哥的话,转过脸,用一种奇怪的目光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然后果断地说:“好,就这么定了。”
就这样,周三那天,凯米勒的梦想终于付诸行动,一家人搬箱倒柜上了路。但是,天啊,虽说只是把家搬到山的那边去,但要离开朝夕相处的孩子们,好像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呢。令凯米勒夫妇没想到的是,刚才孩子们还在兴高采烈地忙着帮他们往马车上搬东西,可等这车轮一启动,他们竟然泪一把鼻涕一把地哭上了。大儿子胡瓦特家的小子又哭又闹的,好像奶奶这一去,就再也回不来了一样,一边追马车,一边哭,看得老两口心里直感到揪心。孜丽曼就用头巾的一角擦擦眼泪,然后沉沉地叹了口气,或许,她有点后悔这个决定太过荒唐。胡瓦特看见母亲甚至在车上动了动身子,好像要下车的样子,竟下意识地想到,母亲是不是又改变注意了,不想走了。哦,天啊,如果是这样,可能会给大家找麻烦呢。他这样想着,上前松开小儿子拉着奶奶的手,然后故意放大声音说:“好啦!孩子,别哭啦!求你了!过几天,我会带着你去看爷爷和奶奶。”
但小儿子并不买账,扑腾着两只小脚,说:“你骗人!”
胡瓦特说:“真的,是真的!不信问奶奶好了。”
孜丽曼在车上也已经是一个泪人,声音也变了,颤颤地,挥着手说:“你爸没有说错,他会带你去的。”
听了这话,坐在马车驾驶坐上的小儿子胡尔玛西气不打一处来,狠狠地甩了一下他那头时髦的长发,把马缰绳一甩,对着马大声说:“走咧!你这畜牲!”
凯米勒骑在他的马上,看着这一切,心里自然也是七上八下,感觉怪怪的,也想动动感情,挤几滴泪。孩子,毕竟是孩子!一点容不得假,是什么就是什么。看着爷爷奶奶就这么离开,他们肯定不能一下子就接受得了。这样想着,那心里也就没有多少底了,一股难言的苦楚不断地涌上喉咙。但是,这又能怪谁呢?眼前的一切,不都是他凯米勒自己想出来的?别的不说,这日子本来过得好好的,天下平安,大家都过得心安理得,怎么就想出这出戏来,非要老人孩子分离,各过各的。好像一家人过不下去了似的。唉,迷茫啊!马车已经出了他家的院门,正在往大路去走,凯米勒心里的感觉也越来越没有底,当马车就要上了大路的时候,他几乎要放弃了,结果,就听小儿子胡尔玛西在车上猛地甩了一把鞭子,大声喊道:“走咧!”
这一喊,竟一下把凯米勒给喊醒了,回到了现实,那要搬家的心也定了下来,甚至也跟着假装踢了一下自己的马,甚至狠狠拉了一下拴在黑狗脖子上的绳子,示意它跟紧一点儿。这狗通人性呢,刚才马车启动的时候,它也唧唧歪歪地叫,他就骂说:“别哼唧了好不好,你这条狗!”他这一骂,两头跟在母牛身边的小乳牛好像得到了训诫,一颠儿一颠儿地跟着马车跑起来。
然后,马车上了大道,准确地说是上了旷野,在和煦的阳光下,向着绿色的大地尽头慢慢地走去,把所有的烦恼都留在了身后,随着马车踏出的风尘,在这无边的大地上一点一点消散,就像过往的任何一缕风尘一样。随着那风尘的消散,凯米勒的心也越来越趋于平静,他甚至好像对自己的决定感到很满意,脸上露出难以压抑的微笑。他感到莫名其妙的得意,以至于他的胸中,准确地说是他的两个肺叶里,充满了喜悦的感觉。他当然感到得意啦!想想,他这一辈子,做过的所有事,做过的所有的梦,唯有这一次变成了现实,对他来说,也算是百年不遇了。既然是一百年遇到一次,那一定是自己走了好运了。那么,他的好运又缘何而来呢?是的,是的,肯定不是别的,而是他这一辈子找了一个好女人。尽管这女人其貌不扬,却也变成了好运的化身。他这样想着,竟为自己的好运有点儿感动,嘴里就说了一句:“哦,亲爱的人!”然后,他就坐在马背上转过身子向后望,想看看那个给他带来了好运的女人。只恨车上放得东西太多,高过了坐在车后边的人,他看不到她。他就使劲踢马肚子,故意让他老伴儿注意他似的。一会儿又很温顺地跟夫人说:
“唉,亲爱的孜丽曼,坐好喽。这路不好走,你可不能从马车上掉下来哦。”
可是,那孜丽曼好像并不买他的账,把头巾往后一甩,头也不回地嘟嚷道:“你这个疯老头,胡说什么呢。看好喽,把你的牛看好喽。别左看右看,让你的马把咱家的小牛给踩死了多不划算。”
当然,主人最了解自己的马,怎么着也不会发生小牛给马踩死了的事儿。孜丽曼的话虽然听起来好像很生气,实际上她心里对自己的决定很满意,一点儿也不感到后悔。这使得凯米勒心里着实美滋滋的,就打了马一鞭子,嘴里还一个劲地说:“是的,是的,知道了。我已经都可以把你的吩咐背下来啦。”
但是,到了老家,孜丽曼发现这地方好像并不像凯米勒说得那么好,他们人还没有落脚,那老房子外就开始扬起了灰尘了。凯米勒也就傻了眼了。这麻烦还得怪自己,怪他做事从来也沉不住气,总是毛毛糙糙。谁让他把这个又破又烂,到处漏风的房子,事先给家里人描绘得跟富丽堂皇的宫殿似的,害得他老伴儿心里充满了无限的美好。这下好了吧?那孜丽曼本是带着满腔热情来的,但是,待马车停下来,她人一下车就傻眼了,索性失控了一般,大声骂道:“天呀,你这个疯子,这就是你说的那个好房子?”
凯米勒一听这话,看着老伴儿的眼睛,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直一个劲儿地点头说:“是的,是的,就是这所房子,这个……你不是也知道的吗?”
老伴儿说:“可是,你不是说,这房子都已经让人家给收拾好了吗?”
凯米勒说:“是,是,我是那么说的,或许他们还没有来得及收拾……”
孜丽曼一听这话,气不打一处来,说:“我才不住你这个破房子,没有看这房梁都斜了吗?要住在里边,说不定哪天,我们全家人都会被它压死。”
“不会的,不会的,咱们只要用一根木头把房梁撑起来不就是了?”
孜丽曼越听越生气,竟一下子哭起来:“见你的鬼去,你这个疯子!我要走,我说走就要走,我可不想呆在这样的破屋子里。”
孜丽曼这一哭不要紧,凯米勒一下子就没有了主意,甚至有点儿后悔了。但是,一时又不知道说什么好,瞪着一双大眼睛,完全傻啦。其实那天,即使他不把这个破房子说得那么好,那么天花乱坠,人家孜丽曼也是会来的呀!都怪他自己的嘴,画蛇添足。他干吗一定要说什么这个房子好或坏?现在好啦,该如何收场,这婆姨,已经坏了心气儿了,即便他把天下的好话都说尽了,也无济于事。就见她一个劲儿地撒泼,根本听不进任何话,又哭又闹,说自己要回家,一定要回家。
凯米勒坐在马背上,实在是没有了主意。也不知道自己该下马,还是不该下马,进退两难,一双眼睛也充满了惊恐和尴尬。他的身体开始垮下去了,好像越来越矮,越来越小,完全没有了精气神儿。头上的那顶大帽子,越发显得又松又宽,好像快要掉下来,盖住他的脸,好像很理解他此时此刻的尴尬处境。唉,都怪老天的旨意,他大意了,太粗心了,他为自己感到十分悲哀。但是,这事儿说来也是,人说只要人命不死,就会有气喘,车到山前必有路。就在这火烧火燎的时候,没想到,那个一向自我的小儿子,竟然为他解了围。
小儿子胡尔玛西刚才一直看着老两口子斗嘴,在一边偷着乐,眼看父亲大人就要败下阵来,就决定帮衬一下他。胡尔玛西佯装很生气的样子,在马车上甩了一下那头时髦的长发,然后“噌”地一下跳下马车,风风火火地冲到车屁股后边,一把把他的老娘从车上抱下来,“嗵”地一下放在地上,然后好像很生气的样子,劈头盖脸就说:
“够了,够了,吵什么,吵什么,你们两个少给我们丢人!”听起来,他不是在埋怨爹妈,而是命令他们,并继续说:“你们两个都给我听好了,你们就是把我的头给砍下来了,我也不会再到别的地方去了。知道吗,我累了,马也累了,我们都走不动了。”凯米勒夫妇没有被别人打倒,倒是齐刷刷败在孩子的嘴下。特别是孜丽曼,被儿子一句话呛得话都说不出来了,也就只好悬崖勒马。刚才那番惊天动地的怒气也一下子被压下去了,活像一个被打掉了魂的巫师或半仙,气也沉下去了,脾气也没有了。她在马车旁傻不愣登地站了一会儿,然后失望地叹了一口气,无奈地走向那所房子。
看来新日子真的是要从这里开始了。老话说,只有那些尝试过苦日子的人,才能明白好日子的甜头。凯米勒就从那马背上跳下来,然后一不做,二不休,迅速把车上的家什搬下来,又搬进屋里去,根本用不着什么人吩咐,自觉得要死。此时此刻,他多么庆幸那行将到来的田园生活,没有一不小心就泡汤了,没有化为乌有。如果没回来,他可就难受死了。一想到这个,他那脚尖儿也就几乎不着地,带着他在马车和房子之间飞来飞去,他甚至对老伴儿和小儿子也不再像从前那样吹胡子瞪眼睛,而是低调又殷勤,根本不敢命令他们。也因此,在这个上午,他多少显得有点形单影只,但是即便是这样,他也高兴。在他眼里,再也没有比回到这里来,过以前的田园生活更为惬意的事。在这种地方,什么都可以活得像它自己,什么东西都有自己的位置。能回到这里,他已经很知足了。为此,下车时挨几句孜丽曼的骂,受点委屈,也算不得什么。
凯米勒遇到难事儿时,是一个很会给自己下台阶的人,想到自己已经实现愿望,干起活来也就不觉得累了。为了不让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事儿节外生枝,他仔细留神任何可能发生的事。按他的推测,眼前最有可能发生的麻烦不是别的,依然是他朝夕相处的老伴孜丽曼。他必须想方设法,让那些麻烦离孜丽曼越远越好。孜丽曼最好是个老实巴交的小动物,他想往哪里赶,她就往哪里去。他当然不会忘,孜丽曼有的是脾气。他知道,越是平时看起来随和的人,脾气越是大,只不过是人家孜丽曼平时不太外露罢了。如果今天他凯米勒没有讨得她的欢心,孜丽曼一不高兴,那他费的九牛二虎之力就将前功尽弃。就是退一万步想,孜丽曼即使很快适应了这里的一切,也不敢保证哪天她一不高兴,胳膊一甩,撂挑子走人。她不光会自己走,而且还会把那几头奶牛连同小牛都一起赶走。这样想着,凯米勒就想自己必须再辛苦一点儿,车上的东西收拾了一半儿,他就想到是不是要先把那些小牛犊子拴到一边去。
但是,抓小牛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扯了几根毡绳,小心翼翼地接近那些小牛犊,谁知一不小心,脚底下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他就一个趔趄,来了个嘴啃泥。而那几头小牛本来已经开始安静吃草,一看这么大个活人突然倒在地上,一时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一个一个小蹄子腾空四下逃散,活像一支支发出去的箭。这些小东西平时都还挺温顺的,跟孩子们在一起时也都挺听话的,这会儿见凯米勒来了,就像见了疯狂的野兽,凯米勒也就东跑西颠地追。所有的细节,就好像警匪片里设计好的一样,你要追,我一定要跑,但是警就是警,最终的胜利者一定是凯米勒。小牛都精疲力竭时,就见那凯米勒拽着两头小牛的头和尾巴,硬生生把它们拉回到圈里,然后气哼哼地把它们在一根柱子上拴得死死的,再也不让它们乱跑了。当然,这一跑,也把凯米勒自己累得半死,又是气喘吁吁,又是汗流浃背的,差一点没背过气去。他开始生闷气,自己给自己发脾气,骂自己无能,连几头小牛都抓不住,甚至有点怀疑自己这一步路是不是真的走错了,撑得没事儿干,害得自己跑到这山林来抓牛犊。叫你搬!叫你搬!搬吧,搬吧,好看的还在后头呢。
但是,民间有话说,只要付出,就能得到!凯米勒为过几天田园日子所付出的一切,还是有了一些回报的,或许是因为他心诚,必然有铁树开花,或者压根儿就是他的真诚,感动了神明,反正,枯木逢春,山回路转。看见他把东西差不多都搬进了屋子,又把小牛都拴在了一起,孜丽曼的脸上终于见到阳光,不再黑着脸了。老天开恩,让他当年生活过的地方显了灵气,初来乍到的死寂突然就有了人气。他欣喜地看到,有个女人正向他们家的方向走来,或许是给他们接风洗尘来的。多谢老天的恩典,过去的人怎么就想出个给人接风洗尘的礼行来,只要有人搬家,必来接应。而这来给他们接风的不是别人,偏巧还是孜丽曼那个心直口快、爽快大度的发小哈热丽哈什。哈热丽哈什的名字,是小燕子的意思。说她是小燕子,她还真的像只小燕子。小小翅膀带来了春雨,化解了寒气。她嘴甜心善,什么难堪的事儿,只要她一出现就能变得无影无踪。果然,就见那哈热丽哈什老远的人还未见,笑声已经到了:
“哎呦,我亲爱的孜丽曼,听说你们家要搬来,我已经眼巴巴地等了整整三天啦,天天往大路上瞧咧,真没有想到,咱们这一辈子还能见面。”
然后,两个女人就抱了头,稀里哗啦地哭。再然后,两人的话题就从分别时说起,一直扯到各自生的几个孩子,这些年日子是怎么过的,又问寒又问暖,两个人甚至还说她们多么不像话,就山这边山那边儿地住着,也不知道彼此过问一下,哪怕捎个话什么的。这话一扯开就说也说不完。生活嘛,就是这样,油盐酱醋,有失有得,喜忧参半,今天成功,明天失意,而且就这么过去了。凯米勒听着两个女人这样有一句没一句地说着话,说到伤心的地方,他也跟着动动感情。
女人们,让凯米勒有些闹不明白。她们动感情,或许是为了某种特别的享受,不然,这孜丽曼怎么就会哭了几把泪,反倒神清气爽眉飞色舞的了呢?刚才他们的冷战,一下就烟消云散了。她的声音也好像比以前好听,笑声像银铃一样。那燕子哈热丽哈什更是这样,刚才还见她泪水汪汪的,转眼间,那脸上泪不见了,反倒红光满面。她把脸朝向凯米勒,调侃地问:“咳,我说,同龄的你,你还好吗?恭贺你家乔迁之喜哦!”
凯米勒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傻傻地看着燕子:“哦,是的,至少……我们已经到家了。”
哈热丽哈什一听凯米勒说话声调不高,且答非所问,就饶有兴趣地看了他一眼:
“哦,同龄的你,你好像不太高兴哦?你应该绅士一点儿,至少你应该跟我问问好什么的。怎么,难道有谁欺负咱们的同龄人了不成?”
一听哈热丽哈什这么说,这凯米勒心虚起来,好像一匹莫名其妙就走失了方向的马,脚下不知往哪儿踩,说:“不,不,您说到哪里去了,不是那样的……”
孜丽曼脸上有些挂不住了,甚至有点儿慌了神。老话说,家丑不可外扬,她实在担心这笨嘴笨舌的凯米勒,一紧张,一不留神,会把他家刚才那点破事儿,当着哈热丽哈什的面都抖出了。即便是他不会自己说,恐怕也架不住人家几句追问,主动和盘托出,那她就把面子丢尽了。是的,这笨蛋一定会这么做的。于是,孜丽曼就忙插了嘴,有意把话头引开,很世故地,很疼爱自己的男人一样,对她的发小好友说:
“咳,你可是知道的,我家凯米勒有茶瘾。今天因为搬家,忙里忙外的,他都没能好好喝上一壶茶。你也知道,茶瘾大的人,只要喝不上茶,就会焉了,萎靡不振的,好像丢了魂儿似的。”恰好这时,一股清凉的风从窗外吹来,撩过凯米勒的额头,让他感到了几分凉意,身上也轻松了一些。然后,凯米勒就轻轻地舒了一口气,好让更多的凉爽穿过自己的身体,说:
“对,对,孜丽曼说得对,我是茶瘾犯了,头痛得要死。”
还没有等他把话说完,那哈热丽哈什就接过话头,抢着说:“哦,那有什么呀,我还以为有多大的事儿呢。我看这事儿好办,烧壶茶喝,我同龄的人不就舒服啦?我的茶都烧好了,现成的,走吧,到我家喝茶去。好啦,别瞎操心啦,我们家的孩子很快就会来了,大家三下五除二,就把你们家的东西都摆好收拾好啦。”听起来,她的话而更像是命令,根本由不得他们说不。
这样,凯米勒和孜丽曼也没有什么好推脱的了,跟着她往外走,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有说有笑,自然得要死。然而,尽管如此,这凯米勒的心里还是有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虽说他平时并不信神弄鬼,但是,今天初来乍到,自己和老伴就冷不丁闹了这么一出戏,心里觉得不是什么好兆头。所以,他想自己以后还是必须谨慎一点,处处多加小心,不要太张扬。
他的担心确实有点儿道理。几天之后,不愉快的事情竟然接连发生了。第一件事是由一个年轻人引发的。这天,一个脸膛有点发黑的年轻人骑了一辆摩托车来,也说不清他是不是喝高了酒,反正是风风火火地骑了他的大摩托,直冲冲来到了凯米勒家的旧木屋前,把车在窗根儿下停下来。尽管凯米勒家的那头大黑狗见状愤怒地叫,表示它极度的不满,可人家仗着屁股底下有摩托,硬是把那狗的气势给压了下去。年轻人坐在摩托车上脚点着地,虎视眈眈地站了一会儿,好像要找人算账的样子。见胡尔玛西在离木屋不远的一堆柴堆旁用心削一把铁锹把儿,就没好气儿地说:
“咳,小子,干什么呢?”
胡尔玛西见这家伙来到他家门口,一句问候的话没有,倒用盛气凌人的口气跟自己说话,就没好气地回答:
“没看见吗?在拾掇铁锹把儿。”
“拾掇那铁锹做什么用?”
胡尔玛西抬起了头:“关你什么事儿?”
“当然关我的事啦,听着小子,我可要警告你,这个地方的土,不是随便什么人想用铁锹挖一把就可以的,懂吗?”
“我挖我家的地上的土,干你什么事儿?”
“我说不行就是不行。”
“凭什么?”
那青年就下了摩托车来,走向胡尔玛西:“凭什么?把你家的地契,也就是土地使用证拿出来让我看看哦,没有吧?那听好了,没有地契,这地方的土一铁锹也不能动,这是法律。”
胡尔玛西说:“你也听好了,这房子就是我家的土地使用证。”
“没听说房子能当地契。就算房子是你家的,没有地契,就趁早扛上你的房子离开这里。”
胡尔玛西一听这话,声音大起来:“你是谁?敢在这里指手画脚。”
年轻人的声音也大起来:“好!问得好!告诉你,我是这个村上的管事儿的,大名阿勒帕穆思。”
胡尔玛西火了:“什么阿勒帕穆思,萨勒帕穆思,见你的鬼去!赖狗得个金名儿,你他妈给脸还上头啦!”
那阿勒帕穆思也火了:“快给我闭上你的臭嘴。”
胡尔玛西说:“人人长着两只耳朵,一个舌头!我的一个舌头说话了,你的哪只耳朵听,就由不得我了。我是在说,你他妈真是一条狗,一条狗!听到了吗?”
“我叫你闭嘴!”
“唉!我就不闭嘴了,怎么着?”
胡尔玛西这边话音还没有落下,就见年轻人就跟他扭成了一团,厮打起来。那破木屋的门也吱吱扭扭地响了一下,凯米勒和孜丽曼两个人慌慌张张地冲出来,跑向他们,苦苦地喊:“不要打了,停下来,别打了!”凯米勒甚至完全不顾自己是个长辈,央求那阿勒帕穆思:“求求你孩子,别打啦,别打啦。”他一边劝一边还殷勤地问:“哦,亲爱的孩子,告诉我,你是谁家的孩子?”
但是,阿勒帕穆思正在气头上,根本就不理会他的央求,一把把他挡开去,凯米勒就绕到他的面前,说:“打住,打住!好孩子呀,你还没有回答我的话呢。”
阿勒帕穆思就把头一昂说:“你问那个做什么?”
