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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专利分析的我国抗肿瘤药物发展现状研究

2014-04-03姚颉靖等

现代情报 2014年2期

姚颉靖等

〔摘 要〕专利文献中蕴含大量的经济、技术和法律信息,是技术创新的重要情报源。本文以1986-2013年我国抗肿瘤药物专利申请的基本数据为基础,通过对专利数据的检索分析,深入挖掘药物研发的专利信息,绘制了该领域研发的专利地图,从中总结出药物研发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对应的建议及对策,旨在为我国抗肿瘤药物研发的专利战略制定、专利政策管理提供理论指导和实证支撑。

〔关键词〕抗肿瘤药物;专利统计;专利地图;技术创新

DOI:10.3969/j.issn.1008-0821.2014.02.023

〔中图分类号〕G250.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0821(2014)02-0107-08

根据卫生部统计,近年来我国每年新增肿瘤患者212.7万人,其中每年有106万左右的恶性肿瘤新生患者;全国约有268.5万左右的肿瘤现有患者,其中,恶性肿瘤现有患者约148.5万左右;肿瘤死亡率呈现明显上升趋势,兼有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高发谱并存的特点[1]。从全球情况来看,肿瘤发生率预计在2000-2020年间将上升50%[2]。尽管恶性肿瘤是人类致死的首要原因,但医学的进展和新药的上市,给人类带来了曙光,在完善抗肿瘤临床用药结构的同时,也推动了全球抗肿瘤药物市场的快速发展。专利作为技术信息最有效的载体,囊括了全球90%以上的最新技术情报,比一般技术刊物所提供的信息早5~6年,而且内容翔实准确[3],同时专利是关于技术发展和创新行为的有用知识的来源[4],更为重要的是,专利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指标,对一国的国家主权和经济安全也将产生深刻影响。发达国家凭借自身经济、科技的竞争优势,采取跑马圈地、层层保护的专利战术,期冀获取更大的市场份额,而发展中国家却面临着发达国家专利竞争优势的严重压力和更多的技术壁垒。本文应用专利地图技术,分析我国抗肿瘤药物的历史发展、现状及趋势,廓清抗肿瘤药物的竞争格局,揭示我国抗肿瘤药物近30年的专利申请量、技术生命周期、技术发展重点领域、专利申请时间、专利申请地域和主要竞争者情况,以期把握我国抗肿瘤药物领域未来技术发展方向,为促进抗肿瘤药物开发的专利战略的规划与产业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

1 数据来源与方法

1.1 数据来源此次分析的数据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与服务系统(试用版)[5],检索于2013年11月。因此,本次分析是基于该数据库中2013年11月前收录的已授权公告文献。由于专利申请文件的公开时间需要18个月,数据库的整理更新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会使专利信息统计存在一定的滞后性,2012年和2013年的专利申请量还会有所变化,仅作参考。

1.2 抗肿瘤药物检索式①申请日:1986年1月1日至2013年10月1日。②关键词检索:(肿瘤 AND 癌)NOT(补酒 AND 茶 AND 保健 AND 药盒)。因此,总检索式=①+②。将检索到的结果以Excel文件的形式保存在本地电脑,并对其进行数据清洗,主要包括:(1)对检索到的专利文献进行相关性筛选,将符合条件的专利文献纳入分析数据集。(2)同一概念不同写法进行规范,以消除同一概念、同一事物不同写法造成的分析误差。在此基础之上,最终得出符合本文研究的专利数据。

2014年2月第34卷第2期现?代?情?报Journal of Modern InformationFeb.,2014Vol.34 No.22014年2月第34卷第2期基于专利分析的我国抗肿瘤药物发展现状研究Feb.,2014Vol.34 No.22 专利地图分析

2.1 专利申请总体发展趋势1986-2013年,我国抗肿瘤药物专利申请总量为9 364件,整个过程大致可以分为3个阶段。

2.1.1 第一阶段是1986-1992年在此期间,抗肿瘤药物的专利申请量很少,都在100件以下。其主要原因在于,根据1985年我国《专利法》的第25条规定,对“药品和用化学方法获得的物质”不授予专利权,只是对这些产品的生产方法授予专利权。这种情况造成了我国在这一期间主要是仿制国外新药,缺乏自主研发创新药,申请专利保护价值的意义也不大,积极性不高。

