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小学家校合作存在问题及应对措施
2014-04-02何婷婷
何婷婷
【内容摘要】在我国当前的教育实践中,小学家校合作还处于探索和初级阶段。家长与教师在教育观念方面还存在较大的分歧,家长与教师之间还存在相互推诿教育责任、共育意识不强的现象;家庭与学校之间存在缺乏信息沟通和交流的现状。本文针对目前小学家校合作仍存在的问题,提出具有实践价值的应对措施,从而充分调动学校和家庭共育的积极性,使家庭和学校共同承担起各自的教育责任。
【关键词】家校合作 存在问题 应对措施
在我国当前的教育实践中,家校合作已经成为学校教育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小学家校合作还处于探索的初级阶段。本文从学校、教师、家长等三个层面分析目前小学家校合作存在的问题,根据当前不断深化的基础教育改革的要求,提出具有实践价值的应对措施,切实调动家长和教师的积极性,形成教育合力。
一、家校合作存在的问题
(一)学校层面
1.对家校合作的研究不够深入。学校管理者对于家校合作国内外相关理论和实践成果的研究缺乏深度和广度,没能形成由理论到实践的完整体系。
2.对家长的培训不够全面。学校缺乏对家长进行全面培训和指导,使家长没有认识到自己的权力和义务,缺乏主动性。
3.对教师的指导不够细致。许多教师误认为家校合作是搞形式、加重负担,学校没有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没有做好对教师的动员和指引,导致家校合作活动形式僵硬。
4.工作制度不够规范。教育主管部门对家校合作工作缺乏监管,没有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对家校合作的活动内容、参与程度、沟通情况等进行指导。
5.家校沟通渠道不够畅通。学校大都采用简单的灌输方法进行家校沟通,没有把家长作为教育决策的自愿参与者,家校合作只停留在最简单最初级的层面。
(二)教师层面
1.缺乏对学生成长的全面关注。教师对学生的关注点和与家长联系的重点往往都是学生的学习,忽略了对学生其他方面健康成长的关心。
2.缺乏对突发事件的沟通方法。对于孩子出现严重问题等突发事件不能及时主动地与家长沟通,错过对学生教育和与家长沟通交流的最佳时机。
(三)家长层面
1.参与家校合作活动不积极。部分家长参加学校组织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但觉得目前的家校活动不能满足对子女教育的需要,希望学校加强与家长的联系。
2.对权利和义务认识不明确。有的家长不清楚家庭和学校的教育地位是平等的,没弄清自己的权力和义务,以为家长参与只能服从学校需要。
3.家长认识上的误区。有的家长认为自己只负责给孩子做好物质保障,教育是学校教师的事;有的只关心孩子智育发展而漠视德育发展;有的因文化程度不高不敢主动参与孩子的教育。
二、家校合作的应对措施
(一)教育行政部门方面
1.成立专业研究机构。借鉴国外经验,成立专业研究机构,对学校教师、家长参与的方式、程度等进行可行性论证,形成有效方案、实施计划并及时总结归纳家校合作的经验和不足。
2.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制定相关规章制度,设立专门的机构监督和管理家校合作工作,切实保障家长参与家校合作的权利。
3.设立专门的教育课程。教育的主管单位开设专门的课程,对教师开展家校活动的相关培训,宣传家校合作的重要性,使教师了解家长应有的教育权利,与家长成为合作伙伴。
(二)学校方面
1.加强教育实践研究。学习和借鉴国外的理论和实践经验,聘请专业科研机构的专家参与指导,组织教育专业人员结合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实践研究。
2.建立健全家校合作制度。明文规定学校、教师、家长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良性运行机制,建立监管机构,保障家校工作的有效推进。
3.畅通家校沟通渠道。学校给予正确指导,引导教师及时与家长沟通,鼓励家长随时与教师联系,让教师与家长成为合作伙伴。
4.强化对家长的培训。通过亲职教育、课程培训计划等,使父母掌握孩子身心发展的基本规律,掌握孩子成长阶段的心理特点,以便采取相应的教育对策。
(三)家庭方面
1.明确参与的权利与义务。家长明确自己的权力与义务,克服心理障碍,把学校教育当成自己的事,成为学校的合作者。
2.提高参与的主动性。在家校合作活动中了解学校教育现状,获取学生教育的信息,更新教育理念和方法,积极向学校建言献策,促进学校教育质量的提高。
3.努力提升个人素质。家长应加强教育方式方法的学习,提高教育能力,以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教育和引导孩子。
【参考文献】
[1] 马忠虎. 基础教育新概念家校合作[M]. 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9,6.
[2] 张希希. 美国“家长参与教育”研究[J]. 外国教育研究,1996,5.
[3] 岳瑛. 教师与家长的合作[J]. 班主任之友,2002,(2):14-15.
[4] 周显著. 家校合作模式的实践与思考[J]. 广西教育:2004:16.
[5] 范秀霜. 论学生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权利[J]. 教学与管理,2008,(8):5.
(作者单位: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