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正党风 促政风带民风
2014-04-03彭穗宁
彭穗宁
在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中,思想建设是根本,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分别提供组织和制度保证。而党的作风建设既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作风保障,又全面反映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的成效。
同时,执政党的优良党风还能够促进社会建设,促进政风和民风的好转,这是执政党党风建设最大的社会价值,也是执政党党风建设对于社会的正能量作用。因此,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以优良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政风民风”。
今天,我们党把聚焦于党的作风建设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党的建设的突破口,不仅有力地推进了党的建设,而且还发挥了党风建设的正能量,起到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政风民风的巨大作用。
党风的价值追求是促进社会凝聚的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已逐渐步入思想文化多元、多样和多变的时期,如何有效地促进社会整合,加强社会凝聚,是社会转型时期执政党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
社会整合是一个比较宽泛的问题,但是它实际涉及了两个重要的方面,一个是社会认同,一个是与之相关的社会凝聚。
所谓社会认同,实质上是一个社会的集体观念,简单地说,就是社会成员在社会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共同信仰、价值和行动取向,其中最为重要的,是社会成员对所处的生活方式、文化形态及组织系统等发自内心的认可和接受。
社会认同所要达成的目标,就是要形成社会凝聚。“社会凝聚力是在特定民族的共同价值导向下所产生的一种精神力量,这种力量能够把民族这一人类共同体中全体成员集聚结合在一起,逐步达到情感、观念、思想、行为等多方面的相互认同,成为统一的有机整体并推动特定民族不断向前发展”。 社会凝聚一旦形成,就为社会成员之间的沟通协调提供思想基础,形成强大的社会凝聚力。因而,社会认同与社会凝聚是一个健康社会不可缺少的两个要素。社会认同是社会凝聚的前提和基础,社会凝聚是社会认同发展的归宿。
今天,促进社会认同,增强社会凝聚,不仅对转型期间的社会建设意义重大,而且对未来十年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构建一个更加稳定的开放社会体系,意义将更为深远。
社会认同和社会凝聚与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高度的正相关性。“因为公平与正义的问题不仅包括社会成员在社会实践过程中的相互关系,它更多地涉及社会成员与社会系统之间的关系。只有在社会体制及秩序的公平与正义获得确认时,这种社会系统及社会的秩序才可能获得其成员的支持,并由此取得稳定的形态。”而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本质的体现,是我们党不懈的奋斗目标。社会主义本质属性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有两个最重要的原则:一是坚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全面展示社会主义发展优势;二是坚持公平、正义原则,致力于人民群众的共同富裕,这两者互为因果。
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在建设社会主义中,必须推进党风建设,达成社会主义社会公平、正义的目标,具体在党风建设中,体现为执政党自觉“把为民务实清廉作为价值追求,深深植根于全党同志的思想和行动中”,用为民务实清廉规范党的一切执政活动。因此,党风建设这一内在要求,就是要使每一位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谨慎地规范和运用手中的权力,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抵制和打击一切骄奢淫逸的贪腐行为,这正是彰显社会主义的本质,促进社会的公平和正义的核心内容,也正是获得广泛的社会认同度,形成更坚实的社会凝聚力的基础。
执政党的党风建设把为民务实清廉作为首要的、核心的内容,作为崇高的价值追求,反映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深刻期盼,它自然能够推动社会成员对社会主流价值形态形成认同感,促进社会凝聚力进一步增强。
优良党风的整体功能必然全面净化社会风气
党的作风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多方面的内容,主要包括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领导作风等,由于我们党是中国社会唯一的领导党和执政党,因而,作风建设的每一个方面都涉及执政党与广大群众的关系,也就是执政党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的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说,执政党的党风建设联系着社会的各个领域,其功能和影响也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在党风建设中,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是其核心内容。党群关系是区分党风性质的标志,是衡量党风状况的重要标准。当社会成员对某个地方、单位党的组织和党员的党风感到失望时,可能在更深的层面上影响到他的行为方式、人生目标、对社会的看法等等。因此,作风建设的好坏,不仅直接影响党群关系,而且还会更深刻、全面地波及社会生活。因此,党风建设必须从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领导作风上全面推进。
习近平同志强调,这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聚焦到作风建设上,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这‘四风是违背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是当前群众深恶痛绝、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也是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根源。‘四风问题解决好了,党内其他一些问题解决起来也就有了更好条件。”
实践已经证明,反对“四风”,初步发挥了党的作风建设的整体功能,已经带来社会风气可喜的改变。数据表明,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各项举措,不断净化着党风政风。
党风建设要提高科学化水平
以优良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政风民风,党性的第一性要求我们党的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的高级干部,在党风建设上严于律己,率先垂范。习近平同志指出:“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作风如何,对党风政风乃至整个社会风气具有重要影响。抓作风建设,首先要从中央政治局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良好党风带动政风民风,真正赢得群众信任和拥护。”大量的研究表明,领导的本质属性是影响,领导干部一般是群体中对群体活动和信念最具影响的人。因此,在党的作风建设中,各级领导干部的言行表率作用应该是极为重要的,他们的形象对社会生活具有引导和规范等多方面作用。为此,就必须严格按照“八项规定”的要求,按照习近平同志对中央政治局提出的“五点要求”,全面提升党的干部作风形象,进而全面提高党的作风建设的总体水平。
以优良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政风民风,还必须从当前党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入手。当前群众深恶痛绝、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也是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根源。聚焦到作风建设上,就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这“四风”是违背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四风”问题解决好了,党内其他一些问题解决起来也就有了更好条件。
以优良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政风民风,还必须加强作风建设的制度化水平。习近平同志强调“要从体制机制上堵塞滋生不正之风的漏洞,以改革的办法固化作风建设成果。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抓作风建设,实现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其所以如此,在于党风建设的核心和实质,就是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党风建设的这一内容,从根本上体现着中国共产党先进性,也是中国共产党所以拥有巨大的政治资源和最大的政治优势之所在。但党的执政地位确立以后,党所拥有的巨大政治资源以及相对于其他社会政治力量的优越地位,容易使党面临另外一种外部压力,即权力和荣誉的诱惑。这种诱惑随着党的组织所处的环境日益复杂,需要处理问题的日趋专业化,特别是组织规模的日益扩大的背景下,难以避免产生一些“既得利益集团”。
防止党内“既得利益集团”产生和发展的唯一途径,就是扩大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而党内民主化的最根本的含义,就是要使党反映和代表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以最大多数人的意志为意志,以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去压抑和对抗少数的“既得利益”,永远做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这个问题作为作风建设的根本,显然只有依靠党的制度建设来加以解决。更进一步说,党的作风建设要发挥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政风民风的作用,也有赖于用制度来硬化作风。因为党的作风所体现的合乎时代的基本价值原则,应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流价值原则。这样的价值原则得到制度化的保障时,执政党领导和执政活动,就会拥有更为全面和坚强的人民的支持。党的作风也就会成为凝聚、团结各种社会力量的旗帜,激励全体人民为实现社会进步和发展而努力。(作者系中共四川省委党校教授) (责编:贺贵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