“亲爱的孩子,我没有别的意思,想认识一下你还不行吗?”
“好!听着,我是腾格里拜尔地家的儿子,明白了?”
一听是腾格里拜尔地的儿子,凯米勒就兴奋地说:“啊,什么?你是大个子腾格里拜尔地家的公子吗?”
阿勒帕穆思停了一下,说:“什么大个子矮个子的,我是腾格里拜尔地的儿子还有假呀?对,我就是五年前那个被河水冲走的腾格里拜尔地的儿子!怎么样?”
凯米勒一听这话,乐得狠狠地拍了一下自己的大腿:“哎哟,我亲爱的孩子!我说嘛,原来你是自家人,自家的孩子呀!腾格里拜尔地是我家最近最近的远房亲戚呀!”
但是,那阿勒帕穆思似乎并不买账,而是像一头咆哮的公牛,气哼哼地盯着他说:“哈!那……我跟你是亲戚,又能怎么样?”
凯米勒这边却感到心里酸酸的:“天啊,我就知道,我一眼就看出来了,你是我们本家人,血脉牵着呢。”
那阿勒帕穆思却把头一歪:“唉,老头儿,我可不想听你套近乎,扯什么同部落同家族的废话,少给我添乱。”
但是,凯米勒依然是不放弃,坚持要说服他:“亲爱的孩子,瞧你,一准是因为在气头上,说气话呢。俗话说,不像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嘛。”他指了指胡玛尔西又说,“你这个弟弟呀,肯定是没有认准自家人,惹你生气了,真是不该呀。还要请你多多原谅才是,我的孩子。”
老话说,只要话儿说得好,不怕石头不开窍。但是,现如今不一样了,话说得再好,这石头也不再开窍了。瞧这凯米勒越是央求阿勒帕穆思消消气儿,那阿勒帕穆思却越是生气,说:“老头儿,你这一辈子是不是就凭了你这三寸不烂的舌头混饭吃呀?我可不会上当。所以,少来忽悠我,明白?别说你求我原谅你们,就是你们全家现在都跪下来磕头求我,我也不会动心,我说话算话。听着,如果三天内,你们不把土地使用证拿来,别说你们,你们家的小牛也别想吃一口这地上的草。”
凯米勒听了这话,绝望地摸了一下衣领:“天呀,这个孩子可真是心狠。”
阿勒帕穆思便不再说话,而是佯装什么都没有听见,转过身,走向摩托车,骑上去,一边突突突地发动了引擎,一边自言自语:“不给这些人一点颜色看看,明天后天,说不定什么懒汉酒鬼,还有那不劳而获的家伙都来我们这里了呢,那还了得。”
他这一嘟囔不要紧,该凯米勒发飙了,就听他喊道:“咳,我说,你小子在嘟哝什么?”
但是,阿勒帕穆思根本没有搭理他,扎扎实实地发动了摩托车的引擎,让凯米勒家的大黑狗再一次愤怒地叫了一阵,然后,开了摩托车消失了。
凯米勒看着阿勒帕穆思远去的背景呆若木鸡。这是必然的结果,他只能呆若木鸡。人呀,越躲着什么,就越招什么。凯米勒搬家前担心的事,竟然就这样变成了现实。那边,阿勒帕穆思坐在摩托车上,在一股浓浓的黄尘中,越走越远。这边,他的心却也开始越发地零乱。偏偏那小儿子胡尔玛西也凑了热闹,说:“好,好极了。我早就说过,准有破事儿等着咱们,坏掉咱家的名声,这下好了,咱家要出名喽。你们两个都听到了,刚才那条疯狗说咱们什么来着?黑户!他娘的,他还说咱们家不劳而获。”
儿子这一说不要紧,孜丽曼也好像突然从梦中醒来了一样,跟着就开始起哄,且一副得理不饶人的样子:“对呀!唉,老头子,你不是说,这个村里有个面善的好村长吗?敢情,那村长就是这个东西?”
听到孜丽曼这样说,凯米勒羞愧得几乎无地自容。是的,是的,这不明摆着都怪他自己嘴贱,多事。明明没有见过什么村长,却偏要编个好村长出来给他们听。都怪他自己,说话没边儿没沿儿,有时说话恨不得能让天上的月亮落到什么人的掌心里去。只不过,这样的话,平时家里人并没有太当回事,今天却碰到刚才那个家伙身上去了。按理说,他先前“表扬”村长的话,早该被家人忘掉,扔到垃圾堆里去了。现在好了,他不仅跳进河里也说不清,而且偏偏让孜丽曼给抓了话柄,以后他这两片耳朵就别想消停了。就那么一句话呀!让她给抓住了,你说寸不寸?是的,话柄子让她抓住了,往后,鸡蛋里挑骨头的事儿,自然是再所难免的了。
这样想着,凯米勒那点羞怯差点儿就演化成愤怒。毕竟他是一个有过阅历的成年人,见过世面,把持住自己的理性还是能做到的,况且,他实在也不想把事情闹大,害得自己下不来台,就小心地说:“不是,不是的,我说的不是这个村长。”
“那是哪个村长啊?”
“哦,也是一个年轻人,跟刚才的那个长得差不多。”
“这我倒又不明白了,刚才那个小伙子不是亲口说他是村长吗?那,你说的又是哪家的村长啊?”
“或许,他是……副的。”
孜丽曼听了这话,就一屁股坐在地上,拉起长调来:“天啊,我真是瞎了眼啦!好好的日子放着不过,跑到这荒山秃岭来当流浪汉啦……天啊……”
“好啦,好啦,别哭丧啦!亲爱的孜丽曼,如果,你真的想回去,那不!路就在那里,咱抬腿走人就是喽。”
这话说起来多容易呀,但凯米勒心里知道,一切的一切,将从此开始变得越来越复杂,越来越麻烦。连他自己说起这个话来,都觉得沉重。一个“搬”字,岂能是儿戏?如果,他们真的搬回去,那人前人后,怎么把自己这张脸给摆平啊。试想想,搬着锅碗瓢盆,叮零当啷地回家的景像吧,多丢人,多没面子,不让人家笑掉了大牙才怪呢。不说别人,就是那个臭嘴大姐夫阿布德力,不来天天损死他凯米勒,就算他积德……再说,凯米勒也没什么可以责怪别人埋怨别人的理由。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他自找的,自怨自艾,自讨没趣,作茧自缚!怪不得老天,也怪不得命!要怪,也得怪他自己把事儿想得太美了,太疯狂了。谁的话他都听不进去,一意孤行。这下好了,他拉的这辆破车走到岔口了,往左走,会死牛,往右走,车要彻底散架,粉身碎骨。活该你呀!活受罪吧你!相比之下,那先人活在过去,却要比他活得智慧。不然怎么就会留下那么多说法,提醒后人时时不可目无他人,强调这亲戚间要多多走动,有事没事套套近乎,不然,近得远了,远的就更远了。瞧,眼前的事儿,不就明摆着是因为过去没有跟远亲近邻处好,让自己落得个孤家寡人,拿个注意都没得人商量。而这点道理,他都混到六十出头了才明白。只可惜为时已晚,不然,他们家的远亲——腾格里拜尔地家的公子,怎么就会跑到他家门口来胡闹,给他冷脸看?还张口闭口他们全家滚蛋。看来,这一下,他凯米勒可是把路给走绝了,走投无路了,没有人可以去讨说法了。更可悲的是,除了那孩子,他好像没有谁能去说理,好在,还有那邻居燕子哈热丽哈什。这天,她又来了劝说:
“好啦,你们就别往心里去啦,毕竟,那还是个孩子,而且又喝了一点小酒。年轻人嘛,耍点小性子,也是在所难免的事。不然,他怎么就会睁着眼睛说瞎话,明明看着你们家的房子就在眼前放着,还不让你们家的牲口在自家门口吃草,是不是?别听他胡说八道。据我所知,你们把家搬回来,这左邻右舍的,大家伙儿都很高兴呢。”但是,燕子的话说归说,这凯米勒的心情依然是糟糕极了,晚上睡在床上也不得安宁,满脑子胡思乱想。可惜了那远亲腾格里拜尔地早早离开了这个世界,如果他还活着,他凯米勒保准不会听到那小子说那些令他难以受用的话。他还清楚地记得,当年一帮戴着红袖标的造反派,把他父亲拉到一个小广场上,说他父亲整天说经论古,不务正业,还说像他这样的败类不能呆在边境上,就让他们搬到一个遥远的生产队上去了。其实,那哪里是“搬”哟,分明就是被“赶”走。那会儿,没人敢替他父亲说话,唯一替他喊过冤的人,还就是他的远亲腾格里拜尔地。这个名字,凯米勒永远也忘不了。腾格里拜尔地东奔西走,找人,托关系,替他父亲求请,只可惜,都没有奏效,没有人听他的话。所有腾格里拜尔地找过的人,都说他父亲确实是在传播封建迷信,蛊惑人心。也因此,不但没有人愿意帮他说话,反而都把嘴闭得紧紧的,紧紧的,跑得远远儿的,远远儿的。一天夜里,腾格里拜尔地来找他父亲告别,说他从来也没有这么绝望过,就抱着父亲的肩膀,说:
“亲爱的吐尔斯别克呀,我的兄弟,只要我活着,一定想办法把你们家再搬回来,相信我。”
他这样说着话,凯米勒那不善于轻易动感情的父亲,也被说得掉了泪,并对腾格里拜尔地说:“亲爱的腾格里拜尔地,我的孩子,当年,你出生的时候,你父亲请我给你取名儿,因为,我和你父亲是好朋友……只可惜,他走得早。如果,哪天我也死了,希望你把我埋在你父亲的身边……”
腾格里拜尔地听父亲这么说,竟连连摆手:“不,不,您可不能说这样不吉利的话,老人家,相信您一定会活着搬回来。”
父亲说:“哦,是呀,常言道,不做最坏的打算,等不来最好的结果。”
腾格里拜尔地就点点头:“好的,好的,我明白了,我一定会按着您的意思做。”
只可惜,那腾格里拜尔地并没有能兑现他的承诺。因为路途遥远,凯米勒的父亲死的时候,腾格里拜尔地别说掩埋他,甚至没有能够得到消息。听人讲,腾格里拜尔地去世前,心中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有能够兑现他当年的诺言。
那天发生的事,对凯米勒确实带来了不小的伤害。那些日子,他情绪低落,一蹶不振,甚至不敢在人前抬起头来。过去的他,曾经是一个活得比较洒脱的人,没心没肺,口无遮拦。而现在,他好像突然把这一切都忘掉了,遇到什么事,总是推诿又推诿,说话吞吞吐吐,前怕狼后怕虎,唉声叹气,坐卧不安。见他一天天消沉,倒是把个孜丽曼吓得个半死,她很担心这种焦虑一旦开始,就变成无底洞,他凯米勒肯定永远也沉不到底。偏偏他又是一个爱面子的人,而爱了面子,就得活受罪。凯米勒越是这样,孜丽曼就要让自己清醒一点,警觉一点儿,不能再跟他较劲,这是明摆着的事。他们两个都一大把年纪了,如果自己还因为搬家的事跟凯米勒过不去,那她真是愚蠢到家了。她不可能也不想再摆平他了。尽管搬家的事她有一千个不愿意,但事已至此,她只有妥协,不能耍小性子、弄小脾气了。只是,她把事想得好像有点简单了,要真得想顺着现在的凯米勒,似乎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
一天,孜丽曼说:“怎么了呀,你!整天愁眉苦脸的,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凯米勒说:“没有,我哪儿也没有不舒服呀。”
“要我给你烧壶茶吗?”
“不要。”
孜丽曼就小声说:“哦,天呐,真是作孽……”
显然,她没辙了。而凯米勒的感觉却是一天比一天差,整天忧心忡忡,多思多虑。她发现他每天早晨起来,或晚上出门,都会左看看,右看看,也不知在看什么。而凯米勒这里,确实是看到什么好像都有幻觉。说来也是,不管那曾经经历过的是幸福还是痛苦,反正,凯米勒的青春时光是在这个地方度过的。那些个岁月里,最最值得珍藏的记忆,至今依然在凯米勒心中最隐蔽的地方保存着,多少年来,一直陪伴着他,让他感到人生的温暖。尤其是这里的野生果林,这里的山峰,还有那连绵的绿色山坡,哪一个不曾是他美好的回忆?像他的亲人一样,让他看也看不够。多少年来,他一想起这里漫山遍野的野果树开花时,那充满天空的馨香,他就会陷入无限的思念。而且,越是思念,就越是觉得此生自己的脚步就越是不能到达。然而,今天自己突然来了,却被那无穷无尽的焦虑所俘获。哦,时光!真是不公平!人这个东西,真是不可思议。按理说,一个人只有自己亲自体验并经受了,才能真正明白为什么要活着,而他却不能。但当想起当年可怜的父亲大人也曾在这里留下过不少美好时光,凯米勒就潸然泪下。找到了一点儿感觉,就顺着感觉走,想起当年,自己曾和那个叫莎玛丽的姑娘在一起时说过的话。
莎玛丽曾问他:“这个地方的野果树,比别的地方开花晚,是不是?”
那个时候,凯米勒就慌忙说:“是的,是的,比别的地方的晚。”
事实上,那个时候,他根本就不知道这个地方的野果树究竟什么时候开花。后来,等自己有过一些阅历,走过许多地方,才搞明白,在这个地方,野果树确实比在平原一带的苹果树和杏子树晚开花整整两周。那一段时间,他几乎把她当成了女神。莎玛丽这个名字是山风的意思,这名字起到莎玛丽的头上,真是天的造化。那莎玛丽真的就像夏天的山风,和煦又温暖。她学习很好,每次期末考试,她也总会用她那和煦的风,把他带过考试的关口。
他们两个人是同学,两家人又是邻居,现在想来,那大概是老天对他凯米勒特别的恩赐。现在他家的这所木屋,就是当年莎玛丽家的房子。而他凯米勒家的地窝子早就没有了,只剩下了一个土坑,就在这木屋旁边。那个时候这座木屋,也不像今天这样屋檐歪斜,而是挺挺拔拔,好像一座富丽堂皇的宫殿。对那时的凯米勒来说,别说莎玛丽家的木屋,就是他们家的地窝子也是那么漂亮,比别人家的房子不知好多少倍,为此,他心中总有一股难以名状的骄傲,笑口常开。而别人,好像也很在乎他们家的房子,时常向他投来赞许的目光,有人甚至还会嫉妒他,这实在也是情理中的事儿。如果那个时候,常常跟着莎玛丽一起去学校的不是他,而是别人,而且住着那样好的房子,他凯米勒也会妒忌他们的。现在想来,和莎玛丽在一起的时光,真是无比美好,且不说与那时光伴随的还有好听的故事,好玩的游戏,悦耳的笑声。最令他忘不了的是,他和她每次经过那个小桥时,因为她会感到头晕,站不稳,他就会抓住她那精致的小胳膊,扶她过桥。那小桥好像是什么人专门为了他能帮她过桥设计的,在一次发山洪的时候把原来的桥身给冲掉了,后来又用两根小房梁在小溪上搭了那个桥。有趣的是,越是这样,他就越是引得那些小心眼小肚肠的人对他忌恨得要命。没办法,凯米勒天生就有这个福气,那就气死他们好了。只可惜,当年自己怎么就身在福中不知福,不知道自己多有运气,多奢侈。不说那每次跟莎玛丽一起幸福过桥,每天一起上学放学,一起放牛,一起捡柴火,一起去汲水,就足够他享受的了。其中,一起去汲水是最难忘的。莎玛丽的家人喝水,一般不在近旁的小溪里取,而是要到小溪上游的那个小山崖下的泉水那里去取。她说她母亲说那里的水干净。但去那小山崖要走一阵路。每次扛着小扁担和两只水桶往那儿去或回来的时候,他总能听到莎玛丽的说笑声和那水桶里的水或小扁担发出的声响,一起在小路上回荡。而他也有幸跟着她去,一来因为他是个男孩儿,二来是因为她妈妈身体有病,干不了重活儿,必须由她去。这样,他每次跟莎玛丽一起去挑水,就成了一次愉快的二人旅行。莎玛丽很健谈,说东又说西,说得他不仅白天心情爽朗,就是夜里做梦,也会把莎玛丽讲的事情做到梦里去。有一次,他们两个人一起到了泉水边,那莎玛丽突然就提了个问题给他,要他回答。而那问题显然是她自己编出来的:
“凯米勒,你知道,这个泉里的水,为什么会从石头缝里自己钻出来?”
“这还用问,因为石头里的缝隙呗?”
莎玛丽就噗嗤一下笑了,说:“去去,整个一个大实话,真没趣儿。”
凯米勒急了:“那该怎么讲呀?”
莎玛丽说:“大家都说这是天使干的事情,叫鬼斧神工!”
凯米勒就佯装瞪大了眼睛:“哦,原来是这样。”
“是的,那些天使真是好神奇。就因为这泉是她们造的,所以,牛羊野兽都不会在泉上踩过来踏过去。而且,天使造这些泉水的时候,故意让泉水一滴一滴从石头缝里流出来,然后汇聚在一起。这样,她们就好在水里洗澡了。”
“妙极了。”
看到凯米勒这么买账,莎玛丽就更有兴致了,指着一个碗口大的小坑说:“看见那个小坑了吗?听说,这是天使们的小碗。她们渴的时候,就用它喝水。她们就要用这么小的碗,如果碗太大了,牲口就会在里边喝水,水就不干净了。她们多聪明呀。”
凯米勒听得很入迷,不住地点头,说:“是的,是的。”
莎玛丽又说:“这泉里的水,可以治心脏病呢,所以,我爸才要在这个泉水边上打上这些木板子,好存储更多的水,让大家都能喝得着。”
凯米勒就又点点头。有他这么一个忠实的听众,莎玛丽感到很高兴。她认真地观察了一会儿他的反应,然后,又提一个小问题让他回答:
“凯米勒,你真的相信有天使吗?”
这个问题提得有点蹊跷,凯米勒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吞吞吐吐地忙着应答说:“当然,相信,相信。”
一听他这样回答,莎玛丽兴奋起来,大概她觉得,在这个世界上果然是有人跟她一样有信仰:“哦,我太相信了。听人说,只要有天使出没的地方,一定会人杰地灵,一切的一切都是干干净净,一尘不染。看见这些山了吗?一片葱绿,多干净,再看看这些水,清得真是要命了。”
莎玛丽这样兴奋地说着话,把凯米勒都说得云里雾里。他奇怪自己活在这样的地方,怎么从来就没有正眼看过这里的山,这里的水,这里的一切。是的,莎玛丽一点儿也没有说错。自打自己记事起,他就没有见过他眼前的小溪、泉水、河流浑浊过,什么时候都是清清澈澈,明明朗朗。他以前也曾听有人说,这些水之所以流成这个样子,主要是因为它们流经的河道里都是鹅卵石,是它们过滤了泥沙。对此,他曾深信不疑,但是,今天经莎玛丽这一说,还真的不一定全是像别人说的那样。他倒是宁愿相信这个世界上确实有一种更为神奇的力量在左右这一切。别的不说,就是眼前的这个叫莎玛丽的小女孩儿,怎么就跟别的女孩子不一样,而是活脱脱天生丽质,就站在自己的眼前,实实在在,容不得任何怀疑。或许,这莎玛丽就是天使在人间的化身。哦,这个世界果然是有点神奇的,有点神秘的,有点古怪精灵了。
这样想着,凯米勒就觉得自己开始心跳加速,那个不听使唤的心几乎要从喉咙里跳出来似的。他甚至有一种幻觉,好像这莎玛丽自己就是一个天使,长着一双洁白的翅膀,满头银色的秀发,一不小心就会从他眼前飞走似的。这样,就有一股冲动一下把他打懵,让他鲁莽。他心中一失控,一下就把莎玛丽抱住了。但是,一失足成千古恨!也就是这一念之差,竟然从此把一切美好都给毁了。他眼前突然不再有天使,而只有一个活生生莎玛丽,一个真实的莎玛丽。而她也好像突然遇到一条毒蛇,吓得一声尖叫,然后,猛地一把把他推到一边去,接着愤怒地在他脸上狠狠地掴了一巴掌,骂道:
“你混蛋!给我滚!”
