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水资源保护 支撑海河流域水生态文明建设
2014-04-03郭书英
郭书英
(海河水利委员会海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天津 300170)
今年3月22日是第22届“世界水日”,22—28日是第27届“中国水周”。联合国确定今年“世界水日”的宣传主题是“水与能源”,我国纪念“世界水日”和开展“中国水周”活动的宣传主题是“加强河湖管理,建设水生态文明”。
水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要素,水资源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活、生产质量和生态环境质量。近年来,气候条件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致使海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快速下降,水资源开发开采远远超过合理限度,造成河道干涸、水体污染、地表沉降、海水入侵等生态问题不同程度发生,损害了部分地区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制约了海河流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在水资源严重匮乏的海河流域建设生态文明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同时也需要全流域各行业、各部门乃至每个个体的齐心协力、共同参与,需要从法制建设、规划设计、机制建设、行政管理、宣传教育等方面长期不懈努力,通过加强水资源保护,促进流域水生态文明建设,支撑流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1 加强法制建设,健全法制保障体系
要在国家现有水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框架下,进一步加强水资源保护法制建设,明确水资源保护管理的主体、原则、内容和程序,规范和完善水资源保护管理公开、保障、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水资源保护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和法制监督工作规程,增强水资源保护行政管理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社会协同力。同时,制订海河流域水资源保护的技术标准,切实增强海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不断完善健全相关领域法制建设,为水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2 健全规划体系,发挥引领约束作用
要以海河流域综合规划为统领,以流域水资源保护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规划为基础,以水功能区达标建设、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河流湖泊功能修复、地下水压采、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为依托,构建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目标衔接、任务明确的水资源保护空间规划体系,推动城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推进河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指导控制地下水超采,协调水污染事件防控,有效保护饮用水源和维护河湖生态健康。同时,加强规划的实施监管,开展规划评估,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规划目标任务的顺利实施。
3 健全指标体系,明确水生态保护红线
要结合海河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以河流为单元划定生态红线,用于明晰流域的功能保障基线、环境安全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实现在过程中指导、约束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行为乃至人类活动行为。要全面分析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统筹资源保护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保持保护与防治的协同推进,坚持水质、水量、水生态一体化管理,明确河流合理流量以及湖泊、水库和地下水适宜水位,提出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以及河湖、湿地、河口的保护目标,制定水质保护、水量保障、水生态修复的时空对策措施,以资源承载能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要进一步落实政府目标责任,按照资源、经济、环境协调并重原则,建立健全保护目标的指标评价体系(包括科技创新、公共财政投入和机构建设等指标),明确工作任务和各级政府的职责,并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促进流域水生态系统保护目标的实现。
4 强化行政监管,维护河湖健康生态
要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水资源保护行政监管。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完善取水许可、入河排污口审批、核准和登记备案等水资源行政管理制度。推进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要求与各行业特别是水污染防治规范标准的衔接。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规范水资源与水生态安全性评价体系。推进水功能区达标建设、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入河排污口整治建设,努力实施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实现水源保障、水质安全、生态环境良好。制定扶持政策和引导措施,协调好与其他水利工程衔接,实施岸带工程、控制或削减面源污染工程,实现流域河流湖泊水清、岸绿,保障流域生态系统良好。
5 完善监测预警管理,主动防范环境风险
要以水功能区为单元,构建水质、水量、水生态一体化的监测站网体系,建立常规与自动相结合、定点与机动相结合、定时与实时相结合的监测模式,提高水资源监控、预警和管理能力,实现水环境监测及时、准确、有效。建立覆盖全流域各级实验室的通信与网络系统,通过规范化的信息管理,实现流域水质监测数据的共享和传输,满足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社会公众对水质信息的需要。理顺信息流通的通道,严格信息的收集、存贮、处理和传输管理,建立统一的信息存贮交换标准,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实现监测预警、信息发布规范有效。提高公众知情权,实行社会参与监管,有效防控水生态环境风险。
6 建设生态补偿机制,促进源头生态保护
要加快建设生态补偿机制,应坚持使用资源付费和谁污染环境、谁破坏生态谁付费的原则,明确补偿责任主体,实行自然资源的有偿使用,共同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持流域协调发展,实现从源头上保护流域水生态环境。近期重点做好海河流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地下水严重超采区治理、重要河湖生态修复、水土流失防治等类型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注重调整保护者与受益者、破坏者与建设者间的利益关系,调动各方保护生态环境的主动性、积极性。
7 加强区域部门协作,有效开展应急管理
要不断健全完善流域区域、部门之间水生态保护协作机制,促进跨地区、跨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席会议、联合监管。建立健全流域应急处理工作机制,完善地区间、部门间突发事件信息通报、联动响应制度。完善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监测体系,健全各级应急监测队伍,注重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监测人员的实战能力。建设突发水污染处置管理平台,实现水污染事件风险源空间信息、风险等级信息、风险预警信息的共享查询,实现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分析、预警、会商现代化、信息化,为在水污染事件处置过程中各部门、行业间的协商、协调、协同、协作提供有效支撑。
8 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
建设水生态文明,需要得到流域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同、关心和支持。要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大众媒体,进一步加强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相关规划、项目、成果的宣传,提高人们对流域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营造知法、懂法、守法和合力保护修复流域水生态的良好氛围。要加大对流域水资源水生态保护工作的培训力度,培养各级部门单位在水资源水生态保护工作中监管、科普宣传教育和基础能力建设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引导,建立健全社会动员机制,鼓励社会组织参与水资源保护技术服务、科普教育、产品研发等活动,引入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发挥社会力量作用,促进水资源保护公共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建设水生态文明是一个流域问题和社会问题,需要全流域、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和长期努力。要切实按照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要求,海河流域人民齐心携手,强化水资源保护,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共建海河流域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