2.1.2 第二阶段是1993-2004年这里又可以细分为前后两个阶段:一是1993-1999年。为了振兴医药产业,推进医药技术进步,在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走创新发展道路,鼓励医药科技人员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吸引外商投资和转让新技术,1992年我国对《专利法》进行了修改,对医药产品也给予专利保护。因此,从1993年开始,专利申请量节节攀升,从1993年的19件,增至1999年的96件。二是2000-2004年。为了符合中国市场经济和国际规则的要求,2000年《专利法》进行了第二次修改,进一步强化专利保护力度,完善司法和行政执法,同时简化、完善专利审批和维权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这一背景下,抗肿瘤药物的专利申请量得到了快速发展,从2000年的119件,增至2004年的311件。

2.1.3 第三阶段是2005-2013年鉴于中国在全球战略中具有重要的位置,一些国际大型医药公司纷纷加大了在华进行专利布局的力度,同时,2008年6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这对于提升我国抗肿瘤药物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推动医药产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申请量从2005年的528件,增加到2013年的1 289件,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而且从趋势上看,抗肿瘤药物的专利申请仍然处在增长阶段。图1 抗肿瘤药物专利在我国总体趋势图

2.2 技术生命周期分析通过统计一段时间内某项技术相关专利的申请数量和专利申请人数量的变化,可以绘制技术生命周期图。一般而言,技术的发展可能经历萌芽期、发展期、成熟期、衰退期和复苏期等几个阶段。在萌芽期,厂商进行技术投入的热情不高,专利申请量和专利申请人的数量都不多;在发展期,专利申请量和专利申请人的数量会急剧上升;在成熟期,此时除少数厂商外,大多数生产厂家已经不再投入研发力量,也没有新的厂家愿意进入该市场,此时的专利申请量以及专利申请人的数量增加的趋势逐渐趋缓;在衰退期,产业技术研发或是因为遇到技术瓶颈难以突破或是因为产业发展已经过于成熟而趋于停滞,专利申请量以及专利申请人的数量在逐步减少;在复苏期,企业又重新找到技术空白点,向新的技术方向发展,专利量和申请人数量又有所大幅增加。图2是抗肿瘤药物专利技术生命周期图,可知,抗肿瘤药物研发在1986-1992年处于专利技术萌芽期,专利申请量和专利申请人的数量都不多,专利量只有94件,专利申请人数量为56家;1993-2006年为技术发展期,专利申请量和专利申请人数量均急剧上升,专利量从1993年的62件增至2006年的845件,专利申请人数量从1993年的33家增至2006年的247家;2007-2011年为技术成熟期,专利申请量和申请人数量维持在一个较为稳定的水平上,专利量从2007年的785件升至2011年的911件,但专利申请人从2007年的284家上升至2011年的412家;2012-2013年为技术衰退期,专利申请量以及专利申请人的数量在逐步减少,专利量从2012年的688件下降至2013年的327件,专利申请人从2012年的280家下降至2013年的177家。图2 专利技术生命周期图endprint

2.3 技术发展重点领域分析IPC分类是使各国专利文献获得统一分类的一种工具。它的基本目的是作为各专利局以及其他使用者在确定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包括对技术先进性和实用价值做出评价)而进行专利文献检索时的一种有效检索工具,同时还可以让使用者可方便地从中获得技术上和法律上的情报,对某一个技术领域的现有技术水平进行分析,从而对该领域的技术发展状况做出评价。

2.3.1 总体情况统计表1是按照IPC分类统计的情况。表中列举了抗肿瘤药物的IPC分类号、专利申请量、占总数的比重以及涉及的技术领域。从表中可以看出,占据主导地位的是A61K,4736件,其次是C07D,1 012件,两项共计5 748件,占所有专利数量的61.38%。根据抗肿瘤药物的来源及其结构特性,一般可以分为化学药、中药和生物药三大类。从表1的数据来看,目前抗肿瘤药物专利重点领域是化工制药方面,其作用机制主要是阻止脱氧核酸(DNA)、核糖核酸(RNA)或蛋白质的合成,或直接对这些大分子发生作用,从而抑制肿瘤细胞的分裂增殖,使之死亡。有些药物也可以通过改变体内激素平衡而抑制肿瘤生长。抗肿瘤药物主要有烷化剂、抗代谢药、植物生物碱和其他天然药、细胞毒素类抗生素和相关物质以及其他抗肿瘤药。从这点来看,抗肿瘤药物的专利数量布局与当前抗肿瘤药物的技术发展总体格局吻合较好。

表1 抗肿瘤药物专利IPC构成分析(专利数量前10)