凯米勒一时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用一只手下意识地捂着那被掌掴得火辣辣的脸颊。
从此以后,莎玛丽再也不跟他在一起了,远远地离开了他的视线,一个人去学校,一个人去挑水,好像他凯米勒是一个根本不相识的陌生人,即便在路上遇到他,也装作根本就不认识他。这让凯米勒感到极度的绝望。有好几次,他看见莎玛丽艰难地过那座小桥,他也几次想去帮帮她,然而,他的努力都泡了汤,希望也被桥下的小溪冲得荡然无存。尤其看到莎玛丽有时自己过桥时过得好好的,像一只小山羊那灵巧敏捷的样子,他就伤心得要命。也许平时,女孩子们说她们会头昏,恐高,根本就是一派胡言。这样以来,他和莎玛丽想重归于好的梦想,彻底灰飞烟灭了。
为此,有一天,凯米勒自己打了自己,独自一个人跑到一个没有人的地方,痛痛快快地哭了一鼻子。一切的一切,都怪他自己肚子里藏了一个连他自己都瞧不起的小凯米勒,一个疯子凯米勒,少见多怪的凯米勒。难道那小凯米勒从前不曾听从过他的管教?不说别的,他老父亲都不知道给他说过多少人生的大道理,诸如不要伤害别人,要尊重别人的隐私,因为你的幸福和痛苦,都跟别人联系在一起,你跟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一个人都逃脱不了干系。按父亲的说法,那个叫幸福的东西,看不见摸不着,它只和人的心情在一起,是一只看不见的神奇的大鸟。父亲还说,那个大鸟是一个公平的大鸟,它对这个世界上的人一视同仁,并且早晚会光顾这个世界上的每一个人。而那些常被人们挂在嘴上的祷告,就好像落在那只大鸟的翅膀上。只可惜,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真正把那只大鸟放在心上,而只是把它挂在嘴上。所以,这个世上的人们也就总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自找没趣。所以,这个世界没有一个完人,没有一个从头到尾都感觉自己是幸福的人……现在看来,父亲说的都灵验了。他凯米勒确实是自不量力。千不该万不该,他不该因为自己家与莎玛丽家作了邻居,而且一起上学,一起放学,妄自尊大给自己招来麻烦。这不明摆着是招惹是非嘛?害得自己跟她近在咫尺,却天各一方。现在的他可是山穷水尽,即便自己把脑袋往墙上撞,把自己往死里整,那莎玛丽已经是不可能再回头了。偏巧,这个世界上的事,总是哪壶不开偏要提哪壶。就在他凯米勒遭受这般折磨的时候,她们家在城里的一个亲戚要莎玛丽的父亲和母亲一起去城里住,帮他们家做事,并让她在城里读书。而且,这个消息来得如此突然,还没有等大家都反应过来,那城里来搬家的车都已经到了莎玛丽家的门前。然后,他们家就搬走了。这让凯米勒遭受了更大的打击,有很长一段时间,吃不下,睡不着,而他的痛苦竟然没有一个人来安慰。他们两家人很久以来住在一起,来来往往,关系很是密切,突然之间,就这么分开,对大人们来说也不是一件很轻松的事。他们家要搬走的那几天,莎玛丽的父亲努尔佩依斯也想做点什么事情给老邻居表达一下自己的心意。她父亲原是一个鞋匠,做得一手好活儿,只是平时跟人的来往并不是很密切。那几天,大概是她父亲意识到自己要走了,突然感到有些对不起左邻右舍,就把一双新做好的软靴子送给了凯米勒的母亲作纪念,还有些感怀地说:
“亲爱的好邻居,这是我新做的,靴底是狗皮料,你留着做个念想吧。”他说着又转向凯米勒的父亲:“亲爱的大哥,我要感谢您,这么多年,您一直帮我照看牲口,还帮我们打柴挑水,我们真是感激不尽。为了表达谢意,我们决定把我们的木房子送给您,您就收下好了。我爹娘都是从这所房子里走的,我家搬走后,我不求别的,只希望您过年过节,为我家两个老人超度一下就成了。”
莎玛丽家要搬走的那天,两家人都有些依依不舍。尤其是那莎玛丽,虽然这里曾给她带来过伤痛,但是,一旦要走了,她还是像她父母一样掉了泪,甚至投入凯米勒爸爸和妈妈怀里抹泪。在要上车的时候,她却走到凯米勒面前,看着他说:
“求你了,我走后,希望你别忘了经常到那个泉水去,把杂草什么的都除除干净。”
凯米勒听了这话,感动地忙说:“当然,我不会忘的,不会忘的。”
但是,自莎玛丽家搬走以后,凯米勒就无心再读书了,隔三差五逃学。老师们曾多次提醒他不要这样,要好好学习,但都无济于事。有一次,他干脆对老师说:“我不上学了。”
老师问:“为什么?”
他回答:“班里头数我年龄最大,跟那些小不点儿混在一起,我脸上挂不住。”
老师说:“这就奇了怪了,我不是明明记得你曾经信誓旦旦地说,这一辈子不读书,就没有出头之日吗?”
他说:“但是,我错了。”
天底下自然没有一个当老师的愿意看见自己的学生选择这样的路。然而,老师们最终没有能够说服他,倒是学校校长——就是那个一向爱教训他、批评他的校长说:“如果你实在不想在这里读书,我们也没有办法。不过,我倒可以建议你到县里去,参加一个培训班,学制一年,如果你同意,我可以替你去报名。”
谁知这凯米勒依然是鬼迷心窍,校长的建议,他依然没有采纳,说:“不去。”
校长说:“哦,那我就没辙了。”
他说:“有辙!要么我去给莎玛丽的爸爸放羊,要么,给我爸爸放牛。”
这一下,校长和老师们彻底无语了。
从此以后,凯米勒就落了一个羊倌儿、牛倌儿的大名。虽然后来,他也干过不少别的营生,但是没有一个干出名堂。因为,不管他干什么事,都是一阵风,风风火火了一阵就灭了。不是心血来潮,就是虎头蛇尾,一事无成。每当失意的时候,他就回到家里一头倒在床上,一连几天浑浑噩噩。在他所有不痛快的日子里,唯一能安慰他,并给他带来些许希望的就是挑着水桶去那个泉水,这反倒让大家都觉得他有些怪异,不正常。每次他挑着担子去泉眼后,就会把水桶和扁担往地上一扔,然后在泉旁傻坐,目光直勾勾地盯着泉水,一坐就是大半天,好像在等一个永远也不会等来的人。有人还听到过他低声歌唱,或者小声跟什么人说话。时间长了,这民间就有各种说法传出来,凯米勒与天使恋爱了,每天都去泉眼旁和天使幽会。后来,这话越传越邪乎,有人甚至说自己亲眼看见他和天使在一起。还有人请算命先生为他算了命,说总有一天他会和那个天使私奔。这些人呀,不仅嘴贱,想像力竟也如此这般没边没沿儿。这故事传着传着,把凯米勒家的老爷子也传进故事里去了,说凯米勒跟天使恋爱的事情,老爷子很不满意,亲自去跟那天使理论,求她放了自己的儿子。还说他因为是僧人毛拉,平时天天做教课尽教礼,但见了天使平时的功课竟然都不灵了,倒是把自己都快装进这件灵异的事儿里去,不能不听从天使的安排。这话被人传成这个样子,凯米勒和他父亲没法过正常日子。为了给大家一个彻底的交待,有一天,父亲硬拉着凯米勒走了,彻底从大家的视线中消失了。他走的时候,跟谁都没有说,连凯米勒自己都被父亲搞得莫名其妙。
过了十几天之后,老爷子又带着儿子回来了。但是,人们发现,老爷子不仅带着儿子回来了,而且还带来一个儿媳。原来,老爷子万般无奈之下,带着儿子去了他的一个老朋友家。那老朋友家有一个千金,凯米勒已经到了法定结婚年龄,那姑娘也到了结婚年龄。世上竟然有这样蹊跷的事儿,凯米勒的父亲跟姑娘父亲说了要娶她进门的事儿,父亲没说不,姑娘也不说什么就答应了。两家人就把两个人的婚事给办了。事实上,父亲的选择一点也没有错。他虽然是个老实人,又是个普通人,但看人不会走眼。虽然他看中的姑娘不及天使那么灵异,但是,长相和人品一点不逊色,花容月貌,这凯米勒也说不出什么来。这事儿就成了。
凯米勒的父亲已经厌倦了那被别人臆想出来的故事,没有兴趣也没有精力再跟这些人捉迷藏。为了求得彻底的清净,老爷子把家搬到很远的地方去了。因为他回来后,听到那些善于编故事的人却还在说,天使并不是被老爷子气走,而是让凯米勒气走了。但是,就这么说天使被气走了,又好像没有太大的说服力。你想啊,这恋人之间生个气,那还不是小打小闹,好像草尖上的露水,太阳一出来不就没了。天使虽然是天上之仙,也难免会耍小孩子的脾气不是?所以,一旦她的气消了,在那些人嘴里,她一定又会回来找凯米勒。这一点也不奇怪。而老爷子担心的也不是别的,恰恰就是怕那天使太痴情。只要他把家搬走了,看谁还能说什么?这天下的事呀,从来都有备无患嘛,所以,为了远离麻烦,老爷子就带着家人走了。而在人们的说法里,这老爷子走确实是不得已而为之,是为了不让天使给自己制造更多的麻烦。
好的,好的,就算是这样吧,可人说谎言重复三遍就变成了事实。凯米勒家搬走后,这个故事越发传得可笑,越传越“真”,几乎变成了天下奇闻,甚至没有人再辩论故事的真伪。人们只知道凡是传奇的故事,必然有一个真实的出处。更有趣的是,这故事传到后来,当有人当着凯米勒的面问起这件事儿的时候,尽管天下唯一知道其真伪的人是他本人,但是,连他自己都开始怀疑这故事,是不是曾真实地发生在自己身上。不然,为什么他总是会在梦里梦见那个泉水,甚至会梦到提着两个水桶来挑水的莎玛丽?那水桶发出的声响和莎玛丽的笑声,他似乎都梦见过。更奇怪的是,这两个场景,每一次在梦中出现,都是一模一样,从来也不会变化,重复又重复,这样,他自己就越来越糊涂了。人家问起的时候,他也就总是左看看,右看看,好像那天使就在身边一样。在这个世界上,哪有大家一起说谎话的事?所以,以后,他也很少敢批评大家,也不忍心批评大家。或许,真正的天使他自己看不见,而别人会看见的。再说那不断在梦里出现的一切,也不可能平白无故。天使毕竟不是凡人,一定有着超人的魔力,说不定,天使真的已经在莎玛丽的身体里了,把她变成了天使的化身。
后来,这个故事随着他们家传到了外边。远近的人们都知道了这个美丽的故事。这反倒让凯米勒有些美名远扬,他怎么能不臭美呢?瞧啊,就他这么一个普通人,竟然天上天使都爱他爱得死去活来,那凡间的姑娘们自然会对他爱之有加。他要是动了真格的,可以不理会任何一个女子,哪怕她们为他害相思病他也不会理睬她们。于是,他就开始有些瑟了。
说来也奇怪,他越是这样,竟然就越有人要买他的账。远的不说,这凯米勒怎么就会那么轻而易举地娶了孜丽曼来哦?答案是明摆着的,孜丽曼活脱脱就是被他的传说给吸引来的。孜丽曼简直就是一见钟情,没说两句话,就倒在凯米勒的怀里了。大概她是要跟那个天使较量较量……
哎哟,这话说起来就又长了不是?其实,说到底,这关于天使的故事,或许并非完全从凯米勒这里开始。想知道因为什么吗?告诉你,据说,关于天使的故事,早年在凯米勒的老父亲那里就已经有了一些端倪了。
话说有一次,他父亲病了,对他说:“凯米勒,孩子,如果你不嫌跑远路麻烦,我想请你从泉水那里给我提一桶水来。”凯米勒一听,笑了笑:“到泉眼去提一桶水来?这有什么麻烦的呢?”他就带了两个水壶,连夜去那个泉眼打了满满两壶水来。父亲激动地接过水壶,然后请家人拿了碗,倒在里边,上气不接下气,咕嘟咕嘟一口气喝了下去,然后,长长地舒了口气,说:“哦,好痛快。”他在病榻上,极其满意地向凯米勒点了点头,又用那已经十分虚弱的口气有点神秘地对他说:“孩子,你应该明白,那个泉里的水,能治心病,是世上最好的药。亲爱的孩子,如果你想活得健康,应该常常去喝口那泉水。”
听了这话,凯米勒才知道,原来,对那眼泉情有独钟的不光是他自己,还有这老父亲,而且,父亲竟然会这样评价它,比他更看中它,这实在是他所没有想到的。
说真的,也许是因为凯米勒一家的离开,抑或是因为确实有太多的事情把这个山村里的人们的心思都吸引了去,随着时间的推移,近年来,人们好像对那个传奇故事的认真劲儿越来越小了,故事也渐渐被大家忘掉了。现在可好,随着凯米勒一家再次出现在村里,那陈年往事似乎被人们想起来,旧歌新唱了。随着时光的变迁,那故事几乎又有了新内容。当年那故事尽管充满太多美好,同时也不无来自神力的压迫感,但今天,压迫感好像少了,美好更纯粹了,好像被时光过滤过一样。人心向善,这实在太奇妙,太有幸福感了!有人说,凯米勒竟然对那天使痴迷了一辈子。时间都过去三十年啦,人家还把她挂在心上,真是死心踏地。他们还说,凯米勒回来后,在那个山泉旁又见到了他的天使。他们每天幽会,有说有笑。他们说,多亏孜丽曼不介意,她男人才能跟天使幽会。至于那天使是不是介意她,不得而知。但大家担心,如果哪天天使真的生气了,谁也不敢保证这事儿的结局是福还是祸。如果一个人遇到麻烦事,走人不就是了嘛,惹不起,还躲不起呀?为了这,多年来,村里硬是没有人把房子盖到小河这边来。因此,当年凯米勒家的那个小木屋就一直保存至今。当然,这三十年来,不是没有人在这木屋里住过,只是,在木屋里住过的人,好像没有几个把日子过得顺顺当当的,大多过不了几年,就都要闹着搬家。主要是因为,有贼借木屋的主人去参加婚礼的时候,光天化日之下,就进了人家的屋子,把值钱的东西都搬走了;或者有人家的老夫人脑袋一晕,倒在小溪边不省人事,而且还落得个口眼歪斜;有人家的小孩子去那小山泉边放牛,内急,在泉水旁撒了尿,可还没等尿完,他家的牛就被野兽咬死了。唉,反正,这种事儿多了去了。因此,这木屋在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一直是人去屋空,不再有人住。
人这东西呀,也真叫个贱,越是不可能的事儿,越是要瞎想。这山泉的故事一经陈话又提,大家又都不得安生了。有人偷偷溜到山泉旁去,企图窥伺天使的长相。凯米勒城里那个视力不太好的朋友,一生酷爱作诗,被凯米勒的故事感动得不能自持,甚至给凯米勒专门写了一首诗来,赞美他的爱情。按那诗里的说法,人间断然是不可能有这样圣洁的爱情的,这样的爱情只能属于人与神。在诗里,传说中有过的那个叫巴燕的美女,早在远古的时候就已经死了,但死了千年之后,她的爱情诗才开始滋润像凯米勒这样一个人的心田……有人这样赞美凯米勒,自然也有人会诅咒凯米勒。这还用问?因为村子里,英俊小生多了去了,自我感觉好的人也多啦,凭什么那天使偏偏就会看上凯米勒——那个连自己头上的帽了都戴不好的孬种。虽说爱情这个东西从来都不长眼,看中谁,就是谁,那他们也不会轻易地就败在了凯米勒的手下。其中最大的道理,就是他们不服气!不服气,就免不了在一起犯嘀咕,而那嘀咕的结果,当然就是大家齐心协力,把这事儿搞搞彻底。反正他们得不到的,像凯米勒这样的家伙也不能得到,最好的办法,就是让那天使离开所有的人。但想来想去,天使谁都没有见过,也不可能见到,怎么就能让她离开呢?后生们又想来想去,还是觉得把凯米勒这个家伙从这个山村里赶走是最可行的办法。他们不仅要让他走,而且还要让他走得远远的。他们说做就做,根本等不得,因此,大概就有了先前阿勒帕穆思来凯米勒家,给他下马威的那出戏。不然,凭什么他会那么疯狂,不尽人情,没心没肺,且不说他们两家还有点沾亲带故。
可怜的凯米勒回到自己的老家,原本只是为了平复多年来对生养自己的这个小山村的思念,不曾想,自己回得家来,竟然会落到这步田地。除了那天阿勒帕穆思制造的麻烦,这些日子来,他似乎听到了越来越多关于自己的各种说法,这让他实在是有点难以受用。他的老伴孜丽曼和小儿子胡尔玛西刚来的时候,天天吵着要把家搬回去,这些日子来,他们开始适应这里的新生活,已经在家门前的小菜地上种上了庄稼。现在,倒是凯米勒自己在这里呆不下去了。虽然还没有人指着他的鼻子,让他快快把家搬走,但他心里却想着搬走。只是,要搬也不能再回那孜丽曼和孩子们想呆着的地方,而是要去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只要远离这些乱七八糟的猜想和议论就行。而他唯一不想离开的还是那眼山泉。哦,那是一口多么神奇的泉水,每当他被焦渴的感觉困扰的时候,只要喝上山泉的一口水,就能让他感到心旷神怡,所有的疲惫和烦恼会被甩到脑后去,落得浑身爽快,轻松无比。只可惜,人言可畏,比打五十大板还让他难以承受。因此,只要有空,他就到那山泉旁去,长时间坐在那里发呆,想他自己的事情。且不说当年,他还跟人家莎玛丽姑娘许下过诺言,要好好守在山泉旁。男子汉大丈夫,说话应该算话。如果,莎玛丽还活在世上,想必她会记得这口山泉,渴望能喝一口泉里的水。瞧瞧这山泉!虽然这么多年过去了,但它还是从前的它,泉水依然像一个人轻盈而又真诚的泪水一样,一滴一滴从石头缝里滴落下来,掉在下面的那个小坑里。再往下边,当年莎玛丽父亲打的木板子储水池依然还在,莎玛丽曾经在那小水池旁,把水桶放下去,舀出水来,然后提回家去。每当他这样长时间陷入对往事的回忆时,一旦有小孩子或牲口前来打扰了他的心情,他便会很愤怒地把他们都赶走或打走。
其实,在凯米勒的眼里,真正让这个山村出名的,除了他凯米勒,还有莎玛丽。一切的一切,都是她莎玛丽姑娘的前因,造了今天这般后果。相比之下,传说又算得了什么?传说只能是传说,会随着时光的推移,被人们淡忘,或演绎成别的版本,不会永远保持它最初的本样。而在他这里,关于莎玛丽的故事,决不可能走样。为此,他想到应该把它写下来,变成白纸黑字,抑或刻到石头上去,永远不走样。
话虽这么说,他凯米勒哪有这个本事写它刻它哟,他充其量也只能是做做梦罢了。他为此感到极度的悔恨,当年,为什么就没有把老师的话放在心里?如果听了老师的奉劝,今天即便不能像他的诗人朋友那样,整天疯疯癫癫地作诗吟歌,至少也能留下一些比较完整的文字,以记住当年的她。而现在,一切都晚啦。当然,凯米勒并不想就此彻底绝望,他想起现在有些政府部门对保护“非遗”感兴趣,并有很多人对正在消失的——那叫什么来着?对对!对正在消失的文化进行挖掘和整理。或许,那些搞挖掘和整理的人,会对他的故事感兴趣,莎玛丽的故事一定不会就这么被人忘掉。凯米勒告诫自己,与其天天坐在这里瞎想,还不如想一些可行的办法,于是就当机立断,找来一块像铁锹头一样大小的木板子,然后精心地把板面刨过,又打了一个木柄子,准备给山泉立个牌子。但是,起什么名字难住了他。毕竟,这个名字要起得很有点分量,要有含金量,一下就能让人感觉到它是有历史的,有背景,有深度。为此,凯米勒绞尽了脑汁。难啊!他总不能因为别人说这里有天使,就给它起个名字叫“天使泉”吧。因为,“天使”这个说法总会跟鬼怪什么的联系在一起,怪吓人的。如果给这山泉起个名字叫“莎玛丽泉”,这似乎也不太合适。或许,起了这名字,根本不会引起人家的注意。现在村里的年轻人,连他这个真人都没有放在眼里,怎么会对三十年前那个曾经在这里住过的小丫头感兴趣!在他们眼里,她不过是面条汤里一滴油花儿,杂草一样多的小丫头片子,根本不会被人在乎。说来说去,或许还是“天使泉”能引起人们的关注。前面我们说过了,这个山村里的人,就爱对不可能的事情感兴趣。天使是纯洁与爱情的象征,如果说天使在这个山泉里洗过翅膀,沐浴过,那一定能让人都变得鬼迷心窍。有些人,或许还会从天涯海角跑到这里来“朝觐”。况且,在他心里,莎玛丽的名字一直跟天使联系在一起,而这也是他最终的秘密。这样,叫“天使泉”这个名字应该可以成为定局了。然后,他就开始决定动手写。但写的时候,他又在用黑墨水还是红墨水的问题上纠结好一阵子。黑墨水虽然醒目,但不吉利,还是用红墨水吧,红色喜庆,且又让人印象深刻。对,就用红墨水!然后,他就用了全部的精力写下了“天使泉”几个红字。
“天使泉”已经命名有一段时间了,但是好像并没有人对它太感兴趣。凯米勒去过好几次,看它依然如故,时间长了,那心里的寂寞和焦虑,也一直没有因此消除,他必须给自己找点别的事情做。于是,这天早晨,凯米勒又起了个大早,这是周三,他认为最吉利的日子。早晨他备好了马,也不给老伴解释自己要到哪里去。直到临上马前,才对孜丽曼说:“我要去看看你娘家人,去给你哥请个安。”这个决定来得突然,好像痴人说梦话,让孜丽曼措手不及。她本来想生气,但一听说他要去自己的娘家看看,没了话,就开始准备些小礼物,让凯米勒带上。
其实,这也没有什么可以感到大惊小怪的,这也算得老传统了。当年,牧人要搬家,选新址的事儿,多半是男人随想随走,不然,好地方就会被那手脚勤快的人占了去。所以,要想选到好地块儿,一定要神不知鬼不觉拔腿就走。大概也是因为这老规矩的影响,这凯米勒的行动也有了几分诡异,这都是血脉里头的东西。所以,他上了路之后,为了避开别人的目光和视线,没有经过村里的路,而是直奔村外去了。
他骑的是自己那匹褐色的马。那马虽然不及传说中阿桑海格大人的骆驼,带着主人周游天下寻找梦中的极乐世界,但也能尽心尽力带着他去他要去的地方。每当凯米勒走到一个地方,想是否可以在那里安家时,它也能和主人心有灵犀,停下来,让主人有足够的时间想明白自己的决定。眼前正值盛夏,因为今年风调雨顺,山上山下,沟里沟外,甚至坑里坑外,到处绿油油地长满了青草,一片比一片长得茂盛。凯米勒一路走一路看,走着走着就走到孜丽曼哥哥家,到了曾经的丈人家,凯米勒自然感到十分高兴。老话说,一个男人三个家。一是自己的大家,一是自己的小家,还有一个便是丈人家。他的丈人一直让他感到敬重,因为他见证过他最美好的时光,所以,每每到丈人家来,他总会感到高兴。
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尽管他这老女婿不打一声招呼突然就大驾光临了,孜丽曼的哥嫂也没见外。当他和他的坐骑出现在门前时,孜丽曼的哥嫂一眼就认出了他,风风火火地就迎上来,问寒问暖,热情迎接。那作妻嫂的竟然还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哭了一场,说:“好想你们哦,我的亲爱的兄弟,你们都好着吗?”
