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卡费下调是必要的让利反哺?
2014-04-03刘克梅
刘克梅
11月27日《武汉晚报》报道,一份名为《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做好银行卡刷卡手续费标准调整实施工作的通知》已由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给各银行和金融机构。消息称,国务院已同意了银行卡刷卡手续费标准调整方案,并将于2013年2月25日起全面执行。此次刷卡费率总体下调幅度在23%至24%。手续费下调仅涉及境内银行卡的消费交易。
当下是微利时代,比如餐饮业平均利润率不足8%,但承担的刷卡手续费率却高达2%,刷卡投入凭借所谓的垄断地位和天然的强势位置,不用投入太多的智力和辛苦劳动,就能得到如此“利润大馅饼”,群众之所以不满意,是因为这是“垄断利润”,与民争利,且银行投入的精力不多,违背了公平得利的原则。
正如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所言,“大力发展服务业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工作的重点之一。因此在结构性减税之外,必须要努力减少针对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不合理收费,全面降低企业负担”。也就是说,在商家、企业发展负担较重,全社会都在积极帮扶的当下,银行当然有责任和义务,落实国家的这种宏观政策,为扶持中小企业承担实实在在的金融义务。
而与之相反的是,民生银行行长洪崎发言称,“企业利润那么低,银行利润那么高,所以我们有时候利润太高了,有时候自己都不好意思公布。”而在这个“高利润”中,“发卡收入占了40%”,况且对于像刷卡手续费这类的费用,随着银行卡发卡量和刷卡消费额的快速增长,金融机构设备购置、铺设网络的经营成本已经被大大摊薄,降低费率,合情合理,还能让银行的利润增加诸多公平、公正成分。
在整个社会都在积极强调发展责任、公共责任感的当下,银行显然不能超脱物外,而应多些“穷人经济学”、“群众经济学”,算计自我利润的同时,也要密切关注社会责任发展、公共道义担当,让银行成为群众贴心人和值得信赖的伙伴,正如“穷人银行家”尤努斯的核心理念:“在城市快速发展的今天,如果我们能帮助到更多底层的群众的话,社会会发展得更好更快”,央行行长助理易纲也表示,“一个没有同情心,不帮助穷人,不帮助弱势群体的金融制度是没有希望的。”积极传播金融温情,和商家、社会携手,完成“发展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