2.3.3 国际比较统计图4是排名前十位专利申请者所属国家技术构成图。可知,抗肿瘤药物研究的主要领域是在A61K,中国所占比例最高,达到了80.9%,排名第2至第10位的国家依次为美国(8.6%)、日本(1.6%)、瑞士(1.2%)、德国(1.1%)、加拿大(0.9%)、韩国(0.8%)、法国(0.8%)、英国(0.6%)、意大利(0.5%)。依次,可获知各国在我国C07D、C12N、C07K、C12Q、G01N、C07C、C07J、C07H、C07F等领域的研究重点。这组数据反映出,近年来国际抗肿瘤药物的研究取得了飞速发展,各国都有各自研究的重点领域和关切焦点,这有利于使肿瘤治疗形成新的突破。除了在传统化工制药领域研究抗肿瘤药物,随着分子生物学的进步,人们对肿瘤的认识不断深入,外国申请者将关注的重点聚焦作用于肿瘤发生和转移的不同环节和靶点的新型抗肿瘤药物(这主要体现在C07和C12两大类),这类药物针对性强,效果显著,改变了传统化疗药物对快速分裂细胞的全面打击方式,针对肿瘤细胞的基因突变或基因表达异常进行治疗,具有药物吸收更好、副作用更小、生物利用度更高、获取更好的治疗效果的优势。图4 专利申请者所属国家技术构成图(申请量排名前10位)

2.3.4 国内比较统计由于上海、北京和山东三省市专利量比重较大,为了更好地分析,现将上海、北京、山东、西部地区、中部地区和东部其他省区进行技术发展的分类比较。具体参见图5。上海在IPC技术构成所占比前三位的分别是:A61K(366件,占该IPC分类国内总量9.6%)、C07K(135件,20.0%)和C12N(123件、20.3%);北京在IPC技术构成所占比前三位的分别是:A61K(485件,12.7%)、C07K(130件,28%)和C12N(123件、20.3%);山东在IPC技术构成所占比前三位的分别是:A61K(761件,19.9%)、C07D(35件,4.8%)和C07H(20件,11.6%);东部其他地区在IPC技术构成所占比前三位的分别是:A61K(1179件,30.8%)、C07D(361件,49.4%)和C12N(236件,38.9%);中部地区在IPC技术构成所占比前三位的分别是:A61K(522件,13.6%)、C07D(79件,10.8%)和C12N(59件,9.7%);西部地区在IPC技术构成所占比前三位的分别是:A61K(471件,12.3%)、C07D(76件,10.4%)和C12N(52件,8.6%)。

图5 国内各地域专利技术构成三维图

2.4 专利申请时间分析

2.4.1 国际比较图6是申请者所属国家历年专利分布演进图,可以发现两个较为明显的趋势:一是中国的增长趋势最为明显。从变化曲线来看,经历了从无到有,由少到多,1986-1992年我国的专利申请量不大,每年不超过20件,之后呈现稳步增长态势,1993-2001年的年平均增长率为16.8%,2002-2006年为快速发展阶段,从2002年的259件增加到2006年的660件,5年间增加了2.5倍,年平均增长率为26.3%,最后呈现下降的态势,2013年为325件,回落至2004年的水平。整个过程呈倒U型曲线。二是其他国家的专利申请量保持一个较为平稳态势,变化曲线变化相对较为明显的只有美国,这与中国的变化形成鲜明的对比。形成上述变化的主要原因在于世界医药市场格局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全球抗肿瘤药物研究的地域性转移日益明显。近年来,随着全球研发成本的上升,研发速度放缓,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将研发中心转移到中国这片发展快速且稳定的新兴市场,这无疑给国内医药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成长空间,从而使抗肿瘤药物专利量实现了突飞猛进地增长。根据欧洲制药工业协会联合会(EFPIA)[6]的统计数据显示,2001-2006年,欧洲开设2个研发地点、关闭18个;美国开设6个研发地点、关闭5个;亚洲开设14个研发地点、关闭1个。全球医药巨头默沙东公司在中国成立亚洲研发总部,进行创新药物的研发,并且默沙东承诺未来5年内(2012-2017)在中国投入15亿美元(约合96亿人民币)的研发资金[7]。图6 申请者所属国家历年专利分布图(申请量排名前10)