妻嫂叫他“亲爱的兄弟”,当然是因为孜丽曼。本来嘛!生活就是这样的不是么?谁把别人当亲人了,那谁就是他最亲的人喽!每个人都有自己认为是最该亲近的人。一听妻嫂叫自己是“亲爱的兄弟”,凯米勒的心就着实地热了一下,慌忙应了妻嫂的问候说:“好着,好着,他们都好着呢。”
其实,孜丽曼哥嫂的年龄并不比他凯米勒大到哪里去,也就两三岁之差罢了。只不过看上去,他们两个人比他凯米勒显得有些苍老。亲人相见,亲热过之后,也没有说太多的话,就开始请他进屋。但凯米勒注意到妻哥还是那么勤劳节俭。妻哥说,今年的牧草还没有长熟,草场上的牲口也都没有上膘,刀子不挂肉,宰了可惜,但还是把拴在圈里的一只小羊抓来款待他。其实,凯米勒此次前来,原本是有所求的,无事不登三宝殿嘛。上门要酸奶,哪有把碗掖在袖口里不拿出来的道理。就等那锅肉下得锅去,他这里也就有一句没一句地把话题往自己想说的话题上扯。他知道妻哥是个特别喜欢孩子的人,所以一开始就把话题引到孩子们身上去:“姐夫,孩子们都在忙些什么呀?”
妻哥就先是摸了摸了下巴上的那撮小胡子,又向他这边欠了欠身,感觉很愿意聊这话题,就说:“大儿子承包了一户人家的羊群,放牧去了。”
还没有等妻哥把话说完,凯米勒接着问他二儿子:“哪,老二呢,老二在干什么?我记得他脾气好怪的呢。”
提到老二,妻哥脸上出现了一丝不悦的神情:“哦,你是说托海吗?对,怪脾气!是怪脾气,那怪脾气都快把他给毁掉了。”
凯米勒一听,吓了一跳:“哦,怎么,出什么事了?”
“已经被判刑了。”
凯米勒就向妻哥那边欠过身子去:“究竟出了什么事?”
“小偷小摸,手脚不干净呗。”
凯米勒就沉下去,不无遗憾地说:“唉哟,这叫个倒霉哦,作孽呀!”
妻哥就激动起来,那撮小胡子跟着一颤一颤的:“是啊,是啊,我算是倒了八辈子霉了。本来,他们几个都过得好好,自己过自己的日子。我们老两口黄土都埋半截了,可没有想到,还要照顾孙子孙女。这就是我们的命,逃都逃不掉。”
“他有几个孩子来着?”
“一儿一女,两个都在读书。”
“他们家呢?”
“瞧,就在那边。”妻哥指了指窗外的一所房子,“刚才宰羊的时候,那个洗羊下水的小媳妇儿,就是儿媳。可怜的孩子,本来就是一个老实的闺女,这一来,她就变得越发老实不说话了。我们叫她进屋来给你请安,她都不敢进来。而我们的两个孙子孙女,也在人前抬不起头来。”
凯米勒安慰妻哥说:“唉,天下的鸟儿要想倒霉,也都会自投罗网。这人要倒霉呀,什么都是事儿。可怜的孩子,一定是中了邪了,不然,他的祖宗先人都没有犯过的蠢事儿,怎么偏就落到他头上?”
妻哥一听这话,自然就动了真情,哼哼唧唧地抽泣起来:“是的,是的……我们祖祖辈辈都是老实本分的牧人,从来没有招惹过什么是非,谁会想到,怎么到了我们这一辈上,落了坏名声。”凯米勒听了这话,也开始伤感:“无论如何,还是要沉住气,事情总会好起来的……”
“唉,话又说回来了……我想,这一切麻烦都是因为无所事事。那孩子除了那张嘴什么都没有,没有地,没有牲口,穷得叮当响。”
凯米勒听到这儿彻底无语了,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能安慰他的妻哥。而这话题看来不能再延伸下去,没有就是没有,他还能说什么。就见他吞吞吐吐,低下了头:“倒是!倒是!”
到这个时候,妻哥好像也悄然意识到自己也许是说了一些本来就不会有任何结果的话,感到有点难为情,就话锋一转,说到一些轻松的话题:“哦,对了,听说你已经把家搬到桦树沟了,祝贺你哟。”
凯米勒就愣了一下,说:“谢谢大哥,谢谢大哥,我是搬回来了……”
妻哥往前欠了一下身子,好像一个听力不太好的人,凑近凯米勒说:“也就是说,孩子们将来也会回来喽?”
凯米勒好像没有太大的气力回答这个问题,说:“或许,或许吧。”
妻哥就叹了一口气,然后激动地说:“你们那个村子,可是一个过日子的好地方咧。随便把马拴在什么地方就能长膘。而这个破地方,就是养一头牛,都能把人愁死。”
话说到这里,那一直一言不发的妻嫂,突然插了话:“我想我的小姑子了。如果哪天我们有幸能住到一起,特别是跟你们住到一起去该多好呀。在这个地方,我实在不想再看人家的冷眼,再听到人家有事儿没事儿拿我们家说事儿了。”
妻哥一听这话,也跟着附和说:“好主意,你们那边可能有活儿干呢,孩子有活儿干就行。”
凯米勒一听没了话说。这不是明摆着?哥嫂异想天开,整个一个白日做梦。他们也不想想,道听途说什么地方有黄金,就拔了腿去,结果连破炒勺都得不到。这让风怀孕的事儿,想都别想。凯米勒本想说拉倒吧你们!但没有说出口。毕竟,那是他的故乡!一个人,决不可以说自己故乡的坏话。再说,人家哥嫂两个人原本是对他们家的那个地方充满美好幻想的,他又怎么可以忍心泼冷水!人这个东西活一口气,不就是为了一个希望还有一份幻想吗?
凯米勒想到这里就说:“哦,是的,或许会有事儿做,或许会有。”
这天,凯米勒跟妻哥妻嫂一直聊到很晚很晚。妻哥杀的那只小羊的肉,实在美味,肉质鲜嫩,口感极佳。这一段时间以来,凯米勒由于内心的焦虑,一直没有享用过这么好吃的肉食,嘴馋了。等肉盘子上得席来,他也顾不得面子不面子,拿起肉就往嘴里送,而且专捡那带油脂的嫩肉吃,那吃相也经不得恭维了。好在,他的身份是作女婿的,再有什么不养面子的事,也说得过去。倒是妻哥妻嫂不住地劝饭,劝他多吃一点儿。妻哥说:“快吃,多吃一点儿。”
妻嫂也调侃说:“对,吃这带油脂的,好吃呢。瞧,这是羊胸,是专门给作女婿的人上的,你要是不把它吃完,我这脸上也挂不住,是不是?”
民间不是有句话说,吃不了要兜着走的嘛。这人呀,太贪吃,肯定不是好事,再别说主人这边又劝得急,吃得太多,太快,一会儿,凯米勒就吃不动了。
好在肉上完之后,茶又来了,妻嫂历来烧得一手好茶。多亏了这壶茶,帮他解了油腻又解了疲乏。这也是今天以来,他最感到惬意的时刻了。
吃完饭后,一家人就开始准备休息。凯米勒有个坏毛病,一旦换了地方就睡不着。偏偏这天晚上的月亮特别大,特别亮,凯米勒翻来覆去睡不着。妻哥本来说还要跟他再聊聊天,并特意让媳妇把铺跟凯米勒的铺铺在一起,可是话还没有开始,那脑袋一挨枕头,就呼呼地进入梦乡。也怪他们今天把多少时日以来憋在心里的委屈都倒尽了,轻松了,自然也就睡得香了,鼾声听起来温柔而又服帖。
其实,凯米勒本次造访妻哥妻嫂,原本是想住上两天,排解一下自己的苦闷。但今天他所听到的看到的,已经让他改变了初衷,决定明早就回去,越快越好。所以,天亮后,一喝完早茶他就说要走。那妻哥和妻嫂也就紧着说:“瞧你,急什么呀!咱们好歹有好多年没有见面了,还是留下来住上几天,好好转转亲戚家,串串门儿。”他就谎称说:“我只是想……只是担心,我们家那几头牛不听话,说不定跑了,就找不回来了。而且,我家的小儿子,也不肯听话。”
一提到孩子,作妻哥和妻嫂的就没有什么话好说了,顺了他的话说:“倒是,倒是!那就多谢你来看我们。”妻哥这样说话,竟然掉下泪来。就见妻嫂跑进屋里去,拿了大大小小包裹什么的,又跑出来送给他,打发他走,嘴里还不住地说:“下一次可要把咱妹子也带来哟,要不然,小心我不让你进我的家门哦。”
凯米勒也笑说:“敢情好!那您可要好好作准备呢。不然,我可就不把您家小姑子给带回来呀。”
“当然。如果你真的把咱小姑子带回来,我可能会把家里所有好吃的都拿出来。只怕,你说话不算话哟。”
“一定不说谎,一言为定。”
凯米勒平时都是自己亲自鞲马,因为,他不相信孩子们会把一匹马鞲好。昨天,他来了以后,妻哥曾给这马下过一些干夜草,但是,太少了,经过一整夜,马已经饿得不成样子。看到主人走向自己,就翕动松夸夸的嘴皮,喷出一口沫子来,然后不情愿地在原地打了几转。对一个行将上路的人来说,马是不是吃饱,肯定比主人是不是饿着肚子更要命。他是客人,再怎么说,也不能埋怨,而他也没有必要说走就走,那马饿了就饿一会儿也罢。毕竟这是夏天,待会儿上了路,在什么地方停下来,让它吃吃草,也能凑合着继续往前走。而妻哥妻嫂的情分是确实不能怠慢的。所以,他应该慢下来,拿了妻哥妻嫂的回礼再走。况且那可怜的妻哥非常真诚地说:
“有什么话,你就尽管说好了。我这里有什么你想要的,也尽管拿好了。”
妻哥这么说话,但是凯米勒这里本来也没打算要什么东西,挖空心思想了想,一时也想不出要什么东西。实事上,妻哥这里也确实没有什么好东西可以让他拿了走。那些小刀、磨刀石、马鞭之类的,他家也有。如果自己真的想拿些东西,也用不着这么大张旗鼓地跑到这里来要不是?
当然,人家这里求着呢,不说点什么,好像也说不过去,好像看不起人家似的;抑或人家会想,拿了人家的手短,怕自己将来回不起礼数,那才叫难堪呢。凯米勒可不想留下这么一个坏印象,他家再差,也是有能力的。拿了人家的马,一定还得起一头骆驼。只可惜,在妻哥家里,他实在想不出有什么好东西可以拿,这样也就没有什么话说,好尴尬,好尴尬。如果说要妻哥的马吧,瞧他的马那副熊样子,一鞭子打不出一步路来,连给空马车当驭马都懒得走。如果说要他家的牛吧,瞧他家那头黑牛,连他的马都不如,一副惨兮兮的样子。那头黑奶牛的小牛犊子也好不到哪里去,看起来比它娘还差,魂不守舍,一副苦命相。如果真的带走它,走在路上,都怕被人笑话。
其实,从昨天到妻哥家以来,他想要的既不是牛羊,也不是财物,而是一头鹰,就是那头坐在不远处的一头大黑鹰。那尤物,一看便知不同寻常。昨天,妻哥给那喂食的时候,摘掉了扣在它头上的蒙眼罩。他就看出那是一头真正的好鹰,蛇腰一般漂亮的脖子,英姿飒爽。
孜丽曼娘家有放鹰的传统,世代为放鹰人家。无论是老的,还是小的,都是名副其实的放鹰人。他们平时说话聊天,说的最多的话题就是怎么驯鹰养鹰。常言说,放鹰者,十句话,九句不实。因为,他们要把养鹰的秘密藏起来,不对外讲。从前,凯米勒经常拿此说事,挤兑孜丽曼。
据说,人的智商是会相互传染的,财富也是相互交替的。凯米勒作为女婿,他这一辈子也沾了一点放鹰人家的本事。即便不能成为真正的放鹰人,做个下手,帮帮喂一下猎鹰什么的,他还是算得上是个行家里手,起码也可以当猎人的助手。有一段时间,他甚至非常着迷于放鹰,整天不顾死活跟着天上的鹰跑来跑去。总之,他曾一度是个彻头彻尾的鹰迷。有的时候,他甚至还把这段经历当由头,拍着胸脯说自己是响当当的放鹰人。因此,如果妻哥硬要让他拿点什么走,那他就要那只鹰好了。
一开始他并没有想要这个鹰,只是看着那鹰眼热。因为他人长到了这个年龄,曾不只一次跟丈人家索要鹰,但是,哪一次他也没有要着,所以早已经对此心灰意冷。
对妻哥他们这个家族来说,鹰是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了。即便是马,还有骆驼,也抵不上鹰的一根羽毛,相反,一只鹰,抵得上一群羊或一群马。而凯米勒这里力量有限,后来他索性就不想什么鹰的事了。但现在看来,情况好像跟以前不一样了,丈人家的人或许已经厌倦了放鹰,抑或因为别的什么原因,反正,他感到妻哥好像不像以前那样热衷于放鹰了。昨天,他曾无意中说:“唉,这只鹰,真让我伤脑筋,把它放走好几次了,但它都又回来了。它就像我的孩子,怪可怜,就这么不管它,很难。而它一饿,不是伤了别人家的羊,就是伤了别人家的人,所以,我只能把它就这么养着。现在手头拮据,给它找吃的也不容易。”如果妻哥说的是真话,那这一次,他跟妻哥要鹰,或许不会遭到拒绝。
现在要走了,当妻哥再一次说起有什么可以帮他的让他就尽管说时,凯米勒就想也不想地说:“那好,您把您的鹰给我好了,我要它走。”
妻哥一时好像没有反应过来,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瞪大了眼睛看着凯米勒:“什么?你说什么?要把鹰拿走?”
“没错儿。”
“你们那边允许放鹰?”
凯米勒接过妻哥的话头就回答:“当然允许喽?为什么不可以呢?”
“你们可以随便抓狐狸?”
凯米勒没有马上回答,而是想了想,吞吞吐吐地回答说:“其实,大概没有人抓到什么狐狸,但是,可能,应该可以的。我想,谁还有心管那么多别人的闲事儿……”
妻哥就不再犹豫,把大手一挥:“好吧,是你的了。你想拿走就拿走吧。”
那凯米勒一听这话,就风风火火地向鹰那边走过去,嘴里不停地说:
“哦,宝贝来吧您哪!来吧,到我这里来。”
妻哥也走上前去,挡住他:“哦,对鹰可不能这么鲁莽,它会生气的。”
凯米勒一听这话傻了:“那怎么办?”
妻哥就多少有点自豪地笑了笑:“那还能怎么样,你先上马,然后,我把它递给你。”
凯米勒就屁颠屁颠地跑向自己的马,一边说着:“好的,好的。”
妻哥就得意地看着凯米勒的背影,好像自己终于出人头地了一样,对凯米勒笑着说:“唉,你这个傻瓜,你想把鹰放在你的光板儿手背上啊!给你,这是鹰套,要戴在手上才行哦。”
其实,凯米勒知道放鹰人的规矩。一听妻哥说自己傻瓜,就好像自己真的是个傻瓜,根本不懂放鹰人的生活一样,就有点不高兴地回头看了一眼妻哥:“哎哟,我知道,我知道的。”
但是,妻哥没有买他的账,依然自得其乐地给他灌输关于养鹰的注意事项:“你要走远路,举着这么大个鹰,会很累的。所以,你应该把这个鹰的架子牢牢地放在你的鞍桥上,这样你才不会感到累。”他这样说着,迈着小步子来到凯米勒的身边,一边帮他把鹰架子在鞍前放稳,一边说:“把鹰放在架子上,一只手抚着它就行了。”
这个时候,凯米勒就认真地看了看妻哥,毕竟,人家说得很内行,令他无话可说。然后,他按着妻哥的吩咐,用手抚住了鹰。妻哥也就笑着,把那鹰架子在鞍桥上放稳,不住地讲:“记住,这鹰挑剔得很,不熟悉的食盆子,它是不会用的。建议你把它的食盆也带上。我帮你拴在鞍梢上。”
凯米勒就认真地点点头;“好的,我带上,我带上。”
妻哥说:“别看它是一只鹰,一个动物,其实,它聪明着咧,特别通人性。你对它好,或者不好,它都能知道。所以,平时你有事儿没事儿,都要多跟他在一起,交流交流感情,懂吗?只要它熟悉了你身上的气味,很快就会听你的话。”
凯米勒一边听着妻哥的话,一边走向自己的马,然后骑上去,从妻哥手里接过了鹰:“那就谢谢大哥了,再见啦!”
然后,凯米勒打了马屁股向前走,那妻哥竟也一直在身后吩咐个没完没了:“咳,凯米勒,一定要小心,不要把鹰的翅膀伤着啦!”
凯米勒头也不回:“好的,知道啦!”
“我知道你手巧……回家后,先给那鹰做一个鹰座儿。一定要做一个鹰座儿,听到没——”
“好,好——”
“路上休息的时候,千万别忘了也让它休息休息。你可以把它拴在灌木丛上,千万小心别伤着了它,懂了吗,一定要小心——”
此行就此宣告结束。但是,凯米勒做梦也没有想到,他妻哥那么轻易地答应把他的爱鹰送给自己,是事出有因。原来,出于对环境和生态的保护,现在不论是妻哥他们那边,还是凯米勒他们这边,政府已经明令禁止放鹰狩猎的活动。这山歌原本站在山上可以唱,站在平地也可以唱的不是吗?但是,事情已经这样,凯米勒也只能认自己不走运。说到底,都怪自己好大喜功,做事毛糙,从来不计前因后果,听风就是雨,自以为是。举着套马杆,一会儿山上,一会儿无目标地乱跑,能套着马才算怪。哪有人像他这样,两耳不闻窗外事。关于禁放鹰的事儿,为什么大家都知道,就连小孩子们都清楚,偏他一无所知。
那天,他从妻哥那里回来,举着那只鹰,坐在马背上,得意洋洋地招摇过市的时候,竟然被一群小孩子盯上了。他们堵在他的马前,向他行礼问安。一个男孩儿从孩子群里钻出来,大声问:“大伯,能问您一句话吗?”
