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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基因产品在国外

2014-04-02蓝建中郭爽文史哲帅蓉

大众科学 2014年2期
关键词:转基因安全性评估

蓝建中 郭爽 文史哲 帅蓉

随着农业部批准发放三个转基因大豆的进口安全证书,有关转基因的争议又一次被置于风口浪尖。这次,大家质疑的焦点集中在“三周闪电审批”,程序不透明等,尽管事后相关决策部门和专家做了合理合法的解释,但批准转基因大豆进口与公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对于审查经过、生产国家、安全性报告等“关键信息”,公众此前几乎一无所知。

正因为转基因食品目前在世界范围内仍备受质疑,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德国在转基因食品的审批方面也相当谨慎和严格,几乎都须历时几年、多部门联动、层层把关才最终批准上市。接下来,我们一起看看国外对于转基因产品是如何进行管理的。

美国:至少经过3个部门审查

美国是转基因作物种植的第一大国,其中,转基因棉花、大豆和玉米是美国种植最广泛的三种作物,美国农业部的数据显示,2012年,转基因棉花、大豆和玉米在美国的种植面积分别占总种植面积的94%、93%和88%。但美国官方并未批准种植转基因小麦。目前允许在美国上市的转基因作物,基本上是由美国本土公司研发,或者是他国公司在美国走过一遍审批流程的,但是理论上有些流程是可以在他国完成的,如田间试验。但是食品安全检验一定是在美国来做。

根据相关法规,每一种转基因食品上市前至少要经过三个部门的审查,农业部负责管理转基因植物的开发和田间试验;环保署负责评估转基因植物的环境影响,负责管理涉及转基因技术的杀虫剂等药物监控,负责公众安全和环境保护;药管局则负责转基因食品和饲料的安全性评估,其中包括任何被定义为转基因的食物,也包括对所有来自植物的食物和动物饲料的安全与分类的职责。转基因食品上市前必须符合传统的食品卫生标准,任何一个转基因食品上市都需要好几年时间,花费约1000万至1500万美元才能搜集完成审批所需要的数据。

日本:全面进行安全评估

日本允许进口的转基因食品包括8种土豆、12种大豆、181种玉米等,其中玉米大部分用于饲料,其余的是榨油,也有一部分用于食品加工。

2001年,日本修改了《食品卫生法》,禁止进口和销售没有经过政府的安全性审查的转基因食品和以其为原料的食品。自此,从当年4月开始,对转基因食品进行安全审查成为法律义务。安全审查由内阁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下属的“转基因食品等专门调查会”负责,结果公布在厚生劳动省的主页上。如果进口没有在安全名单上的食品,就会受到处罚。在评估转基因食品安全性时,要考虑食品对人体健康的直接有害性以及长期摄取时在营养学上产生的不良影响。

对于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现在是通过与原有食品进行比较,对于有意和无意新添加或者丧失的性质,进行安全评估。在安全评估时,需要对该种子植物所有可能作为食物利用的部位进行研究。对于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要对所有性质变化进行评估。要基于毒性学和营养学观点分别进行评价,综合判断作为食品的安全性。

为了使转基因食品对人体的不可预期的有害影响降低到最小限度,需要充分收集数据和信息。比如除了研究转基因食品本身,还要研究食品加工的影响,包括在家庭进行烹饪在内。因此需要提供制造过程中的加工条件和显示食物成分变化的信息。例如,如果是植物油,就需要提取过程和此后的精制过程的信息。转基因作物还有可能间接蓄积残留农药及其代谢产物、毒性代谢产物、污染物质和其他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的物质,安全评估时也要考虑这些因素。