2.4.2 国内比较图7为国内各地区专利分类的时间序列比较,由图可知,从1986-1999年,国内各地区曲线的变化幅度并不大,保持着一个较为平稳的态势,但自从1999年开始,随着兴奋点的增加,各地区的曲线幅度开始出现明显的变化,尤其是山东和东部其他省区曲线的变化尤为剧烈。在山东,2006年的专利申请量达到了峰值293件,比2005年的87件增加了3.3倍,2007年120件比2006年293件减少了58.8%,这一曲线如同过山车般上上下下。在东部其他省区,2002年的专利申请量达到了102件,比2001年38件增加了2.7倍,2003年69件比2002年102件减少了32.3%,此后快速增长,2008年已经达到了220件,2003-2008年的年平均增长率为26.1%,之后进入下降通道,2013年已跌至147件。上述变化趋势说明这两地的研究较为活跃,但同时也折射出其仍处于探索性阶段,科研、生产与市场的衔接有待进一步增强。上海、北京、西部地区和中部地区变化幅度较为平缓,呈现一个相对平稳的发展过程,这反映上述地区研究的自主性和成熟度有了很大程度提高,但这也说明其研发兴奋点相对缺失的境况。图7 各地区历年专利分布演进图endprint

2.5 专利申请地域分析

2.5.1 国际比较图8是排名前十位专利申请者所属国家构成表,可知,近年来我国专利申请量有了很大的增长,占据了抗肿瘤药物的主导地位,体现了我国国内企业和研究机构日益重视抗肿瘤药物领域的技术研发,反映了我国科学技术水平的快速增长。在统计年份期间,我国共申请专利7264件,占总量的77.6%,独占鳌头;排名第二的是美国,共申请专利851件,占总量的9.1%;排名第三的是日本,共申请专利249件,占总量的2.7%;第4至第10位分别依次为瑞士(1.6%)、德国(1.5%)、加拿大(1.1%)、法国(1.0%)、韩国(0.9%)、意大利(0.7%)和英国(0.6%)。图8 专利申请者所属国家构成图(申请量排名前10位)

2.5.2 国内比较图9显示了抗肿瘤药物领域国内申请的地区分布情况。我国各地区专利申请量差别较大,呈“东高西低”趋势,大致可以划分为3大集团:(1)第一集团属于这一集团的分别为上海、北京和山东,三者共计2 988项,占国内比重的41.1%。第一集团的经济较为发达、科研院校较为集中,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强,因而成为从事研发企业或个人的主要集中地区,也是我国现代生物技术发展最快、实力最强的地区。根据区域划分的标准,第一集团全部属于东部地区。(2)第二集团属于这一集团的主要有江苏、广东、浙江、辽宁、天津、四川、陕西、河南、湖北、吉林、云南、福建、湖南。13个省区共计3 383项,占国内比重的46.6%。在第二集团中有6个省区来自东部地区、4个省区来自中部地区、3个省区来自西部地区。(3)第三集团在这一集团的地区较多,有广西、黑龙江、河北、安徽、重庆、山西、江西、贵州、甘肃、新疆、海南、内蒙古、青海、宁夏和西藏。15个省区共计811项,占国内比重的11.2%。在第三集团中包括2个省区来自东部地区、4个省区来自中部地区、9个省区来自西部地区。

2.6 主要竞争者情况分析

2.6.1 国外比较图10列出了排名前10抗肿瘤专利药物国外申请者的构成图。可知,排名第一的是来自瑞士的霍夫曼-拉罗奇有限公司,共申请了68件该领域专利,占国外申请者总量的3.24%,在抗肿瘤专利药物申请者总排名中位居第15位;第2位瑞士的诺瓦提斯公司(47件,占总量2.24%,图9 国内专利申请者地域分布百分表

总排名第20位)、第3位加拿大的阿里乌斯研究公司(36件,占总量1.71%,总排名第27位)、第4位德国先灵公司(24件,占总量1.14%,总排名第40位)、第5位德国默克公司(22件,占总量1.05%,总排名第46位)、第6位美国科里克萨公司(22件,占总量1.05%,总排名第47位)、第7位日本卫材株式会社(19件,占总量0.9%,总排名第62位)、第8位韩国生命工学研究院(16件,占总量0.76%,总排名第79位)、第9位日本武田药品工业株式会社(16件,占总量0.76%,总排名第80位)、第10位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董事会(16件,占总量0.76%,总排名第81位)。通过上述分析可知,在排名前10的国外申请者中,大型制药企业占据8个席位,科研院所和大学占据2个席位,这一情况表明现阶段国外申请者的抗肿瘤药物研究较好地实现了产学研的相互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强大的研究、开发、生产一体化的先进系统并在运行过程中体现出综合优势。