凯米勒坐在马上,勒住了缰绳,说:“当然,问吧!”
那男孩儿说:“您难道不知道不能打野生动物的禁令吗?”
这话把凯米勒吓了一跳:“你说什么?孩子!这是你从哪里听来的?”
“老师说的,报纸上也是这样讲的。”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老师去年秋天就告诉我们了。”
“什么呀?我怎么没有听说?”
孩子们就面面相觑,大眼瞪小眼,说:“大伯,我们怎么知道您为什么不知道?”
凯米勒觉得自己有一点下不来台了,呵呵地笑了笑,然后想着赶紧离开这帮小子,就说:“哦,是的,是的,我也听说过,是有这么一个规定,我怎么就给忘了呢?”他说着话,好像很内疚地摇了摇头,然后对孩子们说,“孩子们,你们其实不知道,这只鹰不是野的鹰,是家养的,是个家禽。就是把它放走,它也不会飞,在房顶上飞来飞去,很恋家咧。也就是说,跟家鸡一样,是一名副其实的家鹰。”
这一席话,说得孩子们云里雾里,不知其所以然,那凯米勒也就趁此机会开了溜。这些个有趣的孩子,真的太好哄了,两三句就把他们说的没有了话说。凯米勒这个耳进,那个耳朵跑。想必不会真的有人有事儿没事儿跑到他家里来,找他的麻烦……
凯米勒这样想着,便也觉得这事儿实在用不着大惊小怪,心里也就轻松了许多,甚至有点儿其乐融融的感觉。瞧啊,瞧啊!一会儿,回到家,孜丽曼一看见这只鹰,准会乐得合不拢嘴。或许,她会抱着鹰哭上一把,就好像他凯米勒把她的娘家人都请来了一样。再怎么说,人家孜丽曼也是放鹰世家的闺女,从骨子里对驯鹰情有独钟。凯米勒甚至已经猜到一会儿孜丽曼看见鹰的时候要说的话:“天啊,这是一只多么漂亮的山鹰呀,是一个真正的天之骄子……”人家孜丽曼虽说是女流之辈,可很懂驯鹰的门道,只要他凯米勒稍稍恭维或表扬她几句,这驯鹰喂鹰养鹰的事,她不就全包了?到了秋天,满山的野狐狸皮毛丰盈了,他凯米勒就可以放鹰了。闭着眼睛试想想,到了那个时候,他举着黑色的大鹰,在山里优哉游哉地打猎,要多威风就有多威风!这方圆几十里的山地,沟沟壑壑里到处都是小狐狸,准是一抓一个准,一天抓好几个。这样以来,放鹰师凯米勒的大名就一定会如雷贯耳,家喻户晓。到了那个时候,他家的小儿子也一定会被他老爸的壮举折服,想让他走都困难。他简直太了解自己家的小儿子了,天生血管儿里就流淌着他舅爷家的气质。小时候,抓住一只小麻雀他都会在它的细腿上系上绳子说,那是他的家鹰。一会儿到了家,高兴的就不仅是孜丽曼,肯定还有小儿子。或许,不等他这当爹的一显身手,小儿子自己就捷足先登,要当放鹰师了呢。
照此说来,他这次搬家到桦树沟的事儿,事先没有跟人说,实在是明智。不然,大家一定会说都是因为他凯米勒人缘太差,跟家里人,特别是七大姑八大姨闹不到一起,被逼得非得要搬家走人,老死不相往来,才能讨得安宁,然后自己就成了一些个是非痞子们茶余饭后的说词儿。谢天谢地,自己已经把这事儿给摆平了。其实,他们那些人才叫个无聊呢?!一个大男人,被议论来议论去,有意思吗?一帮蠢人!所以,他大可不必在乎这些,由它去吧,要紧的是现在,自己已经在桦树沟了……
是的!这个世界上,哪还有比这个叫桦树沟的地方更美的地方?一个人要想知道一个地方有多美,肯定是走过好多地方,有过比较以后才能知道的。妻哥他们住的那个地方叫桦树乡,他这里叫桦树沟,只一字之差,感觉竟然是天壤之别。这一点,妻哥显然比他更清楚。想起这个,凯米勒决心此生断然是不可能再离开这里了,说要离开,那一定是自己智商出了毛病。看看,自己出门还没有两天,这心里把那山泉就想得要死要活的,由此看来,他这一辈子真的是再也不可能离开这里了。有山泉,有山鹰,生活乐此不疲,他的焦虑症似乎也因此得到了一些缓解。
但是,俗话说,鹰飞得再高,总要在地上落脚。这凯米勒的心思想得再远,似乎也要回到现实中来。眼前对他凯米勒来说,最大现实就是他的那个已经歪斜的老木屋了。当他走到自己那木屋门口的时候,刚才路上那番神思海想,竟然像山地里的野鸡一样,叽叽嘎嘎地叫着,一哄而散,全都飞走了,一切都变得真真切切,实实在在。他家的大黑狗远远看见他,摇着尾巴向他跑来撒娇。小儿子在木屋旁边干着什么活儿,看见他回来,直勾勾地看着他。然后,那个老木屋的门吱嘎地响了一下,孜丽曼的身影就出现在门口,身上还穿着她那条又长又松垮的绿裙子。凯米勒实在没有想到,他家的黑狗,他的小儿子,还有他的老伴儿,两天没回来,怎么都会用同样的目光看着他。就好像他干了一件什么不大好的事情,一个比一个显得冷淡。难道孜丽曼不知道他这一趟去的不是他自己的家,而是她的娘家?她看到他手里举着那只鹰,好像见了鬼似地嚷道:“天呀,你疯啦!咱们刚来这里,这日子都还没有过顺呢,你怎么又找来一个吃空饷的?”
凯米勒一听就生气了:“闭嘴!不许你这样侮辱一只山鹰!”
但孜丽曼毕竟是放鹰世家的千金闺女,凯米勒这么一说,竟然一下意识到自己用词不当,有伤放鹰世家的风化,就闭了嘴,慌忙把话题岔开说:“哦,我……不过是嫌它麻烦。”
凯米勒有的是毛病,对手越是不接招,就越是来劲儿逞英雄。意识到孜丽曼要退场,他就来了气,不依不饶地说:“嫌麻烦?嫌麻烦,你就给我走远点儿。不稀罕,我自己伺候它还不成?怪了你……”
孜丽曼更不吱声了,也蒙了。但很快好像又意识到了什么,心想这老家伙脾气还挺冲,是不是茶瘾又犯了,就笑了一下,转身进屋,给凯米勒烧茶去了。进门前,还特意转过身来,说:“好了,好了,别介意,别像吃了枪药一样。”
但是,凯米勒依然是没有罢休的意思,气哼哼地下了马。这个时候,小儿子走到他跟前来,从他手里接过马缰绳,把马牵到一边去,根本没有在乎父亲的脾气,好像什么事儿也没有发生。然后,凯米勒就自己举着那鹰,看看哪个地方更适合把他的这个尤物安顿好。可是,他看了好一阵子,也没有看出太合适的地方,就指着门口一把旧板凳儿,冲那小儿子喊:“哎,我叫你把那个凳子拿来,结结实实地放在这里,我要把这鹰坐在上面。”
小儿子就拧上了劲儿:“什么,您要板凳做什么?”
凯米勒也拧了劲儿:“少废话!你管得宽,让你拿来,你就拿来。”
儿子一听父亲完全是命令的口气跟他说话,做儿子的也就不容推辞,放下马,小跑着去拿那凳子,嘴里还说着:“好咧,这就来。”
听儿子这么说话,凯米勒这里也没有什么脾气了。举着鹰等儿子把凳子拿回来,定好了位置,他就小心地把鹰放到凳子上。然后又吩咐小儿子把他带来的那些东西提上,一起进了木屋。
到这个时候,他好像还没有完全从刚才那不愉快的感觉中走出来。小儿子和孜丽曼见他走到衣帽钩那里去,脱了帽子还有外衣挂在钩上,然后走到炕上,坐了下来。一坐下,又硬邦邦地命令儿子说:“儿子,快去,把饲料袋子里的鹰食倒到盆里去,不然,饲料会馊掉的。”
小儿子说:“我这就去。”
看着小儿子这么听话的样子,凯米勒心里反倒有点不太踏实,就骂道:“唉,我说你这个蠢小子,你可给我听好喽,那袋子里的饲料可不是一般的杂粮,是一块一块的精肉,鲜肉,你可别给我稀里糊涂撒了盐,晾干了,懂吗?”
“好的,明白,明白了。”
然后,儿子就出去了。凯米勒就在地上“嗤”地吐了一口痰,然后把一件皮衣往身后一拉,舒舒服服地仰面躺下去,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扇了两下小风,抱怨似地说:“哎呦,老天爷,这天怎么这么热呀!热死人了。”
事实上,今天的天气一点也不热,相反,天空看上去很快就下雨了,布满阴云。孜丽曼听到凯米勒这么说话,本来不想招惹他,但听他跟人过不去,跟老天爷也过不去的样子,就耐不住自己的不满,嘟哝道:“我看你是老糊涂了,自己跟自己过不去,谁招你惹你了?这哪里来的热天气?”
凯米勒一下就不愿意了:“怎么了,我说热就是热。你这里凉,山那边可是热得要死!”
孜丽曼已经准备好小茶炉,还有吃的东西,把小餐巾也铺在了他面前,倒了一碗浓浓的奶油茶递给他,说:“得啦,得啦,就算你说得对还不行吗?好了,快,喝茶吧你呀!”这几碗茶喝下去,就像刚才孜丽曼料想的那样,凯米勒刚才果然被茶瘾折腾得不知深浅了,这会儿开始解瘾了,身上也感到轻松了,说话也不再那么冲了。孜丽曼并没有问她娘家的人是不是还好,近况怎么样,他自己就主动地一一报上来,说:“你还真不用说,你娘家人还真的想咱们呢。我一到,人还没有下马,他们就围上来了,问这又问那,对我很热心,把所有好吃好喝都拿出来了。”
“哦,是吗?”
“当然!我走的时候,他们还请我多住几天,好好玩一玩儿,只可惜,咱们家那匹老马,说什么也不肯吃他们家的草,不然……”
这一说,那孜丽曼就有点动情了,眼上挂了泪说:“我想我可怜的嫂嫂,不知她身体可好?”
凯米勒就兴奋地说:“那还用说?好着呢!跟当年你见过的一样,爱说爱笑。”
孜丽曼:“事实上,可怜的嫂嫂,为了那几个孩子,没少受罪。”
凯米勒说:“她坚强着呢,看上去,气色好,身体也硬朗。好像根本就没有经历过什么一样。哦,对了,那个叫托海的儿子,听说还有两三个月就放出来了。”
孜丽曼语气就沉了一下说:“天呀,总算到时间了。”
这个时候,小儿子回到屋里,坐在爹娘身边一起喝茶,并问凯米勒说:“爸,那只鹰是谁给您的?”
凯米勒听到儿子对鹰感兴趣,就得意地说:“还能有谁给咱们呀?当然是你大舅呗。你可知道你大舅喜欢鹰到什么程度吗?如果没有鹰放,他会把任何一个大鸟当鹰来养的。”
胡尔玛西就摇了摇头:“其实,老爸呀,您真不该把这鹰拿回来,它太可怜了。”
“你说什么?有什么可可怜的?”
“我是担心,如果有一天,当真有人来,说不能放鹰,然后,把那鹰给收走了怎么办?”
凯米勒一听这话,差一点就被茶呛住,但是,他硬是让那口要命的茶慢慢从喉咙里滑了下去。然后,装着什么也没发生似地说:“不会的,这都是谁告诉你的?”
胡尔玛西就盯着父亲的眼睛:“老爸,您可真有意思。您忘了,这事儿还是您告诉我的呢。您忘了,有一次您拿来了一张报纸,说上面有禁猎的内容,要给我大舅看?”
凯米勒一听这话,理屈词穷了。过了好一会儿才好像突然反应过来说:“算了吧,你小子,还来劲儿了是不是?别以为咱家住在镇上得到的那小消息,这山里人都知道,别哪壶不开提哪壶,不打自招,自己给自己小鞋穿。你装着不知道,谁还管你那么多闲事?”
凯米勒这一嚷,可算是把老伴儿和儿子给吓住了,两个人也就不说话了。但是,事情好像并未就此作罢,这话题就像一汪水,虽然暂时被挡着了,但是,几天之后,那被挡着的水却自然要溢出来。因为,关于放鹰禁猎的事儿,不光那几个天天被学校老师教化的孩子们知道,就是左邻右舍的邻居也都知道,并且对他讨来这只鹰的事儿,也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这下好了,凯米勒又有麻烦了,不仅家里人天天嘟嘟囔囔,家外那些杂嘴们也是天天嘀嘀咕咕,说这说那,说什么的都有,而且传得山里山外都是。这样的事儿,偏又让那个叫阿勒帕穆思的盯上了。有一天,听说凯米勒家抓了一只山鹰,他就骑了摩托车“突、突、突”地来了。不同的只是,这一次来,他好像不是来吵架骂人,而是专程来给他这个榆木疙瘩——不开化的孬种上环境教育课来的,开口闭口说的都是合理合法的话。因此,他的举止也有礼有节。他下得摩托车来向前走的时候,那条大黑狗直勾勾地盯了他好一会儿,或许看他走路的样子板板正正,扎扎实实,它确认他此次来没有太多挑衅的意思。而那胡尔玛西也在门前做着自己的事儿,没有要跟他打架的意思,那黑狗也就低调地走开了。阿勒帕穆思一步一步地走向木屋,快走到门口的时候,凯米勒迎出来,他就向凯米勒问了安。或许,这一回,是凯米勒的胡子让他明白他将跟一个长辈说话。但是,凯米勒依然感觉到,他还是有点摆谱地跟自己说话:“您好啊!”
凯米勒也殷勤地说:“好,好。你还好着吗,孩子?”
阿勒帕穆思并没有马上回话,而是大腹便便地站在原地,几乎不看凯米勒,而是看了一眼鹰架上的鹰,然后用一种沉稳的口气,慢条斯理地说:“老爷子,您这……鹰,是从哪里来的呀?”
凯米勒就用眼角看了看阿勒帕穆思的脸,然后吞吞吐吐地说:“路上捡来的。”
阿勒帕穆思说:“路上哪来的什么鹰让您给捡到了?”
凯米勒一听这话,紧张起来:“是这样,我看见它的时候,它脚上的绳子被缠在一个灌木丛上了,它正在扑腾乱踢……”
阿勒帕穆思说:“那就奇了怪啦,这鹰居然戴着蒙眼罩乱跑吗?”
凯米勒又一阵紧张,但很快又平静下来说:“哦,不是,不是。这蒙眼罩是我们家现成的,原来就有。你知道,你这大婶本来就是放鹰世家的女儿。这蒙眼罩是她从娘家那边拿来的,说要给孩子做护身符用的。瞧,现在可是派上用场了。”
阿勒帕穆思就冷笑了一下,沉了脸,把手一挥,说:“够了,够了!捕鹰是法律绝对不允许的,老头儿,你可要听清楚喽,你最好怎么把它要来的,还怎么给人送回去,如果是捡来的,那就放回去,或者送给有关部门,不然,你会给我和你自己都带来麻烦,我希望你三天之内把这事办妥了。我丑话说在前头,如果你把我们村子先进村的荣誉丢掉了,我跟你没完,你也别想在这里呆下去。我会亲自把你们家的东西搬到车上,然后把你送回去。我说话算话!”说完,阿勒帕穆思就又迈着四方步子走了。
凯米勒就气得转过身去不看他。他今天一大早就起来,本来想给鹰做个鹰座儿,而现在一下就没兴致了,脸气得紫紫的,把手上的斧头和一截子木头扔到两边去,冲进屋里,把衣服往头上一蒙,就倒在炕上。于是,前一阵子那种焦虑的感觉又向他包围过来,让他心猿意马。他的梦想中的一切,或许又将全部泡汤,自己为什么就这么不走运,这么倒霉呢?
事实上,把这鹰要来,不就是他为了让自己有一个天大的理由,留在这里吗?他爱这里。这一切不就是为了拴住他小儿子的心吗?因为他的心会飞掉。不然,他这么煞费苦心,又有什么意义?现在好了,一切都要完了。
真是令人犯愁呀。说来说去,这一切都在跟他过不去。他明明是在向前走一步,现实却偏要断他的路。但是,这样想好像又不完全对,他平时做的梦不也都还凑合吗?他甚至有好几个梦都是祥和的,在梦里,他那么愉快。那么,受一点挫折就这般咳声叹气,真不是什么好的征兆,或许自己真的要大病一场了……好的,那就让这只鹰见它的鬼去吧!要真想扔掉还不容易!他一不高兴,明天就会把它再给妻哥还回去。那也好,他不要鹰可以,只要他自己能在这里呆着,把死等来,他都愿意。如果有一天,他真的埋骨桦树沟,那入土前,一定要请家人还有朋友,用那眼山泉的水来给自己净身,然后干干净净地离开这个世界。有关这一点,相信孜丽曼一定会做得很好。所以,最最要紧的还是在这里留下来,哪怕拖,也要拖到今年下第一场雪。
凯米勒在床上翻来覆去,一整夜没有睡着,第二天又早早起了床。每当他遇到麻烦事闹心的时候,就特别地宿命。这天早晨又提了小净壶要净身,做教课,但是却有点一反常态,他感到心烦。他摸着黑起来,毛手毛脚,差点把炉子给踢翻了。炉子虽然没有翻,但是,那个将就能挂上钩儿的门,却被他一把推掉了,咣当一声掉在地上。他就又气又急地骂道:“该死呀,真该死,这破烂的屋子。”
屋外,天空乌云密布。一轮月亮像一个丢进浑水里的旧盆子,一会儿从云层里浮出来,一会沉进云里去。有一只鸟在叽叽喳喳地叫,声音像是从羊圈那边传来的,又像是从小溪那边的小林子里传来的。听起来像百灵鸟,声音里有一种思念,又有一种忧郁,一会儿遥远,一会又很近。这阵子溪边青草已经长得很高了,近旁又没有农田,而且草都长在了空地上,他的马就拴在那草地上吃夜草。凯米勒懒得进屋,把衣服往一块青草地上一铺,跪拜做过晨礼,就去找自己的马。现在什么烦心事都可能找上他来,那马自然也不会例外。或许它会踩了什么人家的农田,或者撞倒了什么人家的围墙。凯米勒可不想再招麻烦了。
那马没有走远,就在离山泉不太远的地方吃草。昨天夜里下了几场阵雨,地上又湿又滑,凯米勒小心翼翼地走着。套鞋很快被草上露珠打湿了。套鞋里的软靴子也湿了。都怪他自己不在乎,前一阵这软靴子皮子烂了,他也没有补补,这下自己遭罪。
他的棕红马看见主人来了,抬起头来,打了一个响鼻,向他这边跳了两步。凯米勒想到它脚上的绊索一定磨疼了它的蹄子,就三步并作两步走过去,把它脚上的绊索给取掉了。果然,它的蹄子已经被磨破了,勒出两道血印子来。凯米勒就心痛地把那绊索往马脖子上一挂,然后牵着马回了家。路上,他想,今天还是再去一趟妻哥家,把那鹰还给他算了,不然,它死了,怪可惜的。都怪他自己不自量力,又听不进劝说,到头来害得自己挨了不少的责备不说,还搞得自己一肚子的不高兴。他再也不想听到什么指责了,就算自己最终听一次阿勒帕穆思的话好了,按他说的做就是了。
但是,最近这一趟出门远行,害得他的爱马也受了不少苦。马鬃塌了,肌肉松了,只可怜它很能硬撑,再苦再累也不露一点声色。主人让它走它就走,加上现在的牧草毕竟还很嫩,吃下去不大一会儿功夫,就消失在肚肠里了,好像喝清汤一样,没有什么劲儿。所以,主人必须特别照顾它,给它开一点小灶,吃点小料什么的,这样,它才好负重,带着主人远行。
这天早晨,凯米勒好像一个突然回光返照的人,临走前,变得利利索索,特别勤快。他给马挂了饲料袋子在嘴上,然后扫了院子,不等孜丽曼吩咐,自己又主动把几头奶牛赶去吃草。
他还真没有想到,这里对这些奶牛来说真的是求之不得的好地方。几天下来,它们已经吃得肚子大了,腰也粗了。过去,那种看见草地就像饿死鬼一样馋了吧唧的样子也不见了,相反变得从容,像一个不愁吃穿的人一样,迈着悠闲的步子往前走,踌躇满志,好像早已把它们的老家忘得干干净净。凯米勒一解开系在它们脖子上的绳子,它们就优哉游哉地往草地上去了,凯米勒甚至听到了它们的骨头发出的圆润的声响。
此时此刻,凯米勒又要去妻哥家,但好像不像上一次那么匆忙,而是慢吞吞地喝了早茶,茶炉的茶几乎都让他一个人喝完了,孜丽曼把餐布收拾完了好一阵子,他还一言不发地坐在那里不动地方。马鞍已经被小儿子胡尔玛西上到马背上,要带给大舅的东西也快码放到鞍桥后边去,但是,凯米勒依然没有马上上马的意思,而是进进出出,也不知道磨蹭什么,不是忘了帽子,就是忘了马鞭子,看起来,很健忘的样子。事实上,他是在有意磨蹭。
这一切,不为别的,只为想跟鹰多呆一会儿。鹰这个东西,通人性呢。自打到这儿来以后,它已经适应了这里的环境,适应了自己的新主人,一眼就能认出他来。他只要一接近它,它就呼扇呼扇翅膀,撒撒娇,即便头上戴着蒙眼罩,也要表示一下它知道凯米勒来关照它了。而且,每当凯米勒给它下饲料的时候,它会很高兴,很兴奋地吃掉。凯米勒要给摘掉蒙眼罩的时候,它会很合作地把头伸向主人,让他拿掉。每当这个时候,凯米勒就心痛地爱抚一下它的头,好像呵护一个小孩子。越是这样,他就越是不想把它送回去。但是,有什么办法呀,规定就是规定,不能违反,他只能服从。
胡尔玛西已经把棕红马拉到他身边来,他已经没有退路,接过马缰绳,正要把左腿放到马镫上,一件意想不到的事又发生了。只是,这意想不到的事,不是一件坏事,而是一件令他高兴的、朝思暮想的一件事。
凯米勒没有意识到,幸福鸟会正向他这边飞来。在他上马前的那一刻,心情还是又郁闷又沉重,突然看见不远处的小坡上,开来一辆吉普车。那车开得很快,一颠一簸,好像很急的样子,着实把他吓出了一身冷汗。但是,还没有等他反应过来,那车已经风风火火地溅着泥水开到门口。那有着一头卷发的阿勒帕穆思就从车上下来了。凯米勒给吓得两条腿都软了,一下就瘫坐在马肚子下,眼前一阵发黑:“天啊,我这个倒霉蛋儿呀,为什么不早走哇,像个喂奶的婆姨,你说瞎磨蹭个什么劲儿呢!这下好了,该如何向妻哥交待呀!这可怜的鹰要被拿走了。”凯米勒心里这样说着,几乎绝望到了极点。却见那阿勒帕穆思迈着小碎步子走过来,大声说:“您好着吗,大伯?”
