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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蚕区家蚕微粒子病综合防治技术措施

2014-04-05

四川蚕业 2014年2期
关键词:蚕具蚕区微粒子

苏 建

(四川省三台蚕种场,四川 三台 621100)

一直以来,家蚕微粒子病的防控,是保证蚕种质量的核心,也是蚕种生产的重点和难点。当前,原蚕饲养繁育一代杂交种仍然是我省蚕种生产的主要形式。原蚕区防治家蚕微粒子病 (以下简称:防微)成效,不仅与生产场的经济效益密切相关,而且直接关联着全省蚕业生产的发展。原蚕区因涉及范围广、条件差异大、可变因素多,其防微工作尤为艰巨重要。根据家蚕微粒子病流行规律,总结多年从事原蚕生产工作的经验与教训,对原蚕区综合防治家蚕微粒子病的技术措施予以探讨。

1 创新合作机制,提高防微意识,建立健全防微体系

1.1 领导重视,组织健全

种场领导要把原蚕区防微作为主要工作之一,从思想上、精力上、组织上予以高度重视,亲自挂帅亲自抓。场内相关部门、班组层层负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政策制定上,给予原蚕区工作人员适度倾斜,设立防微单项奖,增大奖励比例,在强调主体责任的前提下充分调动职工的主观能动性。

1.2 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

与当地政府、村社签订防微责任书,明确各自权、责、利,层层落实防微技术,根据种茧带微粒子病的比例、蚕种合格率分级分层实行考核奖励。

1.3 提高蚕农养蚕积极性,保护蚕农利益

种茧收购实行“基础价”加“奖励价”。基础价以种茧末级茧价不低于当地当季丝茧均价40%~50%为标准,优茧优价;对无微粒子病的种茧再按基础均价的10% ~15%实行奖励。在充分保证蚕农收益的同时,变蚕农“要我防微”为“我要防微”。

1.4 加大基础投入,稳定原蚕生产

基础投入是建设优质原蚕基地的前提保障。种场应遵循“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长期坚持从技术、资金、物资等方面予以大力扶持。改善桑园、蚕室的配套生产设施,其中包括新建改建蚕沙处理池、桑叶消毒池、蚕室,蔟具改良等,促进原蚕基地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2 建立封闭式原蚕基地

2.1 发放无毒蚕种,建立安全生产区

原蚕种只能由原蚕区原蚕户饲养,严格杜绝种、丝蚕混养。原蚕区及周边村社丝蚕饲养,由种场发放框制无微粒子病的蚕种。

2.2 调整种植结构,控制病虫害发生

与当地政府协调、蚕农协商,种茧饲养季避种油菜、萝卜、白菜等十字花科类植物,以减少菜粉蝶等野外昆虫发生。

2.3 净化桑园

落实专人对桑园虫情病害进行预测预报,对桑园病虫害全年实行统防统治。

2.3.1 春季实行2次施药治虫 第1次施药在惊蛰前后、桑树发芽初期,用90%敌百虫晶体1500倍液或40%乐果乳油1000倍液,对树体、地面、杂草全面喷洒。第2次施药在4月下旬,共育分蚕前10d左右,用80%敌敌畏乳油1000倍液,对树体全面喷洒。

2.3.2 夏伐式管理桑园施药 夏伐后3-5d用90%敌百虫晶体1500倍液或40%乐果乳油1000倍液,对桑园进行白拳治虫。

2.3.3 冬季封园施药 在10月中旬、晚秋丝蚕售茧结束立即进行,用90%敌百虫晶体1000倍液或40%乙酰甲胺磷乳油500倍液,对树体、地面、杂草全面喷洒。

2.3.4 切实做好桑树冬管工作 每年冬季种场下派专门队伍,统一时间、统一技术,对原蚕区桑树进行修枝、清园、刷白、松土、施肥等管理。

3 抓好蚕前、蚕期、蚕后消毒,净化养蚕环境

“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是养蚕防病的基本方针。认真做好各期消毒工作,彻底净化养蚕环境,是有效控制微粒子病发生的主要措施之一。

3.1 蚕前消毒

春季在3月底至4月中旬进行,秋季在7月中旬至8月初进行。范围包括蚕室、蚕具、生活用房及环境。步骤为扫、洗、铲、刷、消。

3.1.1 蚕具搬出清水洗净,蚕室墙壁、地面、门窗彻底打扫清洗。要求做到无任何养蚕遗留物、无灰迹。

3.1.2 室外院坝、阴沟、道路10m以内环境,彻底铲除杂草、清除淤泥及养蚕遗留物。水泥地面清水洗净,泥土地面刮去表土。

3.1.3 整洗检查。上述工作完成后,种场组织专人逐户逐项检查直至全面合格。

3.1.4 墙面石灰粉刷。用鲜石灰浆由上而下对室内墙壁全面粉刷。

3.1.5 漂白粉消毒。蚕具消毒,凡是对漂白粉无腐蚀性的蚕具,均用含有效氯1%的漂白粉澄清液浸渍10min以上,并保持30min以上湿润。经消毒的蚕具防止再污染。

