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力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2014-04-03河北省人民政府省长张庆伟
河北省人民政府省长 张庆伟
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标志性工程。今年6月4日召开的推进会,吹响了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的“集结号”。这次召开现场观摩调度会议,就是要吹响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的 “冲锋号”。我们要深化认识,细化措施,实化创新,强化责任,科学实施,强力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一、认识上再深化,进一步增强做好超采治理工作的紧迫性
实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保障国家水安全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从实现长治久安的高度和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处理好水资源短缺、地下水超采等问题。李克强总理、汪洋副总理多次对地下水超采治理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我省扎实开展试点工作,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办法,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为我省做好超采治理工作指明了方向。
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水资源保护和安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和国务院的部署要求,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强力推进,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统一了思想认识,各有关部门和市、县重视到位、部署到位、行动到位,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等部门组织4个市、49个县强化舆论宣传,积极发动引导,有力有序地开展了试点工作。二是健全了组织体系,试点市、县把超采治理作为“一把手”工程,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门班子,统筹做好超采治理工作。三是明确了工作责任,省政府与各市签订了责任状,明确了超采治理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开展了专项督导检查,有力促进了工作落实。四是完善了措施办法,衡水市超前研究体制机制创新,着力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沧州市大力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积极在引进黄河水上想办法;邢台市成立用水者协会,制定了阶梯式农业资源费用标准;邯郸市用地表水替代工业抽取地下水,仅邯峰电厂年置换地下水就达到1000万m3。五是完成了前期工作,74.5亿元的投资计划都落实到具体项目上,所有项目的勘查设计、审查审批都巳完成,招投标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虽然我省的地下水超采治理试点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但同时也要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项目建设进度有待进一步加快,少数项目前期审批滞后于计划安排;体制机制创新有待进一步加强,水权水价改革、政府市场两手发力、群众积极主动参与等一些深层次问题亟需破解;攻坚克难的精神有待进一步增强,一些地方和部门的同志存在畏难情绪和等靠要思想。我们绝不能“叶公好龙”,没有条件时争着抢着要条件,有了条件又不充分利用。我们要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解决这些问题。
现在,试点工作开始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国务院四部委将在明年5月份考核验收,我省必须在明年2月底前完成全部试点项目建设,时间紧,任务重。我们要按照为全国地下水超采治理开先河、探路子的要求,增强责任意识、执行意识和紧迫意识,把试点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夙兴夜寐的状态、干则必成的劲头,高质量高标准抓好项目建设,切实做到不辱使命、不负重托。
二、措施上再细化,进一步增强做好超采治理工作的时效性
要紧紧围绕任务目标,倒排工期、控制节点,科学调度、合理安排,根据不同阶段、不同标准、不同任务,拿出实化细化具体化的措施,保进度、保质量、保安全。
一要着力改善项目环境。超采治理工程的突出特点是体量小、类型多、分布散,各类项目施工条件千差万别。有的受自然环境、道路交通等条件影响,难以正常进场施工;有的受通电、通水等因素制约,不能按时开工建设;有的需要临时占用群众耕地,涉及青苗补偿。施工所在地和施工企业一定要加强沟通协调,服从整体大局,主动配合工作,千方百计克服困难,想方设法解决问题,坚决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
二要着力落实建设资金。今年试点项目建设总投资,除中央补助资金外,其余部分按照省市县7:3的比例筹集,目前个别市、县配套资金还没有完全到位。要加快中央和省级资金拨付进度,确保及时足额到位。各市、县要积极筹措落实配套资金,财政压力大的市、县可拓宽渠道,实行商业化节水压采融资模式。金融机构要加大对超采治理工作的支持,实行优惠的贷款政策.帮助地方政府解决资金困难。