他的声音听起来很亮,吐字也很清楚,一点也不像前两次那样含着舌头说话,而且态度还特别殷勤。凯米勒就似信非信地看了看他,而且慌忙从地上站起来:“好着,好着,你好吗,孩子!”
他做梦也不敢相信,眼前的是阿勒帕穆思。这一次,他脸的好像上过一层油,又光又圆润,十分亲切的样子,身后还跟着一个人。那人个子不高,长着一个蒜头鼻子,衣着随便,有很多口袋,表情和蔼可亲,脖子上却挂着一些什么东西,看上去像摄影器材。
虽说这段时间,凯米勒确实有点爱犯傻,但他看人一向准确的感觉却没有丢掉,一下就看出,来者不是不善,至少没有不怀好意,就堆上笑容,说:“好咧,孩子们,欢迎,欢迎,进屋,进屋。”
但是,他们并没有进屋,而是站在原地,那小个子向阿勒帕穆思示意了一下什么,阿勒帕穆思就笑着对凯米勒说:“大叔,这位先生是著名的摄影家,专程从乌鲁木齐来,来拍咱们哈萨克族的生产生活。他走了很多地方,一直想遇到一位像您这样的放鹰师,听说您这里有鹰,就专程来了。”
凯米勒就惊奇地说:“哦,真的呀?他是听谁说的呀!”
阿勒帕穆思说:“那还能是谁,是听伊宁的贾纳克说的呗。”
凯米勒就笑了笑:“哦,原来是那个秀才说的呀。”
阿勒帕穆思一听“秀才”两个字,会意地笑了笑:“是的,正是他。”
凯米勒说:“真有他的。那又是谁告诉他我这儿有鹰的呢?难道有耳目不成?呵呵!”
阿勒帕穆思就耸耸肩膀:“哦,是这样的。昨天他打电话找我,问我们这边有没有放鹰人,我就把你说给他了。”
凯米勒会意地说:“对,对,这就对了。”
阿勒帕穆思说:“听说您这儿有,贾纳克大哥高兴坏了,还代问您好呢。”
听着阿勒帕穆思的话,凯米勒的心里真是有点儿得意了,自语道:“我就知道,我就知道,他可是个少有的热心肠儿呢,少有的好人。”
他们两个人这样说着话的时候,那个摄影师已经摆开了阵势,准备拍照。看上去,他的全部心思都在那只鹰身上,一会儿跑到鹰的这边,一会又跑到鹰的那边,选最佳的角度。照了一圈儿之后,他又把注意力转移到了凯米勒身上。这样,凯米勒就把那只鹰拿在手上,摆着各种“POS”,让摄影师拍。那阿勒帕穆思也跟着一起忙前忙后的。
凯米勒当然懂得一点儿汉语,对付两三句,混个饭吃的小本事总还是有的,所以,也不一定要请阿勒帕穆思给当翻译。就见他用那半生不熟的汉语,给摄影师讲关于鹰的知识。摄影师要他摆一个新“POS”,他突然想起刚才着急忙慌的,把帽子放在屋里,就跑进屋里拿了帽子出来,戴上拍照,这很重要。他可不想让城里的那个秀才看到摄影师拍到的他,没有帽子戴。摄影师拿起相机的时候,他还按了按帽子上的一个小破洞,用生疏的汉语说:“这个,一定要戴……”
那摄影师好像也很愿意说点哈萨克语,尽可能绕着舌头,或者指指点点,反正是要让他把姿势摆得更接近他的需要,比如更生活一些,更自然一些。虽然两人语言都说得很糟糕,但两个人还是配合得很默契。凯米勒戴上帽子,摄影师就说:“好的,好的,很好的。”
阿勒帕穆思在一边说:“其实,不戴那帽子也行,自然一点儿,自然一点的好。您老人家放鹰的时候,哪能把自己打扮得像要去做客似的,对不对?自然一点儿。”
凯米勒听到这话,有点不高兴,凭什么放鹰人不能戴帽子?他想起秀才曾说,现在的人呀,动不动就爱穿新衣戴新帽,那已经不新鲜了,新鲜的是,大家还能把自己原来的帽子戴出来。要不,他们这些搞艺术的,怎么偏会对那已经旧得不能再旧的哈萨克毡房什么的那么感兴趣,说毡房是世上最好的传统文化遗存呢?政府还给这样的毡房发奖。早先,凯米勒听说有这样的事后,还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当笑料听,但秀才见他这么无知,就从包里抽出一叠图片作证,让凯米勒乐得合不拢嘴……或许,今天这个小个子的摄影师也想给自己得一个什么奖。不然,他吃饱了撑得没事儿干,脑子进了水,跑到这深山野林来找什么新鲜?哦,他想,得奖就得奖去吧,凯米勒用不着瞎妒忌。如果真的有个关于鹰的奖,人家摄影师拿不到了,或许也轮不到他凯米勒拿。眼前,他只需要像阿勒帕穆思这家伙不缠着他把鹰送回去就谢天谢地了。所以,最好趁这个机会跟阿勒帕穆思把这事儿说说清楚,难免过了这个村,就没了这个店儿,等哪天他一不高兴,又来找自己的麻烦,吹胡子瞪眼睛。这样想着,凯米勒就大胆地说:“哎,我说,亲爱的孩子们,现在这鹰我该……”
阿勒帕穆思竟然全然不是那天的阿勒帕穆思,一听凯米勒的口气,不等他把说问完话,就抢着说:“哟,哟,看你呀,大叔,你可别把话问得太远喽哇!”
凯米勒也就把心气一横,说:“唉,我能问到哪里去?我是想把鹰还给它的主人。”
阿勒帕穆思就很不自在地说:“什么主人不主人,这鹰的主人难道不是你自己吗?”
凯米勒说:“尽管现在是……”
阿勒帕穆思又忍不住抢了他的话:“没有什么尽管不尽管,一句话,我们只知道这鹰的主人是你!”
凯米勒一听乐了:“哦,是吗?”
阿勒帕穆思也就摆出一副自己也是这个鹰的救世主一样的表情,得意地说:“当然,这只鹰,不但是你的,而且将会给咱们的村子带来荣誉。”
凯米勒一听这话,又有点傻了眼儿:“哦,新鲜!”
小儿子一直站在一边听他们说话,当听到老父亲和阿勒帕穆思的话说到这儿时候,忍俊不禁,笑了起来。那阿勒帕穆思就瞪了他一眼,然后,像是为了证明自己,一字一句地说:“那……不是荣誉是什么?我告诉你,小子,这只鹰将会在一些名气大的展会上展出,还会登报,甚至有可能到国外去巡展。到那个时候,这只鹰和你老爸的名气就会让全世界人民都知道。有关它和你爸的图片下会写上‘桦树沟村’几个大字,而且是用不同的文字书写。那么,小子,还有什么样的荣誉比这更大?”
凯米勒听了这话,高兴得眼泪都哭出来了,拍了一下大腿说:“哦,天哪!哦,天灵啊终于开眼啦……”
其实,说一千道一万,凯米勒这一次最高兴的事还是看到了阿勒帕穆思的笑脸,而不是冷脸。这个世上最怕就是家敌,因为家敌不比外贼,天天跟你在一起,如果整天跟你过不去,真是折磨人,让你左也不是,右也不是,又不能跟他甩脸子对着干,必须时时保持克制,到头来闹得自己只能避而远之,或者远走高飞。没有想到,这世上真的还有峰回路转,艳阳突现的事。从那天起,他老伴、儿子,全家人都笑逐颜开,他凯米勒就更别提有多臭美了,脚下生风一样,有一股难以名状的快乐时时充满他的两肋,以至使他有点不知天高地厚,对家人说:“瞧哇,瞧哇,老话说得多好哇:‘落得天高皇帝远,不如靠山在眼前。’你们瞧!我城里有一个秀才作朋友,山里有一个阿勒帕穆思作保镖,这好事儿就不请自来。我要出名啦!”
这个世界上的事儿,原本就是这样,既然活在人堆儿里,自然希望自己名满天下。别说这凯米勒对“名气”怀有幻想,就连平时大大咧咧,只顾自己做事儿的孜丽曼似乎也被这把火给烧得晕晕乎乎。听了凯米勒刚才说的话,孜丽曼就把眼睛一瞪,说:“得意什么呀你!就是你出了大名,那功劳也不该全记在你家人身上,别忘啦,还有我娘家人呢,明白吗?”
凯米勒生气地说:“什么?什么?你说什么?”
孜丽曼也不依不饶:“你说能是什么?你先给我想明白,那个摄影师满世界找的是你还是鹰?”
凯米勒就打了一个磕巴:“当然……当然,找的是鹰喽。”
孜丽曼说:“那好,这鹰是谁家的来着?”
“当然……是……你哥的喽。”
孜丽曼就笑了笑:“这不就得了?你的名气是从哪里来的你最清楚。”
凯米勒也不想败下阵来,说:“本来就是嘛,当然是……大家都有份儿喽。”
从那天以后,凯米勒的心情好多了,生活平静了,人也睡得着,吃得下了。然后,他也有可能把心智多给他的棕红马分一点了,一有空就把马牵到远一点的山坡上或山沟里,吃一些新鲜草,而不是天天拴在木屋旁,每天早晚都要给它下一次饲料,其余的时候,他就弄他的爱鹰。但是他发现,太宠这家伙似乎也不是什么好事儿,因为,那马好像变得越来越矫情了。跟人一样,越是山珍海味,就越是看不上五谷杂粮。为了吃到最好的草,它会带着脚上的绊索,一跳一跳地到更远的地方去找香草。好在凯米勒也不生气,不怨天尤人,而是无论它跑到哪里去,都会把它再找回来。有的时候是在枣树沟,有的时候是在卵石沟,反正能找到它,然后优哉游哉地去天使泉喝水。而他的爱鹰似乎也跟他的爱马一样,也是越来越挑剔,有时隔了夜的鹰食,它连看都不看一眼。但是,既然做了它的奴仆,他也就只能顺了它的意,常常怀揣着几分郁闷,骑上爱马,到处去走走,看看什么人家宰了牲口,能要些新鲜的肉带回来伺候它。为了他,他也顾不得什么面子不面子,只要能讨得一口肉吃,他甘愿给人家下跪。如果一旦碰到什么牲口自然死亡,主人不要了,那敢情好,他就不用求人了,只要一刀子下去,想取哪块肉,就取哪块肉……为了爱马和爱鹰,凯米勒仁至义尽,不厌其烦。凯米勒现在才明白这个世界的道理,说到底,人的运气不是求来的,而是碰来的。他的福和运气,如果不是有贵人特别关照,怎么可能得来呢?也就是说,一旦你得到了贵人的关照,那就等着好事一个接着一个地来吧。无论你的跑马是好马还是笨马都无关紧要,第一名肯定是你的。只不过,能得到大人物的关照,并不是所有像他这样的人都能遇到的。多半大人物是不会把小人物轻易地看在眼里的,就是呼天抢地也没有用,老天就这么巧于安排。说实在的,以前就是凯米勒把自己家毡房的威风抖得再起劲儿,这方圆百里的,也没有几个人关注他,知道他。就是他兴师动众地搬家这件事儿,这山里山外的,也没有几个人在乎他。现在就不一样了,不管说是因为这鹰也罢,抑或说是因为那秀才也罢,反正,已经开始有大人物关注他了。一个最大的实证就是,他已经和他的爱鹰登上了报纸、杂志。大家都在纷纷读报看杂志,跟一群羊吃盐一样饥不择食,而且那么投入,那么真诚,那么惊奇。就连他凯米勒那顶破帽子他们都表扬说:“瞧,这顶帽子,凯米勒戴上要多威风就有多威风。”总之,就像阿勒帕穆思说的那样,他有威信了,有名气了,还有这桦树沟村也出了名了。
但是,过了一阵之后,凯米勒发现这一切似乎并不长久,而是一阵风过后,一切都慢慢平静下来了。那些报纸也因为时过境迁,旧了,烂了,甚至丢掉了,又进造纸厂了,剩下的依然是以往的生活。儿子还是没有活儿干,整天空着两只手东看看,西看看。孜丽曼也是整天叨叨个没完,都是一些柴米油盐的事儿。而他的口袋也越来越瘪了,没有多少积蓄了。如果要下山回去一趟,还要折腾他的爱马,挺麻烦的。如果向邻居借,他这张老脸又磨不开。一想到这些,这凯米勒悄然就意识到,他前不久得到的那些名气原来是如此的不值钱,不堪一击。有钱走遍天下,这古人早就明白的道理,果然不是空穴来风。这口袋一没钱,连他自己都觉得脚下发毛。这一下,他那焦虑症又要犯了,为此,他不得不开始绞尽脑汁,想法让自己从“病魔”下逃出来。他甚至想到,是不是要把两头牛赶到牛市去卖了。而那头大黑牛,是他这一辈子见过的最讨厌、最多事、也最爱惹麻烦的家伙。一到夏天,它就琢磨着到人家的田里去整出点事儿来;一到冬天,它又常把什么人家的围墙或牲口棚给撞倒了。凯米勒早就烦透了它,早就想把它打发掉了,只可恨这孜丽曼硬是说要它在圈里头呆着,不让出手,说它是多产的奶牛,是良种牛什么的,而且家里只要有点儿好吃的牲口料,都一股脑地给它吃了。这些日子以来,这家伙简直被宠得不得了。桦树沟村的草确实好,它上膘了,奶也多了,孜丽曼乐不可支,说:“咱家的这头牛呀,简直就是一个奶妈,光它一个就能产一桶奶。”人家孜丽曼都已经把话说到这个份儿上了,那他凯米勒真的想把它卖掉,谈何容易!如果他真的用点心思,两头奶牛肯定够他们一家用了。那些收购牛奶的小商贩,天天都从家门口过,把牛奶卖给他们,那不是钱,又是什么?一日生活的费用,不就足够了?只是,还是这孜丽曼不愿意,说要自己积下牛奶来,做奶油奶酪干儿什么的。这实在让他凯米勒伤透了脑筋,而且越想越苦恼,所以又像从前那样,倒头躺在床上,不起来了。
但是,车到山前必有路。有一天,大概是中午,抑或是下午,他记不清了,只记得那小儿子胡尔玛西风风火火地冲进了木屋,高兴地说:“老爸,老爸,好消息!”
凯米勒一下从炕上抬起头来:“什么,你说什么?哪来的好消息?”
“有一个大老板打来电话了!”
凯米勒一听有老板要找他,仰面躺下,没好气地说:“滚!见他的鬼去!我可不想伺候什么老板不老板的。”
胡尔玛西自讨没趣:“谁让你伺候老板了,我还认为人家老板有钱,干正事儿呢。”
一听说“钱”字儿,凯米勒躺一会儿,又慢慢抬起头来,仍嘴硬道:“得啦,得啦!那……老板想干什么?”
“老板请你就在这几天里到赛里木湖那边去。”
凯米勒眼里充满了疑惑:“让我去那里做什么?”
“那老板在那里开了一个旅游点儿,想请你去当合伙人。”
凯米勒追问说:“那个老板怎么知道我?”
胡尔玛西解释道:“他说是从报纸上看到的,还说他特别高兴。上次那个摄影师来的时候,记了我的电话号码,然后又把咱们家介绍给了老板,老板就打电话来了。”
凯米勒这下稍稍有点心动:“哦,原来是这样呀。那……他说我能去做什么?”
“老板说你就整天带着您的鹰就可以了。”
凯米勒皱了一下眉头:“算了吧,那也叫工作?”
胡尔玛西急了:“工作不工作的关你什么事呀?你只要拿到你的那份钱不就完了吗?”
凯米勒来了兴致:“唉……儿子,你说他能给咱多少钱?”
“大概有一两千元。”
“真的?”
“当然是真的。”
凯米勒转念又说:“唉,我看不一定,谁敢保证他们说话算话,如果两天之后他们反悔了怎么办?”
“那怎么可能?你要跟他们定合同,签劳动协议。要签合同,懂吗我亲爱的老爸!”
“但是,我又不认识那个老板,我到哪里去找他?”
胡尔玛西不耐烦了:“哎哟,可真有你的老爸,那还不好找?你就骑上你的马,翻过北边的达坂,然后沿着赛里木湖往西走,你会看到四顶哈萨克大毡房,那就是老板的旅游点儿。老板名叫默明拜,你到那里去,根本不费力。”
尽管小儿子已经把话说到这个份上了,但凯米勒还是有点不硬气地说:“可是,我口袋儿里一分钱都没有,怎么去呀?”
“哎呦,我不是说了吗?钱!他们给!”
“我是说,他给我钱之前我去偷别人的钱不成?别忘了,现在这外边的事,动一下指头都得花钱不是?”
胡尔玛西没话说了,焦急地看了母亲孜丽曼一眼,孜丽曼就笑了笑说:“行了,行了,钱是小事。”说着从口袋里拿出几张“毛泽东”来,塞给他:“这不,你的路费!”
凯米勒乐了:“哪来这些个钱?”
“还能从哪来呀?家里的呗!”
凯米勒如释重负,兴奋地说:“真有你的,媳妇儿,真有你的。你真会玩猫腻……呵呵呵。”
“如果我不玩猫腻,可不让你把咱们都毁掉了呀?”
凯米勒就很不服气地说:“那好,你等着瞧吧!我也不是吃闲饭的,我会有钱的。我这两只手再不济,也能挣来点儿乌鸦屎吧?到时候,你能得到点儿零头,就感谢我吧。”
孜丽曼笑了笑说:“急什么?你还是先盼那乌鸦屎早早拉到你的手上吧。现在说这话,早了点儿。”
凯米勒坐起来,像一个男人一样豪气地说:“就说,就说,现在就说,而且我现在就走,看我不挣来大把大把的钱才算怪呢。”
孜丽曼挡了一下他:“算啦,今天已经晚了,明天去也不迟。”
凯米勒不买账:“走开!咱们这儿拖拖拉拉的,什么好事儿都黄掉了,我可不想错过这个好机会。今天再晚我也要走,路上人家多的是,哪个哈萨克人家容不下一个过路人?”
