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启动
2014-04-02
河北中医 2014年9期
近日,国家卫计委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围绕领导重视、规范管理、服务质量、指标落实、人民满意5个方面,从2014年起,在全国实施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
根据通知,示范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将妇幼健康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等妇幼健康核心指标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为妇女儿童提供从出生到老年、内容涵盖生理和心理的主动、连续的医疗保健服务与健康管理。推进妇幼计生服务资源优化整合,实施机构标准化建设,保障基本业务用房,配置基本医疗设备,落实人员编制与经费,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完善妇幼健康服务相关管理制度、工作规范、技术标准、操作流程等,健全监督、评价制度。把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执法纳入综合监督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