三要着力推进工程建设。按照工程计划,河渠坑塘清淤工程需在明年2月底前完成,田间工程需在今年年底前完成,特别是野外施工项目需在封冻期前完成,这是能否按时圆满完成全部试点建设任务的关键。施工方要抽调精兵强将,科学调整施工方案,优化完善施工流程,争分夺秒,全力冲刺;科研设计单位要组织足够的技术力量,深入田间地头,及时帮助施工企业解决技术难题;项目所在地政府要积极协调处理地方事务,保障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四要着力加强质量安全。质量和安全是超采治理工程建设不可逾越的“红线”。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杜绝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追究责任制,坚决防止“豆腐渣”工程。要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坚决避免发生施工安全事故。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将超采治理工程打造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优质工程、群众满意的民生工程、公开透明的廉政工程。
三、创新上再实化,进一步增强做好超采治理工作的长效性
做好超采治理试点工作,工程是基础,制度管长远。要按照“重在创新、重在持续、重在为民”的要求,努力在体制机制创新上求突破,不断增强超采治理的内生动力。
1.探索建立农业精准补贴机制
合理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是超采治理见效最快的举措。要抓紧研究制定我省农业节水补贴政策,对自投资金建设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设施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可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补贴。对实施地表水灌溉地区,在引调水费用上给予适当资金支持。对地下水严重超采区和限采区实施休耕轮作、退耕还林还湿的给予收益补贴。对使用小麦节水品种的适当给予良种补贴,增强农业节水补贴的精准性、指向性。
2.探索建立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要充分借鉴国家农业水价改革试点地区的经验做法,推广衡水市桃城区“一提一补”水价管理理念,统筹考虑水资源稀缺程度、农民承受能力、工程运行管护等因素,区分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养殖业和其他用途,加快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计量收费、节奖超罚”的节水模式,建立定额内优惠水价、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形成农业节水的倒逼机制。
3.探索建立水权确权交易机制
确定水资源使用权、培育水市场、推进水权交易,是优化配置、高效利用水资源的深刻变革,直接关系区域、行业、每家每户的用水权益。要按照科学设计、市场运作、公开透明、稳妥推进的思路,紧密结合开展超采治理试点工作,加快推进县域农业水权确权登记,边摸索、边实践、边完善,建立完善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水权管理新模式。
4.探索建立工程良性运行机制
这次超采治理试点工作,国家在我省投入了空前的财力,兴建了一大批打基础、利长远的民生工程,如何做到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是我们必须解决好的重大课题。工作实施过程中,项目建设要与管护机制创新同步推进,对各类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明晰所有权、落实管护权、搞活使用权,建立建管用相一致、权责利相统一的管护模式。
5.探索建立破解土地制约机制
我省土地资源紧张,人均耕地占有量较低,特别是今年国土资源部实行“以优补优”政策,占补平衡工作难度加大。要结合超采治理试点工作,在做好农业结构调整、水利设施改造、土地农机深松等工作的同时,加快对山坡、丘陵、废旧矿山等进行整理改造,提高农田面积和质量标准。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等部门要抓紧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探索走出一条符合国家要求、切合我省实际的土地高效综合利用路子。
四、责任上再强化,进一步增强做好超采治理工作的主动性
要把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坚决把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岗位、每个环节。
1.强化市县主体责任
4个设区市、49个县作为责任主体,一定要勇于担当、敢于负责、有所作为。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抓、亲自谋划、亲自调度,分管领导同志要深入抓、重心下移、靠前指挥。要将各市、县超采治理工作与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相挂钩,干得好的子以奖励,拖后腿的予以通报批评,必要时约谈问责。
2.强化协调督导责任
省超采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府督查室要制定督导检查计划,跟进督导,跟踪问效,及时协调解决市、县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深化对超采治理工作的研究分析,准确掌握试点区超采治理最新工作情况,定期向省领导小组汇报进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3.强化部门职能责任
省水利、农业、林业、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电力等部门,要加强与国家对口部委的汇报沟通,最大限度争取支持。要按照各自职能,扎实做好政策研究、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等工作。要强化大局观念和配合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力做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工作,为推动河北科学发展、绿色崛起,为全国治理地下水超采探索路子、积累经验作出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