“当然,好事来了,咱们肯定不能错过。”
凯米勒就盯着孜丽曼说“你懂什么?别以为家里有鹰的人家,就咱们一家,多了去啦。只不过是那些傻瓜眼太小,偷偷在家养,不让外人知道罢了,而我不一样。今天这个消息,如果让他们知道了,他们就会一个一个出山,把咱们的好事给搅了。”
说到好事,孜丽曼也觉得凯米勒说得很有道理,好事当然不能被人搅了。况且,凯米勒说的好事,全都是为了这个家,而不是为了别人,就欣然同意了凯米勒的想法,甚至很支持地说:“我看也成,那你就快快走吧。”说着转身帮凯米勒做准备。她手里一边干着活儿,还一边说:“这是你的雨衣,一定要拿上。今年雨水多,这天儿呀动不动就下雨。”
上路的准备工作很快就做好了。凯米勒收拾停当就骑到马背上去,把爱鹰架在鞍桥旁,打了马,上了路。但走了几步,又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停下来,转过身,好像有意要给周围的人家听一样大声说:“唉,胡尔玛西——你说的那个老板的名字叫什么来着?”
“叫默明拜——默明拜——”
凯米勒说:“哦,知道了——这名字好记——好的,我走啦。”他又调转了马头,往前走着,自言自语,“沉默的‘默’,明白的‘明’,这名字好哇。”
凯米勒果然是第二天中午才赶到赛里木湖畔。路上住在一个放牧的熟人家里。主人款待他,两个聊天又投机,凯米勒路上这一夜,也算过得称心如意。这多亏那户主健谈,他自己也突然变得爱说话,两个人你一句,我一句,抢话题不说,而且说得还都是些吹牛皮的大话,只是话多半让户主说了。他说他年轻时放牧的那些英雄壮举,以及对人多么豪爽之类的。说着说着,话题就要扯到凯米勒这里来。凯米勒当然也就说到了自己的壮举或豪爽之类的事。但他说不出太多,就拿鹰说事儿。而说到鹰,户主就有点不大痛快,不大服气。或许这等壮举里边,也应该有他的份儿。凯米勒意识到了这一点,也不表现出来,毕竟自己是人家的客人。但是,自己的壮举似乎还得说,就很巧地在字里行间把自己描绘得好英气好英气的,他甚至把从别人那里听来的一些英雄经历都算到自己头上,一说就是一整夜。这会儿,他快接近老板的旅游点时,竟在马背上打起盹儿,一副疲劳相,好像一不留神就会从马背上掉下来没了命。况且,他是骑马走在高速路上,如果被哪辆车撞了,那这责任明摆着百分之百是他自己的。好在,他总算是坚持到了旅游点上。
或许真的是因为他凯米勒已经很有名气,抑或压根儿就是现在信息太快了,反正,凯米勒到了旅游点上的消息,已经被大家知道了。那天,他一翻上小儿子胡尔玛西说的那座山,就看见了那四顶大毡房。一个像他小儿子一样留着一头怪发的小伙子向他这边跑来,好像见了自己的老爹一样,说:“哦,大爷,大爷,您是凯米勒大伯吧?”
“是的,是我,是我。”
凯米勒这样说着,好像有意为了突出自己的不同凡响,勒住了马头,说:“哦,敢情你就是那个叫默明拜的老板吗?”
“不,不是我。我是桥克巴尔。”
凯米勒就把头一抬:“哦,那你走开,我要见默明拜老板。”
但是,那桥克巴尔还是热情地迎上来,拉过他的马:“大伯,是默明拜老板让我在这里等您的。”
凯米勒还有点不买账。或许,他觉得一个小孩子来迎他,有点小看他了,就很不满地说:“哎,我说你这孩子,少忽悠我,如果你敢撒谎,小心我的鞭子不长眼!”
也不知是因为这桥克巴尔真的明白眼前这个老人不同寻常,还是因为他的职业素养很到位,听他这样说话,人家一点也不生气,反倒说:“您说得太对了,大爷,如果我有半句假话,那您坚决不能饶了我。”
然后,凯米勒就见了老板默明拜。而老板果然跟他的员工一样,甚至比他的员工还显得热情和殷勤,只是年龄稍大了一点儿。凯米勒第一眼看到他时,就从他的举止中一眼就认出他就是老板,便撇开桥克巴尔就向他走去。老板好像一直在等他,焦急地走来,不,是小跑过来,好像一个老朋友,见了久别重逢的朋友,格外想念,格外热情,一点也没有陌生感,迎上来就怪罪说:“天呀,那个阿勒帕穆思和胡尔玛西两个人都说您今天一早就到,怎么这会儿才到啊,您!我们真担心您是不是路上出了什么事儿。”
凯米勒就像一个承认自己过错的小孩子一样,点点头说:“是的,是的,路上耽误一点儿……”
老板也不多怪罪说:“没事儿的,您能平安到来就已经谢天谢地了。”说着又转过脸去,吩咐桥克巴尔说,“快,傻站着干什么呀,快快让大伯吃个饭,然后,好好休息休息,他一定累坏了。”
凯米勒一看老板这么热情,心里感觉暖乎乎,说:“谢谢,谢谢老板。”
这天,凯米勒不仅得到了老板热情的款待,而且是最好的款待,这让他感到很受尊重,人五人六的,就先一连喝了两三大碗马奶,压渴,然后,坐下来美美地、慢慢地喝了一通奶茶。
帐篷里很热,凯米勒出汗了,好在山风轻盈,他就把背冲着从帐篷的帆布下吹来的风,享受大自然的恩惠。他好像完全忘了自己是一介平民,感觉自己跟平时的他不一样。一群小姑娘小媳妇围着他转,端茶端水的,他想要的,人家拿来了,不想要的,人家也拿来了。炒肉、烤肉、煮肉什么的争着上,还红的绿的饮料,瓶瓶罐罐,餐桌一会就满了,什么都有。看见那些瓶子,他一开始很有些介意,因为他不喝酒。但是他的介意没有多大意义,因为并没有人真的劝他喝那些东西,相反,一桌的佳肴,一切都随他的便,想吃就吃,不想吃,也不妨。这让凯米勒更是感到惬意,心想,这老板真的很给面子呢。
然而,客归客,工作归工作,他不可能天天过这样的日子。从第二天早晨起,他开始工作了。他工作的第一件事儿,就是跟其他的员工一样,列队接受老板的训话。他在队列里站了一会儿,感觉这样接受人训话有点不自在,就斜身立着,却被那老板严肃地提醒:“注意了,队列里不许犯自由主义!”
凯米勒吓了一跳,老板昨天的温情与热情,居然荡然无存!而且还盛气凌人,语气一点儿也不容妥协。所有站在队列里的人都很严肃的样子,没有人敢说话。老板说:“以后你们务必要早起,如果我看见谁磨磨蹭蹭,消极怠工,客人来的时候,吊儿郎当,那就别怪我扣你们的工钱。明白吗?”
站在队列里的人就都齐声回答他说:“明白啦——”
老板又说:“面对游客,一定要面带微笑,语气随和,绝对不能给游客人甩脸子,而且绝对不能说粗话。”
“清楚——”
凯米勒站在队列里想,老板这么严肃,或许不是冲着自己来的。因为,自己可能还是一个客人,说话可以随便一点。为了让大家明白这一点,他就试着说:“孩子,你说的,我们都听清楚啦,做到就是了。”
就见那老板像一头不太高兴的牛一样,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谁是你的孩子?你听清楚了,这里只有老板和员工,没有父亲和儿子,清楚了?”
凯米勒一下就傻了眼。这老板不仅体态壮实,就连说话都这么讲原则,结结实实,一点空间都不给别人。凯米勒就下意识地打住了自己,甚至下意识跟着旁边的人说:“好的,明白,明白。”
从那天以后,凯米勒就变了,老板说什么就是什么,说一不二,甚至有点儿不顾自己的年龄了,有时不等老板说话就自己先干了活。而他这种主动工作,眼里有活儿的样子,应该是得到了老板的欣赏。那老板也就时不时地吩咐他做这又做那,而凯米勒也是有求必应。老板有时让他上马,有时让他放鹰,有时让他发言,有时让他讲笑话,有时甚至让他唱歌,总之,一个在景区工作的员工该做的事情,老板都试着让他做过来了。老板也确实一直在试探他凯米勒的能量究竟有多大,而结果总是老板大摇其头。老板最不欣赏的是凯米勒那两撇猫胡子,还有那没有节制的笑声。有一天,老板实在忍不住了,对他说:
“求求您,还是把您那两撇胡子刮掉吧。”老板停顿了一下,看他的反应,接着又说“还有,请您以后笑的时候收敛一点儿。这儿是共公场所,不可能只听你的笑声。一个人的笑声应该轻一点儿,这是文明的标志。”
凯米勒下意识地点头:“清楚了。”
“那您现在给我笑一笑好了,我听听。”
凯米勒就咧着嘴笑了笑,气得老板把手一挥:“得了,得了,你这哪是在笑,明明在哭嘛,就像一个小孩子被他娘骂哭了一样。不行,重来。”
站在旁边的人已经开始被他的样子逗乐了,但是,他顾不得这些,就又咧了嘴笑。而这一次,不光是老板,就连他自己都觉得笑得实在不像个样子,皮笑肉不笑的。这样,老板就对他不抱什么希望了,无奈地摇摇头,然后叫过桥克巴尔过来,说:“你先去把这老爷子的胡子替他刮掉,然后教他怎么面带笑容招呼客人,反反复复地教,一定教会他。”
桥克巴尔说:“是,是,我这就去办。”说完,他转过身来,跟老板一样严肃对凯米勒说,“那,咱们走吧,老爷子。”
凯米勒直到这个时候才感觉这事儿有点儿不对头。听说真的要把他的小胡子刮掉,就好像一匹被马鞍子硌得难受的马,不安地晃了晃了身子。他甚至有点觉得,大家是不是在拿他开心,他感到了自尊心有点小小的挫伤。但是,事情好像已经来不及了,因为老板正用严肃的目光看着自己,看到这目光,他刚才的自尊心竟像一只被人打了的小狗一样,哼哼唧唧地叫着溜掉了,以致使他不得不面对现实。
这一切,都是自找的病!能怪谁呢?就见那凯米勒跟着桥克巴尔一颠一颠地跟上来。只是,他还是不死心,或许哪怕动一点小聪明,也得跟这小桥克巴尔周旋周旋,因为这胡子毕竟是他自己的一大风景。但是,他的努力白费了。这个桥克巴尔名字是“棒子”的意思,人如其名,一旦抡起棒槌来,便没得商量。凯米勒耍的那点小聪明,他根本没有放在眼里,不折不扣地执行老板的命令。老板说东,他决不说西,而老板说不,他也决不会说行。这样,桥克巴尔就一直把凯米勒带到他曾下榻的那个帐篷旁,然后踢过来一把破椅子说:“请坐。”
凯米勒退了两步,说:“你想怎么样?”
桥克巴尔说:“给您刮胡子。”
凯米勒就挥了挥手,说:“不行,不行!不可以,不可以!”
桥克巴尔朝那边大喊:“老板——老板唉——”
也不知道那老板是不是听见了他的喊声,反正他这一叫就起作用了。凯米勒不吭声了,一屁股坐在那把破椅子上,过了一会儿,凯米勒一张光溜溜的脸就出现了。他一照镜子,把自己吓了一跳。镜子里,他脸上的皱纹儿全都爬起来了,大鼻子也更大了,活像一个黑脸婆姨,就哭丧着脸说:“天啊,你把我的胡子整哪去了?我的胡子!”
他这边刚说完,那边已经有一些假胡子假发准备停当了,棕红的、白的、黑的。原来,老板让刮掉他的胡子,是为让他用上更好的胡子。现在该他自己作选择了,但是还是有几个人过来一起凑热闹,帮他挑。他本想挑黑的,却有人就打了他的手说,要白的,还有人出别的主意。这下,凯米勒连自己都作不了主了,好像谁也没有把他当一个长者,而是当一个玩偶,折腾过来折腾过去。一会是黑色的胡子,一会儿是棕色的胡子,一会儿又是白色的胡子,换一次胡子,大家就轰然大笑一次,谁都说自己选的胡子好。到后来,凯米勒也不管那么多了,随他们折腾好了,反正,不管是白胡子还是黑胡子,只要那胡子能帮他遮几天他那布满皱纹的老脸,自己的胡子过不了多久就能重新长出来。大家终于都笑够了,最终选定的既不是黑胡子,也不是白胡子,而是一个杂色的胡子,而这也恰好是凯米勒希望的。
从到这里来之后,凯米勒才真正明白,人这一辈子要想挣点儿钱是多么不容易。以前,他自己过自己的日子,好像从来也没有认真想想这事儿。那些日子,生活风里雨里,过得捉襟见肘,手头上一阵有了,一阵又没了,但也没有像这一次挣钱这样难。为了挣钱,几乎可以说他白天不会真正笑了,晚上不会真正睡了。为了挣钱,他要给人献殷勤、堆笑脸。而作为一个哈萨克,他甚至不能像从前那样,倚老卖老。因为在钱的问题上,好像没有大小。他到景区旅游点后,没过几天,大家基本都不再叫他大伯了,好像给忘掉了。大家也都不再称呼他“您”,而是叫“你”,就好像他是他们的大姐夫,抑或是同龄人。人说,唱歌也得花力气,一点也没说错。他除了适应,别无选择。有的时候,饭摆到面前,他也不能像过去那样狼吞虎咽了。这个时候,凯米勒就想到了他的孜丽曼。在家的时候,每次吃饭,孜丽曼总会很贤惠地坐在他的对面,给他倒茶喝,那茶又浓又香,而他自己就好像干了天大的事情一样,还常给她摆谱,喝个茶也要拿点架势,竟可以把一茶壶的茶都喝掉。孜丽曼从来也不怪罪他,但他竟也从来没有感激过她,实在是太不应该了!
凯米勒一边对孜丽曼怀着几分愧疚,一边开始让自己努力适应这里的一切。唉,他这一辈子,不管怎么说,也算是有过一些经历过了,所以,眼前再难,也不过是一阵子的事儿,只要自己咬咬牙,一挺不就过去了,说什么也不能打退堂鼓。如果退下了,那真的就让人看笑话,当笑柄了。笑他梦想一夜淘金成大款,没想到还没看到钱,就吓破了胆儿。想到这些,他就给自己打气,心想,早起就早起呗,我凯米勒本来就不是睡懒觉的主儿,如果真的让我睡到床塌了,我还觉得背痛呢。相比之下,一天喝不上茶,确实是令他伤脑筋。他的茶瘾实在太大。为此,他想出来一些应付的办法。每天下午,当观鹰的人都散去的时候,他就可以一个人给自己烧一壶茶,好好喝一顿,直到喝得满身流汗,那感觉也是好得不得了。
其实,最难的还数桥克巴尔有事儿没事儿管着自己。人说天下一次雨,树下就下第二场雨,老板每次训过话之后,也总有这桥克巴尔来第二场训话,而且比老板更厉害,而且偏偏盯死了他凯米勒,有事儿没事招惹他。他的一举一动,全在他的视线里。有的时候,害得他连歇会儿屁股的功夫都没有,只要他一坐下,就跑过来说:“请起来,有客人的时候,谁都不可以闲坐。”
凯米勒就会说:“唉,我说,这人总有一个腰痛背酸的时候吧。”
桥克巴尔说:“怎么着?不想腰酸背痛,还想挣到钱?”他停顿一下,又挥挥手,“不行,不行,不能坐就是不能坐。”
这样,凯米勒就又去干活儿了。在桥克巴尔的眼里,他的活儿在景区是最简单的,就是举着他的鹰,在毡房周边走来走去。但只有他自己知道,这活儿并不轻松,时常举得他胳膊又酸又痛,他就想骑在马上走,但是桥克巴尔又来了,说:“不行,你不能骑马,马是给客人骑的。”
凯米勒有点生气:“咳,这到底是为什么呀?”
桥克巴尔也当仁不让,说:“到底是为什么?你说到底为什么?难道不是因为钱吗?钱,钱,懂吗?”
凯米勒又没话说了。对呀,是钱呀,如果不是为了钱,他不在家好好呆着,跑到这里来受这个罪干什么?且不说,他的棕红马不是也在为了他出汗出力吗?那他还有什么脸叫苦连天,投机取巧,偷工减料呢?不吃苦,哪来的甜?尽管凯米勒这样批评自己,但是,毕竟他是一个过了中年的人,他的老手老脚,有的时候好像并不能得到游客的理解。有的时候,有些游客说要自己带着鹰到高一点的山顶上去拍照。但是,凯米勒肯定不会答应的,因为,山鹰是一只神圣的鸟,不是黑乌鸦或小麻雀,随便在它们的小细腿上系根绳子,就可以拿捏着寻开心。那些无聊的游客哪里懂得这些,如果知道,他们一定会离得远远的。天啊,他们也不想想,也不看看,这鹰的钢爪子动起真格的来有多么厉害,哪管你是大人还是小孩,只要它动了脾气,不把他们抓得头破血流,算他们英雄,而他凯米勒却经不起这样的玩笑。
可惜,还是该死的钱要牵着大家的鼻子走,就是那红色的、绿色的纸片片牵着大家围着它团团转。那个管钱的女会计阿依江,一提到钱,就非得让那些游客碰他的鹰,说大爷,人家游客想玩一下你的鹰,就让他们玩呗,我们多要钱不就行了?
一听说可以多要钱,这凯米勒就又有点心动了,就听了阿依江的话,主动把鹰推给一位游客,并面带微笑地把鹰手套递给他,说:“这个给你,戴上它。”
然后,游客们就纷纷来逗他的爱鹰玩儿。大人玩儿,小孩子也玩儿。那山鹰一开始有些怕生,扑腾着翅膀不让人靠近,可是,时间久了,鹰也疲了,不怕生了,不管是一个徒步的旅行,抑或是骑马上山,谁想抱着它走,它都跟,根本不在乎。
可是,谁会想到,事发秋后。越是看似老实,就越有可能惹出大麻烦来。老话不也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的嘛。有一天,一个无聊的游客,想自己亲自跟这鹰练一把手,就擅自摘掉了它的蒙眼罩。谁想到,这只憋了很久的鹰,那天正好撞上坏脾气,正找不到发怒的口子。一旦遇到这么个生手摘了蒙在头上的罩子,火眼金睛地就来了劲头,而那游客一见这般情景,吓得松开了连在手上的鹰绳,那鹰就苍凉地叫了两声,就势去抓那游客,吓得那游客落荒而逃。
山鹰突然获得了自由,展翅飞向高空,在天上盘旋了一阵,然后在天上振了振翅膀,顺势俯冲,直冲一只红色的宠物狗飞下来。那宠物狗是一位美女游客带来的,转眼就被鹰像逮红狐狸一样抓住了,于是,周围一片喧哗,把凯米勒吓得脸都白了,也不知道自己是跑着去,还是爬着去的,反正是连滚带爬地到了爱鹰旁,一把抓住了它,然后把它的脖子往后一掰,从它的利爪下把小红狗拉出来。万幸的是,小红狗还活着,狗胸脯一起一伏地在地上躺了一会儿,又突然醒过来。这时,它的美丽的女主人也从地上醒过来,看小狗还活着,就哇地一声哭起来。
这会儿又该轮到桥克巴尔发话了。他冲进人群,也不问青红皂白,劈头盖脸就冲凯米勒大声喊:“为什么不看好你的鹰?”
凯米勒左看看,右看看,然后慌忙回答说:“不是我,是从那个客人的手里飞走的。”
桥克巴尔说:“为什么要给他?”
“他非要玩儿,不听我的。”
但是桥克巴尔根本不想听他的:“鹰是你的。不管怎么说,出了事,你得负全责。”他说着看了看那个美女和她的宠物狗,接着说,“听清楚了,这条狗可是名贵的狗,如果它出了什么事,只怕你得拿你家的棕红马说话。”
凯米勒一听这话,露出一脸愁容,好像一个孤儿。阿依江就动了恻隐之心,跟桥克巴尔解释说:“别在这里没事儿找事,这件事跟大爷一点关系都没有!”
桥克巴尔转向她:“你怎么知道。”
还没等那阿依江做解释,那美女游客也发了话。好在,她不仅脸蛋好看,看起来心也不错,她连桥克巴尔看都没看一眼,而是径直跑到那刚才那个把鹰放走了的笨蛋跟前,揪住他的衣领就说:“你赔我的狗,赔我的狗!”