德国:申请资料必须公示

德国转基因食品申请资料向公众公开,并由食品安全局、欧洲食品安全局、欧盟委员会层层把关。

在德国的超市与商店中,基本看不到直接的转基因食品出售。德国本土出产或进口的转基因食品主要是作为动植物饲料或者食品添加剂而存在,如转基因的大豆、玉米和大米等。要获得转基因食品的审批,首先要向德国联邦消费者保护和食品安全局提出申请,然后再由该局即刻向欧洲食品安全局提出。在欧盟,唯有通过了严格安全评估的转基因食品才能获得批准种植或上市流通。作为欧盟的成员国,德国在转基因食品的审批方面必须遵循欧盟的规定。目前欧盟各成员国在审批方面主要依据两部法律,一是2001年3月生效的关于转基因生物环境释放的“第2001/18号指示”,二是2004年4月生效的关于转基因食品和饲料的“第1829/2003号规定”。

欧洲食品安全局在做出批示意见后,最后须向欧盟委员会提交申请。欧委会则应该在3个月内作出是否批准此项转基因食品的决定。一旦获得批准,授权有效期为10年。许可证到期后可申请进行新一轮安全检查,通过后则可获延期。

尽管层层审批严格把关,德国消费者仍然心存疑虑。不少德国消费者与研究人员主要质疑转基因食品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所蕴含的风险,比如种植转基因农作物将损害生态平衡、转基因食品所含的特殊蛋白将引发人体过敏等等。尽管至今仍然没有确凿的科学研究成果可确定转基因食品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但在德国乃至欧洲,尽量少购买转基因食品几乎是消费者的共识。

加拿大:专门法案进行规范

加拿大的生物资源管理由联邦农业部和卫生部负责。农业部设有专门的生物资源处,主要对土壤、种质和虫害极其生物控制等生物资源的保护和利用进行研究。农业部制定的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对生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的条款。1997年,加拿大已经确立两项有关基因工程谷物及其商品化的法规,另外,该国还颁布两项有关微生物和植物环境生物技术的法规和有关新食品的法规。卫生部主要负责人类基因有关生物资源的管理,目前《人类生殖与基因技术条例》的法案正在众议院审查之中。

澳大利亚:建立全面的社会监督机构

1994年,澳大利亚成立了“基因技术顾问委员会”,由生物科学家、法律、伦理、生态环境学家以及社会公众代表组成,隶属于工业技术科学部,负责对基因技术的安全性及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向政府提供咨询,同时制定有关安全标准并予以实施。另外,澳大利亚任何从事基因技术实验的单位,还必须建立“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安全条例的执行监督。

欧盟:建立转基因监管新体系

2001年7月25日,欧洲委员会采纳了一项有关转基因食品标签与追踪管理的重要法案,要求对转基因食品实行标识管理,并对生产到销售的全过程实行代码跟踪管理。法案要求能够追踪转基因食品生产全过程,包括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个环节,并通过对含有转基因或由转基因加工成的终产品进行标识来告诉消费者有关的信息。法案将建立“一扇门一把钥匙”(个案处理)的转基因食品和饲料认证程序(包括环境释放)。该程序主要是欧洲食品局科学委员会所进行的科学评估。

这个新的体系提供了一套严格完善的转基因食品管理框架来弥补法律上的缺陷。不论最终产品是含有基因改造过的DNA还是蛋白,均应标识出是由转基因食品加工而来。这是本法案对转基因食品标签的规定。另外,由欧洲食品局进行的危险性评估包括对环境危险性以及对人和动物健康的安全评价,其结论将公之于众,公众也可对此做出评论。基于欧洲食品局的观点,委员会将起草一个关于接受或拒绝认证的提案。这个提案需要得到管理委员会中多数成员国的同意才能获得通过。认证后的产品需要进行登记。认证有效期为10年,需要的话,还进行上市后的不定期检测。

结论:应加强监管

转基因工程研究是一个新的领域,目前的科学技术水平还难以完全准确地预测到基因在受体生物的遗传背景中的全部表现,人们对转基因生物出现的新组合、新性状及潜在的危险性还缺乏足够的预见能力。因此,必须采取一系列严格措施,对农业遗传生物工程从实验研究到商品化生产进行全过程的安全性评价和监控管理,在发展生物基因工程技术的同时,保障人类和环境的安全。(来源:《国际先驱导报》 责任编辑/王兴丽)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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