蚕室、环境及生活用房消毒用含有效氯1%的漂白粉澄清液全面喷洒,用量0.25kg~0.5kg/m2,喷消后关闭门窗24h。一般进行2次:第1次在收蚁前5d左右结束,第2次在分蚕到户前3d左右结束。若遇污染严重,可在4龄末期对环境追加1次消毒。

3.1.6 熏烟消毒。蚕室、蚕具经漂白粉液消毒后湿润状态下进行硫磺熏烟消毒,密闭24h开窗换气。

3.1.6 抽样镜检。待蚕室、蚕具干燥后,分蚕室、蚕具、环境3个集团抽样镜检,每个集团不少于30个小样。镜检无微粒子病的方可养蚕。

3.2 蚕期消毒

严格贯彻落实日常防病卫生制度、按常规方法进行蚕体蚕座消毒,加强饲养管理。

3.3 蚕后消毒

蚕后消毒的范围、方法与蚕前消毒基本一致,只是步骤上有所不同。第一步集中清除养蚕遗留物,第二步药物消毒,第三步清洗。

4 坚持做好桑叶全程消毒

实践证实,桑叶全程消毒是当前我省控制微粒子病发生的主要手段之一。原蚕区要做好防微工作,务必要从思想上、制度上、技术上落实好桑叶全程消毒。

4.1 桑叶叶面消毒技术标准及方法

4.1.1 目的消毒液有效氯浓度。漂白粉澄清液有效氯含量:1-3龄0.3%~0.33%;4龄0.33% ~0.35%;5龄0.35% ~0.38%。

4.1.2 桑叶与消毒液比例。桑叶与目的液比例1:4。使用3次更换新液。

4.1.3 桑叶浸渍时间。除去下缸、起缸时间,桑叶浸渍时间应保持5~8min。

4.1.4 湿润时间。湿润时间保持30min。

4.1.5 目的液的配制。配制目的浓度消毒液时,先测定母液有效氯含量,再稀释成目的浓度。

4.1.6 叶面消毒开展方法。小蚕共育期间,桑叶消毒由共育户进行,消毒标准完全由种场工作人员负责。

分蚕后,桑叶消毒由各养蚕户进行。种场工作人员负责给辖区内各户配制好目的液,监督落实消毒质量。

4.2 加强宣传引导

采取宣传、示范、引导、对比等途径,让广大蚕农从思想上充分认识桑叶全程消毒的目的、意义、作用,自觉做好此项工作。

4.3 严格奖惩

对工作人员、蚕农分别制定严格检查考核办法,奖惩逗硬。

5 加强预知检查

5.1 补正检查

在蚕种出库前15d左右,对所用原种逐张逐圈挖取尾产卵、不受精卵和死卵,每圈挖取20~30粒,以一张为1个集团装袋密封,样品袋标明场别、品名、批号、连纸号及抽样日期,按常规催青方法催青孵化,待蚁蚕自然死亡后镜检。对检出有微粒子病的原种予以淘汰。

5.2 苗、尾蚁检查

以收蚁区 (原种每张)为单位分别对苗、尾蚁抽样镜检。

5.3 饲育期检查

1-4龄各龄眠前抽取弱小蚕、病态蚕、迟眠蚕、早起蚕镜检,5龄抽取弱小蚕、病态蚕镜检。

5.3.1 共育阶段每龄每饲育区 (原种每张)抽取50头以上。

5.3.2 分蚕后以饲育户为单位,3、4龄抽取不少于20头,5龄抽取不少于10头。

5.4 蔟中检查

以饲育户为单位,蔟中病死蚕、不结茧蚕全抽全检。无病死蚕、不结茧蚕的抽取一定数量蚕粪检验。

5.5 蛹期检查

削茧前以饲育户为单位,严格选出不良茧,削后每箔抽取不良蛹5~10粒镜检。

5.6 苗蛾检查

以箔为单位,每箔抽取早发蛾5头以上镜检。同一饲育户内,发现一箔带毒,整户淘汰。

6 严格加强五选

6.1 选卵

蚕种催青至点青阶段,选择淘汰不受精卵、死卵较多和发育极度不齐以及不符合该品种性状的卵圈。

6.2 选蚕

稚蚕期重点加强区间选择,整区淘汰发育开差大、出现病死蚕的饲育区;分蚕后重点加强个体选择,彻底淘汰病弱、迟眠、早起蚕。

6.3 选茧

严格选择淘汰薄皮、穿头、畸形、特大特小及不符合该品种性状的茧,淘汰量不得低于总茧量的5%。

6.4 选蛹

削茧摊蛹时,安排专人严格选除病死、肥胖、黑斑、过大过小、环节松弛等不良蛹。

6.5 选蛾

在彻底淘汰苗尾蛾的前提下,安排专人在捉蛾、理对、拆对及投蛾前严格选除不良蛾。产卵板上及母蛾装盒严禁选蛾。

7 蚕沙处理

蚕沙处理在原蚕区防微工作中是一个重要环节。全年蚕沙 (包括种茧育、丝茧育)必须集中堆制、腐熟进行无害化处理且经抽样镜检无微粒子病的方可使用。

8 做好母蛾抽样保管等工作

严格按规程做好母蛾抽样、烘炕、保管、送样工作,确保样本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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