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区畜禽养殖登记备案工作的难点及对策
2014-04-05张爱军陈艾功张正凤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动物卫生监督所223200
张爱军 陈艾功 张正凤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223200)
淮安区畜禽养殖登记备案工作的难点及对策
张爱军 陈艾功 张正凤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223200)
实施畜禽养殖备案登记对加快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规范畜牧生产经营行为、掌握畜牧生产经营主体动态、建立畜产品可追溯监管制度、有效防控动物重大疫病,促进现代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从2010年起,江苏省就要求对畜禽规模养殖场进行登记备案,并颁布了《江苏省畜禽养殖备案登记实施办法》,淮安区也在2010年就开始全面推进此项工作。经3年的努力,取得一定进展,但也存在许多困难,现就本区畜禽养殖登记备案工作具体做法、工作难点难点及对策探讨如下:
1 具体做法
1.1 全面调查摸底 自《江苏省畜禽养殖备案登记实施办法》颁布之后,本区畜牧主管部门就对全区的畜禽规模养殖场进行调查,并对畜禽养殖配套设施、粪污处设施等进行摸底登记。
1.2 加强技术培训 为了搞好畜禽规模养殖场登记备案工作,本区畜牧兽医部门每年都举办3~4次技术培训和现场观摩,对畜禽生态健康养殖技术、畜禽疫病防控技术、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技术、《畜牧法》、《江苏省畜禽养殖备案登记实施办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畜禽现代化饲养管理技术及法律法规进行培训,并带领养殖户到周边地区饲养管理规范、养殖设施条件较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水平较高的规模养殖场观摩学习,以提高本区规模养殖户的畜禽标准化饲养管理技术理论水平和提高对畜禽规模养殖备案登记重要性的认识。
1.3 登门入户进行技术指导 本区畜牧技术人员对全区通过改造能达到登记备案条件的规模养殖场逐一登门入户进行技术指导,指导其完善养殖设备,改造粪污处实施,帮助其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档案资料。养殖档案表格由区畜牧兽医部门统一印制并免费提供给各规模养殖场,并为每个规模养殖场免费配备了20多个档案盒,以保证档案资料的完整收集。通过3年多的努力,目前本区已正式登记备案了218户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发放了由区级畜牧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畜禽养殖代码证,每个畜禽养殖场只有一个养殖代码。由畜牧部门对备案的养殖场实行动态管理,进行不定期督查。
2 工作难点
2.1 规模养殖场认识不到位 尽管本区畜牧主管部门已举办了多次培训班,并下发文件,要求畜禽规模规模养殖场依照规定的要求向畜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畜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验收,符合规定标准的予以备案,但是3年多来没有一家规模养殖场主动向本区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正式提出申请。主要原因是养殖场认识仍然不到位,认为养殖备案与养殖效益没有直接关系,而且还要耗费一定的人力物力,所以申请登记备案的积极性不高。
2.2 硬件设施难配套 依据《江苏省畜禽养殖备案登记实施办法》的要求,养殖场必须有与之规模相配套的生产设施、粪污处理设施的种类与数量,这些都需要不菲的资金投入,而本区的规模养殖场都是农民投资,资金实力不雄厚,加上最近几年,畜禽养殖效益一直较差,农民资金用于养殖场正常运转已比较困难,更不用说再拿出钱来投资设备设施了,所以硬件设施难配套。
2.3 软件材料难达要求 依据《江苏省畜禽养殖备案登记实施办法》的要求,养殖场必须有专职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申请备案时要提供养殖场的免疫程序,并附有养殖场平面图,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学历、职称及技能培训证书复印件。本区大多数规模养殖场都是从小规模基础上慢慢扩大而形成的,养殖人员都有着较为丰富的饲养管理实践经验,理论水平相对较差,同时也为了节约成本,大多养殖场都没有聘请专职畜牧兽医技术人员,所以申请备案的软件材料也难达要求。
2.4 养殖用地难协调 依据《江苏省畜禽养殖备案登记实施办法》的要求,养殖场申请备案必须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根据《畜牧法》规定,养殖用地只作为一般农业用地,现在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一般农业用地已很难找到,本区多数规模养殖都是建设在自留地或自家住房周围,由原来的小规模逐渐扩建而来的,很难满足动物防疫要求,不能领到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所以也不能登记备案。
2.5 目标任务偏高 根据江苏省2014年度全省畜牧工作考核任务指标,畜禽规模养殖登记备案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而本区许多规模养殖场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目前养殖备案比例还不足30%,还需要进一步努力。
3 建议对策
3.1 严把养殖用地审批关 各级政府土地审批部门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土地一律不得批准作为养殖用地,这样就可以从源头上抓起,规范畜禽养殖行为,有效防制动物重大疫病发生,提高粪污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能力,促进现代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3.2 加大粪污治理力度 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环保部门要加大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和对粪污污染的查处力度,强制要求畜禽规模养殖场对粪污要进行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技术培训,以提高畜禽养殖场养殖的设施化程度及对粪污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的技术水平。
2.3 将养殖备案与畜牧业政策扶持资金相结合 各级政策扶持资金必须与养殖备案相结合,没有登记备案的规模养殖场一律不得申报现代农业项目、生猪(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项目)、菜篮子等等项目,以此促进养殖场提高对养殖备案重要性的认识。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自然淘汰部分疫病防控能力较差、养殖设施水平较低、粪污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不到位、产能落后的畜禽养殖场,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备案工作进程,促进本区进现代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S85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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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1733(2014)11-0055-02
2014–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