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疑似獭兔巴氏杆菌病的诊治
2014-04-02张小亮许丽梅邓际凤郑四清
张小亮,许丽梅,倪 婷,邓际凤,罗 鹏,郑四清
(湖南省耒阳市畜牧水产局,湖南耒阳421800)
一例疑似獭兔巴氏杆菌病的诊治
张小亮,许丽梅,倪 婷,邓际凤,罗 鹏,郑四清※
(湖南省耒阳市畜牧水产局,湖南耒阳421800)
2013年年底,某新建獭兔场发生大批种兔、青年兔死亡的病情,损失巨大。通过现场检查的材料、患兔临床表现、剖检病变结合临床经验,作者初步诊断为兔巴氏杆菌病。经过药物治疗、加强饲养管理,4天后兔场没有发生死兔现象。
獭兔;巴氏杆菌病;诊断;治疗
2013年12 月21日,本市某种獭兔场场主再次向我局求援,希望能够帮助他调运或制作兔瘟高免血清。该场獭兔发病已有5天多,死亡了大批种兔、青年兔,损失惨重,曾于19日送某高校被诊断为兔瘟。听到才建场1年余的种獭兔场竟然遭如此大祸,笔者深感惊愕和同情,出于履行为民便民的工作职责,急民之所急,立马赶往现场。
1 现场检查
该场建在偏远山区,远离村庄,选址科学,布局合理,防疫条件良好,现存笼种獭兔7 612只。自16日早晨饲养员巡视与饲喂獭兔时发现几只獭兔死亡而报告场主以来,已累计死亡獭兔1 073只。场主心急如焚,立即采取治疗措施,但自法用尽且四处求医问药都无效果,不得已于19日清晨取3只死尸外观具有代表性、尸体体表触诊还带有余热的死兔匆忙送往某高校检验,被初诊断为兔瘟。
笔者进入兔舍,有强烈的氨臭味扑面而来、刺眼,粪沟中堆满兔粪,走道地面上有水渍痕,兔舍四周靠近兔笼及兔笼顶部用薄膜覆盖,薄膜上不时有水珠掉落。
患兔体温升高,精神沉郁,食欲下降,有的兔子用前爪抓擦鼻部皮毛造成该部被毛凌乱、脱落甚至皮肤发红,流清水样鼻涕;有的咳嗽,打喷嚏时患兔作后退姿势;有的眼角有粘性泪液,眼睛充血红肿;有的腹泻。也有的患兔未表现出临床症状就突然死亡,还有的怀孕母兔出现流产、死亡。
剖检发现死亡獭兔气管中积聚多量红色泡沫状黏液、气管粘膜充血出血,肺脏充血出血而呈紫红白相间的花斑肺。躯体肌肉上有少量出血红点。其他组织和脏器无明显变化。
2 诊断
根据现场检查的材料、患兔临床表现、剖检病变结合临床经验,初步诊断为兔巴氏杆菌病。
3 防治措施
3.1 治疗
给症状明显的每只成年、青年患兔肌内注射5mL糖盐钾注射液(氯化钠注射液,10mL:0.09g)、0.5g阿莫健(注射用阿莫西林钠粉针,0.5g/支)的混溶溶液。幼兔、仔兔用药量减半,2次/d。同时全场用药防制疫情的扩散:第1天全场停水2小时后,取益免加(畜禽通用维生素预混料,每千克产品含维生素 A 9~14×106IU,维生素 D3 1.5~2.4×106IU,维生素 E≥9000IU,维生素 K3≥1350mg,维生素 B1≥680mg,维生素 B2≥1150mg,维生素B6≥500mg,维生素 B12≥0.09mg,泛酸钙≥5200mg,烟酸≥9000mg,叶酸≥180mg,维生素 C≥32000mg,水分≤10%)100g,艾莫先(阿莫西林钠可溶性粉:10%)100g,溶解到100kg的饮水中,给全场兔群自由饮用。现配现饮,第2日起药量减半,连用7d。
3.2 加强饲养管理
立即彻底清除积粪,用不带气味的消毒剂按说明书规定的使用剂量和方法消毒(1次/d,直至病情平息,常态1次/7d)。加强兔舍通风换气,将覆盖薄膜搬离兔笼1m以上,并在兔舍南北毎10m开设1个2m宽2m高的门,定期和不定期开门通风换气。
4 小结
4.1 类症鉴别
兔巴氏杆菌病(Pasteurellosis),俗称兔出败,是由多杀性巴氏杆菌引起的家兔常发病,本病一年四季都可发生,但以冬春季节多发,各种日龄的兔都可感染,是9-25周龄家兔死亡的主要细菌性传染病之一,合理应用敏感的抗微生物药物能有效控制。而兔瘟(RHD),也称兔病毒性出血症,是由兔出血症病毒引起的急性、高度致死性传染病,此病仅发生于兔,2月龄以下仔兔或尤其允乳兔极少发病或不发病,青年、成年兔90%以上发病和死亡,任何抗微生物药物都无疗效。
4.2 诱因
突然气温下降,昼夜温差大,而兔场在应对性管理中虽然注意了保温(加封2层薄膜),却忽视了通风换气,兔舍内湿度增大,又饲养密度大,大量未及时清除粪尿堆积发酵产生有害有害气体如氨气,迅速推垮兔体的抗病力,导致严重的內源性感染发生,是本病案发生的最重要诱因。
4.3 随访
该场在用药后的第4d早晨没有再发现有獭兔死亡的现象。跟踪到2014年1月2日未见异常,便建议立即给场内所有30日龄以上兔子全部皮下接种兔病毒性出血症、兔出败二联苗1毫升。□
S858.291
C
1006-4907(2014)03-0030-02
10.3969/j.issn.1006-4907.2014.03.015
张小亮(1974~),耒阳人,兽医师,从事兽医技术推广。※通讯作者:郑四清,农技推广研究员,zhsq1965@126.com.
2014-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