事情好像到这儿也该结束了。有几个人上前进行劝说,你一句,我一句,也就把个事情说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然后,把小狗带去看兽医了。这样,凯米勒也就逃过一劫。
当然,桥克巴尔的麻烦并没有就此完结。有一天,老板出去办事了,桥克巴尔有了作老大的感觉了。这是必然的。每当老板出去的时候,桥克巴尔就成了地头蛇。想拿谁说事儿,就拿谁说事儿,想批评谁就批评谁。想把白的说成黑的就说成黑的,想说成白的就说成白的。没有人不敢听他的话,顶他的嘴。那天,他的一帮朋友来了,都是城里人,像受了天使宠爱的人,有说有笑有唱有跳,要多自由有多自由。这桥克巴尔好像也终于有机会在朋友面前表现一下自己的能耐。他们的到来,让他感到极度地兴奋,使尽浑身解数,又是宰羊,又是上马奶地款待他们,忙的是不亦乐乎,好像他终于逮了机会显示自己的能耐。他陪着他的朋友们又是吃,又是唱,又是跳,连景点上对员工明令禁止的不能喝酒的规定,也被他甩到脑后边儿去了。
凯米勒看着他们想,咱那老祖宗,原来把什么话都已经说完了。俗话说,乐极生悲!刚开始的时候,桥克巴尔的那些朋友好像一直在对他说恭维的话,但到后来,那恭维的话却都变了味儿,又是埋怨,又是不满的,什么话都来了,接着老账新账也都有了,要求也多了,开始招惹景点儿上的女员工了。而那些女员工顾忌桥克巴尔的面子,也不说什么,陪着唱歌,陪着跳舞,桥克巴尔的朋友说荤段子,她们也装着听得很开心,不生气。但是,这些家伙却有点儿得寸进尺。有一个自以为是的大胖子,竟然缠上了阿依江,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把她拉过来又拽过去的。偏巧这个时候,凯米勒从外边进来,那大胖子看见他就嚷上了:“嗨,说你呢,你来这里干什么?”
因为,凯米勒一出现,给女员工们一个天大的理由——时间太晚了,她们可以退场了,就有一个胆子大一点儿的姑娘喊道:“姑娘们,好了,大伯都休息不好了,咱们也该休息了。”
于是,女员工们像被电打了一样,一个一个像小山羊一样蹦了出来,气得桥克巴尔又喊又叫,一把抓住了阿依江的手,硬拉着不让走。这凯米勒就看不下去,上去阻拦,用手狠狠碰了一下桥克巴尔的手,说:“你这个小坏蛋,给我住手!”
桥克巴尔也不示弱,用肩把凯米勒一挡:“你走开,不关你的事儿,我们要听她唱歌。”
凯米勒就推开了他:“她就不唱,怎么样?”
“她必须唱,这是命令!”
“放屁!”
桥克巴尔一听这话,暴跳如雷:“哎,老东西,你这样护着她,你是谁呀!”
凯米勒也生气了,倔脾气也上来了:“不知道我是谁吗?想知道吗?那我告诉你,我是她父亲!”
“滚你的吧!”
“那……你去你的吧!”
桥克巴尔完全气懵了,眼睛好像什么也看不见了。这竟也把凯米勒给吓坏了,一边后退,一边想一旦他动手自己如何回击,打他的七寸。他还看见桥克巴尔刚才那个五大三粗的朋友,也正迈着方步子向他这边逼过来了。有几名女员工看架势想阻止他,但都被他一个一个推开了。只是,胖子走过来以后并没有马上动手,而是想看热闹似地在旁边站了一会儿。但意识到桥克巴尔和凯米勒只是动嘴不动手,磨磨唧唧的样子,就急了,转过身,像一头爱顶架的公羊,退了几步,然后一拳头打在桥克巴尔的腮帮上,骂道:“你这个无能的废物!”
那桥克巴尔被朋友猛地来了这么一招儿,打得先是一愣,然后反应过来,也冲着他就是一拳头。或许是因为刚才那哥们儿体量太大,抑或是因为喝了酒,劲儿更大,桥克巴尔根本经不得这么一击,一个趔趄,就像一棵被连根拔起的树,倒在地上,那女员工们也就叽叽喳喳地喊起来:“天呀,要出人命啦,出人命啦!”
这天生善良的人,心天生就善,没办法,就见那凯米勒跑上前去,扶那桥克巴尔起来。见桥克巴尔已是满脸是血,凯米勒就一边慌慌张张地替他擦,一边喊:“快来人呀,帮我把他抬到灯光亮一点儿的帐篷里去。”
他的声音听起来好可怕,把大家都吓坏了,员工和客人都像炸了锅一样,乱作一团,有人跑向车,打开了车门,有人喊:“快呀,快把人抬到车上去。”
混乱之中,桥克巴尔好像有点清醒了,嘴里不清不楚地喊着:“钱钱,快收钱,别让他们跑了哇!”
凯米勒一听,很听话地,也是很下意识地说:“哦,什么?哦不……不会的,我不让他们跑掉的。”
就听阿依江一边说:“大伯,不怕,量他们也跑不到哪里去。”
这话让阿依江可是说中了,那几个客人只是瞎折腾了一阵,谁也没有走成。因为,他们像是丢了一个很重要的东西,东找,西找,怪你,怨他,都没有找到。找来找去,到了最后,那大胖子不是命令地,而是很委屈地冲着女员工的宿舍嚷:“咳!我的车钥匙呢,谁拿了,还给我呀?”
就见那阿依江抹了袖子,像要理论一样,说:“冲我们喊什么呢你?你什么时候把钥匙交给我们了?”
大胖就又求着说:“还给我吧,求求你了。”
阿依江说:“你把餐钱付了就给你。”
大胖说:“好好,这就给你。”
“你不但要付餐费,还要把桥克巴尔送到医院去。”
大胖说:“瞧,我又不是故意的,喝高了嘛。”
阿依江就很鄙视地说:“你也算得上个男人。敢作敢当嘛。既然你喝了酒了,就别想开车。不然,我要叫警察了。”
大胖就没话说了,只是一个劲儿地点头:“那好,那好,听你的。”
这样,那天这帮客人没有走成,然而后来也没有得到任何法律的追究,这倒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桥克巴尔。老话说,如果城里人打牛,山上的鹿犄角也会有感觉。这个世界本来就是连在一起的。大家知道,如果这事儿真的闹到公安局去,那他是脱不了干系的。事发那天,他在醉酒的状态下都明白这一点,这是万万要不得的。那天,凯米勒看见桥克巴尔求阿依江说:
“亲爱的阿依江,我的好妹子,求你了,不要再把这事往大里整了。我求你了,这事儿如果让老板知道了,一定把我给开了。那我就不好给病在家里的妈妈交待了。所以,我宁愿不去医院,更不能让这帮家伙喝了酒从咱们这里开了车走。”
然后,他们安顿了客人休息,第二天,等他们都酒醒了,就打发他们走了。直到这个时候,凯米勒才觉得自己如释重负。他倒开始很敬重那个叫阿依江的小丫头了,人家人小小的,怎么就敢和那么大块头儿的人对着干。他为她感到骄傲和自豪。他很想好好地赞美赞美她,但是,又不知道怎么说。第二天,他就瞅机会,傻傻地笑着对阿依江说:“闺女,你昨天把那车钥匙藏起来,真是聪明呀!”
阿依江就神秘地回答说:“大伯,您以为我们没有见过这等狂徒吗?告诉您,我们见得多了去了,比他更狂的我们都见过。我们一看就知道,哪路客人什么样,不然,这小小的景点,咱们怎么经营得好哇?”
凯米勒就开心地点点头:“那是,那是……”
事发的那天晚上,凯米勒一夜没睡好,倒是桥克巴尔尽管受了伤,却还是借了酒劲儿,睡得个半死,好像什么事儿都没有发生一样。女员工宿舍那边好像也跟凯米勒一样,一直没有睡好,毕竟,她们也是受了惊吓的,又说话,又洗漱的,大半夜后才安静下来。越是这样,这凯米勒就越是觉得自己责任重大,毕竟他是景点上最年长的人之一。这个景点的名声和尊严都得有几个理智的人来撑着,而他责无旁贷。那天晚上,他想得最多的事还是那帮家伙。这个世界上,什么坏事儿不都是突发的呀。谁敢说,这帮家伙现在就已经安静地睡了,不会再闹点什么事出来?他们是打了败仗的,那打了败仗的人,多半儿是不会轻易认输的。越是这样想,凯米勒就越是睡不着觉,翻来覆去一直到天亮……
接下来的几天,大家都各司其职,一如既往,有说有笑,像什么都没发生过,唯有桥克巴尔半个肿着的脸还瘀着血,伤口上还缠了绷带。他的情绪好像也很低落,闷闷不乐。老板回来了,一眼看见他的样子,上上下下打量一番他,然后语气生硬地问:“你这是怎么了?”
桥克巴尔慌忙回答:“哦,我不小心……不小心摔了一跤。”
“疼吗?”
桥克巴尔好像很怕有哪个知情人来上那么一句,坏了事儿一样,搪塞说:“不不,一点也不疼。”
老板就挥了一下手说:“好了,那就干活儿去吧。”
这一天天气很好,一丝风都没有,一切都安安静静的。赛里木湖上也是一片祥和,微微的波浪,一层一层从湖心向湖边荡过来,又荡过来。或许是因为赛里木湖今天的感觉很不错,游客的人流早早就到了,不到中午时分,湖边已经熙熙攘攘。专程来喝马奶的客人,也是送走了一拨又来一拨。还有那照相的,租马骑的,凯米勒也就跟着忙前忙后帮着打下手。他总是这般面带笑容,和蔼可亲。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心里却有一股淡淡的忧郁或不安。或许是因为这两天没有睡好觉,抑或是因为自己毕竟年龄大了,经不起折腾了,他感觉自己身上很痛,心气儿不足。但是,他尽力强打精神,自己给自己加鞭,往前跑。
又来了一群客人。这群客人好像跟平时的不太一样,其中有一个好像还挺有一点身份,因为老板亲自出马迎接他们。当那个穿着长衣,皮肤黝黑的客人从那辆漂亮的车上下来的时候,老板就热情地迎上去了。人家老板都这么热情,他凯米勒又怎好傻呆着呢?于是,他也跟着忙里忙外的,一刻也不让自己闲下来,还始终面带笑容,把腰弯了又弯。
其实,凯米勒不用这样已经很招人眼了,自然是因为他那个杂色的又厚又浓的假胡子,配上头上一顶白色的大毡帽,身上穿的绣了哈萨克式牛角图案的条绒外套,镶了银的哈萨克式腰带,还有那只大鹰……反正,如果问哈萨克男人是什么样子,一指他就成了。他这副打扮不但引得外地游客驻足观看,就是让哈萨克人自己看到眼睛都拔不出来了,就好像,在这个地方真正的哈萨克也就他凯米勒了。所以,他自己也觉得,如果自己不用点心,那哈萨克的名声就都坏在他身上了一样。
从前,不管凯米勒怎么觉得自己这一辈子不太争气,但骨子里,心气儿还是有的,总以为别人能做到的事情,自己也能做得到,现在想来,这似乎也有点太不知天高地厚了。按理说,如果你想做得跟别人一样好,或者比别人做得更好,那无论你是达人也罢,抑或是勤劳也罢,总要经历一些磨难的,这一点,他现在可算是有点觉悟了。
别的不说,就说笑吧,按理说,冲人笑笑有什么难的呢?如果有人定要你笑一下,你就冲他笑一下不就得了,不用任何理由,甚至笑得比人家要求的还可以过一点,可以哈哈大笑。老话说,人身上最无耻的两样东西就是,不该笑的时候瞎笑,不该睡的时候瞎睡,它们会让你遭遇尴尬。凯米勒在这方面已经有所领教了。遇到麻烦的时候,他会无奈地笑;遇到内急的时候,他会尴尬地笑;遇到可怕的事儿时,会苦笑。他就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人即使死了爹娘老子,也总不能从此忘了笑。
但是,话虽这么说,真正让凯米勒在这个景点上天天摆着笑脸,却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为了这个,他每天都在练习,连吃饭睡觉都在练,有时甚至睡着觉都能从梦里笑醒来。但是,他的笑却一直也没有得到老板赏识,这事儿着实让他感到有些苦恼。
他怪自己以前怎么就没有注意到,这笑里竟然也有这么多名堂呢,玩笑,说笑,谈笑,苦笑,冷笑,奸笑,偷笑,真是多了去了。而凯米勒现在要做到的是微笑,他对此实在是已经有些烦了,越是要他微笑的时候,他越是笑得不像样子。他感到实在太难了,甚至有点后悔,当年,自己怎么没有像那秀才一样,也去读他几年书?
而今天对凯米勒来说,尤其困难。有大人物来了,他站了这么长时间,站得他神智一会清晰,一阵儿模糊,而且几乎都记不住事儿了,他只想着怎么让自己保持好笑容,但是,他却笑不好,或者笑不起来。心中有一股莫名的忧郁一阵一阵袭上心头。虽然自己偶尔会感觉到可以露点笑容了,但是那忧郁却总还是能把笑容赶走。他就强打笑容,但是,越是这样,他那笑就越怪异,好像要糟蹋什么人似的。特别是当那个尊贵的客人向他这边走过来的时候,他简直是皮笑肉不笑,就强迫自己给那人挤了挤眼睛,这就把那个尊贵的客人给惹怒了。凯米勒这才看清,原来那位尊贵的客人一双眼睛有斜视,还长得一脸小肉坑,像蜂窝一样,而他这一笑,恰好就打在了人家的七寸上。他想做些解释,已经来不及了,他就觉得眼前一黑,身子歪了,手中的鹰也扑棱了两下,就有什么惊叫了一下。
然后,站在旁边的人就都乱了阵脚,老板跑过来一把扶住了他,有人接过了他的鹰,有人帮解开了衣服的领口,还有人抱怨着说:“天啊,是谁这么糊涂,这么热的天,给这个老人穿这么厚的衣服?真是要死了。”
还有人说:“咳,这老爷子何必呢,这么大的年纪不在家好好呆着,跑出来做这种工作!”
还有人说:“快,还是送医院吧。”
“老人一定有高血压呢,先把他带到凉快的地方去。”
好在凯米勒并没有因为这意外的眩晕倒下。他被人抬到一个荫凉的帐篷后,就躺下了,一下睡了两个多钟头。醒来后,觉得自己轻松多了,好像一匹调养过了的夜马,神清气爽,甚至有点像来了灵感的山鹰,时刻准备出击一样。这个时候,老板来了,脚步很轻,声音也很温柔:“好点了吗?”
凯米勒堆上他经过训练的笑说:“好多了。”
“头还痛吗?”
“不痛,不痛,一点事儿也没有了,好得很。”
老板就似信非信地看了一会儿他,然后笑说:“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谢谢,谢谢。”
凯米勒这样说着,但心里没有多大底气,他怕老板不相信他的话,会怪罪他。但是老板并没有怪罪他的意思,相反好像很赞赏他,开口闭口都是表扬他的话:“老人家,您做得真的不错,人真诚,做事也认真。咱们那些年轻的员工都很敬佩您。”
凯米勒听到这表扬,就像匹被挠了痒痒的马,舒服地点了点头:“谢谢大家,谢谢大家。”
老板接着又说:“人说,唱歌也不容易呢,何况这挣钱的事儿呢。所以,我这人平时对大家要求得太严,容不得别人怠慢了工作,同样,也从来不会克扣别人的劳动。说话算话。”
凯米勒就高兴地击了两下巴掌:“真有你的,老板。”
老板不好意思地说:“为了一视同仁,我对您有时也有点过分,这我知道。”
凯米勒抢着说:“没有,没有。”
老板说:“您不介意就好,不介意就好。”
凯米勒就很坚决地说:“哪里,哪里,我从来就没介意过什么,您尽管放心好了。”
但是,老板突然就换了一副面孔,看着他,认真地说:“只是,我想现在让您回去。”
凯米勒吓了一跳:“什么?”
老板依然很严肃地说:“再这样呆下去,我怕您身体受不了。”
“我没有事儿呀?”
“不不,这里的活儿太重,骗您这样的长者,是我的错误。”
“不不,我不会再有病了。”
老板坚决地说:“是的,您不应该生病,但也不应该这样干下去了。您的报酬我都给您算好了,不会差您一分钱。”
凯米勒说不出别的话,只是一个劲儿地说:“那,谢谢了。”
老板又说:“您的马和鹰也都有劳务费,算在里边了。”
“谢谢。”
“不过,您也许拿不到钱。”
“为什么?”
“那个阿勒帕穆思,是您的孩子吗?你还没来之前他到我们这里来过好几次,请朋友吃饭,赊账好几千呢,这是他的欠条。昨天送来的。”
“哦,怎么会这样……”
“他捎话来说,用您的劳务费顶这笔钱。”
凯米勒就出了一身冷汗:“这个天杀的,他会害死我。”
“但是,说实在的,您的工钱完全不能抵得了他赊的账,因为,您在这里,统共不到十六天。”
凯米勒:“是的,但怎么会呢……”
老板看着凯米勒,心痛地摇了摇头:“老人家,您身体真的有问题,要吃药的。我这里是企业,经营也不是很好,您要治疗呢,所以,您儿子欠的账,我就不要了,我可以再给你一些钱,您拿去买点药,别再出来了。瞧,阿勒帕穆思的欠条我就当着您的面毁掉了。”
凯米勒一下就笑了,很感激老板的样子:“谢谢你,谢谢!”他想,这个老板还是好人,他要恨就恨那个浪子阿勒帕穆思好了。到桦树沟的那天,他就看出他不是个好东西,果然是坏了良心的主儿。他哪里像什么村长呀,完全是个混混,一直在骗自己。那好心的摄影师和城里的秀才朋友如果要是知道他是这样的坏小子,肯定不会找他。现在,他明白了,既然事情已经这样了,那他还是早早离开的为好。
事实上,事到如今,凯米勒也觉得自己应该离开这里了。是的,他这把年龄,他这把学识,的确不能适应这里的一切,他不属于这里。那天,他从阿依江那里领了几百块钱,就回到了自己的桦树沟。
是他们家的黑狗先看见了他,兴奋地叫着跑向他,后边还跟着两个孩子,走近了他才看清楚,两个孩子是他的两个孙子。看见他们,凯米勒就高兴地说:“孩子们,好着吗?你们的奶奶好着吗?”
这样问着话,他的马已经到了家门口,他的两个儿子胡瓦特和胡尔玛西也出现在门口,向他问安。他们看上去很高兴,争前恐后地迎了他进屋。凯米勒问胡瓦特怎么想起回家来了?胡瓦特说,来看看你们呗。然后老伴孜丽曼也跟他问过好,像往常一样给他烧了茶,端上来。然后,一家人一起坐着喝茶,就听小儿子说:“老爸,有好消息呢。”
“什么好消息?”凯米勒问得很不很情愿,他或许已经不太相信这个世界上会有什么好消息,“真的吗,说来听听?”
“我们把这个木屋给卖掉了。”
“怎么讲?”
“我们不光把房子卖掉了,把天使泉那边的草地也都卖掉了。”
凯米勒急了:“是不是又是那个阿勒帕穆思干的好事?”
“不是!他可不能再骚扰咱们了,他哪里是什么村长呀,压根儿就是骗子。前几天,乡里和村里已经给咱们确权了,这房子和这地就是咱们的。”
“那为什么要卖掉?”
“我们想来想去,觉得你们两个年龄大了,还是跟我们一起过的好,我们才能放心。”
“哦,是这样,那……还是要谢谢你们……”
“爸,您要谢,就谢您的朋友吧。”
“你是说那个秀才,他能做什么好事?”
“帮着咱们确权的是他,帮着咱们家物色了买家的也是他。”
“哦,是吗?倒底是见过世面的人,不像我……”
“人家还为你编了好多故事呢,说您曾经跟天使谈过恋爱什么的。”
凯米勒就说:“他真会胡扯。”
孜丽曼接过话头:“人家还不是为了咱们孩子,还有咱们这个家。”
凯米勒不高兴地看了她一眼:“闭嘴。”
孜丽曼又说:“你真的应该感谢他才是。人家是为了你好,你这把老骨头,不可能一个人呆在这里。”
凯米勒就说:“那,我们是不是又要搬回去……”
孜丽曼说:“你又要搬到哪里去呀?”
“你们不是说,已经把这个房子卖了吗?”
“唉哟,你是真湖涂了,还是假糊涂?孩子们把这个房子卖了,是为了再盖一所更好的房子,地都看好了,咱们就在这个天使沟里住下去了。”
听到这儿,凯米勒才恍然大悟,但又装着很明白的样子说:“哦,当然知道。”然后,他转向胡尔玛西说,“儿子,你还是先去那天使泉给我提一壶泉水来,我真的渴死了。”
胡瓦特和胡尔玛西彼此看了看,笑说:“看来,那个天使泉的传说是真的呢!”
他们说这话时候,凯米勒的心里还是有一股深深的不安,好像他以后再也喝不上那泉里的水了一样。
译自《曙光》杂志2009年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