图10 国外专利申请者排名统计图(申请量排名前10位)

2.6.2 国内比较图11列出了排名前10抗肿瘤专利药物国内申请者的构成图。可以看出,其中有2名个人,分别是排名第1的孔庆忠,共申请了236件专利,占国内总量的3.2%,第7的吴俊华,122件专利,占国内总量1.7%,可以上述两人在此领域的技术方面有非常深入的研究,相关企业可以寻求与其合作。在排名前10中有3家制药企业,分别位居第2(182件,2.5%)、4(149件,2.1%)和9(93件,1.3%)位;有5家科研机构,分为位居第3(178件,2.5%)、5(142件,2%)、6(131件,1.8%)、8(94件,1.3%)和10(84件,1.2%)。在整个研发过程中,不仅研发人员集中的高校和科研院所积极参与,而且研究资金充足的制药企业也主动作为,但制药企业的数量不高。原因在于抗肿瘤药物研发与人民健康安全密切相关,产业化门槛高,研发投入大、周期长等特点显著,单独依靠高校和科研院所进行产品研发的难度越来越大,只有资金充足的大型制药企业才有可能承受这一负担,故国内申请者中大型制药企业数量偏低。

图11 主要竞争者构成图(申请量排名前10位)

2.6.3 竞争者差异统计图12显示的是排名前10位的国内申请人在技术方面的差异,从图中可以看出,主要的技术领域是A61K,共计1 029件,尤其是孔庆忠、吴俊华、山东蓝金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和济南帅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量最大,同时上述申请者只在A61K领域申请专利,在其他领域并无涉及。其次是C07D(93件)、C12N(58件)、C07H(46件)、C07C(40件)、C07J(38件),这些技术领域的申请量较为均匀。在上述领域申请者最多的机构分别是南京大学(24件)、浙江大学(23件)、复旦大学(38件)、复旦大学(14件)和第二军医大学(27件)。图12 主要申请人的技术分类图(申请量排名前10位)

3 对策建议

3.1 加强专利情报分析、有效实施专利战略在抗肿瘤药物研发阶段,专利情报分析尤为重要,可以从技术层面了解某专利技术的发展状况、划分该技术发展的技术密集区、地雷禁区、尚未开发区及有利可图区,找到每个技术领域各个竞争公司的专利数量,推断各竞争公司在该技术领域的实力及其主要技术分布,并进行技术追踪,从而真正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从而为医药企业未来的专利战略布局奠定基础。为此,抗肿瘤药物研发企业或机构亟待加强专利情报分析,在专利检索基础上,研究多角度、多方式的专利情报分析方法,这不仅是专利竞争情报应用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制药企业或机构进行专利管理和实施专利战略的重要手段。endprint

3.2 强化专利保护意识、维护创新成果利益由于专利保护在中国被认知和接受的时间并不长,国内医药研究机构和企业的专利保护观念较为薄弱,为数不多的一些创新成果,没有及时进行专利申请及采取其他的保护措施,被国外或别的竞争对手抢注而成为别人的知识产权的事件在我国屡见不鲜。创新是医药产业的最终出路,面对抗肿瘤药物市场日益激烈的竞争,必须强化专利保护意识,才能巩固自身市场,实现“保障规模→效益→再创新”的良性循环。技术壁垒、技术标准壁垒、专利保护将是加强医药产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从这个角度而言,专利产权不应该是权宜之计,而应是医药企业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3.3 优先扶持医药企业,建立产学研合作创新机制根据本文研究,国内申请者主要集中为大学和科研机构,我国抗肿瘤药物研究基础是由大学和公立研究机构所奠定的,而两者的研究项目都是在政府资助下完成的。意识到该行业长周期、高风险的特征,有足够耐心、能进行长期投资、认真培育企业持续发展能力的风险投资依然十分稀缺。因而,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产学研合作创新的风险投资机制,扶持一批研发能力强的医药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龙头企业和行业带头人,加快推动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在这一过程中,大学和科研院所应该建立健全专利管理机构,强化药物专利的获取和利用,加强医药企业和科研院所的合作,共同开发药物,缩短“新药研发→产权化→产业化”的周期,促进药物专利的市场化。总之,在各方本作诚信、共赢的合作理念下,产学研道路必定会是更宽、更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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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制药巨头研发重心纷纷向中国转移[N].南方日报,2011-12-13.

(本文责任编辑:马 卓)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